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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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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学校里面开始恋爱的,他是我的初恋,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他,包括我最宝贵的东西,都是为了留住他。当然,他对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大多时候都很疼我。我嘴上不说,但是,我心里明白,他真的慢慢地为我改变了许多。连同宿舍的室友都说他变了许多,我越来越幸福了。

虽然他还是不会向别人的男友那样经常陪着女朋友逛街、散步,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他用他自己的方式爱着我。虽然我向往的真的只是能够两个人腻在一起,逛街、散步,而不是什么要什么有什么的物质享受,可他就是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呢?爱他也会努力适应他表达爱的方式。

相恋三年后,我们毕业了。那段时间,我们已经作好了分手的心理准备,不是为别的,是他对自己没有信心。我们不能在一起工作,住得也不是很近,他怕时间的残酷会磨平了我们之间的爱。最后一晚,我们谈到这个话题。

我哭着对他说:我可以忍受不能常常见面,只要偶尔一次也可以,我只要他答应我继续做他的女朋友,让我心里还是可以有他这个可以惦记的人,因为我觉得心中有个可以想、可以惦记的人也是一种幸福。那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想留住他。我做到了。不知道是因为被我感动了还是因为我的眼泪让他心软或是像我想的他也一样爱着我,总之我如愿以偿地继续做他的女朋友。

之后的一年半是苦涩的,我想,吞了黄莲大概也就是这个味道了。一年半的时间,我们见面的次数十个手指数得完。三四个月已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最长的一次八个月才见一次面。还是因为他过生日,我买了礼物想要送给他,在我少见的坚持下,他才答应我到他的城市送礼物给他。

还记得那一天,他接近中午的时候才答应,我已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兴奋、难过、无奈……只能慌忙地向领导请假,用最快的时间打扮一番,然后风风火火地出发了。接近三小时的路程,我坐在车上心里百味杂陈,突然觉得我是那么地可笑又可怜。自己生日都没能出现的人,却要在他的生日坚持走那么远去送礼物!我把八个月里准备的给他的包括送给他妈妈的、妹妹的、他的一大包东西报在怀里,踏上去见他的路程。

见面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轰轰烈烈,很短,大概也就十分钟,在那个车站,我等他出现。等到了,却连他的手都没有碰到。本来我还以为他会紧紧地拥住我,可是没有,只有一瓶他先喝了一口的饮料。然后,我踏上返程的公交车。我多么希望他能留下我,可是他没有。坐上车,都没有等到发车,我就已经泪留满面了,可他在车窗外还笑着和我说话,试图让我笑着离开,可那对我来说是那么的困难。

我还是哭着走了,哭我的傻,哭他的绝情。喝着那瓶他先喝了一口的饮料,我幻想着他在吻我……

又是漫长的等待……

所幸,这次短得多了,几个月后,在我们的继续学历教育上,我们又成了同班同学,白天上班,业余时间学习。我像又获得了一次重生!我又可以一星期见他几次。这回,每到上课的日子,我们就一起回到他的住处。我是快乐的,我知道这样频繁的接触使得我又点燃了他心中几乎已经熄灭了的爱,他又像从前那样心里有我了。

我好开心!曾经我以为这辈子我都等不到这一天了,可是,我等到了。我每天都对这种得来不易的生活感恩。虽然他还不是一个好男人,缺乏应有的绅士风度,但是,我相信,经过时间的洗礼他会成为一位绅士的。

也许生活注定是波澜起伏的。一个学期过去了,他在向绅士的路上缓慢地前进着,我也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另一个他出现了。是我的同事。虽然都来到这个单位很久了,但我们并没有熟识。直到这个夏天来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来到了我的生活中。

那段时间,我的室友喜欢上了他,这是所有我们这个小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的。我看好她,并默默地为她祝福着。可是旁人,大概除了我,其他人统统不看好。觉得他太滑头了,不适合我的室友。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发现他和我的男朋友很类似,都是那种表面上看来很滑头的男生,但是,我知道他不会永远这样,我的男朋友不就是个例子吗?年少的时候轻狂一些,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总会变得沉稳的。室友和他接触很频繁,我想他大概也很喜欢室友,虽然一直有耳闻他有女朋友,但是从和他熟识的朋友那里打听来他似乎并不爱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对室友更有信心了。

那段时间,因为暑假,所以我和男友一直没有见面。他就是那种几乎不会单纯地因为我而与我见面,所以,理所当然地和室友相处的时间增加了。后来,不知怎地,他们的二人行变成了加入我的三人行。虽然我不想当电灯泡,但是,耐不住室友的苦苦要求,我经常和他们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我和他的密友聊天,正在探讨室友和他的进展,他的朋友突然和我说:你看他会不会是在对你使劲?他的话也印证了我的猜测。我确实也感觉到他好象有那种意思,但当时的我心里只有男友,虽然心中有一点被人欣赏的沾沾自喜,但是,我还是希望他和室友能有结果。

室友因为特别想看海,所以他提议我们去北戴河。室友很开心。决定日期后,室友却可能有事去不了。他一直问我如果室友不能去的话我去不去,我躲闪着这个问题。其实当时我就想如果室友去的话我都不一定会去,因为我的男朋友在这方面是绝对的不允许的。也许真的是缘分,我和男友生气了,他一直答应我陪我去游乐园,但是几年了,一直都没有兑现,当我再次提出时他又拒绝了。当时我钻进了牛角尖,生了他的气,所以一赌气就答应了去北戴河。

心酸的我想:为什么他就不能答应陪我一次?室友也放弃了她该做的事,我们三人在一个周末出发了。一路上都在抬杠的欢笑中前进。说着说着,室友说到我想去游乐园的事,种种提议从她的口中说出来,我不想让她继续说下去,因为我明显感到他的情绪在转变,这对正在开车的他来说可不好,我赶快转移话题,可是,他还是开起了快车,我有些不知所措。

最怕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们出车祸了,和另一辆车相撞。在最后关头他抓紧方向盘,救了我们三个的性命,车子虽然撞的很严重,但是我们居然都没有受伤,我想,这真是个奇迹。所幸,被我们撞到的也都是好心人,他们并没有像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者那样为难我们,相反还帮我们这三个还未经世事的“小孩”处理。

为了答谢他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该作什么了,所以晚上吃饭时我们拼命敬酒,只想表达我们心中的感激。他和室友喝得比较多,回到宾馆后都倒下了。他比较严重些,还出现了发烧的症状。当时,我和室友都不知怎么办了,才二十出头的年纪,谁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没有家人,我们相依为命地过了那个难忘的夜晚。我想,大概就是这一晚,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

回来后,我感觉到他在追求我。他真的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体贴,做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我无意间说的我喜欢的东西,不管是吃的、用的、玩的,他都拿到我面前,我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那种被疼爱、宠爱的感觉常常令我颤栗。虽然感动,但是一想到我的男友,一想到室友,我就只能一再地装糊涂。

这时室友可能也知道了什么,开始躲着他。他仍旧会每天来和我打游戏、聊天。和他聊过以后,我才知道,其实他也很爱他的女朋友,只是因为他的女朋友的过去,他有些在意,心理上不能接受,所以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玩世不恭。我很心疼他的这种想法,想要他幸福,可是我的力量是那么的薄弱,我帮不了他。

知道他其实也很爱他的女朋友的时候,我的心其实很疼。当时我就知道我和他是没有可能的。现在,他放弃了,我们说好要做兄妹,但是,为什么现在心里这么的遗憾呢?虽然知道我这么想很对不起男友,可是我就是克制不住自己不去想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但就是每天都想他。现在的我,已经不确定我是好女孩了,我想我是个坏女孩,水性扬花的那种,我讨厌自己,我该怎么办???

这首诗,震撼了我的心: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  
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作者:谁是谁的… 

我看到一行眼泪从宾的眼里静静地滑落。我抱住宾,无语凝噎。我转身,宾拉住了我,然后放手。我深深地再看了宾一眼,挥手,然后离开了这个让我爱却不能的昨日少年。——题记
动感的陶瓷烫,透明的七彩水果妆,稀奇古怪的各色头巾,低胸的紧身背心或T恤,几条穿了好多个洞又打满了铁钉或珠片的洗得发旧的超低腰牛仔裤,再加一条雕满古埃及图案的金属腰带——这样的搭配,是我这个夏季的主打穿着。这样的装扮,人们会想象我的爱情也如同我的穿着这么缤纷和前卫。
白天我在“宾雨工作室”当模特,把我最完美的身躯毫无保留地展现给我最喜欢的男人,任他描任他画任他拍。晚上我会乖乖地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准备下一年的考研。这样的日子,很安静,很写意。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快乐,常常流连于南园路的某酒吧。
其实,我真的是没理由学人家放纵和堕落的,因为生活还不至于糟糕到买醉的地步。或许,我更适合去清吧多一些吧。可是,心情低落的时候,静谧让人觉得虚伪。所以我宁愿在狂烈的器乐敲打中和着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这样的日子当然并不是我喜欢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恋上了,恋上了这红的灯,绿的酒,蓝色的玻璃杯,黑色的高分贝,彩色的人群。
“Jack,你累吗?天天对着这些疯狂的面孔,不如歇会儿陪我喝一杯吧。”
我摇着手里的“红粉佳人”,对着吧台里的Jack怅怅地笑。Jack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淡淡地看了看我,再淡淡地继续调他的酒。偶尔和周边的七彩艳妇打个口哨或抛个媚眼。舞池里飘飞着的尽是些无颜六色的头发和狂燥的尖叫声。这样的场合,这样的人群,怎么看就怎么暧昧。
“Jack,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不屑于我这个堕落的女人?”
“你说呢?别再喝了,傻瓜,你中毒了。”
“呵呵,我才没中毒。男人嘛,这世上大把,我才不稀罕呢!”
“卢翘,你这么不快乐,还是对他明说了吧,不然就坚决抽身而出。如你所说,这世上男人大把。要不,你这样子折腾下去真的不是办法,让人心疼,也让人讨厌。”
Jack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是游移和淡漠的。如果不是叫出我名字的话,我怀疑他是在对着其他人说话。
“呵呵,心疼?讨厌?没有人懂得心疼像我这么糟糕的女人的。但是讨厌我的人可就太多了,起码连我自己也讨厌自己。”
和Jack的相识,缘于一场醉酒。一场酒后的呓语。第一次,只三杯,便让我哭倒在这家晦涩的吧里。只三杯,便让Jack洞悉了我的一切烦忧。之后,我便成了这里的座上客。Jack既是吧里的股东又是吧里的一流调酒师。更甚之,偶尔还上去客串几首拿手好歌,尤其一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常常唱得让我泪流满面。185的个子,染得金黄的头发,一身“耐克”休闲装,一把醇厚的音,酷到毙。所以,来这里喝酒的,不尽是有心事的人。形形色色,不难说是Jack的爱好者。但谁都知道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男人,碰不得,爱不起。而于我来说,Jack只是一个能静静地听我说让我哭任我醉而又会安全把我护送到家的男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这间吧,似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卢翘,怎么你也跑这里来了?过来这边吧,我正需要找个人聊天。”我回头看到一身米白休闲服的宾那如秋天般萧瑟和冷郁的眼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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