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1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知道”就把话挡回去了。于是我先很委婉地告诉她我们最近没什么联系,然后再讲一些陈默过去有趣的事情作为弥补。叶斯斯倒也觉得心满意足。
我虽然嫌她矫情,可是看在仗着认识陈默就能轻易地骗吃骗喝的份上,我还是有问必答的。其实不就那么回事儿嘛,我在严哲面前还不矫情得厉害。大概女生在男孩子面前都这样吧,想想她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
但事实又一次无情地证明我还是错了。那天天气特别阴沉,让人压抑得难受。我抱着书走在严哲身边,他反常地不说话,一直沉默地走啊走。我一声不吭地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越来越低,我的心率开始显得不正常。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严哲终于停下来。
肖诗,其实……
其实我们今天都忘记带伞了。我使劲地对他笑一笑,胸口闷得快要窒息了。
肖诗,我觉得你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你老是刻意地迎合我。肖诗,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原来活泼直率的样子。可能你不在我身边才会觉得自在一点吧,我不想让你为难,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
严哲说这些话的时候冷静得要死,还是平常慢条斯理的语调。我抬起头来看看他,满脸都是严密的论证。于是我像平常一样虔诚地对他点点头,笑着说,那好吧。
我想我真的把矜持进行到底了。
严哲安心地转过身子走了,头也没回一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我俩平时一起吃晚饭的时间。
我没走进去。那时候天空很矫情地开始下雨了。
我的胸口的确闷得厉害,因为我给陈默打手机的时候已经要喘不上气来了。我说,陈默,严哲他不要我了,他都不肯陪我吃完晚饭再跟我说分手。
陈默的语气有点急,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喘不上气来。你就在学校门口等我啊,你就站在那儿等我,你乖乖地别动啊。
陈默跑来的时候连雨伞都没打,身上的addidas都被淋透了。他跑到我面前就着急地跟我说,你怎么站在这儿连伞都不打啊,你是不是想淋感冒啊。我盯着他看,刘海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滴,好奇怪啊陈默,你自己也没打伞啊,而且明明是你说让我站在门口等着你不要动啊,陈默,是不是你们男生都习惯数落女孩子啊。我突然感觉到委屈,我想我一定要在还能喘得上气来的时候把话都讲完。
陈默,严哲他自己告诉我男生喜欢女孩子有气质有修养的,我学着去做了,可是他又说他还是喜欢我原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地说不想让我不开心不想让我为难,结果成了他一片苦心地成全我才要和我分手。我喘了一口气,陈默,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的逻辑思维啊。
陈默一直看着我,两颊不停地往下淌水。过了很久他说,肖诗,要不你还是哭一场吧。你哭了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呆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看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刻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钱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那里。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邂逅在凤凰古城。
在最寒冷的2月,她来到了凤凰古城。
离过年还有一个星期,她从家里逃了出来,不,那已经不能称为家了,男友在相恋四年、同居一年后对她说出“分手”两个字,理由是最简单的“发现彼此不合适”。在这之前,她还过着自我感觉幸福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将从超市购回的蔬菜进行清洗,然后烹饪。锅里冒出的油烟熏得她流泪,可是,她是快乐的,因为客厅里坐着心爱的人,虽然他从未进厨房来帮过忙,只是躺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迁就着男友,容忍他将臭袜子四处乱扔,容忍他用过牙膏、摩丝、面霜后,所有的瓶瓶罐罐都大敞着口,她甚至容忍他嘴里一股难闻的味道,那并不能怪他,是他的胃不好。没想到,她为爱情包容了那么多之后,他竟然还是要和她分手。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五年的美好时光因为分手,而和现在永远断裂,断裂的面积已像鸿沟一样,把目前的生活和过去隔得远远的,再也没有衔接的可能。
沈从文的凤凰古城印在某天的报纸上,她前男友留下的过期报纸,摊在茶几的一角,上面搁了只陶瓷茶杯,杯上烙着她和他挨得很近的笑脸,像从前的时光又返回来嘲笑她。她把茶杯拈起,用力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听见茶杯在篓里沉闷的碎裂声。这时,报纸上一张吊脚楼的图片闯进她的眼帘,安静、古旧,呈现被时间剥离的黑白色。
她听见自己的心在呻吟:“没错,就是这个地方。”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凤凰,一个偏远的湘西小县城。
在沱江边,她看见了一个男人,穿着米色羽绒服,身后背着绿色的大画夹,正低着头逗一只小狗玩。
男人抬起头,她看见了他的脸,年轻、俊朗,笑容像阳光一般温暖,仿佛从未经历过伤害。他朝她友好地点点头,她的脸突然红了,转身匆匆走进了古城的巷子里。
吊脚楼比他一年前来时更加破败了,钢筋水泥已经逼近了沱江两岸,这是一个正在消逝中的古城。所以他特地带上画夹,黄永玉画作里的凤凰有着一种繁盛时期的美,而他的画里,冬天的凤凰,会呈现出凋败、黯淡的一面。
天空慢慢地下起了小雪,细微的沙沙声,转眼间在地面上铺起了一层薄薄的白色。他在沱江边逗留了很久,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作画。他希望自己的画里有吊脚楼、虹桥、洗衣的女人、船、小狗,或者,还有刚才见到的那个脸色苍白神情萧索的女孩。
天色不可遏止地黑了下来,他抖落身上的雪粒,大踏步地走过江里的木桩,到古城的另一边,那里有许多餐馆,可以好好享受一顿。
老屋餐馆在小巷的深处,他走进去时,灯光昏暗,老板迎上前来熟络地寒暄:“今天可真冷,您来点什么﹖”他拣了张桌子坐下,方才发现餐馆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沱江边遇到的女孩,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上菜。
他喝了一杯老板自家酿的米酒,暖意徐徐散发开来,桌底下还有一个大火盆,木炭烧得劈啪响,他脱去米色羽绒服,对老板说:“来一条你最拿手的酸汤鱼。”老板建议道:“这位女孩也想吃鱼,但我的鱼太大了,一个人肯定吃不了,要不你们俩各要一半如何﹖”
他瞅了一眼角落里的女孩,她点点头,手里一对筷子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刚端上来的炒野菜,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天也没有吃一口。
酸汤鱼端上桌时,冒出一股勾魂摄魄的香辣气味,他的胃口大开,就着三碗白饭,把一桌菜吃得一点不剩,女孩已经先结账走了,她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一碗白饭只吃了一半。他想:“一定是个心事重重的女孩。”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老跟在后面。夜晚的巷子,只听见鞋叩在青石板上的声响,两边的人家已早早关门,有的门楣上会挂一串红灯笼,给巷子里平添了一种静谧的气氛。她知道他不是坏人,可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走上虹桥,虹桥上的书画、工艺、首饰店都关了门,行人稀少,她听见他在后面问:“嘿,天气真冷,你什么时候来的﹖”她不自觉地放慢步子,略略回头答道:“三天前。”男人笑起来:“我是今天一大早到的,这个时候来其实是最好了,没什么人,更能领略凤凰古城的韵味。”
她一侧头,看见男人已走在了身旁。他问她:“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真莽撞,但在旅游的途中,又何必像在城市里那么戒备森严呢﹖她其实是有点喜欢这种不伪饰的莽撞。她想了想,说:“我叫翠翠。”《边城》里的翠翠,永远都等不到她的爱人,而岁月,像流水般把翠翠的容颜洗老了。
男人一愣,笑道:“我叫龙朱,那个漂亮的小伙子。”她转过头来仔细看了看男人,浓眉大眼,活泼泼的笑容,沈从文笔下的龙朱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两人一询问,巧的是,住同一家客栈,沱江边,吊脚楼,屋檐上挂着几个红灯笼,打开窗,可以看见水边的万寿塔,房东是一对慈眉善目的老人。
第二天早上,他在离客栈不远处的亭子间遇见她。
一群老人,手执彩扇,正在排练一出京剧,嗓音时而响遏行云,时而低回缠绵。她倚在柱子上,两只手闲闲地拢在口袋里,听得入了神,连他走近都没有察觉到。
“翠翠,今天准备去哪儿﹖”他凑到她耳旁,闻得见她发上的清香,故意这么轻问。她猛地吃了一惊,跳开好几步远,见是他,才恢复平常神色,摇了摇头,恹恹地:“哪里都不想去。”“同我一起去南长城吧。”也许是她的神情令他怜惜,他突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孩子快乐起来。经不住他的劝说,她答应了,反正有那么多时间,做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