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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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座位前,就像坐着时空机,忘掉了呼吸。或许是我信上帝的缘故,上帝保佑了我。我虽然被调走了,但坐在他后面。我感谢上帝,所以到如今我依然很爱上帝,只因上帝爱我。但我们的关系仍然是在朋友和恋人之间。因为这样,我开始烦躁了,和他,也开始经常因为小事吵架。
还记得,我们共同有过讨厌的老师,一起上课写纸条,骂老师吗?还记得,我伤心哭泣。你安慰我的话语吗?还记得,毕业前,那段美好的时光吗?过去的种种我,依然记得。可你呢?
毕业了,毕业那天,我没有哭,因为你曾经教会我坚强,我做到了,但你没有教会我勇敢,勇敢的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的笑——永远最真,最美。喜欢你的动作——永远最让人心动。喜欢你的一切~一切。
如今,昔日的美好都过去了,就如一缕清风,拂面而过,再也抓不住了。过去就让它过去吧。这份爱,只能埋藏在心里,时常听听。让人心碎。
又及,如果你正在暗恋别人,在此祝福你,爱,就大声说出来。
我的十几岁。
那天;我剪了头发。丝丝缕缕的我乌黑的头发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像我寂寞而纷杂的日子。。我突然决定要写一点什么东西作为祭;祭奠这些凌乱和我已经失去的青春。这个大抽屉也该整理整理了;把一些无所谓的东西宝贝似的放在身边;沉甸甸的;压抑着情绪;整个人也爽朗不起来。十几岁;我的青春岁月啊。
十岁的时候;我读三年级。头上顶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刚刚学会写东西;就已经知道把自己的心情写在纸上拿给别人看。有时候我会安静的坐在那;偶尔抬起头合同桌那个干净的小男孩说几句话。他有很多书;郑渊洁的童话大王;皮皮鲁鲁西西等等等等。他带来每一本给我看。我也拿自己的给他看;;;五颜六色的;像极了童话里面的世界。有一天他带了我的回家,之后说,我再也不要看你的童话了。他嘟着嘴的样子可爱极了,像个小猪。前几天我们老同学聚会,又看见了他,有着短而干净的头发,瘦削的脸颊,穿深蓝色的大风衣,时不时地收到手机短信。我们都调侃他,快把嫂子带来让小弟小妹见见呀。他只是笑,微红的脸,可爱极了,还是像只小猪。
十一岁的时候,我认识了Jacky,那个有着明朗笑容和动听声音的男孩子。也许只有太深刻的记忆才会像可在木头上的精美的图案,会随时间的匆匆而腐朽,只剩下大片斑驳的痕迹显示曾经的美好和深刻。到底有过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考试的时候我们偷着作弊,只记得我们约好一起穿凉鞋的那个下午,只记得他画在教室黑板上巨大的吐着火舌的龙,还有他拿着乒乓球拍和我对打时的眼神。在这一年,我刚刚盖过头顶的头发长长了,软软的搭在肩上。十一岁的印象只留下这么多,其他全是空白。在以后的几年里,正是这些空白的回忆,占据了我大部分的记忆空间,随时随地的侵扰着我的生活。就像船上的破旧的帆,三番五次想扔掉,却怕失了在海上唯一的依靠;让我在大海中找不到方向。
十二岁我五年级,身体极度虚弱,即使是呼吸出的空气和流出的眼泪都是中草药的味道。十来岁的女孩子所拥有的活泼和野性在我的世界里完全成了奢侈和虚华。我静静的躺在床上,听除夕爆竹的噼里啪啦,想着窗外灿烂的冬日阳光和新鲜的空气。静寂的不自信的个性也好像是在一个冬天就把我吞没了,丝毫没有喘息和周旋的余地。
我一直保持这种安静慢慢的成长,一直到我十四岁。在这一年甚至可以说以后的这两年,我的朋友Pipper一直是我生活的重心。她带着我,从平静的生活中滑落到各种生活的边缘,看她熟练的周旋于安详和颓废,经济和堕落之间。波澜之中,我紧紧抓着她,让我们都能感觉到彼此温热的手。
Pipper是我见过得最个性的女孩子。高高的锁骨,挺立的浓黑的眉;干枯倔强的头发;纤细的腰肢;巧克力一样和褐色的皮肤。她的眼神冷傲而孤寂;充满迷离和诱惑。
我们十四岁的那个夏天;她带了一群朋友出现在我面前;又瓜瓜;还有Jacky。每个炎热的下午,他们都风风火火得骑着自行车来到我住的地方,在树荫下的乒乓球台上下棋,打牌,或是打乒乓球,一大群人天南地北的胡侃,好像整个世界,除了这个下午,除了这群朋友,就什么也没有了。自由的空气和暗暗的情愫,在彼此之间流动。晚上,瓜瓜会出现在我们学琴的教室的窗外,静静的看着沉浸在音乐里的pipper。等瓜瓜走后,我们几个孩子会一直在月亮地下玩到深夜,光着脚丫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抱作一团,然后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地上看星星,看月亮。Pipper会讲她和瓜瓜的种种。我也会想起Jacky明朗的笑容和微笑的眼神。
等夏天过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平静,整天背着书包颤悠悠的去学校,读无聊的课本。没有了瓜瓜在身边的周末的下午,Pipepr都烦躁的像头驴子,走来走去的。有时候我们会跳到瓜瓜窗前的房子上,用粉笔大大地写下他的名字,也会编出各种理由把电话打到他家。可pipper的眼神总是热烈而孤寂,泛着幽兰的光,一闪一闪的,好像有一团火在里面。
我知道,当爱情在这个夏天悄悄萌芽的时候,我们都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的对彼此凌乱的心境和周围纷杂的世界漠不关心,像一颗闪着柔和光芒的小行星在苍茫的宇宙中独自旋转,掩饰在平静外表下的一颗心热列又沉着。我们拥有太多的幻想和憧憬,给予我们无限的旋转的力量。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觉得累了,很累很累了,累的想放弃一切。这种没有回应的爱的付出,她已经够了。她把自己比作一支冰冻了的玫瑰,低低的吟唱着,透过剔透的冰晶等着她的爱人给他心灵和肢体的解放。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另一个男孩子融化了束缚在他身上的冰霜,让她妩媚的绽放。
就是这个时候,她跌跌撞撞的上了高中,跌跌撞撞德州除了我的视线。这么多年以来,我几乎失掉了她的音信,多年积累下的感情倏得从身边就滑走了。只是在我考大学的那个夏天,我们见了一次。仍然是朱古力一样黑褐色的皮肤,幽暗迷离的笑容和纤细的腰肢,只是凌厉的眼神里多了一份女人的温柔。她的生活还是充满辛酸和刺激,一直和当初那个男孩子在一起,有很多不寻常的朋友,过心灵流浪的日子。她告诉我她这样很好,觉得很幸福。很多个静寂的夜晚,我都有强烈的想见到她的欲望,就像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一样。我不相信我们十来年的友谊会因时光的流逝而变质,消失。有时候我会登陆她的同学录,看她的留言,打听她的消息。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从来都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剪掉了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就像一个男孩子。我想变一变,就像Pipper的感情变了一样。
一九九九年,我十六岁,读高一。在这个冬天,老天格外开恩,下了一场又一场雪作为我青春的礼物。我们在操场上滑雪,打雪仗,堆雪人,在漫天飞舞的雪中只是像个孩子。雪片落在我红色的羽绒服上,刹时化作一团氤氲潮湿的水。我突然想起了JACKY,哪个我很早就认识的男孩子。一九九九年最后一天的晚上,我打了电话给他。我说,Jacky,你好呀,我是samen;还记得我吗?他的笑依然明朗如昨天。他说,samen;新千年快乐呵。
后来我听到了范晓萱的《相约一九九九》她用一贯清新的嗓音唱到“和你相约在哪一九九九最后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到回不到从前”。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热热的,在寒冷的空气中瞬时化作冰凉。
尔后,我也听到了关于jacky的一些传闻,我都笑笑。我只知道他现在在南京,喜欢上网。
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张爱玲,那个渗透着美丽和凄凉的奇女子。我花了大量的时间,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她的小说,就上海的印象在我头脑中也越来越清晰。繁华奢侈的都市,迷离凄苦的爱情,大城市里小市民那种独有的沧桑在她温婉的笔下孤独的绽放。我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评论,并在自己的报纸上摘录的她的《爱》。那个关于十八年感情的故事,常常让我暗自垂泪。曼祯和世钧,世钧和翠芝,翠芝和叔惠,曼璐和鸿才,鸿才和曼祯,曼祯和慕瑾,慕瑾和曼璐,几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十八年之后,一切都没有了,恍若隔世。也许人生真的就这样,悲欢离合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了得,命运和造化却也常常刁难有情人。那些已经失去的曾经弥足珍贵的东西,即使是能够找回来,也已经失去的原有的价值和魅力。
上海印象在我脑中实在也挥之不去了。在庸俗腐朽的气息中升华出来的上海新气象越来越深刻地吸引着我。郭敬明说,他感觉自己的根是在上海,不是在四川。我只觉得,我曾经属于张爱玲笔下的那个旧上海,在那个世界一定有过我的爱情和死亡。每每在电视上看到夜晚闪耀的外滩和清晨有鸣着汽笛的船驶过的黄浦江,我都觉得心里一颤。我要亲眼看看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世界,找寻失落已久的爱情和灵魂。我不知道到底在哪个地方有我的过去,可我知道,这些地方都是有我的未来的。
十八岁,我高二,思维活跃,思想偏激,情绪狂躁,整天扯着喉咙大喊大叫,整个一小愤青。对什么东西都看着不顺眼,都想操纵,甚至想控制世界。一腔热血随时准备喷涌,乍着身上几根毛,小公(又鸟)似的。
十九岁,2002年,我高考。9月来学校报到,之后有五天军训,一个个晒得和非洲土著似的。在一个星期四的上午走进阳光明媚的有着朝南窗户的四楼教室。当时坐在第五排的位子上,后着实一个穿着土黄色上立着干净短发的男生。剪短了的头发又开始留起来的,我有足够的时间和心情料理她。
我快要把我的回忆写完,在旧上海瞎逛的时候的时候,小q打来电话。她问我过了四级没有。我说过了,61分。她说她六级60分。我们笑,就像俩个偷吃糖没有被逮着的孩子。我说,小q;我理了头发,写了篇文章,关于我的十几岁的。她问,又没有写到她。我说没有。我说我十岁以前就认识你了,你不属于这个范围。她说,呵呵。她又问我有没有写到小季,有没有写到Shelly;Edison;有没有写到赵薇。我说都没有;关于它们我回忆的已经够多了;这次就跳过了。我说等我整理好了E…MALL给你看,让你知道你可能不知道得我的生活和朋友。过了一会,她说,Samen,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你保存下来的唯一的朋友。我说是,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多岁,再到……。我听到她的眼泪掉下来的声音。
我们为什么要赞美手机。
机对老婆编瞎话,说自己在剧组里开会———林飞突然转过头来,阴险地瞪了陈棵一眼。
就在这时候,陈棵的手机滴滴的响了,是短信息。他心里咯噔一下。发短信息的是个小姑娘,喜欢贫嘴,说点半腥半咸的话。小姑娘说:坏蛋,你在干什么呢?林飞扭着头看着陈棵,似笑非笑的。陈棵吓得一哆嗦,飞快的把手机关了。陈棵说,单位的事,真他妈的烦。
看完电影,陈棵还有些心烦意乱,林飞闷不做声的,也没有立即回家的意思。走到一半的时候,林飞突然说,陈棵,咱们换个手机吧。陈棵一愣,他知道林飞的手机是老式的,收发不了中文短信息。陈棵说,好好的,换什么换啊?
林飞说,你手机里不会藏着什么秘密吧?
冯小刚你真缺德啊,以前拍的《不见不散》,多浪漫、多喜庆,大过年的现在你搞出个《手机》……按照电影里的说法,做人要厚道啊。
林飞明白了,什么东西都得要原配
自从看完那部《手机》,林飞就再也没找过陈棵。她在某一天还特意跑到新华书店里买了刘震云的小说《手机》,连续研读三日,最后得出了个结论———别看他道貌岸然的,可种种迹象表明,陈棵就是严守一。
林飞又开始了一次恋爱,对方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领。有一天,那小白领带着她去吃海鲜,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就放在餐桌着。那男子看了一眼,笑了,说,你这手机都成古董了,我送你一个,怎么样?然后,他炫耀般的拿起自己的手机,说,我这个是最新款式的,彩色大屏幕。
那个男子为了演示,还一口气发了若干个短信息出去,没过多久,就哗哗的回收过来。那段饭吃得林飞很郁闷。他的手机比陈棵的更时髦,按照林飞的判断,拥有漂亮手机的男人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