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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民国那些腕儿-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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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阿爹乐,阿女阿儿勤苦学……人生最重是精神,精神日新德日新。尚存一言须记取,留汝哀思事母亲。诗句表达了一个革命者临危不惧和高尚的革命情操。

8月17日,距廖仲恺被囚已有两个月零三天了,这时何香凝在日本留学时的同学龙荣轩来看她。龙荣轩是陈炯明部下的军官,他不满陈炯明叛变革命,仍然敬仰孙中山与廖仲恺。他向何香凝透露:明天陈炯明在白云山开会,粤军高级军官都将出席会议,他自己准备在会上拼死力争,提出释放廖仲恺的建议,并就此征询何香凝的意见。何香凝果断地说:“好,你一定也把我带进白云山。”龙荣轩当即同意了。第二天,何香凝搭乘龙荣轩的汽车一起来到白云山下,冒雨到了叛军指挥部。

陈炯明的军事会议正在进行,大厅里烟雾腾腾,人声鼎沸。何香凝的突然出现,一下子把陈炯明惊呆了。停了一会儿,他假惺惺地站起来,搬来一把藤椅,倒了一杯白兰地酒,走到何香凝身旁,虚情假意地说:“夫人,你全身都淋湿了,喝点酒吧,不然要受寒。”何香凝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当着全体军官的面,喝问陈炯明:“我问你,孙先生有什么对你不起,仲恺有什么对你不起?民国九年,你们兵困漳州,士兵粮饷都发不出,要不是仲恺四处借款,连孙先生在上海莫利爱路的房子也拿出来抵押借款帮助你,你们难道会有今天吗?我今天来到这,不再打算回家,你把我砍成肉酱我也不怕。仲恺是杀是放,你今天一定要回答我。衣裳淋湿有什么要紧!”

陈炯明被斥骂得无言可对。他只得敷衍说:“部下做出来的,详情我不知道。”一面说着,一边摸出笔来,写了一张条子,命部下将廖仲恺带到白云山。何香凝接过纸条一看,又掷还给陈炯明说:“不行,你今天一定要给我个明确的答复,是杀他还是放他。”叛军中的一位军官十分钦佩何香凝的胆略,但又怕事情闹僵,就过来轻轻地劝道:“把廖先生带到白云山来就是放他的了,你何必再对总司令发脾气!”何香凝仍不让步,回答说:“这是明放暗杀。要放他,就让他跟我回家去,要杀他,就留他在白云山上。”陈炯明无奈,只好忍耐地问道:“依你所见,怎么办才好?”何香凝直截了当地说:“你做事要磊磊落落,要杀仲恺,就随你的便,我也做好准备,要杀一起杀了,也成全了我的志愿。要放他,就叫他和我一同回家,不必再带到白云山来。”正气终于压倒邪气,陈炯明只得释放了廖仲恺。

流浪香港

1925年2月26日,陈炯明由汕尾败走香港,之后带领旧部在粤东和闽南进行过小段挣扎,9月16日由沪返港。12月24日,粤军在闽南宣布解散。此后,陈炯明几乎完全退出中国政治舞台,开始了在港8年的蜗居生活。

从政治和军事中心退隐后的陈炯明马上发现自己处于严重的经济困难当中。尽管在国内先后担任过广东省代都督、都督、广东省长以及粤军总司令等职,但他不蓄私财,以致当他到达香港之后,穷困彷徨,带着家人辗转搬迁。

对于一个没有私财的落魄军人而言,庞大的家庭不再是骄傲资本,而成了一种负累。到陈炯明逝世时,他的母亲已超过80岁,妻子黄娥身体欠佳。五个女儿除三女、四女已经出嫁外,第二和第五两个女儿还在圣士提反女校读书。三个儿子中长子定夏在上海大同大学附中读书;次子定炎以及三子定炳均在香港岭南分校读书。随着陈氏失势,一些亲戚跟着搬迁到港,也需要他的周济。

一开始,陈炯明在香港租房住。1930年2月,他做《迁居》一诗:始住西么道,幸育麟儿瑞。继迁黄泥涌,添丁复及季。中间罗便臣,两度曾托庇。终焉居干德,高挹群山翠。从中可以看出,他在此之前已经搬迁三次,并生下次子定炎和三子定炳。之后,陈氏一再搬迁,最后不得不搬到在保路活道三号其弟陈炯光家中。1933年9月23日香港《公商日报》对之有明确记载:先生向不事产业,勤俭刻苦,为其守身之戒条,亦为其对子女之庭训。自下野后,初在港租屋居住,后家景每况愈下,在其弟寓分其居。因为贫穷,陈炯明在港过着极为简单的生活。许多人都知道他夏天是一件破旧夏布长衫,冬天只是一件蓝衣长衫。他的老婆打扮的,穿着的,与乡下婆一样的。

其实此时陈炯明完全有发财机会,让家人过上极为舒适的生活。1925年,美洲致公堂改组为中国致公党,选举陈炯明为总理。1926年2月,陈炯明在香港设立致公俱乐部,从事党员登记,陆续登记者达十余万人。致公党在当时是华侨组织,有许多富有侨商加入。作为党魁,只要陈炯明愿意,他完全可以捞取大量钱财,但他没有这样做。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同时在中国寻求统治代理人。基于陈炯明在国内的声望,日本政府派影佐为代表,与陈炯明商谈多次,要陈氏出面组织华北伪政府。陈炯明要求日本政府签署交回东三省的书面文件作为出山条件,日本拒绝之。数日后,影佐携一纸支票来拜会陈炯明,对陈炯明说:“此次交涉虽未能谈妥,但双方友谊并无影响。素知竞公廉洁自持,生活并不丰裕,今愿就本人可以支配之八万元项下,以区区此数奉赠,聊表个人之敬意而已。”陈炯明婉拒,但影佐执意奉送,不肯收还。陈炯明在影佐走后,在支票上用笔墨涂上“×”号,请马育航送还影佐公寓。

1933年9月24日香港《振报》发表了陈炯明老友白逾桓的文章《哭亡友陈君竞存》,对陈炯明在港生活做了一个真实描述:陈君对于公家财产,丝毫不苟。解甲以后,日食三餐,皆仰给于朋辈,荏苒六七年之久,亲友多有倦容。港地炎热,陈君寓处极狭,上有八旬余之老母,呻吟床褥;下有十余岁之幼子,教养维艰;外有寡弟妇、寡妹,与贫无所依之伯叔亲戚杂处一室,而女又未嫁,妻又成盲。英雄虽不管儿女事,然与此辈朝夕聚处,日见其号泣困难之境,其能无动于衷乎?

1933年8月底,陈偶感寒热发烧,但他不以为意,自己开中药治疗,10天之后,烧仍然不退。请西医调理,怀疑是肠胃炎。又过了几天,经香港大学医学教授审定,确诊为肠胃炎。于是住进马岛医院治疗。陈在医院住了十五六天以后,病情日有起色,准备出院。不料到9月10日,病情突然恶化,到十八九日,进入昏迷状态。于是迁回陈在香港寓所毓秀街27号。22日12时左右,陈呈回光返照之态。马育航等嘱咐陈的家人询问遗言,陈做半哭笑状,说“吾家事无可语”。陈氏死时连呼“共和”、“共和”二字,可知陈至死对国事都不能忘怀!

陈氏死后,无钱买棺材,只好借用为母亲预备的寿材,方能入殓。9月30日亲友为陈炯明在寓所毓秀街举行了一个简单的葬礼。而就在这天清晨,陈炯明的长子定夏,从上海奔丧回港后,在叔父陈炯光家中突然死去。双重凶事给陈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陈炯明失明的老妻哭得昏死过去!

由于没有找到适当的葬地,陈炯明的遗体暂时存放在香港东华义庄。之后,由同仁发起募捐,准备将之归葬惠州。1933年10月,由徐傅霖撰写《陈竞存先生葬事募捐启》,申明募捐的缘起:斯人勿要金钱,率僚属以廉勤,遗子孙以清白……上有白头老母,谁承菽水之饮;下有黄口佳儿,谁教箕裘之学。论公生前之清节,当为举世同钦;论公身后之萧条,真是令人欲哭。公家既一贫至此,更有何法以筹葬费耶?之后,陆续收到各界捐款。当时广东省长、国民党要人陈济棠赠送1500元,并答应以后每月津贴陈炯明子女教育费150元。而军事委员长蒋介石从江西邮寄3000元,行政院长汪精卫也送了500元。

陈济棠:岭南撑起一片天

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兵;到粤军总司令;陈济棠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当他掌控广东军政大权;成为雄霸一方的“南天王”时;还未到40岁。他跌宕起伏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在陈济棠时代;广州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文化上;陈济棠主张复古读经。他下台后避居香港;当日本入侵香港时;他坚决不当汉奸;化装成厨子逃回重庆;在国家危亡之际;表现了中国人的气节。

治粤怪事

1931年,陈济棠在广东站稳脚跟后,不断扩充实力,最终独揽广东军政大权,成为“南天王”。

到了1934年,蒋介石在全国推行“新生活运动”,以使国民行为合乎礼义廉耻,适于现代生存,配做现代国民。

陈济棠表面很响应,但实际上另搞一套,他要求全省推行读经,讲三纲五常,推行祭祀孔子、关羽、岳飞活动,目的是要百姓老实听话,文武官吏要像关、岳那样讲忠义,实即忠于自己。这样子,奇事便陆续出来了。

先是第一集团军舰队司令张之英提议禁止夏日男女同场游泳,并转令广东省会公安局实施。泳场因此用木板隔成两半,以实现分泳。

这样的事由一个舰队司令提出,岂不可怪!原来陈济棠是第一集团军总司令,而张是其老部下,自然心领神会,积极配合了。

跟着,省河督配局局长郑日东,也向政府建议禁止男女挽臂同行,还写了一篇妙文细说理由,文中说:既禁男女同泳,则亦应禁同行,不应严于水而宽于陆。又说女子袒胸露臂,实为“肉诱”。凡此恶习,有害党国前途,故应禁止云云。

1935年4月,陈济棠以总司令身份向广东省政治研究会提议禁止妇女奇装异服,并列出衣着标准如下:

旗袍最长不得拖至脚踝,最短必须过膝。衣领最高不得超过二寸,最低不得低于五分。袖子最长不得超过手指,最短也要过了肘关节。旗袍开衩不得过高,最高只可过膝盖以上三寸。

穿旗袍时,要穿过膝长的内裤。

穿短衣者,衣长要盖过臀部三寸,衣身不得绷紧贴体,须稍宽松。

裤子不得太短,最短也要过膝盖以下四寸。如穿裙子,裙身也要过膝盖以下四寸。

穿旗袍出户外时,不得赤足穿鞋。

是年8月,广东政治研究会除通过此提案外,又通过一项荒唐的男女界限议案,规定如下:

禁止男女同车;禁止男女同食(无论官署、家庭、茶楼、酒馆,一律禁止男女同食)。女人须待男人食毕,方可进食;禁止男女同住(旅馆一律禁止男女同住一室);禁止军人、人民同行;电影院禁止开映男女共演之影片。

省会公安局长何荦是陈的心腹,执行起来自然特别起劲。他宣布由8月1日至10日为宣传期,除在电台播放规定外,又派女宣传队员到戏院、剧场演讲。并以白布上书“取缔奇装异服,9月1日强制执行”的标语,分悬于马路及公共汽车上。

又召集缝衣店及洋服店店主到公安局签署保证书,保证不为顾客制作违反标准的服装。

到了9月1日,正式执行,公安局派出男女检查队,以太平、靖海、陈塘、永汉、宝华等分局管辖的地段为重点,多派人手,检查公共汽车及戏院剧场。其中以洪德分局查得最严,在大基头一带不论客车、行人,均予检查不漏。

从当天报纸对两宗违例事件的报道,可以略窥一二。上午11时,19岁少女林玉卿身穿黑纱,罩以内袍,隐露肌肉。脚穿白皮鞋,未着袜。眼戴黑眼镜,佩心口针。与未婚夫刘某拍拖,行至高第街口时,被段警干涉。玉卿不服,反谓警察理人闲事,干涉自由。最后被带返分局处理。

到晚上11点左右,少妇黄周氏,29岁,台山人。身穿丝质白绸蝴蝶装,配以腰带,脚穿黄皮通花鞋,不穿袜。两手指甲染红。带同女仆到新华戏院看完电影,行到中山五路与中华北路口时,被警察干涉带返分局处理。

这些做法,明显是针对女性的。扰攘了几天后,有记者前往十八甫、高第路、永汉路一带热闹地方观察,发现过往行人,男性占十分之七八,女性只占十分之二,且均是年过三十的人,年轻女性,都不愿上街了。扰民行为,可见一斑。

到了1936年,何荦还不死心,鉴于去年闹了不少笑话,今年他做了两项改进:一是培训了一批专职的女性劝导员,上街劝谕;二是成立专门的所谓风纪警察巡逻队,加强巡查。遇有违例者,即在其身上盖上违反服装规定的印记。这一来又惹出麻烦了。某日,一位公务员的妻子在路上被风纪警察逮着,随即将违纪的蓝印盖于该妇旗袍的乳房部位,这一举动太过荒唐,一时舆论大哗,广州妇女协会亦斥此举侮辱妇女过甚,要求改用女警检查。当局自知犯了众怒,悄悄撤销了风纪警察的巡逻,对禁令也不敢再坚持了。

不过舆论并没有放过他们,不断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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