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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海外大明-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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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朱明用毫无音调的语气说道。

行刑队走进人群,正要拖出的这人就是押运队的队长,这也是朱明吩咐的,先杀鸡给猴子看。

果不其然,这队长刚被拖出人群,立马杀猪一般的嚎叫起来:“别!别!我说,他们是要被送到金矿去的!放过我啊!”

“什么金矿?在哪?”朱明快速的问道。

“就在北边不过一天路程了,是新发现的,还没有名字,不要杀我,我可以带路的。”那队长像条鼻涕虫一样瘫倒在朱明的脚下。不要说他们贪生怕死,他们并没有坚定的信仰,连朱明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在面对酷刑时还能不能镇定自若守口如瓶。

若是往北边去,可能会耽搁一天的时间,实在难以取舍。

“城主,我看可以派出快骑前去,应该能在明天就得到消息。”陈善礼建议道。他这样想是因为既然新发现的矿产,连奴隶都没有配齐,驻军一定不多,甚至没有,小队的骑兵完全可以过去查探,打不过也可以走嘛。

朱明只是稍稍考虑就答应了派出小队骑兵前去金矿,一队六十人的骑兵挟持着被俘的押运队队长,脱离了大部队向着北边奔去。

带队的是一名船村的华人李亮,才十七岁的他也是老兵了,知道这次的责任重大,黄金对于每个政权每个个人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苏门答腊岛又号称金洲,黄金可是出了名的。

一路快马加鞭,速度比起步行行军来快了一倍不止。在日落前,他们便赶到了这处称为柳条涧的地方。

“就是前面了。”

李亮借着落日的余晖,看见对面山上从一处山洞中,有一道溪流留下,难不成金矿就藏在山中。

“说,金矿在哪?”他用力摇了摇手中的俘虏。

“这……其实这里都是矿区,溪水下的沙子中也有砂金的,只是山上的藏量更大,现在人手不够,只开的过来山上的那些。”那名队长苦着脸说道。

“你们看好他,我摸上去。”李亮不确定他们的动静有没有被人发现,便带着两人钻进林中向山上行去。

矿区的防备十分松懈,简直可以说是毫无防备,现在不但金矿处于几乎未开工的状态,防御的士兵也只是附近临时抽调了不到百人,还稀稀落落的需要防御一大片山区,在矿洞驻扎的也就几十人。

返回了队伍的李亮带着众人将马匹小心翼翼的赶往远处,一众人等便潜伏了下来。

当黑夜刚刚降临的时候,山上的矿洞中还出派出了两队巡逻的队伍沿着小溪在周围转了一圈,不过晚上能见度本就差,而且这处矿洞又地处隐蔽的国土腹地,所以士兵都没有太用心,完全没有发现远处潜伏的骑兵队众人。

李亮制止了同伴们的建议,要求一定要潜伏到午夜,反正也不差这一时。

当溪中蛙鸣也停止时,李亮知道是该自己出动了。

众人留下五人看俘虏和马匹,其他的五十多人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出,向着半山摸去。

很快矿区驻扎的营区就在眼前了,放哨的敌兵也是沉沉欲睡。一人一个脖子一抹,轻松解决问题。

得到李亮不留活口指令后,潜入营房的众人都是一刀一个,干净利落的把五十多敌人从梦乡中直接送去了阎王殿。

现在营区就是自由城士兵的天下了,为了不引起注意和不必要的麻烦,李亮还是要求大家轻拿轻放小心的搜索一切有价值的信息和物品。

很快,一份矿区地图便到了李亮手里,矿区的位置和范围都标的清清楚楚,至少看着图从杜迈城出发是很容易找到矿区的。

而不一会儿从库房中传来的低声惊呼更是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很快所有人都集中到了库房中。

只见还没有正式开始开采的金矿库房中已经积攒了一小袋估摸有四五斤重的砂金,里面颗颗金黄,都是上好的成色。

而最令人惊叹的是层层锁在箱中的有一块狗头金,刚才士兵们的惊叹正式来源于此,只见一块成人两个多巴掌大的狗头金静静的躺在箱底的棉布上,李亮伸手拿过稍一掂量,好家伙,至少在六七斤开外,这已经不是用稀世珍宝能形容的了的物件了。

李亮拿起棉布裹起金块,拿过那袋砂金,说道:“现在地图也有了,金矿的位置跑不了,我们现在就连夜赶去回报城主,都不要想打主意,这可是在苏门答腊岛,知道么,是岛,别被一时的贪心蒙蔽了眼睛。”说完对着两个平时贴心的船村伙伴一使眼色,侧着身子向外走去。

他不能不小心,也许金子并不少见,但是这么大的一块天然金块放在哪儿都是国宝级的东西,这几乎能和祥瑞画上一个等号了,在那么一刹那他自己也有点心动,不过随即又自嘲一笑:这东西要是贪了,老爹老娘和大哥这辈子他估计就别想再见到了,现在也有吃有穿的,为了这一物件亡命天涯,值得么。

来到山下,李亮来到押运队长身前,手一送一抽,没等那俘虏的队长反应过来,便把他刺了个对穿。李亮在心中说了句对不起你不得不死后,跨上了马匹,带头飞快的向来路驰回,他得赶快把这块特殊的战利品带给朱明,也许这将是打开胜利之门的钥匙!

第一卷 东南风乍起 第五十二章 天降祥瑞

得到稀世珍宝后的李亮一行一路马不停蹄连夜向自由城大部队行进方向赶去,不过马匹实在扛不住,又没有备换马匹,路上只好休息了几次,终于在太阳完全挂上正空前,他们赶上了大部队的步伐。

“城主!城主!”李亮手捧着两个布包,追上了朱明。

“哈,李亮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矿区位置都探听清楚了?防守的很严密吧?”

“不是的,城主,请到一旁来。”李亮神神秘秘的欲将朱明拉到路边。

虽然十分不解,但朱明对这个老早就跟随自己的小伙子还是很信任的。

两人走到路边,李亮先是递上一个布袋,朱明伸手接过,好家伙,手立马向下一沉,朱明立即猜到了这是什么,打开布袋一看,果不其然,里面金黄色的沙砾晃得朱明眼睛一花。

“好小子,这么优良的金矿被你这么几个人就打下了!”

“虽然打下了,可是守不住啊,城主,还有这个。”李亮说完又递过一个布包。

朱明知道这肯定又是个什么好东西,依旧是入手一沉,难道是金块?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啊,不过比那袋砂金重了一点而已,自己也不是没见过这么多黄金的人。

等到打开布包后,朱明也惊住了,若是手中的真是一块呈亮发光的金块倒还好了,但这是一块表面斑驳,中间还夹嵌着一些不知名石头的暗黄色金块。

朱明看着这块形似一只张嘴咆哮猛犬或恶狼的金块,疑惑的说道,这…这…天然的?朱明突然想到曾听过的故事,某人入山一锄头挖出一块天然金块,唤作狗头金,上交给国家后,当成国家级的瑰宝保护了起来。

“这是狗头金?”朱明问道。

“据卑职猜测,正是。”

朱明恨不得在心中大笑三声,这东西不得了啊,在现代尚且是如此的宝贝,在这个时代~比什么在河里挖个独眼石人什么的珍贵多了。

朱明的心中有了个主意,从现代咨询爆炸社会中过来的他明显比古人具备更加敏锐的宣传意识。

将随军的几名重要将领王铁、侯寅、陈善礼叫道一起后,朱明亮出了那块稀世狗头金,只见其余三人一起张大了嘴巴,眼中全是不可思议的神情。

“怎么样?这个东西可以算是不世出的祥瑞了吧,伪造也伪造不来,比之石人如何?”朱明开口说道。

在场的连王铁也知道“石人一出天下反”这句元末最大的忽悠,立马都赞同的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只需要挖个坑,把它埋起来,再把它挖出来就可以了。”朱明仍是最后拍板的人,他想到的办法也是无比之简单。

于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

前面就是斥候探查好的扎营点了,士兵们与民夫都忙碌起来,打桩的打桩,挖沟的挖沟,近两千士兵和五百多民壮都忙了个不亦乐乎。

“来,我也来练练手,这几天马骑的,全身都酥了。”朱明也挽起袖口,抢过一名士兵手中的锄头,一起帮着挖起排水沟来。

而旁边一些新归顺的花面营士兵和奴隶营士兵们,都好奇的看着这个最高统帅也跟着他们这群泥腿子做着这些肮脏的体力活,对这个高高在上的城主不禁生出越来越多的好感起来。

“铛”随着朱明又一锄头的挖下而发出了一声闷闷的金属响声。

“挖着了什么东西?”朱明自顾自的说道,随后弯下腰来在土里一拨弄。

“咦~~~”朱明举起了一个东西,故作好奇的喊了一嗓子。随后用力的抹了抹上面的泥,顿时露出了一片黄色的光泽。

本来所有人就在偷偷的关注着朱明,而朱明这下又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刹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朱明干脆把那块物件放入衣襟中用力的擦拭起来。很快那东西就脱去了表面的污泥,露出了它的真面目来。不错,正是那块狗头金。

“好大的一块金子啊?”“哇,城主这也能挖到金子啊。”“这……奶奶跟我说过有这种埋在地里的金子,还真有人挖的到啊。”

“城主,这是狗头金啊!”陈善礼适时的出现了,上前说道,“不得了,这么大的一块天然狗头金,上天恩赐,上天恩赐!”

朱明掂了掂金块,用力的托举起来,喊道:“弟兄们,看我挖到了什么!”

所有人都沸腾了,一个个挤了过来想看个究竟,却又不敢靠得太近冲撞了城主,立马以朱明为圆心形成了一个大圆环来。

“这是上天赐予我们自由城的祥瑞啊!苏门答腊岛又叫金洲,这是上天赐金!金洲必归我军!”朱明激动的大喝起来。

人群也被点燃了,你想想,一个人闲来无事跑来劳动做锻炼,几锄子下去竟然挖到一块比你拳头还大的多的金块来,那不是神迹是什么。

本来憋着一肚子的士气进入苏门答腊国的士兵,却迟迟得不到释放,这一下彻底的宣泄了出来。连那孤儿国的士兵也自动忽略了“金洲”这个包括了那孤儿国的称谓

“城主威武!自由军威武!自由城威武!必胜!必胜!”所有人有节奏的大喊起来。

“大家可以看看这稀世珍宝。”朱明非常明白人类的猎奇心理,这也算是给士兵的一个福利了,你得不到但看看倒是可以的。

立即有两名亲随举起了那块狗头金在人群中走过,所过之处士兵都自动的让出了一条道路来,他们都瞪大了眼睛盯着这金块,想把它的样子完完全全烙进脑海中,若干年后这可是他们向儿孙们吹嘘的本钱。

很快金块传看了一周又回到了朱明手中,朱明大声宣布:“今晚杀牛宰羊!先预祝大伙旗开得胜!”

士兵们自然又是爆出一阵高兴的叫喊。

在帐篷之间燃起的篝火上,架起了大锅,煮起了肉汤,因为是在敌国行军而无法享受大块吃肉管饱的待遇,但能吃到肉汤和肉糜,所有的士兵都是心满意足。

在吃喝之间,士兵们都是低低的议论起今天发现狗头金的事情来,而军官们也难得的没有来训斥他们,所有士兵都带着神秘的笑容,他们肯定都认为冥冥中上天已经在保佑着自己了。

而朱明此时正与骑兵队的士兵们围坐在一起。只见他端起一碗水,说道:“骑兵将士们都是好样的!若是这次旗开得胜,你们当居首功,今晚不宜饮酒,我以水代酒,敬大家了。”

所有的骑士们齐刷刷的站了起来,说道:“为城主效命。”说完也饮尽了碗中之酒。

骑兵队都是由从军资格最老的华人士兵担任,忠诚是毋庸置疑的,他们也不可能将今天之事说出来,只是朱明确实觉得他们这次立的功劳,确实足能媲美摧城拔寨,所以刚才居首功的说法倒也并不虚假。

“望大家上下一心,壮大海外华人基业。”朱明说道,也许这些人还没有清晰的国家观念,但全都知道自己华人的身份,这句鼓励他们也是能听得入心的。

军心士气在释放过后得到了更充足的补充,这支军队现在能面对一切的挑战。

第一卷 东南风乍起 第五十三章 兵临城下

(今日NO。2,昨天惊闻下周本书还有一个分类推荐,本来这周的推荐就让小贾感激莫名,悬梁刺股每晚码字到两点,下周小贾简直想不到该用什么来回报大伙的热情~不管是批评也好鼓励也好~小贾谢谢大家的支持~)

士气爆棚的自由城队伍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抵达了杜迈城下,而不出朱明所料,在后面这么长时间的行军过程中都没有碰到敌军的最大原因就是:附近的所有敌人都已经龟缩到了杜迈城中。

看着远方紧闭的城门,朱明眉头紧紧的蹙成了一团:缩进壳里的王八,还真不好下口啊。而现在若不能尽快攻下杜迈城获得进入苏门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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