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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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我随时任您差遣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乱伦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处女,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第11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您离家有几年了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