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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冰与火之歌-第67章

小说: 冰与火之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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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起染绿的双手挡住脸,尖叫着要她滚开。

  这时大牛喊道:“小心后面!”艾莉亚连忙转身,热派已经站了起来,手中握着一颗锐利的大石头。她等他出手,身子一低,石头便从头上飞过,接着她便朝他冲去。他举手,她便打手,接着是脸颊,膝盖。他伸手抓她,但她闪到旁边,举起棍朝他后脑勺敲了下去。他仆倒在地,随即又爬起身,踉跄地追过来,涨红的脸上全是鲜血和污泥。艾莉亚摆出水舞者的姿势,等他靠近之后,猛地往前一刺,正中他双腿之间。用力之重,她相信若是用真剑,大概会从他屁眼中间穿出去。

  等尤伦把她拉开,热派已经整个趴在地上,裤子又脏又臭,哭着说艾莉亚一直打他一直打他一直打他。“够了!”黑衣人咆哮着扒开她的手指,夺走木剑。“你想杀了那白痴不成?”罗米等人开始告状,但老人对他们说,“全部给我闭嘴!不然看我怎么修理你们。再给我闹事,我就把你们绑在车后面,一路拖回长城!”他啐了一口,“尤其是你,阿利!你跟我过来,小鬼,快点!”

  大家全都看着她,就连那三个铐在马车后面的人也不例外。那个胖子喀嚓一声阖上尖牙,发出嘶声,但艾莉亚不理他。

  老人拖着她,远离大路,走进树林里,一路咒骂,喃喃自语:“早知道我就把你留在君临。你到底听不听话,小鬼?”每次他说“小鬼”二字,都几乎在吼,以确定她能听见。“把裤子脱下来。快点,这里别人看不到!快脱!”

  艾莉亚愤恨不平地照办后,他又说:“站到那里,靠着那棵橡树。对,就这样。”她双臂环住树干,脸颊紧贴粗糙的树皮。“你叫吧,你给我大声叫。”

  我才不叫,艾莉亚倔强地想,然而当尤伦一棍打中她暴露的大腿时,她还是忍不住尖叫出声。“知道痛了?”他说,“再试试这个!”木棍咻地一声,艾莉亚又是一声惨叫,同时紧紧抓住树干,才没倒下去。“再来!”她紧紧抓住,咬住嘴唇,听见木棍呼啸而至,害怕得全身一缩。这一下,痛得她整个人跳将起来,疯狂地大叫。我不哭,她心想,我绝不哭,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们的家徽是冰原狼,冰原狼不会哭的。她感觉到细微的血丝流下左脚,她的大腿和脸颊都痛得要命。“你现在给我听好,”尤伦说,“下次你再拿棍子对付你的兄弟,我就用加倍的力气修理你。你听到了没有?现在把裤子穿好。”

  他们才不是我的兄弟,艾莉亚一边拉起裤子一边想,但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说出来。她两手笨拙地翻弄着皮带和系绳。

  尤伦看着她,“还痛?”

  止如水,她想起西利欧·佛瑞尔的话,便这么告诉自己。“有一点。”

  他啐口唾沫,“热派那小子痛得可厉害了。小妹妹啊,杀你父亲的不是他,也不是小偷罗米,揍他们无法让他活过来的。”

  “我知道。”艾莉亚闷闷地说。

  “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结果本不应该是那样。那天,我把马车都打点好了,正要出城,结果有人带个小鬼来找我,给我一袋钱币和一个口信。他要我别管小鬼是什么来历,然后说艾德大人准备穿上黑衣,要我再等等,带他一起走。不然你想我怎么会在那儿?不料却出了岔子。”

  “是乔佛里干的!”艾莉亚倒抽一口气,“该杀了那家伙!”

  “早晚会有人去杀,但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尤伦把木剑丢还给她,“车上有些酸草叶,”他们朝大道走去,“你去弄两片嚼嚼,不会痛那么厉害。”

  酸草叶的确管点用,可是嚼起来十分恶心,而且把她的唾沫变得像血一样。即便如此,那天接下来她还是只能走路,第二天也一样,再过去那天也是,因为大腿实在痛得没法骑驴子。热派的情形更惨,尤伦得挪动好些木桶,腾出车上的空间,好让他躺在一袋袋的麦子上,只要车轮碰上石头,他就开始呜咽。绿手罗米根本没事,但他却躲着艾莉亚,躲得远远的。“每次你一看他,他就全身发抖喔。”大牛告诉她。她走在他的驴子旁边,听了没吭声,看来还是别跟人说话比较安全。

  当晚,她在硬土地上铺了薄毯子,望着天际的大红彗星。彗星虽然漂亮,却也很吓人。大牛把彗星叫做“红剑”,因为他说看起来像一把刚从锻炉里取出来的火红宝剑。艾莉亚歪歪头,看出了剑的形状,但她看到的不是新打好的剑,而是父亲那把瓦雷利亚巨剑,泛着波纹的寒冰,剑带血红,正是艾德公爵被御前执法官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后流下的鲜血。事情发生时尤伦不准她看,可在她想来,父亲死后的寒冰就是彗星这个样子。

  最后她终于入眠,梦见了家园。通往长城的国王大道蜿蜒经过临冬城,尤伦答应在那里放她,并不让别人知晓她真实的身份。她好想再见到母亲,还有罗柏、布兰和瑞肯……不过她最想念的还是琼恩·雪诺。她真希望这条路能先到长城,再去临冬城,这样一来,就可以让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她会告诉他:“我好想你”,而他也会同时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异口同声,一如往常。她真的很想这样,很想很想很想。
 
 
第02章 珊莎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

  “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的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

  “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

  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

  “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上次的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蓬,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深红披风的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色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蓬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翘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

  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在期望随时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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