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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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打算,”卢斯·波顿道,那语调好似在餐桌上轻描淡写地赞一句:好酒,“只可惜卡史塔克伯爵给不了女儿了,罗柏国王以谋杀和叛乱的罪名砍了他的头。至于泰温公爵,他人还在君临,新年之前都不会离开,那是他孙子和高庭之女成婚的大喜日子。”
“不对,是临冬城之女,”布蕾妮说,“大人,您弄错了吧,与乔佛里国王订婚的是珊莎·史塔克。”
“他们的婚约已经废除。黑水河一战,玫瑰与狮子联合,大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烧光了他的舰队。”
我不是警告过你么,乌斯威克,詹姆心想,还有你,山羊。与狮子作对,没好果子吃!“有我老姐的消息吗?”他问,
“她很好,你的……外甥也很好。”波顿顿了一下。看来他知道。“你弟弟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但性命无忧。”他朝身边一位穿镶钉铠甲、面色阴沉的北方人招招手。“送詹姆爵士去见科本学士,并替这位女士松绑。”待布蕾妮手腕间的绳索砍成两截后,他续道,“请原谅,小姐,眼下兵荒马乱,仓促之间难免误伤。”
她揉着被麻绳磨破的血肉。“大人,这些人想强暴我。”
“是吗?”波顿伯爵淡白的眼睛望向瓦格·赫特。“这可不行,这事儿,和詹姆爵士的手的事儿,都做得不对。”
院子里的北方人是勇士团的五倍,还有同等数目的佛雷家丁。山羊再苯,也知道闭嘴。
“他们拿走了我的剑,”布蕾妮道,“还有我的盔甲……”
“小姐,在我的城堡作客您无需盔甲,”波顿伯爵告诉她,“您受我的保护。埃玛贝尔太太,替布蕾妮小姐准备一间舒适客房。沃顿,詹姆爵士交给你了。”他不待回答,径自转身上阶梯,裘皮斗篷在身后卷动。与布蕾妮分开之前,詹姆只来得及和她交换一个短促的眼神。
学士的房间在鸦巢下。这位一头灰发、面目慈祥的人名叫科本,他打开包裹断肢的亚麻布,鼻子凑上去嗅了嗅。
“有这么糟糕?我会死吗?”
科本伸出一个指头拨拨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皱起鼻子。“不会,只是过不多久……”他切开詹姆的衣袖,“……腐疮会扩散,您发现了吗?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詹姆承诺,“清洗伤口,把手缝回去,让我碰碰运气。”
科本皱紧眉头,“我可以保住您的上臂,从肘部开始截,但……”
“你敢!除非把另一只手也截了,否则我掐死你。”
科本注视着他的眼睛,不管看到了什么,总之令他踌躇。“那好吧,爵士,我只把腐疮挖掉,别的都不动。先用沸酒处理,然后敷荨麻膏、芥菜籽和面包霉,或许管用,但其间利弊您可要考虑清楚。我这就去拿罂粟花奶——”
“不要。”詹姆不敢睡,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手就真没了。
科本坚持:“这会很痛。”
“我会尖叫。”
“这会非常非常地痛。”
“我会大声大声尖叫。”
“您至少喝点葡萄酒行么?”
“总主教真的每天祷告吗?”
“这我不清楚。我拿酒去,爵士,您先躺下,得把手绑上。”
科本准备好一把利刃和一个碗,动手清洗。他边做,詹姆边大口喝酒,酒浆洒了一身。左手真没用,连嘴巴都找不着。葡萄酒浸湿胡须,掩盖了脓汁的恶臭。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锤桌子,一次,一次,又一次。科本将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话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嘛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群众在惨叫。我先前不是梦见了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脸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支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脸上的淤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
第三十二章 提利昂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惟有烂泥、灰烬和烧焦骨骸,但无家可归的人们已在城墙的阴影下重新搭起帐篷,还有人用桶子和推车贩卖渔获。提利昂骑过人群,觉察到无数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愤怒,乃至憎恶。但没人开口,也没人敢挡他的道——全赖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随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们拖下马来,用鹅卵石砸个稀烂了,就像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那样。
“这帮家伙简直比老鼠还讨厌,”他抱怨,“他们的狗窝被你烧过,居然半点也不接受教训。”
“哼,给我几十个金袍子,我把他们统统杀光,”波隆道,“死人就不会回来了。”
“没用,杀是杀不完的,就让他们去吧……但无论如何,只要城墙边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立刻给我拉倒。不管这帮蠢货怎么想,战争毕竟没有结束。”他朝烂泥门骑去。“今天的视察就到这儿,明日召集各工会,带师傅一起来,商议重建计划。”他叹口气,好吧,烧成这样多半要归功于我,总得做点什么补救。
工作本该由他坚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负责,可惜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传来的消息,得知儿子威廉遭遇谋杀后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孪生兄弟马丁也是罗柏·史塔克的俘虏,而他们的长兄蓝赛尔依然卧病在床,伤口溃烂,难以康复。凯冯爵士只有这三个儿子,眼看一个也保不住,便彻底为悲伤和忧惧所淹没。泰温向来倚重弟弟,而今别无他法,只能将理事的胆子托付给侏儒儿子。
重建费用耸人听闻,却又不能不办,因为君临乃全国第二大港口,规模仅次于旧镇,得尽快疏通河道,重开贸易。妈的,钱从哪里来?他甚至开始想念半月之前扬帆远去的小指头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莱莎·艾林,统治谷地,我则为他收拾烂摊子。欣慰的是,这回父亲总算肯把重任交付给他。见鬼,他永远也不会提名我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却会无所不用其尽地利用我,上次不还任命我为代理首相么?金袍卫士的小队长在烂泥门前为他开道,提利昂静静地思考。
君临三妓依旧统治着门内的市集广场,但如今已然荒废,石头和沥青桶散居四处。嬉戏的小孩们爬上长长的木制投掷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荡,互相追逐。
“待会记得提醒我,要亚当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骑过投石机之间时,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们非得摔下来,折了脖子不可。”这时上方传来一声呐喊,一堆马粪掷在财政大臣前方不远处。提利昂的坐骑人立起来,几乎把他掀翻。“仔细想想,”他一边努力勒马一边说,“还是别管了,就让这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像熟南瓜似的落下来砸个稀烂。”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这群顽童竟然当众羞辱他,更让他怒火万丈。日复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恼。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处女,而大半个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马时,他就听见两名马童在背后叽叽咕咕,偷笑出声。他觉得连马儿都在嘲弄他。一直以来,提利昂每晚耐着性子假装履行义务,寄希望于婚姻的实情不致泄露,可惜一切都归无用。不知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倾诉呢?——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瑟曦的人——还是瓦里斯的小小鸟在作怪?
有何区别?反正结果是他受人轻贱。整个红堡,不拿这当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过得也很凄惨。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礼貌编织的盔甲,给予她男人的慰籍,但他知道没用。不管嘴上说得多动听,在她眼底,他其实是个丑陋不堪的怪物。况且还是个兰尼斯特。这就是他们给他的妻子,这就是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习惯裸睡,而今却无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训练得很娴淑,从不说半句顶撞的话,但每当她看到他的身体,那种目光简直让人无地自容。于是他嘱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临冬城,但最想要的还是她,管她孩子还是女人。我想给她安慰,我想听她欢笑,我想她开开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欢乐、痛苦、悲伤和欲望与我分享。想到这里,他苦涩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样强壮。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结婚的消息,提利昂不愿瞒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将她带来相见。他们在太监的卧室同床,当雪伊为他宽衣解带时,他扣住她手腕,将她推开。“等等,”他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讲。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结婚。我知道。”
他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事连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你怎么知道?瓦里斯讲的?”
“我送洛丽丝去圣堂祷告时,听见某个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闲话,而他又是从一位恰好听见凯冯爵士和你父亲谈话的女仆那里听说的。”她挣脱抓握,将衣服流畅地拉过头。和从前一样,里面没穿内衣。“我不担心,她不过是个小孩子,您会搞大她的肚子,然后回到我身边来。”
他内心的一部分渴望相信她。相信她,他苦涩又嘲讽地想,唉,侏儒,雪伊果真是你渴望的一切啊。
烂泥道上人潮汹涌,但在金袍子的驱赶下,兵士和平民都为小恶魔的队伍让道。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提利昂从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板,抛掷出去,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他们中的幸运儿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块霉面包。市集广场从未有过如此拥挤,提利尔家已运来无数补给,但食物的价格仍高得离谱。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一刀牛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虽然如此,买家依旧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巷子口,阴郁地观看。
“这条路……”他们来到钩巷口,波隆开口问,“你想去……?”
“没错。”视察河滨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别无选择。于是他们离开伊耿高丘,朝维桑妮亚丘陵底部那堆由弯曲小巷组成的迷宫走去。波隆当先领路,提利昂不时回头,查看是否有眼线跟踪,但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有一个驱策马车的货郎,一个在窗边倒夜壶的老太婆,两个用木棍打闹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虏的金袍子……他们看起来都很无辜,但他却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么好欺瞒的。
他俩转过一个拐角,接着是另一个,然后缓缓骑过一群妇女。波隆带他在弯曲的窄巷里穿梭,走了很长一段,经过破碎的拱门。马蹄“得得”地踏过石阶梯,阶梯上有一具战斗中烧焦的马尸。这里的建筑又矮又挤,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两人并骑。“前面转两个弯到头,那家伙就在最后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