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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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的尸体在这块岩石上被人发现,他们或许会用我的名字为它命名,他心想,就叫“洋葱之岩”吧,这就是我的墓志铭。他别无所求。父亲保护孩子,修士们如此教诲,可他戴佛斯偏偏把自己的孩子们带进烈火之中。戴尔再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儿了;而阿拉德,他在旧镇、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索斯甚至不及完成自己的梦想,没能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利克再也不能成为骑士。
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无数英勇的骑士,伟大的领主,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纷纷捐躯,只有我……爬进洞穴里去,戴佛斯,爬进去,缩成一团,船就会离开,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睡在石头上,让海鸥琢出眼珠,让螃蟹享用血肉,你享用过它们,你欠它们的情。躲起来,走私者,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风帆几乎近在眼前。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平静地离开,他也将平静地死去。
他的手伸向咽喉,摸索着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里面保留着他的国王册封他为骑士当天,削下的四根指节。我的幸运符。短指在胸前拍打、摸索,什么也没找到。袋子不见了,连同里面的指骨一起。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着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破裂的嘴唇低语。而今连它们也不见了,大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持火鞭的魔鬼在水面舞蹈,活人在抽打下燃烧,化为焦炭。“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丢了,我的孩子们死了。”他无法抑制地嚎啕大哭,咸咸的泪水在面颊积成小溪。“火带走了一切……火……”
也许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只是一阵拍打滩头的浪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是你招来火焰,”她低语道,声音像隔着贝壳听潮一般微弱轻柔,充满忧伤,“是你烧了我们……烧了我们……烧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干的!”戴佛斯哭喊,“圣母啊,请不要将我们抛弃。是她干的,那红袍女,梅丽珊卓,是她!”她仿佛出现在眼前: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红铜的长发,她穿着红色的长礼服,由丝绸和缎子所制,走起路来有如火焰在移动。她来自东方的亚夏,在龙石岛上,用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的贵族,接着又俘获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心。国王走得太远,竟把烈焰红心当成自己的旗帜,侍侯光之王拉赫洛,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下,他把龙石岛圣堂里的七神神像全拖出来,在城门口焚烧;后来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白色鱼梁木也没能逃脱厄运。
“是她干的,”戴佛斯重复,只觉言语加倍地无力。是她干的,可你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之子。你不是无辜,你怎么可能无辜?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在她的旗帜下航海,你眼睁睁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公正的天父、慈悲的圣母、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与战士,统统被她奉献给那残酷的神灵,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上嘴巴。即便她杀害了克礼森老师傅,即便目睹了如此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风帆就在一百码外,飞速穿越海湾。很快,它就会经过这里,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往上爬。
他用发抖的手牵引自己,思维因发烧而模糊。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打滑,他几乎跌落下去,用尽全力方才抓紧。掉下去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着。至少要再活一会儿,有使命必须完成。
顶端很窄,而且和他一样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他只好蹲在上面,挥舞着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船,这里!这里!”从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她;细瘦的彩绘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着的风帆。船壳上有名字,可戴佛斯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指点点。他看见其他船员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他。帆降下来,桨也收起,她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来船很大,不可能靠近,于是在三十码的距离外,她放出一艘小艇。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艇靠拢。四个人在划,第五个人站在船首。“你,”当小艇离石礁只剩几尺时,对方发话道,“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飞黄腾达的走私者,戴佛斯心想,一个愚忠君王、以至于忘记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不知该如何吐词,所以话说出来,连自己也觉得陌生。“我是黑水河一战的幸存者。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是嘛,爵士先生,”对方说,“那您为那位国王服务?”
来船很可能属于乔佛里,他突然意思到,假如说错话,就会被遗弃,扔在这里听天由命。不,不会,她有彩绘船壳。这是里斯人的船,萨拉多·桑恩的船,圣母派来的船!圣母慈悲啊,她把使命托付给了我。史坦尼斯还活着,他明白了,我的国王还活着,我还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我怎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朝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效劳。”
“啊,”船上的男人说,“我们也一样。”
第六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就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而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散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相反,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贴,默默地想。似乎这确由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她觉得,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刹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人称“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个苯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全身上下,惟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反正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他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