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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没有信仰的魔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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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16了吧,爷爷像你这么大就已经开始在江湖上闯荡了。你还年轻,总不能一直把你锁在身边,前些年是因为你太小,不放心让你独自在外”
  “这么说,你现在放我走了?”
  “总不能让你当一辈子的土匪吧,年轻人总要出人投地的。在外面凡事要小心,多动脑子少动刀子。我希望等你下次回来的时候能够名满大陆,嗯,最好带上外面所有的名酒。啧啧,那味道,香啊。”
  “得,酒有没有得等我回来再说。那我这回走了,临走有没有什么东西送我,记念一下。”
  “我都已经把宝贝送给你了,还想要啊。快走,早走早好。最好死在外面。”
  “。。。”
  **********
  莎云的哭声好像还在耳边,人却已经看不到营地边的绿洲了。
  一点留恋的意向都没有,甩甩头,抱着刀,头也不会。
  ***********
  前面一只驼队,约五十来只驼子。满满的货物,因为驼子走的太慢了,也许是压伤了。没出过沙漠,没离开过马贼营的方孓看见这只驼队的第一反应是要抽刀上去砍了。左右一瞧,嘿,就自己一人,再一想,哦对了,自己是要出去见识世面的,不是来抢劫的。
  不再想搭碴,继续向前行去。
  慢慢靠近驼队。领头的是个大胡子,身后背着把大剑,看上去应该是护卫驼队的佣兵吧。
  “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在沙漠里?是要到哪儿去?”大胡子凑上来搭话。
  “不知道,随便到哪都一样。”本来就没有目的,当然也不能说是第一次出门,爷爷嘱咐的千万要小心,人心险恶,小心上当。
  “一个人在这漫无边际的地方,碰着成群的沙漠苍狼可是很危险的,况且这里近些年常有马贼出没。不过看你带着刀,也像是练过的。要不一起走,有个照应。”
  心想,我就是马贼,当然嘴上不能这么说。“无所谓,一起就一起吧。”看来是看中我的武功了,想骗我入伙,不管了,反正哪儿也没去过,找个人当当向导也不错,顺便还能混点吃的。
  “兄弟,怎么称呼?我是狂风佣兵团的团长卡里斯,后面这位老先生是我的雇主,是法拉城的雪莱城万福商会的老板里德先生。”
  “方孓。”
  **********
  绿洲,宿营地。
  “小兄弟,弄点酒喝喝暖暖身子,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还挺 冷的。”
  “我不喝酒。”独自吃着磕牙的干料,不在意的回答着卡里斯。
  “你什么意思?我们团长让你喝酒是瞧得起你。拽的二五似的,耍酷啊。”五大三粗的佣兵。
  “我从不喝酒。”仍旧是简短的回答,“我去睡了。”
  “了不起啊,看你这样毛都没长齐,拿着把破刀就敢出来混,看得起来才让你跟着。就赁你这熊样,没出沙漠就被狼吃了。”明显酒喝多了,想找点事做做。
  “哈马,不许这么说,滚一边喝你的酒。小兄弟,要是累了,就早点睡,像我们这里佣兵,成天在刀口上打滚,喝酒是来洗乏的。别跟他一般见识,大老粗。酒一喝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卡里斯打着圆和。
  “没关系,我不在意,况且了,一群苍狼我还看不上眼。何况他这种连苍狼都不如的人。”方孓的口气有点冷。
  “小样,看你就不顺眼,有种过来比划比划。”哈马抽出坐在屁股底下的大剑站起来挑衅道。
  “坐下,不许胡来,小兄弟也算是客。再这样,罚你一个月不许喝酒碰女人。”卡里斯的话好像有点效果,哈马瞪着眼,慢慢坐下来。
  “无所谓,毕竟他是觉得我在混吃。哈马,你不是我对手,我不出刀,比划一下怎么样?”这话明显就伤人了,谁听了都不舒服。就我都想拿刀捅他一下。
  “小样,不教训你,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过来,到这边空地上来,我看我让你三招怎么样。”
  “不用。动手吧。”
  **********
  一道弯月闪过,哈马的手里只剩个刀柄,再瞧方孓,依然站在那儿,刀依然挂在腰间。像是根本没有动过,哈马的刀就断了。
  看着手里的刀柄、插在沙土里的刀刃。揉揉眼睛,再看,依然如此。哈马不相信,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刀,孬好自己也是四级的剑士,虽然跟武圣没法比,但再努力一下就是仅次于大剑士的五级剑士了,连大剑士都不可能在一招之内败了自己,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做到。魔法,肯定是魔法。不过这么小魔法也不可能有什么大成就?那是什么原因?越猜下去,脸越白了。
  “小兄的武技不错嘛,已经练到刀气了,看成就应该是高级大剑士了,假以时日就是最年轻的武圣了。小小年纪如此成就,我都练了三十多年了,才是个高级大剑士,而且已经到了顶了,没有发展的空间了,武圣是不可能的了。”卡里斯赞道。
  “这是武术。”方孓酷酷的回答。
  “武术?是什么武技?看你的功力这么小的年纪的成就,应该是个厉害的武技,可是我在大陆行走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过呢?传你武技的是哪个武圣?”
  “这不是武技,是武术,我爷爷这么说的,我爷爷不是武圣。武圣跟我爷爷根本没法比。”
  “你爷爷?叫什么?我怎么不记得大陆上有这么一号厉害的人物。”
  “方辰。我爷爷说这武术在老家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我没去过,我也不知道爷爷说的老家在哪。”有点失落。
  “方辰?没听说过,也许是个不入世的高手吧。”
  *********
  小镇依然是一副破败的景像,这种边远的地方,没有官,没有管。再过数年也依然是这副模样。黄土堆的城墙,也许根本就不叫城墙,因为连大城里的达官贵人的院墙都不如。只能挡挡苍狼群和骑马的马贼罢了。
  客栈住的来往的行商,也许客栈就是这个小镇的最初吧。没有这个客栈,也许也就没有这个小镇了。
  方孓第一次见到除了马营之外人所聚集的地方,虽然这里人很少,还不如那个马营。
  抱着刀,走在窄窄的满是灰尘的街路上。两边的店都是冷冷清清的,店里的老板都是坐在躺椅上眯着眼假寐。如果没有客人,那他们一天就会这么坐下去,偶而起来去吃个饭,上个茅房什么的。
  “小兄弟,没什么事的话,陪我去一趟马商那儿,怎么样?闲着也是闲着,这里没什么好逛的,等到了雪莱,我请你。”卡里斯找了过来。
  ************
  “这不是小孓嘛,你怎么有空到这来啊?不要告诉我你是来看你马伯的,这我可不相信。”马龙还在这个小镇做着驼马的生意,当然也是奥斯马帮设在小镇的外联,负责一些采购以及情报的收集,方便马帮在沙漠里抢劫和躲避官家的围剿。
  “我爷爷让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来看看马伯了。第一次出来,嘿嘿,有没有见面礼啊,我可说不定多久才能回来啊。”方孓在熟人面前还是比较放的开。而且他从小也没少敲诈这些长辈。
  “有,这样吧,我把我的黑龙给你。”黑龙是马龙的爱马,一匹千里马。这匹马可是花了马龙不少心思,平时当儿子一样养着,自己外出都舍不得骑。
  “您舍得把您儿子给我了?我记得以往您可宁愿给我大把的金币也不愿意让我骑一下的哦。”马龙除了对这匹马的不舍外,对金币也同样抠门。
  “难得你终于要去闯荡闯荡了,礼物嘛当然要好的了。”
  “我看是您想我早走早好吧,省得每次您回营都得大花一笔吧。”
  “臭小子,怎么说话的,啊?目无尊长,看来还是小时候打的少了。”
  
    

正文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云石城
  “这人真多啊,这大城就是大城啊,城墙都得抬着头看。”某未见过世面的人语。
  “奇怪啊,以往可没这么多人的,而且这么多法师武士骑士。难道最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卡里斯奇道。“大家进城后小心点,别给我惹乱子,都老实点,看着点货。”
  *********
  客栈
  “老板,这城里怎么这么多人?我可记得以往可没有过的。”卡里斯拉着老板问道。
  “客官,您是不知道啊,这城主的闺女22岁了,整天呆在房里做魔法实验,愣是不肯嫁人。城主想这都大闺女了,再过两年可真就嫁不出去了。可是他闺女愣是把上门提亲的全打跑了。后来被城主逼急了,干脆弄个什么比武招亲,说是谁拿到冠军并打败她,就嫁给谁,哪怕是个老头也无所谓。不过城主倒也想的到,报名的年纪不能大过30岁。我就搞不懂了,一个姑娘家的,搞什么比武啊,细嫩的,打伤了怎么办。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得了。你注意看看,这大街上,动不动就有人在比试,这还没到日子呢,没等上台去露两手先被人打个重伤,何苦啊。这些天,店里住的全是外地来的年轻人。不要命了都。”这老板还挺能啰的,不过众人把这大概情况是弄清了。
  “老板,这日子是什么时候?”
  “怎么?客官,您也想去?唉,看您年纪也不小了,可能名都报不上,我看这个小哥就挺合适的。长的帅气,还又年轻。不知是哪家公子?”
  “呵呵,老板,我倒没想去参加劳什子的比武,只是行了多日的路了,要在城里歇个几天。如果正赶巧倒可以去看看热闹。这位小兄弟叫方孓,我们是在沙漠里碰到的,他可是位武圣的孙子哦。”卡里斯解释着。“您还没说是哪一天呢。”
  “就是后天了,你们要是住多几日,这热闹还是有的看的。场地就是城中广场上,擂台前几天就搭好了。”
  “嗯,是要去瞧瞧。谢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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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
  人山人海,人头挨着人头。广场靠北是主台,也就是城主还有一些达官贵人和贵客的坐位。比如云石城魔法工会的会长,骑士团团长,擂台主角的老师等等。
  擂台就在主台南边,呈正方形,高五米,长宽约一百米,擂台左右各一根长木竖着,横拉一条幅。书:比武招亲。擂台无梯,想比武,自己想办法上去。擂台东南角一高台,约十米,有梯有坐,估计是什么裁判或者点名之类人的位置。
  方孓好不容易挤到台前,路上还被人踹了一脚,可惜没找到是谁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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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宣布一下规则:1.连胜五场者进入下一轮比赛。2.作战到一方认输或者失去战斗力为止。3.比赛分两组,魔法师为一组,武士为一组,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后捉对比赛,前两名进入决赛,冠军与海琳小姐比试,获胜即可。若海琳小姐胜,则可进行五场挑战,年龄在30以下,没有不良案底的可以报名,胜即可。4.不可伤人命,若要进行生死对决可先行立生死状。5.比赛按报名顺序进行,为期两天。好了,现在开始。第一位:耿炎,27岁,剑士。同场者:霍菲得,23岁,刀客。请两位入场,比赛开始。”
  。。。
  耿炎的剑为刺剑,重在挑、刺。功力不弱,有四级剑士的实力,霍菲得的刀走刚猛,看着那刀背厚实,估计有百十来斤,看来是个力气多的没处使的家伙。斗了数十回合,台下人人哈气连天,看来这两人实力差不多,不过霍菲得长久的猛攻,想要拿下这局,而耿炎却左右闪动,不与之正面交锋,这场实在没什么看头,台下众人都明白,这结果肯定是耿炎为胜,这霍菲得力气虽大,但久攻不下,有些浮躁,力气不支,脚下轻浮。没有悬念的一局。
  果不其然,霍菲得被刺剑刺中右肩,钢刀落地,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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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漄第一次搭字,不会写打斗场面,省略,呵呵。。。不要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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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第一名:傅邪,19岁,雷系大魔法师(小小年纪,不错,努力。)奖金1000金币。
  第二名:希来里,25岁,大剑士。奖金500金币。
  第三名:威廉,29岁,五级刀客。奖金300金币。
  第四名:马里,22岁,五级狂战士。奖金100金币。
  方孓看这些个人都有钱拿,早知道他也去参加了,还能弄点金币花花,虽然他出门时带了很多金币,但借马龙马伯的一句话,钱越多越好,数到手抽筋最好。
  第二天将是第一名冠军傅邪傅同志,傅小朋友与海琳海大小姐(应该叫大姐的)的终决。
  (不要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天就比完了,毕竟这五米的高台不是谁都能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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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哥站在擂台上,头昂的无比高,眼看着天,不时的甩甩那白色长发,自以别有一般风味。
  海琳穿着件青色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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