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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天才兵王的幸福生活-第2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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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成交。”斟酌再三后,他没有再去犹豫,点头答应了狼王。
    狼王爽朗的笑了笑,径直走到了那金属架子前,打开了那金属箱子,从里面取出了枚晶体来,递给了庄林。
    庄林小心的接过了这枚晶体,放在手心里仔细的把玩,这晶体,半个拳头大小,通体缭绕着层ru白色的光晕,入手后,暖暖的,很舒服很惬意。
    而与此同时,他体内的元气,愈发的躁动起来,似乎随时都可能破开了他的身体,冲入到这手的晶体内去,吞噬掉其的灵气。
    感觉到体内元气的躁动,他也不敢再大意,连忙将这晶体放入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去,当手从口袋里抽出来的时候,悄然将这晶体送进了药池空间里去。
    整个过程,他做的非常的隐蔽,谁都没有察觉到,那晶体已经消失在了他的口袋里。
    “什么时候出发?”得到了枚珍贵的晶体,庄林的心情格外的好,光望向狼王,开口问道。
    “近几天内恐怕不行,因为我们需要你再救几个人。”狼王摇着头,沉声说道。
    救人?那三个同样受到了诅咒的专家?
    “在这次的楼兰大墓的探索,除了野狼和灰狼外,另外还有五位专家和六位相关人员,全都沾染了诅咒,除了野狼和山狼和三位专家外,其他人都罹难了,那三位专家,在相关的领域内,有着突出的成就,如果他们死了,对于华夏来说,是很大的损失,我希望,你能够帮助我们治好他们。”狼王接着说道。
    “当然了,我也知道,去除诅咒非常的伤神耗气,我们会给你提供足够的灵药。”
    让自己再去帮那三位专家去除诅咒!
    虽然的却有些伤神耗气,不过嘛,有狼牙提供灵药,自己也就不用再自己去催生灵药来恢复元气,这每治好个,得到的积分,就可以催生出株百年份的灵药来,这倒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这样的好事,庄林自然不会拒绝了。
    谈妥了这些后,庄林与狼王狼头起离开了这座仓库,途的时候,狼王接到了电话,和狼头离开,庄林则按照原路返住处去。
    那临时住处,孔庆华在客厅内百无聊赖,独自靠坐在沙发,看着电视节,看到庄林来,注意力也就从电视转移到了庄林的身。
    “我去给你放水,洗个澡,休息会。”看着神色有些困倦的庄林,孔庆华从沙发起身,简单的说了句,便朝着浴室走去。
    “还是我自己来吧。”庄林开口说道。
    孔庆华微微摇了摇头,脸露出和硕的笑容,径直走进了浴室去。
    看着那轻盈迷人的背影,庄林驻足良久,随后叹了声,转身走到了沙发旁,坐了来。
    等孔庆华放好了水,庄林进了浴室后发现,不仅浴缸里面水放好了,连自己需要的应东西,也都给准备好了,让孔庆华这样的美女服侍,或许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只是这美事,是否能够消受呢?
    躺在浴缸内,身体浸泡在温水,全身,说不尽的惬意。
    仰头望着天花板,许久的时间后,他突然想起了那枚晶体来,急忙从药池空间内取了出来,右手轻轻的捧在手心里,仔细的打量起来。

第三百九十三章 元气的异变
    这晶体,通体ru白色,外围包裹着层若有若无的ru白色光晕,看去格外的漂亮,只是人的光,无法透过那光晕,看到晶体的内部去。
    庄林放在眼前,反复的转动这晶体,发现,这晶体浑然天成,没有丁点任何打磨的痕迹,显然,天生便是如此。
    再细细的想着那另外的两枚晶体,外形与自己手里的这枚,也是般摸样,完美的椭圆形,真心的很难想象,大自然竟然能够生出这样完美的矿石来,真可谓是鬼斧神工。
    当这晶体贴在手心之时,他身体,那原本已经安静来的元气,再再的躁动了起来,如果不是之前给灰狼去除诅咒耗费了九成的元气,这全身的元气躁动起来,只怕是他都控制不住。
    虽然感觉到了元气馈的那股强烈的渴望,但他还是全力的将元气压制住了,这晶体刚刚入手,他还打算自己的观察番,这要是让元气将里面的灵气给吸收掉,这晶体怕也就彻底的废了。
    这晶体,似玉非玉,似石头也非石头,握在手里,有种暖暖的感觉,肌肤接触,甚至有种柔滑的触觉,反倒不像是晶石,而像是人的肌肤。
    庄林举着这晶体,放在眼前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翻过来倒过去,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地方。
    观察了这许久的时间后,他从体内抽去出股元气来,小心的投入到手的晶体之。
    这些微的元气,碰触到这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后,直接没入其,这光晕微微波动,随后,他便看到,股极度纯净的灵气,从晶体散逸出来。
    这股灵气的体积并不是很大,只比他注入其的元气稍多点,但是那灵气波动,却比那株二三十年份的灵药的灵气波动还要厉害几分。
    看着这股纯净的灵气,他也不敢疏忽,立刻调动体内的元气,股脑的涌入到手掌,不等他去控制,这些元气像是饿死鬼般,直接将那灵气包裹住,之后迅的拉扯到了他的身体。
    他屏住了呼吸,心神内敛,观察着那股元气包裹的灵气。
    此时,在他身体之,那些元气纷纷拥拥,就像是那漫天的云雾般,在元气的涌动之,那股灵气迅的溃散,化作了星星点点,就在他的注视,融入到了元气之。
    这个过程很短暂,前后不过数秒钟的时间,等到那灵气彻底消失不见后,那涌动的元气再次的安静了来。
    他的心神在这些元气扫过,在那细微之,依稀察觉到了星半点的异样,在融合了灵气后,他的那部分元气,似乎有了微弱的变化。
    只是这种变化很细微,即便是他用心神反复的查看,也看不出,到底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他想了,随后再次向着那晶体注入了股元气,相比较之前的那股,这股元气的体积明显大了些。
    那光晕轻微的波动,当那股元气没入到晶体之后,又是股全新的纯净灵气从晶体散逸了出来,他迅的调动体内元气,将这股灵气拉扯到了体内。
    等到这灵气再次的融入到元气之后,他这才清晰的感觉到了元气的变化,这部分元气,数量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其的能量波动,缺又比过去强了些。
    这发现,让他震惊的同时,又是阵的狂喜,同样数量的元气,不同的能量波动强度,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部分元气,品质在原先的基础提升了。
    这世间的养气者不知道有多少,养气的功法也不知道有多少,但如同武者有强弱,武功有高低,这养气的功法,也有好坏高低之分。
    不同的功法,孕养出来的气,各不相同,两个养气者,同样的境界,但是交手的时候,却可能实力相差悬殊,只因为本身气的品质不同。
    就像是他的元气,比起大多数的养气者的气来,品质要高些,所以在同级别的高手交手的时候,往往他都能够轻松的取胜。
    如果他体内的元气的品质,能够在现在的基础,得到定幅度的提升,即便是他元气的总量不会增加,但是他的实力却会大幅度的提升。
    感觉到了元气的这种变化,他强忍住了心的欢喜,再不做犹豫,将体内的元气,注入到手的晶体,大股的灵气散逸出来,被元气包裹着拉扯进身体内。
    这次,元气的那种变化,更加的清晰直观,甚至不需要用心神仔细去观察,就能够感觉到。
    那纯净的元气,不断的在他的身体内分解,化作无数的星星点点,最后自主的融入到元气之,这周身的元气,蜂拥着,蠕动着。
    在那深处,发出阵古怪的声音来,就像是干涸的河床,再次的灌入了河水后,发出的那种声音样。
    反复的调动元气去刺激晶体,散逸出灵气来,周而复始,他身体这所剩无几的元气,彻底的改变了面貌,以至于,让险些都快认不出来。
    他的元气,原先的时候,稀稀疏疏,虽然带着份青色,颜色却很浅,但是在融合了晶体的灵气后,这份青色加深,几乎肉眼都可以看得到。
    关键的还是,这所有的元气,能量波动愈发的强烈,现在同样体积的股元气,足足比的过去两股的元气。
    强忍着心里的狂喜,他望着手里的晶体,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依旧,虽然吸收了这么久的时间,但是晶体的灵气并没有减少多少。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他身体内剩余的元气实在有些少,提升这部分元气的品质,所耗费掉的灵气也就少的多。
    “鼓作气,恢复了全身的元气。”看着晶体内依旧充盈的元气,庄林索性再次的向晶体内注入元气,继续吸收里面的灵气。
    在吸收了足够量的灵气后,他体内的元气似乎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再也无法融合灵气来提升品质,接来进入到他体内的灵气,分解后,在他身体的脉络囤积了来,缓慢的朝着元气转化。
    庄林运转着养气的功法,开始炼化这些囤积在了脉络的灵气分子,这些纯净的灵气分子,几乎没有什么杂质,炼化起来十分的容易,只是很短的时间里,他体内的元气,便已经恢复了大半。
    当他体内脉络的元气达到饱和状态,再也无法增长后,这才停止了从晶体继续吸收灵气。
    经过了他这段时间的吸收,那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颜色有些暗淡,晶体之的灵气,比起最初的时候,减少了四分之。

第三百九十四章 沙漠
    黄沙漫天,楼兰沙漠,华夏最神秘的地方,在这浩瀚的沙漠之间,埋藏了太多属于古楼兰王朝的秘密。
    荒凉冰冷的沙漠之间,此时,由数量越野车组成的车队,急的奔驰着,卷起片的沙尘。
    第三辆越野车,庄林坐在后排,在他身边,换了身山地羽绒服的孔庆华,闭着双眼靠坐在车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去了。
    庄林望着脑袋靠在了自己肩膀,睡过去的孔庆华,笑了笑,随后将光再次投向了车窗外,那浩瀚的沙漠之,此时的沙漠,片的荒凉死寂,看不到任何的生物。
    从沙漠边缘的那座小镇离开,真正的进入到沙漠,这已经过去了半天的时间,头顶的那轮太阳,也已经落到了西方去,眼看着再过两个小时,天就要黑了。
    就西伯利亚狼所说,那座大墓,深处于大漠之,从边城小镇到那里,起码需要两天的时间。
    驱车赶往那里,尚且需要两天的时间,如果骑骆驼的话,只怕是时间更加,当然了,如今已经入冬,冬天的戈壁沙漠,气温冷的怕人,特别是晚的时候,能够活活冻死人。
    这次前往大墓的人,除了他和孔庆华,西伯利亚狼和山狼外,以及另外的三个狼崽子,还有四位专家教授,以及七位相关的科研人员。
    因为知道那座大墓危机重重,庄林本不想带着孔庆华通前来的,可是孔庆华再坚持,而且他也有心在结束了对这座大墓的探索后,进入沙漠深处去寻找那楼兰王城,所以就将孔庆华并带了。
    在意外的得到了那枚神秘晶体后,吸收了其的灵气,他体内的元气,在原先的基础得到了次品质的升华,这无疑让他的实力大增,隐隐触摸到了巅峰境界的门槛。
    他有种直觉,这次的楼兰沙漠之行,势在必行,在那沙漠的深处,有着自己冲击巅峰的契机。
    冬天的沙漠,生存环境极度的恶劣,寒冷缺水,单单是这两样,就足以要了很多人的命,所以在这个季节里面,很少会有人进入到沙漠的深处去。
    为了这次的沙漠之行,他提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动身之前,特意离开狼牙基地,往西京走了遭。
    在西京,他购置了足够他和孔庆华两个人使用三四个月的食物和水,帐篷,保暖的衣物,煤气炉这些个野外探险所必须的装备,他也准备了好几套。
    考虑到在结束了对那座大墓的探索后,他们要跟探险队分开,所以在这之前,便又自己准备了辆沙漠越野车,以及好几大桶的柴油,甚至连汽车的备用零件和轮胎,他都准备了几套。
    这些物资放在起,那几乎就是座小山,两三辆越野车都装不,不过,这对于庄林来说,却不是事,扳指扫,全都收进了药池空间里去了。
    这个季节的沙漠,那就是人间炼狱,特别是他身边还带着孔庆华,如果东西准备的不充足,他们两个很容易陷在沙漠。
    “庄林,你不该带她来,太危险了。”副驾驶座的山狼扭头过来,望着靠在庄林肩膀睡过去的孔庆华,低声的说道。
    对于庄林带孔庆华进入沙漠,山狼等人是很不赞同的,倒不是怕孔庆华拖累众人,关键是那座大墓危险重重,她个女娃娃家,很容易发生危险。
    “她既然想去,便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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