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归孤山-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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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城主的傲娇和闷骚属性已经彻底激活了233333你们觉得甜吗?还要再加糖吗?【我怕再加糖你们觉得腻……
对公孙兰简直是忍无可忍,必须为人民除害!
PS:我在想……下篇大概会写纯阳,你们说文名是叫《镇山河》呢还是叫《人剑合一》呢还是叫《吞日月》比较好?
第30章 心剑
第三十章
心剑
叶孤城点头“嗯”了一声;神色间仍是一派自然;没有半点意外的模样。
叶丹歌摇了摇头;颇有几分无奈地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
叶孤城看了她一眼;眼底竟也好像带出了几分相似的笑意;淡淡道:“你——又何必说我?”
叶丹歌怔了怔,随即一下子就笑了起来:“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等过几天事情都了结了之后,我再告诉你吧。”
叶孤城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显然并无异议。
叶丹歌捧着手里的梨几口啃完;扔了果核,找了手帕把本就不怎么脏的手擦干净,回过头就见叶孤城也已经吃完了,放下梨核正要擦手——叶丹歌歪了歪头,忽然伸手握住了他的手、拉到自己跟前,然后拿着自己的手帕低了头,仔仔细细地给他擦手。
叶孤城的手很好看,白皙却并不苍白,指节修长,虎口和指腹、掌心处因为常年握剑的缘故,带着一层显而易见的茧子——叶丹歌摊开自己的掌心,是和他相似的一层茧子,只是看起来似乎比他还要更粗糙些。
叶孤城微微皱眉,视线在她的手心上顿了顿,忽然反手握住她的手,用指尖轻轻摩挲着她掌心里的一道浅浅的疤痕。
叶丹歌一愣,放下手帕,略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小时候刚刚跟着师父学铸剑,总是笨手笨脚的,后来磨出了茧子,慢慢地也就好起来了,就是手上的疤痕去不掉,有些丑——不过这也没有什么,江湖人受伤是常事,小时候多吃些苦未尝不好,这样以后就能活得更久些、保护更多的人……”
叶丹歌说到这里,忽然间眨了眨眼睛,有些好奇地仰起头:“说到这个,那你有没有受过什么伤?”
叶孤城虽然剑法好,但也不是生来就会的,纵然天赋再高,没有超乎常人的努力,也绝对不可能达成现在这样的成就。
叶孤城似乎是没有想到她会忽然问出这个问题,视线自她的掌心上移到了她的脸上,和她对视了一眼,看着她脸上写满了的“好奇”两字,稍稍一顿,点了点头,然后收回手,忽然间探到腰间开始解自己的衣带。
叶丹歌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刚想按住他的手阻止他的动作,却见他已经动作麻利无比地解开了衣带——夏天酷暑,衣衫本就轻薄,除了一件外衣,就只剩下了最贴身的中衣。叶孤城脸上仍旧是没有什么表情,一言不发地将外衣和中衣掀开,白皙精壮的胸膛就立时裸…露了出来。叶丹歌刷的一下红了整张脸,刚想别过头去,却忽然一下子愣住,再也移不开视线——
叶孤城的左胸——也就是心口处,赫然有一道清晰无比的疤痕。叶丹歌精于铸剑,一眼就看出那形状和厚度显然是一剑当胸刺来后所留下的。
“叶孤城,你……”
“我十四岁那年,剑法尚未大成,有人寻衅,”叶孤城依然是神色淡淡,好像此时此刻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生死一线的事,而是一件和自己毫无关系、无足轻重的小事,“我杀了他。”
叶丹歌咬了咬唇,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摸上了他胸口的那道疤——叶孤城的体温很暖,甚至在这夏天的夜晚还显得有些烫人,疤痕有些粗粝,和他周围其他白皙细腻的皮肤完全不一样。
叶孤城伸手,拍了拍她的头,淡淡道:“不必担心,只此一次罢了。”
只此一次,是说自此以后便剑法大成、再也没有遇到过敌手,所以也就没有再受过伤了吧?叶丹歌叹了口气,下意识地又摸了摸他的伤疤,替他系好衣带、整理好衣襟,倾过身去双手抱住他的腰,把整张脸都埋进了他的怀里:
“没有对手,所以很寂寞,是吗?”
——那日她去找柳墨归,她午睡尚未醒来,花满楼却是叫住自己,说叶孤城见到他们的第一天便问起了剑神西门吹雪的事,显然是满怀战意。
叶孤城揽住她的腰,顿了顿——他本该点头的,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他早已领教了太久太久了,可此时此刻却不知为何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而后他就觉得环在自己腰间的力道一瞬间紧了紧,怀里的人又叹了口气,忽然翻了个身,仰起头看他:
“叶孤城,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学剑,又为什么执剑?”
叶孤城低头看她,没有回答——事实上,叶丹歌好像也没有想要他的回答,只是稍稍停顿了一下,很快就自己接了下去:
“我师父很少说话,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参悟着心剑——以心为剑、以心伴剑,是为心剑。师父也很少出手,除非必要,否则几乎从不拔剑和人做生死比斗。他说每个人的心都不一样,各自的剑和道也就不一样,比如说——我想要保护师父、保护哥哥、保护无辜的人,当然,也……保护你。”
叶丹歌说着,忽然看着叶孤城笑了起来:“这个愿望很俗气,其实我以前也没有想过,后来……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好像突然间就什么都明白了。你用剑,是单纯为了追寻剑道吗?唔……这样也不是不对,就像纯阳弟子修道,求的是上窥天道,超脱尘俗但又和光同尘,比我这样的俗人境界高远多了,只是——太寂寞了,真的太寂寞,反正我是做不到的。”
“你看,这世上有那么多美景、那么多朋友,还有那么多……美食,对了”叶丹歌说着,突然顿了顿,像是一下子想起了什么似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我那天上街,听说城北同福楼的煲汤特别好喝,不过那天时间太晚了没来得及去,等案子结了我们去尝尝吧!”
一句话,将屋内原本凝重而严肃的气氛一瞬间打破——叶孤城对上她的视线,就见她满脸的向往和迫不及待,一双眼睛几乎都要放出光来,脸上忍不住也带上了几分无奈,拍了拍她的肩膀,点点头:
“好。”
叶丹歌一瞬间就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用力地点了点头,而后看了看时辰,松开手站起身来,掩着口打了个呵欠:“都已经这么晚了,每天还要早起练剑呢!我回房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叶孤城点头,看着她举重若轻地抱着一双轻重剑关门离开、背影彻底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之中,下意识地伸手按上了放在桌上的那一柄寒铁剑,眸色深沉,引人一探究竟却又看不出半分情绪。
……
金九龄派人查了一夜,第二天时说是有了公孙兰的消息,叶丹歌、叶孤城和陆小凤一起上了马车,一路颠簸后,到了一条小巷子里的一栋小房子前。
这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斜斜地照到所有人身上,将大家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叶丹歌和叶孤城并肩走进屋里,下意识地侧过头看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线的关系,今天的叶孤城看起来似乎比平时都要显得柔和了许多。
屋子不大,有床有桌椅衣柜,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众人一进屋,立时就四散开来到处寻找着可疑的东西——很快就有一个捕快一边高声叫着一边跑了回来:
“找到了!在灶里!”
众人同时精神一振,转头向他看去,就见他手里正拿着一个木头匣子,上头还沾了些灶里的灰。
金九龄立时大喜,接过匣子就要打开,却被陆小凤一把按住:“等等,可能有机关。”
“这盒子轻得很,”金九龄顺手掂了掂,很快摇了摇头,满脸的自信,“要是有机括,肯定是金属的,不可能这么轻。”
陆小凤点了点头,收回手,金九龄刚想继续去开盒子,却又一次被人按住了手——这一次,阻止他的人是叶丹歌。
“机括也未必要是金属的,木质的一样可以,光靠重量无法判断,”叶丹歌摇了摇头,“我觉得,以防万一,最好还是拿给墨墨看一下,她是行家。”
——柳墨归那里的机括机甲,材质就是千奇百怪,按常理根本判断不出。虽说像万花天工一脉这般巧手的人并不多,但还是以防万一为好,毕竟稍有疏忽,恐怕就是枉送几条人命。
陆小凤和金九龄对视一眼,似乎是都有些犹豫和为难——若是回去找柳墨归,又要花上许多时间,也不知道会不会耽误。
叶丹歌咬了咬唇,也有些不好下决断,仰头去看叶孤城——叶孤城没看她,却是忽然间伸手,将她按在金九龄手背上的手拉开,另一只手将盒子拿了过来。
叶孤城拉开了她的手却没放开,叶丹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有些好笑,也不挣扎,就这么被他握着一只手,一边眨了眨眼睛,凑过去看那个盒子,却是忽然间眼睛一亮——匣盖上竟是有一排雕花的金文。
金文本是殷周时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许多青铜剑上亦有这样的铭文,叶丹歌自然并不陌生,很容易就辨认出了那一排字——
“留交阿土,彼已将归。”
作者有话要说:脱衣服脱得这么爽快,城主你这是耍流氓的节奏啊!!!!!
下一篇文准备换战场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四大名捕,CP是追命X咩萝,又是大叔萝莉的CP【假如我能吃得消温瑞安那丧心病狂的剧情和文风的话】,PS:初步设定是剑纯,专业秒爆无敌【喂!
你们知道我一向专注傻白甜三十年,剧情什么的都是浮云,所以没看过原著也没有关系的!(楚留香、古剑以及其他门派都已经放在计划中了!)
第31章 谋反
第三十一章
谋反
无论有没有机关;现在这个盒子都已经没有打开的必要了——找到这个阿土;就能找到公孙兰。
但……这个阿土;究竟是谁?在场的高手们均是面面相觑。
“以前在巷口要饭的那个癞子;好像就叫阿土!”有一个捕快像是一下子想起了什么似的;忽然间插话道。
“快去找他!”陆小凤立时道,“你找到他后就马上来通知我,千万不要让他知道!”
那人闻言,立时点头,带了一班捕快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陆小凤从叶孤城手里拿过那个盒子,把它又放回了灶台里、叫人找些灰尘来洒在屋里被几人踩过的地方;金九龄在一旁安排着合适的人手盯着这个院子里的每一个动静——两人全都安排妥当后,这才同时长出一口气,一起退出了屋子。
叶丹歌安静地站在叶孤城的身边,不动声色地看着金九龄——布置周密稳妥,实在是挑不出任何毛病和疏忽来。叶丹歌仰起头,借着还尚算亮堂的夕阳看叶孤城,叶孤城和她对视一眼,紧了紧和她相握的手。叶丹歌摇摇头,无声地叹了口气。
回到南王府后没过多久,金九龄手下的捕快们就已经传来了阿土的消息,陆小凤第一时间就冲了出去——叶丹歌本想自告奋勇,但无奈她轻功虽也不错,可和陆小凤相比起来却毕竟还是要略逊几分,跟踪这种事又是最忌讳人多,便也只得老老实实地继续在府里待着,等陆小凤传消息回来——然而一整夜都过去了,陆小凤那里依然没有任何消息。
叶丹歌觉得自己这次出门其实来得挺失策的——绣花大盗的案子,所有的事自始至终都是陆小凤一个人包揽着做完了,她压根就没有帮上任何忙。倒不是陆小凤非要大包大揽,而是很多事她真的帮不上忙,比如说这一次,因为轻功不如陆小凤好,也就没有办法代替他去跟踪阿土找到公孙兰……归根结底,总归还是一句话——她还不够强。和真正的高手比起来,她还差得太多了。
叶丹歌特地将这天早上练剑的时间又延长了三分之一,练完剑后一身的大汗,浑身都湿得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似的,赶紧收拾东西回房洗了个澡,换完衣服后去了书房。
书房的桌上还零零散散地放着一些白纸和书信,砚台里的墨还没有干,用过的笔也没有洗、就这么随手搁在砚台上——叶孤城想必是才刚刚出去,而且很快就会回来,所以也就没有收拾。但……就算南王府戒备森严、下人们也是规行矩步不敢擅自闯进书房,但以叶孤城自持又谨慎的性子,也不该就这么随意地将书信摊放在桌上啊……
叶丹歌皱了皱眉,不知为什么莫名地有些担忧,低头时下意识余光一扫,却忽然看见有一张信纸不知什么时候竟是掉到了地上。叶丹歌叹了口气走到桌边,弯下腰将那张纸捡起来——纸很皱,像是曾经被人揉成一团后又再次展平的模样。
叶孤城的信绝不可能落到别人的手上、更不可能有人敢将他的信纸揉皱——所以他这是……怎么了?叶丹歌心头的不安更甚,皱着眉将信纸放回到桌上,生怕它再飘落下来,找了镇纸想去将它压住,不经意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