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向来处-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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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踏青的时节,跟五一十一也差不太多了吧。”
华筝失望地叹了口气,“我以前也嫌西湖水泥马路铁栏杆太现代化,失了味道,心里头想,要是能完全重现古代情境就好了。可是到了这儿我才知道啥叫叶公好龙,你看这路,脏兮兮的全是泥,你看你看,那边转角还有人随地方便!哦,抽水马桶啊,我是多么多么的想念你!”
“你说起煞风景的话来真是越来越熟练了。”
“彼此彼此,你的吐槽也是越来越熟练了。”
这一路上华筝都因为裘千尺的事情心情抑郁,很少脸上再露出笑意,完颜康见她难得心情好,便和她继续互相打趣斗嘴,一面欣赏西湖美景。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几句诗就是讽刺宋朝仓皇南逃,不思收复旧都汴梁,反而在杭州的青山秀水中纸醉金迷。说起汴州,完颜康不由得又想起那次在汴梁客栈,与杨铁心穆念慈的擦肩而过……
来不及感慨太多,就见华筝拉他去坐船,两人想包下一个大点的游船,正巧有条船靠岸,喝得醉醺醺的人趾高气昂地从船上下来。完颜康看出他们的号服是官军的,便拉华筝让开,谁知她竟笑道,“我就说,临安也不会白来的,肯定会遇见剧情触发点。有意思了。”
“什么有意思了?”
华筝指指正在下船的人群,最中间被簇拥的一个军官额头带疤,脸上有青记,形容举止一看就是得志小人,船主口中叫着段爷慢走再来,满脸堆笑地把他让下船。
“知道他是谁么?郭靖的妈妈天天都要对郭靖说一遍,最开始不知道我能听懂汉语,所以没避开我。她是这么说的,杀他父亲的仇人叫段天德,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天德,额头有刀疤,脸上有青记,是南宋的军官。”
“不会这么巧的吧……”
“你听没听说过名侦探法则,就是名侦探走到哪里都会发生杀人案的原则。我们也是一样的,既然到了故事中,不管遇见什么巧上加巧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注定的哦!”
“什么名侦探法则,明明就是柯南死神附体吧。”
两人开怀一笑,跟着到了指挥所。待段天德退开手下,华筝便从窗子翻了进去,段天德吓了一跳,“你是谁!”完颜康略为觉得不妥,但也跟着翻进屋里,“这是私闯民宅了么?”
“哪里来的小孩?赶紧滚开,大宋的指挥所也是你们来胡闹的地方么!来——”段天德显然怒火中烧,正想叫人,却被华筝抢身上前,一手顶住膻中,一手按住他的喉咙。这一下干脆利落,刚还不可一世的人立刻动弹不得,也发不出声音来。
“我伯母李萍和你是老相识了,她总是提起你哦!”段天德听见李萍两字,骤然变色,华筝开心地拍手道,“看来你记得她,那就好办了,我带你去见她好不好?”
完颜康此刻心中还在茫然,段天德?有这号人物么?射雕啊射雕,可是除了郭靖黄蓉九阴真经,什么也想不起来,从师傅和母亲的言语里猜到的,华筝对他转述的,都好像经不住推敲……太阳穴隐隐作痛,闭上眼,血管在皮肤下梆梆地跳,只好伸手按住。他听见华筝抽出刀的声音,挥来挥去,又笑嘻嘻道,“嗯,塞外好远好远,就只带你的脑袋过去,怎么样?”说着手指在刀锋上弹了弹。
完颜康听见那轻轻巧巧的三个字,“怎么样”,仿佛藏有一丝杀气,心知不妙,面前突然冷光一闪,刷地一声,鲜血喷洒了半面墙。华筝一手握刀,一手细细擦干净,把刀归鞘,又皱眉看着袖口的一滴血迹,撇嘴道,“弄脏了,真讨厌!”
她略带嫌恶地将那颗头颅拎到半空,等断颈下的血滴沥干;这一下,那颗还凝固着惊恐和哀求表情的头颅,正对了完颜康,头颅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而鲜血顺着那倒在桌面的躯体,已经蜿蜒了一地。
他震惊过后,大吼道,“你怎么杀了他!”
“高兴帮忙搭把手而已,我可替郭靖省了大力气了,郭伯母和他们念叨杀这人念叨得我都听烦了。对了,我备了点石灰在身上,但是这么大一颗头肯定不够用,等出去找个石灰窑多弄一点儿,不然这潮乎乎的天气,等运回草原早就烂了。”华筝已经扯了块桌布把血淋淋的脑袋包了起来,她歪头看看那个布包,似乎觉得不满意,便扯下一块窗布又包了一层,
完颜康已经气得浑身发抖,华筝疑惑地转头,察觉到了他的怒气,“你知道这个人做了什么,他是迫害你们郭杨两家的仇人,我不杀他,郭靖也要杀他,这有什么分别吗?哦不对,最后这个人是被杨康,也就是你杀的,一爪过去头骨全部抓碎!”
“就算他坏事做尽,就算他迟早要死,你何必要弄脏自己的手?就算是小说,是虚构的,也都是活生生的人命,自有该了结他的人,明明是你胡乱杀人,还要套用小说的人物和结局做借口,你!”
华筝张口似要解释什么,继而抿起了嘴角,昂起头,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似乎是怜悯的冷笑,又像是尖刻的叹息,“你想告诉我什么?这都是小说?还未睁眼就听到奇怪的语言,看不见周围也挥动不了无力的四肢,我不知道这是历史还是架空,是梦境还是现实。然后我认命了,我学会了绕口的语言,唱起了悠扬的民歌,习惯了奶茶和羊肉,忘了上辈子的一切,决定在那里努力生存下去的时候,郭靖母子来了,江南七怪也来了。哈哈,我竟然能听得懂他们的话,原来我上辈子不是梦,我已经接受的这辈子才什么都不是,只是个为了成全男女主角伟大爱情的炮灰!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这一切都是虚构的小说?”
“然后你还要告诉我什么?我终于知道了我在哪儿我是谁:我是天骄成吉思汗的女儿,我的父亲在日后会成为半个欧亚大陆的主宰,我的兄弟都将是雄踞一方的领主!可那安稳而荣耀的日子何时才能来到?为什么每次刚熬过了寒冬的饥饿,迎来的不是温暖的阳光,破冰的河水还有青草的嫩芽,却都是血腥的杀戮?我渡过的第四个冬天过后,敌人来偷袭,在冲天的火光里,我看到那个能唱出最好听的摇篮曲的小阿妈跌倒在地上,马匹的嘶鸣和人们的怒吼中,我听不到她在喊什么。她抱着刚出生孩子的手臂被弯刀砍断,我哭着向我那落在地上的小妹妹伸出手,却被阿妈死死抱在怀里,翻上马背死命的逃。我为什么要回头,为什么要看到碗口大的马蹄生生将她的头颅踏进泥土,马背上的人还在丧心病狂地笑?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每一条生命是珍贵的?”
她眼睛灼灼发亮,分不清是火光还是水色,是愤怒还是悲伤,“你还要告诉我什么?哦,对,你说的,弄脏手对吧。你认得这把刀,我一直带在身上,你以为她只舔过牛羊的鲜血,只割开过鸟雀的喉咙?六岁时父亲把她赐给我,从拿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学会了握刀的方法,摸清了血管的位置,仿佛那些知识生来就刻在我的脑子,分毫不差。不久后的一个春天,在额尔古纳河畔,河岸边开满了黄灿灿的花,清亮的河水冲走了刺鼻的血腥,那些花汲取了尸骨的养料,开得格外鲜艳,那一瞬间让我以为自己身在天堂,然后我看见了,敌人的探子从茂密的花丛中伸出头来,乱糟糟的头发上沾满了花瓣。他看到我,大吃了一惊,我对他笑,问他从哪里来,他蹲下和我讲话,他的手掐住我的脖子,但我的刀已经插/进他的心脏,他倒在花丛里,眼睛直到死都没有闭上,就那么一直一直盯着我看……”
她举起了双手,猛力张开,紧绷的指尖带着一丝痉挛悬在空中,她低头端详着,发出一声尖锐短促的嘲笑,随即握紧双拳,“这手上早就沾满了血,很久很久以前,比你认识我要早得多,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不要弄脏自己的手?”
完颜康从未见过她这么激动,想去安抚她,却似乎更加激怒了华筝,她大声吼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你之前一直当我是柔弱无助,纯洁无暇的白莲花?现在见到真面目了,又觉得我是童年受创,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别这样好么……”
回答他的是两枚快如闪电的银针,不难避开,华筝却已经趁这功夫从窗子翻身出去。完颜康试图追上,无奈华筝轻功高他许多,两人距离越远,不一会儿,她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临安府鳞次栉比的街道中。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华筝杀人的原因,就在于女主对剧情的滚瓜烂熟和男主的一头雾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反正不光是因为她是疯子就对了
那个,临安府就是杭州,应该不用说了吧
1。28修文
关于裘千尺和公孙止的相认,书里是这么写的:
于是兄妹俩吵了一场大架。我一怒之下离了铁掌峰,从此没再回去。
“我独个儿在江湖上东闯西荡,有一次追杀一个贼人,无意中来到这绝情谷,也是前生的冤孽,与公孙止这……这恶贼……这恶贼遇上了,二人便成了亲。我年纪比他大着几岁,武功也强得多,成亲后我不但把全身武艺倾囊以授,连他的饮食寒暖,哪一样不是照料得周周到到,不用他自己操半点儿心?他的家传武功巧妙倒也巧妙,可是破绽太多,全靠我挖空心思的一一给他补足。
关于裘千尺的武功水平,我认为应该和丘处机梅超风在一个水平线上,至少
如果说武功一流的,那自然是东西南北中这五绝,还要加上周伯通和她哥哥裘千仞(郭靖以后也达到了这个级别)
比这个绝顶级别略低一层的,应该就是这些人的亲传弟子,比如丘处机,梅超风,小龙女的师傅,欧阳克,当然也是要看机遇和资质
那么裘千尺这种得到了裘千仞真传,又本性好武,还能把本来很废柴的公孙止手把手教成能打过杨过小龙女的高手,说明她的武功实在是厉害,或许在这第二梯队里,都是顶尖的
2012。10。5修bug
他们的路线从长安附近的终南山(陕西)跟到襄阳附近的绝情谷(湖北),再往东到杭州(浙江)。
按当时的地图,应该是在到襄阳绝情谷前,便过了宋金边境。当时把过境的心理描写放在了离开绝情谷到杭州的路上,是bug,修改之,挪到上一章进绝情谷前。
附图,南宋…金时期历史地图
那时候的区划都是路,下设府。上面的图是长安(当时称京兆府)所在的京兆府路(归属大金),中间是京西南路,可以看到襄阳府(归属南宋)。其实发现他们这一路路过了武当山啊,可是当时还木有张三丰
第13章 旧时村落
临安郊外的小村落傍着江水,道生野草,断壁栖鸦,在暮霭沉沉中格外萧瑟。
村中不过十几户人家,房屋却半数废弃,完颜康心道,这牛家村在都城近郊,又依着钱塘江,不应如此荒凉才对。只可惜这座不起眼的小村子是故事的开端,注定要在血雨腥风中接受慢慢衰颓的命运。
他一个人坐在村东的酒店里,也有些赶路的人看见破败的酒帘走进来,却都对着桌上的厚厚灰尘皱起眉头。想找人打听这酒店是怎么回事,谁知村里人对他避之不及,最后只有一个长者叹道,“走吧走吧,这村里出过贼子,被官府擒杀了去,所以村里人见了外人能躲则躲。这酒店的事也没什么好问的,店主是个跛子,十年前就不知哪里去了,只留下这傻姑娘,村里人帮着照顾到这么大。”
旁边的一个小姑娘睁着一双大眼,咧嘴欢笑道:“是啊,我叫傻姑,嘻嘻。”完颜康无奈笑笑,傻姑这时和他年纪相仿,心智却彻底停在了父亲暴毙的那一夜,整日像个幼童一样玩耍,能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也未尝不是对她失去双亲的补偿吧。
“怎么还不来呢。”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三天了,本来觉得华筝会如计划来牛家村的,谁知一直不见她出现,不由得嘀咕道,“不会是迷路了吧。”
“傻姑我问你,你前几天真的没见过一个比我矮半头的女孩?”傻姑摇了摇头,又低下头蹲在地里自顾自地玩土。
落日西垂,归鸦阵阵,完颜康一个人在桌边坐着,直到夜幕笼罩,傻姑跑进内堂睡觉,他才站起身,走到厨房,打开碗橱。他这几天闲来无事,早已把厨房的积灰打扫干净,等打开橱门,挪开一摞破烂青花碗,只剩下最底下一只铁铸的碗,握住向右旋转,就听得喀喇喇一声响,橱壁向两旁分开,露出黑黝黝的一个洞来。
他皱了皱眉,洞中的臭气依旧没有完全散去,便又点了根松柴,点燃了在洞口熏了良久,才又进去,洞里只是一间狭窄的小室,地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一副死人骸骨,仰天躺着,衣裤都已腐朽。东边室角里又有一副骸骨,却是伏在一只大铁箱上,一柄长长的尖刀穿过骸骨的肋骨之间,插在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