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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重生之偏偏喜欢你-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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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婉婉喝了口咖啡,味道真不怎么样,这地方就是卖个名气,她想了想陈晓意的话,忽然一拍大腿:“你想说你去的是摩纳哥吧?”

陈晓意立刻被呛了口咖啡……

宋婉婉看了一眼陈晓意,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那地方,她以前也去过。

“我有艘yacht在那边,去度过两次假。”陈晓意也不知道自己试图在解释什么。

宋婉婉端着咖啡杯,没有再说话——他还有艘yacht(游艇)!!!

摩纳哥是什么地方,那是全世界最有钱人的聚集地,开着宝马奔驰都不好意思上街的地方。

她那闺蜜当年是这么形容那个地方的:“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摩纳哥不知道钱少。”

那个地方千万美金身家的富豪比比皆是。

一百多万起价的游艇算不上贵,但这东西,其实只是个“玩物”,可是这个玩物一年的保养费,维修费,停船费,俱乐部年费加起来可不是小数字,而且游艇也分等级,能被称为yacht的,都是超级富豪的“玩物”,那些游艇上一般还会有配有厨师及专门的船长。

这样的一个玩具,他才“玩”过两次……

“婉婉。”陈晓意看她许久都不说话,仿佛处在愣神状态,忽然有些不安……

宋婉婉看向陈晓意,笑了笑。

“婉婉。”陈晓意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郑重,更有些小心翼翼。“你愿意去那儿玩吗?和我一起去。”陈晓意慢慢的说着,一边观察宋婉婉的脸色。

宋婉婉看着他,长的好看的男人一脸紧张说话的时候,都非常吸引人,特别还是这种通常把谁都不会放在眼里的“极品”。此时他的眼中还带着她似明了又似不明

了的郑重其事……

宋婉婉笑了笑,一字一句的温柔说道:“我只打算来普罗旺斯的。”

陈晓意楞了一下,他不相信以她的聪慧会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以为最近这段日子她乖巧可爱,对他亲切,已经是某种信号的开始。

是他太心急了吗?

“那我们去吃午餐吧。然后下午带你去看梵高画向日葵的地方。”陈晓意收拾心情,立刻又有新的提议。

“不用了,我们回去收拾一下,也该回伦敦了,已经来了两周了。”宋婉婉端起咖啡象征性的抿了一口,一点不在意自己说的这句话在陈晓意听来会有多麽惊悚。

“婉婉。”陈晓意轻轻的把手搭在她的椅背上,专注的盯向她,眼中带着难以探究的复杂,又仿佛是痛苦:“你,不高兴了吗?”

宋婉婉坦然的看向他,笑的非常亲切,慢声道:“出来的时间太久了,家里没人,我不放心。”

笑容完美的无懈可击,陈晓意却觉得心口非常堵,这是她的面具。

每个人都有面具,而宋婉婉的面具就是这样——柔顺温婉,亲切有礼。

他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又怎么会发现不了她的这种“虚伪。”

他也可以是这样的人,只是他从不对她如此而已。

这种虚假的温柔,谦恭,也可以被称之为教养和风度。

她心中不愿,不喜欢,从不轻易吐露。但她曾经也有过会告诉他的时候,他以为,他已经有些走到她的心里了,但原来,这种距离,只是她一个微笑,立刻就又可以出现在他们之间。

他看着她,她今天穿着紫色复古碎花连衣裙,坐在这样一面墙都是亮黄色的咖啡馆里,旁边放着她在山城那里买的玫瑰红色手工编织藤篮。好看的像在画里。

这一刻,他恍然发现,他们,仿佛比以前更远了……

☆、独家版权

风吹过;金黄的落叶打着圈落下;远处遍地的落叶;织成金色的地毯;弯弯曲曲的大路尽头,又是成片的红橡树;火红的绚烂着,初秋的海德公园;风景如画。

陈晓意看着站在远处喷泉旁的宋婉婉,她戴着一顶玫瑰紫的贝雷帽,帽子的侧边有两个小小的蝴蝶结毛球;上身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白色的窄脚铅笔裤显得她的腿修长亮眼,脚上是一双和斗篷同色的墨绿色高跟鞋。脚边放着一个大大的手编藤篮:藤篮上是玫瑰紫加白色的小雏菊。

她低着头面向喷泉站着;正在专注于手心的东西。过了片刻,陈晓意看到她一扬手,一枚硬币抛进了喷泉里,溅起低低的水花。

然后她闭上眼,带着白色手套的双手合十放在嘴边,抿着嘴,嘴角弯弯的带着浅笑——开始许愿!

片刻,她睁开眼睛,在陈晓意以为她会转身之时,她又扬手扔出一枚硬币,试图扔到喷泉中间的欧式花瓶里,硬币在花瓶的侧边位置落下,掉进水里,扬起浅浅的水花,她有些懊恼的跺了一下脚,陈晓意这才看到她的鞋侧各带着一个和帽子上相似的蝴蝶结毛球,不过颜色不同。

陈晓意不由想笑,这一周,她陪着他,走遍了伦敦无数的地方。但她总是把自己“包装”到这样的毫无瑕疵,无论任何风格,绝不超过三种颜色,细节上更是布满小女孩的心思,让他再也没有机会,在服饰上给她任何的意见。

他看着她,这个女孩,她什么都好,几乎无一处不好,美好的总是如同在画里。看着她站在那边,独自一个人也可以自娱自乐玩的开心,他觉得心中有些百感交集。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处处都是矛盾:

可软可硬,外表柔弱,立场强硬。

聪明又迷糊:小事迷糊,大事上分毫不错。

他总是在试图看透她,但到目前为止,仍旧是一片云里雾里。

那天的事过后,他以为她会疏远他,却没想到她的涵养比他以为的还要好。她竟然可以把和他的状态又调整到刚刚做朋友的时期。

陈晓意看着远处的身影,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眼中的欣赏毫不掩饰。

“婉婉。”

宋婉婉回头,看到他,立刻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那样的笑容,让他瞬间觉得心安。

她提起脚边的提篮走到他身边,张口就问:“你喜欢吃糖炒栗子吗?”

陈晓意楞了一下,好看的眉皱了皱,想了许久才说道:“我好像没直接吃过。那个,不是用来配菜的吗?”

宋婉婉有些惋惜的看着他:“栗子可好吃了。走,我带你检去。”

今天,她说要来这里,难道就是为了带他

来捡栗子?

英国有许许多多的栗子树,公园里,更是到处都是。八月,正是栗子成熟的季节。

“六月吃草莓、覆盆子;七月吃樱桃;八月吃栗子。”宋婉婉一边走,一边说。

“为什么?”这些东西不是随时想吃都可以吗?

“六月的时候:草莓,覆盆子,最多最新鲜,一直可以吃到七月。七月的时候,樱桃最大最好吃。八月,栗子都熟了,可以吃到九月呢。当然,其它的水果也很多,不过我最喜欢吃这几种。”宋婉婉扳着指头说的一本正经,脸上也是全然的认真。

陈晓意看着她这样不经意,纯真中夹杂着故作成熟,认真说话的样子。“严肃”的脸上还带着纯纯的稚气,只觉得从心底涌出一股无法言说的美好。

不由柔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那你最喜欢几月?”

“我呀,都喜欢。十一月到三月,是伦敦的雨季,我可以窝在家里看书喝咖啡,然后夏天,我可以去周围玩,你知道,英国的夏天那么短。”说着,她还加上了身体语言,伸出自己的尾指,比着指尖那一点点的位置。

陈晓意笑起来,这样子太好玩了。一时倒忘记了问她,明明只来了不到一年,却如何能知道这么多的事情。包括她还应该没有经历过的雨季。

“你呢?”宋婉婉还不忘问他。

陈晓意想了想,好像,没有特别喜欢或是特别不喜欢的季节。不过,如果是和她在一起的话,哪个季节都是无所谓的。

他看向她,她正抬头仔细的打量着一棵树:

“你知道吗?英国有超过两种的栗子树,但只有一种可以吃。”说完,她开心的在树下捡起一颗满是刺的绿色毛球。

她把绿色毛球托到他面前,双眼亮晶晶的望着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他看着她白色的手套上,满是毛刺的东西,实在不知是什么,随口说道:“难道是栗子?”

她笑着点头,然后就见她放下手中的藤篮,从里面毫不费力的拿出一把——榔头

陈晓意笑起来,她永远都是这么的——出人意表。

“你怎么出门还带这个?”

“我本来今天就是要来检栗子的。”她理直气壮的说着,然后一抬手,榔头敲下去,带着毛刺的绿色物事被砸开,里面真的滚出两颗栗子。

“这些,超市有卖的吗?”他蹲下,从她手里接过剥干净的栗子。

她立刻又从旁边捡过一枚,一边砸,一边说:“有,可是自己这样打来的,更好吃。”

她的手套砸了几枚之后已经有些脏了。

她浑不在意,原来这双白色羊皮手套今天的作用就是这样,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了?!

“我来吧。”陈晓意伸手接过她手里的榔头。

她爽快的把榔头递给陈晓意,还很好心的叮嘱他:“小心手”

陈晓意笑了笑,学着她的样子,砸了起来。

“这是明天送给你路上吃的。”

他昨晚告诉她,他明早就要走了……

陈晓意的手停了一下,随后笑了笑,自信又淡定:“那草莓和樱桃在哪里摘?”

他抬头环视四周,好像并没有看到那样的树。

宋婉婉捂着嘴笑起来,贝雷帽侧边蝴蝶结上的毛球随着她笑的愉悦,也欢快的跳动起来:“那些,要到有机农场去摘的。而且……”她又捂起嘴笑:“而且,草莓也不是结在树上的呀。”

陈晓意也笑起来:“那些,不是在你去的那个市场都可以买到吗?你不是说都是当天的吗?”

“诶,乐趣,乐趣,你怎么不明白?”她双手托着下巴,蹲在那里,一脸惋惜的看着他。

陈晓意有些无奈,她的生活乐趣很多,多到她自娱自乐,别人都变得可有可无,怎么总有办法让自己的生活变得那么忙?

******

黄昏的光景,肯辛顿公园里依旧游人不减。

晚落的夕阳,依旧是这个季节亮丽的风景。金黄的阳光照在四周,所有的东西,包括人,都镀上了金光。

宋婉婉晃着手里的手工编织藤篮,里面是他们今天的收获。

“陈晓意,你知道吗?我曾经没来英国以前,觉得王子,公主都是童话书里的,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君主立宪制真的还在,不止王子和公主在,连女王都在……”

这话有些傻气,但奇异的陈晓意还是听明白了。

“有些事情,没有亲眼见到,听说了,因为和自己生活没有实际关系,很多时候也就听过就算了。”陈晓意点着头,似是很理解她的这种“后知后觉”。

宋婉婉看着陈晓意,他年龄比她大不了几岁,但她说的话,他总能听懂,是不是有些人天生就比别人早慧呀?!

看着不远处包裹着金光,有些炫目的肯辛顿宫,陈晓意笑着说:“不止有王子,公主,还有灰姑娘呢。”

宋婉婉顺着陈晓意的目光,看向戴安娜王妃居住的肯辛顿宫,脸上的神色忽然有些伤感,许久她才小声的说道:“傻瓜才会想嫁给王子呢……”

以陈晓意明里暗里对宋婉婉的了解,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这样“明确”表达自己好恶的人。

陈晓意不由有些好奇:

“为什么这么说?我以为女孩都喜欢当灰姑娘。”

这话没错,每个女孩都是看着童话书长大的:“有一天,王子坐着马车来接自己,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宋婉婉又看了一眼肯辛顿宫,声音不大的说道:“如果真的已经到辛德瑞拉那份上,在家里连饭都吃不饱了,还要被后母欺负,自己也没有什么本事,难以出门自立。那么,有个王子要娶她,嫁了也就嫁了,至少不愁吃喝,就当找了个长期饭票吧。”

那样的辛德瑞拉——王子为什么要娶?陈晓意很想问。只是,这个楼歪的和他最初的设想有些远……陈同学果断的没有接话。

但是宋小姐已经继续“伤感”的自说自话起来:“其实嫁给王子,离婚的时候赡养费也不一定比嫁给一个富豪多很多。而且,皇室的体统和面子压在那里,灰姑娘离婚后的日子会比较难过……”

——王子加灰姑娘原来不止可以等于幸福美满,快快乐乐。还可以等于长期饭票加离婚赡养费!

陈晓意无语了……

陈晓意当然不明白宋婉婉此时的伤感:九六年,英国皇室的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正在闹离婚。

这位英国皇室真正的王子,情之所系,一直是那位没有他正经老婆年轻,更没有他正经老婆漂亮的卡米拉女士。

这两人的爱情故事堪称曲折离奇:十七岁就相识,但卡米拉女士却在王子服兵役的时候先一步结了婚,王子回来,娶了比他小十二岁的戴安娜。

三十一岁的王子和十九岁的“灰姑娘”,学历上一个是剑桥毕业生,一个是“技校”毕业生没有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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