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北冥神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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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这怎么可能!”这一次,所有人都惊呆了。
金色闪电的体重最多不过三两,他竟然能够带着一条比自己重十倍的大鱼在空中飞翔。而且在飞行的时候,金色闪电的翅膀扇动并不频繁,每隔三四秒钟才扇动一次。这样的飞行方式,这样弱小的翅膀,怎么可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升力呢?
金色闪电在空中盘旋一周,然后笔直的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金色闪电一只爪子抓住彭天扬的衣甲,另外一只爪子抓住鱼鳃,锋利的尖嘴咔咔两声,将鱼的头骨掀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鱼脑。
三下五除二,金色闪电吃光了鱼脑,然后用一只爪子抓住鱼身体,就像人类一样捧起来,在彭天扬的脸颊附近晃来晃去,嘴巴里还发出愉悦的鸣叫声,似乎在说:“这是给你的,我很棒吧!”
“团长,我要吃烤鱼!”霍利斯彻底被金色闪电征服了,咧着大嘴说道:“小金,我是团长最要好的朋友,能把鱼给我吃吗?”
“唧唧!”金色闪电脚爪一扬,大鱼飞到霍利斯面前。然后金色闪电腾空而起,连续六次从水面掠过,每一次都能抓到一条两三斤重的大鱼。每一次,金色闪电都是只吃鱼脑,而把鱼身体丢给霍利斯。
七个人看着金色闪电表演,简直都已经傻了。动作如此灵敏,下手如此狠辣,力量如此巨大,这究竟是一只什么样的小鸟啊!这只小鸟会抓鱼,说不定还会抓别的小动物,如果谁拥有了这样一只小鸟,生活就有照落了。
众人因为急于出逃,准备的东西十分有限,其中食物只有一些零食和糕点。彭天扬正琢磨在下一个村镇买些食物呢,现在好了,有金色闪电在,大家可以美美的吃一顿鱼肉烧烤了。
抓完鱼,金色闪电突然显出很疲倦的样子,站在彭天扬的肩膀上蔫头耷脑,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彭天扬感到很奇怪,金色闪电的变化也太快了一点吧,刚才还生龙活虎,抓鱼抓的不亦乐呼。可为什么一眨眼之间,金色闪电就如同病了一般?
“小金,是不是困了,想睡觉?”彭天扬温柔的问。
“唧唧!”无力的嘶鸣两声,金色闪电顺着彭天扬宽大的衣服滑下来,一个劲的往怀里钻。
不会是想在怀里睡大觉吧?彭天扬看着无精打采的金色闪电,心中既是怜悯,又是好笑:“你可真会找地方!好吧,看在你给我们抓鱼的份上,我就让你在怀里睡。”解开衣襟,把金色闪电踹进怀里。
吃完烤鱼,七个人继续上路。在路过一个比较大的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出钱买了七匹备用战马。必须在明天天亮之前越过里尔城和木兰城之间的边界线,进入木兰城邦境内。人是可以支持,可是马匹却不能这样。
从里尔城通往木兰城的道路虽然是大路,但是并不平坦,路面坑坑洼洼,而且有接近一半是山路。幸亏彭天扬把马车留给了别人,否则的话三个女孩子乘坐马车,绝对不能跑的这样快。
用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一百二十多公里的路程终于走到尽头。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帕尔玛大陆上的时候,一行七人已经越过边境,进入到木兰城邦境内。一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即便是恩莱科侯爵发现他们的意图,也不敢派遣军队追击了。
在经过一座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建议道:“纳克布团长,我们歇息一下吧!”
经过一整夜的奔跑,最受不了的人是古德尔。他是一个魔法师,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年事已高,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这个村镇不大,只有几百口人,位于边境线上靠木兰城邦一侧十多公里的地方。七个人在村内唯一的一家客栈停下来,草草吃了一点早餐,让客栈老板把十四匹战马好好喂一喂,然后就走进房间倒头便睡。
七个人当中只有彭天扬一个人因为内力深厚,还能支撑下去,因此警戒的重任就落在彭天扬身上。因为海伦他们都在二楼,因此彭天扬在一楼客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边向村内张望,一边稍做休息。
胸口的衣服动了一下,金色闪电似乎想要出来。
“小金,整整一夜,你睡得可够死的啊!”彭天扬一边笑,一边解开上衣口子,右手伸了进去。突然,彭天扬一下子呆住了,因为他摸到的不是一只毛茸茸的小鸟,而是一团肉乎乎的东西。
“天哪,小金,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拿在手里的金色闪电哪里还是一只美丽的小鸟,分明变成了一只会活动的肉球,他身上的羽毛竟然完全脱落了!
“噗噗!”金色闪电的声音也发生了转变,不再是清脆的鸟鸣,而更像一个年迈的老者打喷嚏。光秃秃的金色闪电从彭天扬的双手中挣脱出来,迈着大步在桌子上踱来踱去,小脑袋一会儿看看彭天扬,一会儿又看看街面上的行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因为丢失羽毛的伤心难过。
“小金,对不起!”在彭天扬的心中,金色闪电一定是自己在怀里捂了一个晚上,再加上战马持续不断的颠簸,将他的羽毛都弄掉了。
“噗噗!”金色闪电看着彭天扬,摇了摇头,走过来用小脑袋在彭天扬的手掌上摩擦了几下,似乎在说:“没关系,我不怪你!”
突然,彭天扬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立刻把右手伸进怀里一摸:“你……你的羽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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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五章 … 秃毛小金←
对于一只鸟来说,这样的问题太过复杂,不能用鸣叫来说明。虽然金色闪电又蹦又跳的叫了老半天,彭天扬还是不明白他的羽毛究竟去了哪里。
不过,在金色闪电蹦跳的时候,彭天扬又发现了一个新现象,他的肚子明显增大了许多。
“不会吧!你把自己的羽毛吃到肚子里去了?”彭天扬的衣甲密封性很好,不可能几百根羽毛一根不剩。
“噗噗!”金色闪电连连摇头,说明羽毛不是被吃掉了。
“奇怪,羽毛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彭天扬心疼的抚摸肉球金色闪电:“疼不疼啊?没有了羽毛,你可怎么飞啊!”
“噗噗!”两个小腿在桌子上用力一瞪,两只肉乎乎的翅膀随便扑腾几下,金色闪电竟然飞到空中,在客厅内盘旋一圈,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得意洋洋的用肉脑袋轻轻摩擦彭天扬的脸颊。
“哗啦!”客栈内的伙计刚刚给彭天扬端出一个茶壶来,看到一只肉球竟然在空中飞,惊讶的目瞪口呆,手一哆嗦,茶壶掉在地上摔碎了:“做梦呢,我一定在做梦呢!”伙计拼命揉眼睛。
“喂,那个佣兵,你这个肉球是一个沙漠鸵鸟的幼雏吧?”这一幕恰好被一个在客厅内吃早点的老者看到:“没有羽毛还能飞,可能是一只变异的沙漠鸵鸟。”
彭天扬正想知道金色闪电究竟是一种什么类型的鸟,闻言连忙陪笑问道:“老先生,你确信,这真的是一只沙漠鸵鸟?”
老者五十多岁,大约一米七的个头,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的袍子。老者的头发足有二尺长,随意的披散在身后,如同一团乱麻一样,似乎几个月没有梳洗了。老者的眼窝深陷,但是目光却炯炯有神,钢针一样的睫毛,配上白色的眉毛,就如同鹰眼一样。老者的鼻子很大,鼻梁塌陷,整个鼻头就如同被拍扁的一头大蒜。厚厚的嘴唇,三寸多长的胡须,说话的时候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黑牙。
“我不是很清楚。只是我知道沙漠鸵鸟的雏鸟没有羽毛,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沙漠鸵鸟的雏鸟可以飞行。”老者端着一杯麦酒走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摇摇头说道:“不对,这不是一只沙漠鸵鸟。沙漠鸵鸟因为生活在沙漠上,他们的脚掌进化的肥厚而又宽大,可是这只鸟的脚掌锋利细长,和肉食猛禽的脚相若。”
彭天扬急切的想知道金色闪电的身份,于是虚心问道:“老先生,以你的经验判断,他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鸟呢?”
“身体像沙漠鸵鸟,嘴巴和脚爪像鹰,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沙漠鸵鸟和鹞鹰杂交产生的后代。”老者捋着大胡子,摇头晃脑地说:“你这只鸟没有羽毛却可以飞行,想必他的父母不是普通的鸟,而是一种变异的魔兽。恩,看样子,如果假以时日,这只小鸟日后可以成长成三级魔兽的水平。如果拿到市场上贩卖的话,应该价值百枚金币。”
“杂交?”彭天扬不相信,不同种类的鸟怎么可能杂交呢,他们的染色体不匹配啊!
“噗噗!”金色闪电也明白了老者的意思,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他突然一跃而起,伸出锋利的爪子,想要袭击老者。
“脾气还很大!”老者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向前一推,打算把金色闪电推开。
“老先生,不要用手!”彭天扬对金色闪电的利害深有体会,担心老者被金色闪电弄伤。
令彭天扬没有想到的是,老者的手掌刚刚推出,手掌心就发射出一股耀眼的白光,如同一面盾牌一样,隔着一尺多元的距离,就将金色闪电扑击的势头阻止住了。
然而金色闪电毕竟是金色闪电,他的速度和闪电一样快,眼看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身体突然笔直的升上半空,从老者的头顶一掠而过,“噗”,一口亮晶晶的东西从口腔喷出,落在老者的头发上。
“呀,什么东西!”老者一下子跳起来,拼命用手去摸自己的头发。伴随着缕缕青烟,老者的头发就像被大火燃烧过一般,一模掉了一大把。
金色闪电飞回彭天扬身边,得意洋洋的对老者噗噗鸣叫!
“老先生,这……实在对不起!”彭天扬手忙脚乱,不知道说什么好。金色闪电又闯祸了,而且是用一种更加匪夷所思的方式。他的唾液竟然像硫酸一样,把老者的头发都烧毁了!
老者一手拿着被烧毁的头发,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一会儿愤怒,一会儿迷茫。突然,老者把头发凑到自己的鼻子下面仔细的闻了闻,脸上显出欣喜的表情:“佣兵,这只鸟是你的魔宠吗?你是怎么得到的?”
“两天前偶然得到,他不是我的魔宠。”彭天扬还在担心老者的伤势:“老先生,你的头发……要不我给你找个医生,或者赔偿你一些钱。小金太调皮了,实在对不起。”
“没关系,一只小鸟而已,顽皮一点好。”老者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反倒兴致勃勃的看着金色闪电:“既然这只鸟不是你的魔宠,能否转让给我?小鸟很可爱,我很喜欢,我愿意出三百个金币交换。”
三百个金币可是一笔巨款,够一个人很奢侈的生活好几年的了。里尔城那个会说几十句话的鹦鹉也不过十多个金币啊!
如果事情发生在昨天,彭天扬刚刚收留金色闪电,彭天扬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金色闪电卖给老者。可是短短一天的时间,金色闪电带给彭天扬四五次震撼,彭天扬深深觉得,这只鸟绝非凡品,他的身上一定隐藏着更多秘密。
一天来金色闪电对自己十分依恋,处处维护自己,就像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似的,彭天扬也对金色闪电产生了一种依恋的情绪,舍不得和他分开了。
“多谢老先生厚爱,可是小金喜欢呆在我身边。”彭天扬耸耸肩,拒绝了老者的要求。
“怎么,你嫌少?”老者脸上显出不悦的神色,突然从腰间拿过一个皮口袋放在桌子上:“五百枚金币,这是我携带的所有钱币了。”能够随身携带五百枚金币,这个老者也绝非一般人。
“不不不,不是嫌少,而是真的不舍得卖!”彭天扬连连摆手。
彭天扬的目光曾经在钱口袋上面停留了几秒钟,这更加深了老者的误会,他认为彭天扬还是嫌钱少。老者沉吟了一会儿,突然一咬牙,从怀里拿出一枚红色的晶核:“这是我前几天在比蒙山上打死一头六级火焰犀牛,得到的一枚晶核,市场价值至少在一千五百枚金币以上。都给你了,你该满足了吧!”
老者说的比蒙山位于宽城,里尔城,和木兰城三个城邦交界的地方,面积大约一万平方公里。比蒙山虽然没有魔幻森林高大,但是里面却湖泊沼泽纵横,同样是一个危险重重的地方。在比蒙山中,除了生活着大量神奇的魔兽之外,还有一支强大的兽人部落。十多天前袭击天扬镇的那群兽人,就是来自比蒙山。
魔兽长到六级,已经算是中级魔兽,战斗力十分强悍。老者特意说明是自己杀死了一头六级魔兽得到的晶核,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般的人,有威胁的意思。
可是老者越是这样急切的想要得到金色闪电,彭天扬就越觉得其中有问题。
彭天扬心中突然一动,莫非这个老头子已经知道了金色闪电是一只什么鸟类,明白金色闪电的神奇之处,才会不惜花费巨资购买?
不能卖,反正自己目前不缺钱花,金色闪电对自己这样依恋,就让他一直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