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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一辈子暖暖的好 (明珠)-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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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起来。

那张桌子很结实,刷着褐色的油漆,配着二十二把高脚凳,每张凳子都比我高,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自惭形秽。每到下雨天,就泛着新鲜的蘑菇气息,有时还有点儿雨水、野草汁的味道,好像即将上桌子的菜。

下雨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事情好做,就会玩捉迷藏。此时桌子下是了极妙的去住。我喜欢捉迷藏,只要藏在桌子下,几把高脚像高大的保镖般挡住了别人的视线,谁都找不到我。

我就躲在凳子之中,背靠着桌子腿等人找到我。可他们总是找不到。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他们怎么会没有看到桌子下的我。我经常在等待被找到的时候睡着了。外面的雨水成片的跌落在屋檐的石块上,声音被成倍放大,就像催眠曲。

……

书籍最大的妙处,也许就在于让你思考。

而自传类的书籍最大的好处,大概也是在让你阅读别人的人生,了解别人之所以成为别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时候联系到自己,世界上不是每个人的自传都会好看或者值得看,写自传其实不是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所以怎么样的梦呓都是无所谓的。

这是孟缇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而且还要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想,这一想往往就出了神,等回过头来,书页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她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跟作者重逢——

文字里的世界渐渐变得立体,孩童时代的自由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缩小;大量的阅读慢慢剥夺了他并不多的快乐;书里昙花一现的美丽的少女逐渐变得面目模糊。范夜追忆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美丽,所以他说,只有失去的乐园是永恒的。

这本书好像微弱的呼唤,作者就站在时间的那头,持续不断的呼唤着,不是为了寻求知己,也不是为了找到共鸣者,不过是一种倾诉。

一本书和一个人的缘分总是会奇妙的达成。如果自己现在就在国内,对这本《惊雷》的感触未必那么深刻;可现在自己身在异乡,即使家人都在身畔,还是偶尔觉得失落。

她无数次想起那天晚上兄嫂的谈话,隐约一种直觉浮上心头,也许,自己的人生开始出了岔子。

在这期间,她平稳地渡过了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

她反复的看着那本《惊雷》,对这本书的熟悉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本。很多句子甚至都能随口说出来。

她又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光怪陆离的梦境就像是复发的病症一样,好了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加剧和加重。坐在书房里写论文、背英语单词中就容易陷入某种虚幻里去。

伏案做试卷的时候,铅笔往往脱离她的意志,回过神时,试卷的边角下就莫名地写下了《惊雷》那本书里的句子——“再富有的人也买不回自己的过去,更何况我一贫如洗”。

那几个月里,她无数次拿起电话打算拨给赵初年,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二十五章 归来(上)

孟缇在答辩的前几天,也就是六月初回了国。

已经是初夏,天气很热,下了机场,滚滚的热气扑面而来。来机场接他的是郑宪文,这是在美国时就已经确定好的。虽然她表示自己是个已满二十二岁的大人,可父母还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这样炎热的天气让郑宪文来接她,孟缇连连道谢。

郑宪文接过她的行李,存心打趣,“两三个月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客气了。”

孟缇心里一惊,立刻否认:“没有的事情,嗯,郑大哥,我不想麻烦你。”

然而到底听出一点异样的情绪,郑宪文看了她一眼,依稀觉得她精神状态不太好,也不跟她多话,“我看你坐飞机累得很了,回去休息后再说。”

“好的。”

很快就到了家,原以为两三个月没人住的屋子早已积满了灰尘,没想到还是窗明几净。

郑宪文笑着解释:“想到你要回来了,昨天我叫钟点工来打扫了一下。”

他一直想的都很周到,孟缇看着帮她放行李的郑宪文,所有的言语都显得贫乏,只能说一句:“谢谢了。”

“你跟我客气成这样,我真是不习惯,”郑宪文说,“下楼跟我去吃点东西。”

“不用了,我只想睡一会。”

“那不行。”

她窝在沙发里不想动,久违的家让她觉得异常温暖。加上转机的过程,她在路途上差不多花了足足一天,长久的失眠,真的有点累。郑宪文也不再强求,叮嘱她好好休息就下了楼。

回到了家,躺在睡了十几年的小床上,比起飞机上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好了很多,但真躺在床上,也还是失眠得厉害。她闭着眼睛想了一会,习惯性的去摸枕边的书,下面空空如也。又不想去柜子里拿出行李,眼睛一闭,强迫自己睡觉。

身体疲惫,短短一个下午就在多次的醒来和继续睡过去中渡过,等到恢复了精神和体力,这个下午也差不多走到了尾声。

她随后想起自己还有事情要做,下了楼,沿着校园里的林荫大道骑车过去,柏油路上,斑驳的、阴暗交错的树影就从车轮子下匆匆划过。六月的学校已经颇有毕业的气氛,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不少宅居在宿舍一天的毕业生已经在道旁拉开了家子,垫上几层报纸,铺上一条床单,把书一字排开,开始大声吆喝贩卖;而学校的小公园里,标志性建筑和雕饰旁也时不时看到拿着相机的声音。

这一切的景物都那样熟悉,声音是熟悉的知了叫,甚至连气味都是熟悉的,熟透了梧桐树在阳光下蔫蔫地耷拉着耳朵。这才是她成长、生活、学习了这么多年的校园。

从教职员工宿舍区去文学院必然要经过体育场,她骑车经过,忍不住被体育场的室外蓝球场吸引了目光。大概是有什么比赛正在进行,场上真是人满为患,叫好助威声也是此起彼伏。所有的人忽然不为高温所苦,人群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黑压压的人头,在阳光下闪着黑黝黝的光。

这才是大学应该有的节奏,孟缇忍不住留了心,多看了场地几眼,一个出挑而熟悉的背影跃入眼中。她低低“咦”了一声,恰好一群女生齐心协力的高呼“赵老师加油”震响了场地。

孟缇一愣,迅速把自行车停在路旁,一路小跑体育场走过去。

远看觉得观众极多无比,近看更是如此,同学们简直是见缝插针的站着挤着,孟缇在外围转了两圈都不得其门而入,她身材在女生中算高,可跟男生比起来完全不够看,只能看到场中的人头奔跑,具体是谁完全不知道。

她咬咬牙,眼睛一闭就开始挤进人群,凭借着削瘦的身材和城墙厚的脸皮,也算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样的行为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不满,男生还好,往往是满脸不悦地转头,看清楚她后很快就闪出窄窄的可共同行的道路;女生的态度则糟的多,眼看着就要到了球场内圈,前面那个女生忽然侧头,不耐烦开口:“喂,你这人怎么乱——”

孟缇连连道歉:“很抱歉,我太——”

两个人都是一愣,下一秒同时大笑出声,双手飞快地握在一起。

“阿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着杨明菲那张因为看球而激动地满脸通红,眸光闪烁的脸,孟缇扬着嘴角笑了,解释说:“今天早上到的,累得很,在家里睡了一觉才出来。”

杨明菲了然地点点头:“这几个月我可想你了。当时我记得你说是去两个星期吧,怎么就变成了三个月?我昨天跟熙如还在说呢,你再不回来,几天后的答辩可怎么办。”

孟缇抿嘴笑,正要开口说“现在不是就回来答辩了吗”,却被忽然响起的欢呼浪潮打断了,那欢呼声就像海啸,刺激得孟缇鼓膜发疼。

“啊,”这阵子欢呼让杨明菲有所顿悟地睁大眼睛,错拉错身子,一把把她从后面拉到自己身边,伸手朝球场一指,“快看快看,你家赵老师,那边高个的,穿蓝色球衣的,刚刚抢到了球!”

根本不需要杨明菲的提示,她就已经看到他了。他拍着球闪过了对方的球员,一抬头扔给了己方的另一个球员。

孟缇见识过赵初年的惊人身手,知道他身体素质绝对是一流水准,不过那时候太暗,她知道他动作利落潇洒,出手极其迅速,却不知道到底可以快到那个份上;此时在球场上,但不知道他打球也这么好,就刚刚带球过人,她一双眼睛都没看明白他是怎么从对方前面转移到后面,传球的动作倒是很优美,手肘轻轻一抬,几乎没怎么用力,球就飞了出去,动作完美得就像那条抛物线一样。

孟缇怔怔看了几秒,才侧过头问:“这是篮球比赛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明菲视线不离球场,“你啊,在国外几个月,错过了一场好戏啊。这是咱们学校的青年教师篮球队之间的比赛,每个学院一支球队,球员都是老师,学生们肯定好奇吗,所以每次比赛都是这样的盛况,尤其是这场,已经是半决赛了,文学院对管理学院。”

孟缇顿时想起来的确有这么回事,这也是学校十余年的传统了,“可我记得往年不都是在室内比赛吗。”

“最近室内篮球场在装修呢,”杨明菲紧张地看看时间,又看比分牌,“好像上半场要结束了,文学院还差了十分的样子。”

“看来差距很不小。”

“那是,”杨明菲说,“管院是上届的冠军,文学院能打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要我说,赵老师可谓功居至伟呢。”

“一个人的能力怎么都是有限的吧,你这是粉丝心态,”孟缇全神贯注看着球场动静,暗暗为赵初年捏了把汗,又问,“咱们学院呢?怎么样?”

杨明菲洋洋得意,伸出一根指头比了比:“那是没的说,咱们也进半决赛了。”

“不过,就你一个人在看比赛?宿舍其他人呢?”

“熙如被老师叫去填表了,这段时间她忙得跟什么一样;其他几个懒人嫌天热,没出来看球。”

说话间赵初年又抢到了球,这次他没有再传给队友,环顾了四下虎视眈眈的对手,面无表情地一抬手,球在空中划了条抛物线,球应声入网。

裁判吹了哨,上半场结束,球员们回到了休息座。孟缇看着他转了个身,走向对面的休息座,对面的人群阵型就像海浪一样,起起伏伏,有了明显的改变。

杨明菲这才满足的叹息了一声,“霍”一下转身,抓住孟缇的肩膀就开始使劲地摇晃,“你说赵老师怎么能那么迷人呢!一会球打完了,你让他给我签个名!合个影!”

孟缇被她晃得发昏,“这个……我去说说看吧。”

杨明菲满意地点点头,问她:“说起来,你回来告诉赵老师了没?”

“还没有。”

“还不快去!”

孟缇犹豫:“现在?”

杨明菲瞪她一眼:“当然是现在了,你看他们打得这么辛苦,你怎么都要去慰问鼓励一下。一会都打完了,你再慰问也没有用了。”

她说得也不无道理,两人就沿着球场边绕场一周,走到了球员休息地几米地,不过想要更近一步就难了。毕竟是娱乐性质的比赛,规矩也不严,人群也自然不严实。

孟缇总算认识到文学院女生的强大,运动员老师们被围得水泄不通,当然,行情尤其好就是赵初年,虽然他只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直视前方一言不发,可这并不妨碍女生们在屡屡碰壁的情况还继续给他递矿泉水送毛巾。

既然被人群隔开,孟缇也就不动了,隔着喧闹的人群静静看着他,汗从他的额头上渗出,划过脸颊,他也没有擦的打算。她费力地想着,到底有多久没有见到他了。

差不多三个月了,是他们认识时间总长的三分之一。

这个时候居然做起算术题来,孟缇也忍不住在心里嘲笑自己,眼看着人群渐渐散去,杨明菲推了她一把,她迈开了步子,看着他的侧脸一步步走近。他穿着运动服,手里握着饼半满的矿泉水,其实看上去也就是个普通大学生的模样。

孟缇忽然就有点胆怯起来,脚发软,甚至还倒退了一步;就是这个时候,他转头过来,两人的视线就这样不期而遇地撞上,那双眸子还是一样的明亮,随即双眼模糊,她发现,自己已经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了。

这个时侯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开场白实在是个问题。

孟缇深呼吸,于是再走近了一点,笑着朝他略一欠身,“赵老师。”

声音未落,只觉得眼睛一花,在熟悉的“阿缇”两个字出口前,她已经被他抱住了。是她最习惯的那种抱法,手臂环在她的肩头,下颚轻轻贴着她的额角,温热的体温笼罩了她的全身。

时间空间都要停滞了,孟缇觉得周围安静了一瞬,无数的视线利刀一样就落在她身上。她的脸一下子就热辣辣的烧起来,挣扎了一下,使出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此时才真正切切地体会到“恨不得在地上挖个洞钻进去”到底是何等尴尬的心情,不然把所有人记忆洗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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