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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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给你省钱,是给我自己省心。陈年红酒单宁味那么重,再多人当成宝,我都喝不惯。”“你还是别告诉我真相吧,让我认为你在心疼男朋友的钱包。”施杰装出几分失望。
“你的钱包现在心情肯定很好。葡萄酒不是越老越好,大部分都适合在出产后几年内喝。留一部分真正的高价古董等着升值就行了,买来立刻就解决掉实在太浪费。”不是只有他才会制造惊喜,我宁愿坦诚能成为最实在的惊喜。
“想不到你对酒也挺有研究。本来还打算出这一招哄你开心,看来被你笑话的可能性更大。”“你的诚意我从不敢笑话。再说我只是半桶水,不分好坏,只知道喜欢不喜欢。”
“对了,你怎么会对酒感兴趣?”他身体微微前倾,显然已聊得兴起。
这些当然是曾经的工作所得。大部分人都以为同传译员只需带着红外耳机坐在工作厢里工作,其实平日哪儿有那么多大中型会议?我们当时的公司还没大到能让译员整天飞来飞去参加国际会议的地步。普通的商务谈判、新闻媒体活动、培训演讲,甚至外出考察……大部分时间都在做这些常规的口译工作。与经营酒类的客户打过交道,自然会对酒留有印象。
我不想将话题引至昔日的工作,便顾左右而言他:“半桶水真没什么。我认识的人中对酒最有研究的就是慧仪,不信你下次考验考验她?”
“Elaine?不用考验,她就是个酒鬼。”他的语气犹如在数落老友,看来他们已经相当熟。
我随口说笑:“有机会,我一定把这句赞美转达给她。”
施杰对女人之间互通小报告已经见怪不怪,不以为意:“请,尽管转达!这还真是对酒友的赞美。”
此时,白葡萄酒已开瓶送来。小号郁金香杯里注入澄澈的液体,微量的小气泡静静地沿着杯壁爬行,轻巧地破裂,留下一片纯粹晶莹的淡琥珀色。视线透过杯身所见的模糊影像犹如时间回旋,将记忆与现实间的分明界限挤压旋转直至变形。果味浓郁又带点儿微酸的气息悄然无声地侵入我的鼻腔,与记忆中那个初夏夜晚的气息狭路相逢。我坐在黎靖家的餐桌旁,手边盛满冰块的小桶里斜斜地伸出一个瓶颈……
恍然间,曾经那张餐桌上清晰的木纹从眼前渐渐隐去,面前这张方桌披着典雅的白色提花桌布,完全遮盖它的本来面貌。
坐在对面的施杰已经举起了杯。
我也举起杯,饮尽回忆。
什么叫此情可待成追忆,什么叫当时只道是寻常?就如手中空杯:酒已入喉,空余容器,残留看不见、摸不着的余味。
此时此刻,我坐在这里与施杰吃饭聊天,像任何一对平凡男女一样相处。数次约会之后会确定关系,会举止日渐亲密,会见父母,甚至还有可能结婚。早就曾设想过,黎靖和我的结局将是各自陪在另一个面目模糊的某人身边直到老去,只是没想过来得这么早。
唐唐得知此事后,在电话里冲我咆哮:“你想嫁人想疯了?失恋多大点儿事儿啊,非要那么快找个后备?那富二代有什么好?找你当女朋友还不是图你管不了他鬼混!”
我手握电话倚在客厅窗口,心不在焉地用目光搜寻可能出现在楼下的背影:“不是谁都有你这样的运气,你喜欢的人刚好喜欢你。”
“我运气好?我是知道自己要什么!姐Hold得住!你现在失恋了就随便跟个阿猫阿狗,有朝一日真爱出现,我看你怎么办!”唐唐吼得余音绕梁。
窗下的小径不时有乘凉遛狗和夜归的人影,唯独那张长椅空着。自从在楼下偶遇后,他再也没有来过。
“哪儿有什么真爱?有,是因为你相信。我有个相处得来的人就可以过下去了。”我更像在安慰自己,而不是跟唐唐解释。
她的声音随即也软下来:“你真考虑清楚了?一定要这么快作决定,一点儿时间都不给?”是啊,我有时间等,我也愿意等。唯独不能接受黎靖将我等他视为理所当然。只有不那么在意对方才会如此要求,我珍而重之的东西他只当是候选,又何必再浪费时间?感情是我一个人的事,他无权要求我为他保留,更无权让我赠与他人。
“现在这样也不错,至少我过得简单开心。”
“你这根本就是跟黎靖斗气!”唐唐语带无奈,“他犹豫,你就怪他没有第一时间选跟你在一起。然后就拿富二代来气他,等着看他后悔莫及。你这样不值啊!万一他不后悔呢?不是白赔了自己?就算他后悔也没办法了,就他那脾气,见你有主了,还敢对你放半个屁吗?”
我无心讨论,便迅速将自己调节到胡扯状态:“他就没当着我的面放过屁。”
“不是只有用菊花才叫放屁,懂吗你?哎呀我不跟你说了,睡觉去。”唐唐明显是在哀我不幸怒我不争。
“好,等你回来再继续关于屁的话题。”
“去你的,晚安!”
“晚安。”
挂上电话,关了客厅的灯,我在没有灯光的窗口又站了许久,仍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终于说服自己相信,他不会再来了。
夜很静,静得隔着卧室门都能听到客厅里冰箱启动的声音。它不知疲倦地响响停停,我躺在床上数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再也感觉不到断续之间的交替。
意识渐渐模糊起来。
不,冰箱启动的嗡嗡声仍然响在耳边,我正站在与厨房相连的洗手间里对着镜子吹头发。宽大的流理台上摆着还未收拾的厨具,洗碗槽里堆着待清洁的碗碟。窗外的薄雾隐约散去,重庆春天的早晨总给人一种天天都在冬与夏之间摇摆不定的错觉。难得的休息日,我一个人在家,镜子里映出一张我二十五岁时的脸。草草将头发吹成半干,再把脚边储物篮里的脏衣服全数倒进洗衣机。洗衣机有节奏地转动起来,我打开冰箱找食物。
冰箱里扑面而来的寒气让我不自觉地缩了缩头,大门在此时被人敲得山响。
难道是黎靖没带钥匙?我打开门。
门锁松动的“咔嗒”一响犹如子弹装入枪膛般响亮刺耳,一个看不清长相的女人冲进屋里,劈头盖脸扇了我两耳光。她的叫骂声尖如冰锥,内容我却一个字都听不清。她揪住我的手臂,将我整个人朝鞋柜上摔去,慌乱中我摸遍了所及之处——那么大的鞋柜,我竟然抓不到一只可用以自卫的高跟鞋。那一刻,脑中嗡嗡乱响,合上眼睑,还能见到一团红、一团白的光圈闪动不止。我发现自己此刻所能感知到的一切都正在面临秩序的崩塌,如陷地震中央,即使拼尽全力也于事无补。有尖细如鞋跟的物体一下下捶打我的肢体,绝望中,我似乎抓住了面前陌生女人的头发,死死地揪着,似要扯掉这混乱的假象。
终于有人将她连拖带抱地从我身上拉开。恍惚中,仿佛见到刚才冲进来就打的陌生女人被拉到外面,门又“咔”的一声被带上了。
世界顿时恢复平静。我站不起身,坐在墙角看到一地的鞋;有什么东西硌着身后,是被砸豁了一个口的木鞋柜。刚才吹到半干的头发又已汗透。
不知在原地呆坐了多久,又听见有人用钥匙开门。一个同样面目模糊的男人冲到我面前蹲下,不由分说用力抱我。我呆呆地坐着,完全听不懂他都问了我些什么。只记得当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时,我的脸颊感觉到一片湿热。
我听清楚了一件事:他说对不起,一直没告诉我,他结了婚,刚才那个女人是他老婆。
此时,视线忽然变得清晰起来,周围漆黑沉闷,我发现自己平躺在床上。全身所有的感官前所未有的敏感,不用看就能精准地感受到有多少处伤。墙上的挂钟指着凌晨五点,枕头另一侧有张熟睡中的脸。那张脸真好看,轮廓分明,眉头不自觉地微蹙,呼吸规律而平整……他未曾觉察我已醒来。我一时失神,轻轻地躺回枕头里,学着他的姿势安然闭上眼。黎靖,睡在我身边的是黎靖,是二十七岁的我认识的那个黎靖!可我明明醒在两年前离开重庆的清晨。这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温暖的幻觉顿时烟消云散,睁眼又只看到身边躺着的人面目模糊。
趁他没醒来,赶紧收拾东西走,立刻走!没订机票就去火车站,现在马上去!我惊恐地从床上弹起来。
——而这一切忽然凭空消失了。我坐在自己房间里的单人床上,正对着床的那面墙上也没有挂钟,窗外月光透过薄纱安静地流泻在书桌前。除了我之外,这间房里再无他人。
只不过是梦。
我心有余悸地抬起右臂细看,果然,刚才还疼得真切的地方现在完好无损。两年多前的淤青早已从皮肤上消逝得无影无踪。纵然那一幕仍清晰如昨,时间早已愈合了一切能看得见的伤。梦境虽迅速退去,但我已再无睡意。
这两年来,往事都历历在目,我却是第一次做刚才那个梦。
我记得当年醒来后匆匆收拾行李离开,逃到火车站才发现,最早的一班直达扬州的车都是当天夜里十二点。浓雾紧紧压迫着感官,守着行李箱在候车室坐立不安了一小时,九点钟便慌不择路地上了重庆至十堰的列车。窗外是迷蒙的大雾,窗内是肮脏的车厢;过去已成历史,未来仍是空白。辗转反侧十小时后。行至旅程的中转站,我在十堰这座无亲无故的陌生的城停留了一星期。
独自拖着行李箱钻进异乡的酒店,我至今还记得那间房的门牌号是1209。就在那间房里,我打好辞职信发回公司,打电话给父母预告归期。我在路边报刊亭买来一张不记名的电话卡,换下了手机里那个从学生时代起就用起的号码。过往那么多岁月,在异乡街头瞬间归零。
一星期后回到扬州,我已完好如初。光洁的右臂上看不到淤青存在过的痕迹,身体其余各处细小的伤口也都已悄然愈合。
在家与父母共度了一个半月,那段时间,唯一的工作便是翻译一本薄薄的英文小说。在那之后,我又离开家来到这里。
从那时起,我才明白:只要一天不与往事和解,即使身处再真实的幸福也是徒劳。尤其是在亲人面前,伪装得一切完好,害怕暴露的恐惧感却如影随形。
我还能做什么呢?无非是调整自己,让时间将过去冲刷干净。
若非这个梦,我还以为自己早已将一切梳理清楚,不该保存的都已悉数丢弃。记忆里尚有碎片残存其实无关痛痒,最诡异的反而是长长的梦中全然没有看清前男友的脸。在惊醒的前一刻,黎靖毫无逻辑地出现,那么真实、那么安静、那么心事重重地躺在枕边;我想多看他一眼,这梦却已散。
盛夏日复一日地高悬在城市上空,而我首次在未眠的半夜后站在窗前看日出。盛夏阳光并无太多铺垫,仿佛几分钟就占据了整个天空。
施杰的电话来得不早不晚,正是平时该睡醒的时间。
“嗨,试用期第二天,我来尽忠职守叫女朋友起床!”他的声音从电话那端清朗地传来。
我已换好衣服鞋袜,边聊电话边关上身后的门,朝电梯走去:“早起来了。就你这时间观念,换我叫你还差不多。”
“哟,咱俩的关系不知不觉发展得这么深入了?”他乐了。
“是啊,我马上就要深入电梯里了。除了叫起床,还有事吗?”
“姑娘,你能有点儿现代人的常识吗?电梯里早有信号了!”
“那请问现代人还有何吩咐?”
“周六你休息不?”他这才进入正题。但今天才周日,提前整整一周订约会,太不像他的性格了。
于是我心生好奇:“难道周六你生日?不对啊,这才六月底呢。”
“你就说有空没空吧!”施杰非要先得到答案,再跟我细说。
“你都知道我们每周日排休假,赶得这么合适,我怎么可能没空?”
“那我现在约定你了,周六陪我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啊?!”这么快就带我见朋友,还是在如此正式的场合?
“不想去?别啊!我已经是朋友中间唯一的光棍了,你就大发慈悲陪我去凑个热闹呗?”
既然打算彼此相处试试,那么他的朋友早见晚见都是见。何况,刚刚已经先答应了他。
“那好吧。我正要过马路,先不聊了?”
“我知道你正要过马路,你朝右边走几步!”他总是这样出人意料。
我转向右边,还没“走几步”就看见了路边车窗里施杰伸出头,离我不到十米。见我发现了他,他挂了电话朝我挥挥手,接着打开车门钻了出来。
他刚刚特意坐到副驾驶位上,后视镜里能将我出门的必经之路看得一清二楚。
“笑什么?”他替我拉开车门。
“笑你次次停路边,这回学聪明了,人在车里待着。”
待我上车,他关好门,绕到另一边钻进了驾驶位。
他发动了车。前反光镜上挂着的那只白水晶小猫晃了两晃,车厢里有股浓郁的烘焙香味。
其实再转过两个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