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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始终不聪明-第24章

小说: 始终不聪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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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米饭炒好装入烤盘,铺上海鲜料,堆好切成丁的番茄,撒上切成丝的芝士,送进已预热好的烤箱。那条白底蓝色条纹的毛巾挂在墙上,看着我,用它平整而没有表情的脸。一个9升的小烤箱,预热到200℃,15分钟后就能完成今天的晚餐。生活中所有可以计算、有规则可循的事物都能带来安全感,但我们仍忍不住会背道而驰去期盼那些无法预计的东西,多少有一点儿讽刺。

唐唐不晚不早六点四十准时到家,昨天一片狼藉的茶几已经整理得干干净净,,竹制餐垫上摆着一锅色泽饱满、香味浓郁的海鲜焗饭。(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她一跨进门就尖叫一声:“哇!说好亲自下厨,你居然叫外卖!”

“是啊, 我顺手也把厨房余废料打包来了,全扔在厨房垃圾桶里。”我伸手一指。

她果真不相信我,非要冲到厨房去自己重审了一圈战斗过的痕迹,这才返回客厅,围着那锅食物远眺完了又近视,还凑过去闻了一鼻子,这才满脸洋溢出饥饿与赞美并存的惊喜表情:“大厨,失敬失敬!我们都同居两年了,你竟然忍道今天才发功!”

做出来的食物得到的表扬实在是件开心事,但我还是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提醒她:“海鲜焗饭是第一次做,敢不敢吃就看你了。”

“不管了,看着就好吃。”唐唐一屁股坐定,磨刀霍霍地向食物杀过去。

芝士黄中带微焦,一勺下去能拉起柔韧的细丝;蔬菜色泽鲜艳、水分饱满,饭不硬也不软。看样子还算成功。唐唐表情满足地开始与饭作战,立即产生了良好的反馈:“好吃!”

我尝试一口,的确做的不失败。但这味道与记忆中有些不同——我清楚地记得上次向黎靖请教过的做法,原料步骤都一点儿不差;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味道跟他做的不同了。

当一段感情结束之后,仍会在回忆里留存最深、最历久弥坚的其实并不是我不见信物、某段旅程、某个地点或是某一句誓言,而是最最平常的饮食记忆。它们萦绕在感官之间,最后落入胃里,融进身体,成为我们只要仍然存活着就无法忘却却也无法抛弃的记忆。唯有在厨房里想念某个人,那想念才是生动、具象又微妙的实体;天长地久后,想起时已不会有大悲大喜,所有情绪都蕴藏在平静的秩序之中,每一个动作、每一道工序都记忆按部就班地陪伴,仿佛某人就在身边,陪着你心无旁骛地完成它,再在你胃里留下往日温暖的倒影。

那温暖不是镜花水月,不会无迹可寻,而是你曾爱过某个人后在自己身体里留下的最真诚朴实的部分。

从一个奇形怪状的煎蛋到一锅还算凑合的海鲜焗饭,我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感情都这么失败。

☆、第六章 漫长仲夏

唐唐去旅行已有三天。我每天从回家后到睡觉前那一段例行的热闹时间忽然空出来。我便规律地重复着上班、下班、跑步、看电视或看书、睡觉的固定程序,在店里无事可做时,抱着电脑玩游戏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一切迹象都表明,我正逐渐恢复从前的生活,照此情形发展下去,终有一天能恢复到如同所有事都没发生过。

小章又开始天天把我找不着男朋友挂在嘴边,以示激励。

终于,在他一上午念叨了两次之后,我忍不住了:“章嫩草,你天天八卦我和李姐,这么有空,自己怎么不找个女朋友?”

他傲然地瞟我一眼,得瑟地说:“没有女朋友不代表我没有感情生活。我过得好着呢!”

“淫乱!”我愤然还击。

“鱼干!”他朝我堆出一脸悲天悯人。

“八婆!”我扭过脸去。

“处女!”他扔出惊为天人的两个字,字字掷地有声听到这俩字,我顿时乐了:“你才处女,你八月底生日。”

“呸!哥明明是七月!”

小章正在怒斥我先故意曲解、后指鹿为马,旁边冒出一个声音:“八月底怎么了?”

是刚刚进门的施杰。他约好了今天来接我去公司开会。

小章一把拉过施杰,差点儿没把他拉得露点:“看看,这哥们儿才是八月底的,他才处女,有没有!”

施杰遭此待遇,惊魂未定地推开小章,好歹整了整衣冠:“少胡扯,我狮子。”

“身材不错,狮子哥。”小章趁机在他的肚子上敲了一记。

这倒是实话。该狮子今天穿了一件左胸有个大眼睛标志的黑色川久保玲Play T恤,又小圆领又修身的;发型也变了,之前的“休·杰克曼头”理短了一大圈,整个人都清凉了许多。施杰面不改色:“怎么着,想泡我?”

“这么好的事儿别留给我,还是让给她吧!”小章一指已换了衣服出来的我,“照顾照顾没人约的。”

“怎么没人约?我约啊!”施杰的反应像是听到商场大减价一样。

他们东拉西扯起来又没完没了了,我赶紧背起包,表示随时可以出发:“走吧?”

“走了,咖啡欠着,下回来喝!”施杰在我身前一推门,跨了出去。

正朝着闭合方向运动的门缝里还传来小章的声音:“哎,我说要请你了吗?”

施杰那辆SUV又不怕罚地停在大马路边。见风挡玻璃上干干净净,还没有交警出现过的痕迹。他三步并作两步闪过去替我打开车门,自己几乎是蹦到另一边,钻进驾驶位:“快撤快撤!”

落座关门后还不到五秒,他用十足的救火架势把车弄上了大马路。

“上次都被贴过条了,今天干吗还停下?”我问。

“这种事讲概率,我就不信次次都被贴。”他不以为意地答。

透过反光镜看到他的表情,甚至还有点儿侥幸逃脱的愉悦。顿觉其实他这人也挺简单,一个容易因为小事开心的人总不会难相处。

我笑笑,他随手开了收音机:“听什么?”

“你都有什么?除了听广播。”

“你座位底下有个袋子,里边有CD。”

这么多储物格不用,要塞在座位底下?我虽觉得有点儿奇怪,但还是侧过身弯下腰,摸到了座位底下的一个纸袋。纸袋比我想象中轻了太多,完全不费力就拖了出来。

一束香槟玫瑰从纸袋里探出头,新鲜植物身上的饱满气息立即冲进了我的鼻尖。这束花比上次那束还要大。

“上次的花在我这儿存了这么久,有利息了。”他坦然笑了笑。

原以为施杰经过上次早已不打算再作努力,没想到,他只是有耐心不急进。

“谢谢,这回我一定记得。”我小心地捧出那束花,从座位间的空隙里将它摆在后座上。

此举被他看在了眼里:“还好,你没塞回座位底下。”

“我有点儿好奇,怎么隔了这么久又送我花?”

“见你一回不容易啊。我又不喜欢强迫人家跟我见面,天天黏着你,不烦我都怕你烦。”

他神情轻松自然,没有半点儿紧张或拘谨,见我稍有退避,他也恰到好处地留有空间;没有频繁的攻势,也不施压。敢这样以退为进地发力,他除了自信绝对足够外,还深谙女人心理。开局简单直接,得到的反馈不理想便按兵不动。本以为他已经放弃,却转眼又为你制造去而复返的惊喜——女人对追求者不一定会动心,但事关自己对异性的吸引力,总会怀有几分复杂情绪。当他将这种情绪拉长吊高再出现,你会有种重获他关注的感觉。只要他不讨人厌,这种感觉必定不会负面。当你受宠若惊地想“原来他一直都很在意我”时,才刚刚进入中局。“我不觉得看见你很烦。”我心中有数,便放松跟他聊起来。

“那你不烦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随叫随到。”他处处表现得被动和尊重,实际上主导权一直在他手里,从没有交给过别人。

“应该是你有事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能做就做。”

“无论公事私事都行?”“看是什么事。”

他笑着摇摇头,一副认输的表情:“好了好了,不跟你兜了。我第一天认识你,就知道兜不过你。开完会一起吃饭怎么样?”

“施杰,你到底喜欢我哪点?”我认真地问他。

“我告诉你了,你会改吗?”他被如此突兀地一问,仍然气定神闲跟我说笑,“你挺好的,考虑过认认真真地跟我谈个恋爱吗?”

“跟我谈恋爱是得结婚的。”

“这我绝对同意。”施杰连方向盘上的手指都没动一动,似乎全无意外,“我三十了,你有二十五六了吧?就算我玩得起,也不能拿这事耽误你的时间。”

“我二十七。”我微笑着纠正他看似无心其实有意的猜错。

“你要不放心,先试交往一个月怎么样?包修包退换。”他对此自始至终都大方豁达,时时给我留有余地。不过,这个提议的确在我意料之外。

我未搭话,他又补充:“试用期就只试相处,男女朋友的亲密行为双方都同意才能发生。喜不喜欢试用了再说。”

“你以前试过吗?”

“绝对第一次。都是因为敌人太顽强,我这才曲线救国嘛。”

“哪有你这样硬要把自己送给敌人去和亲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大把年轻美貌的狼等着你套,你到底看上我哪点了?只要你告诉我,我不改还不行吗?”“唉,咱们能别绕这个了吗?正经交往跟玩玩不一样。”

一个平稳的刹车,我们停在红绿灯前。我认真打量着坐在左侧的这个男人,他健谈、迷人、随和、经验老到,最重要的是,他确定自己愿意跟我在一起。感情有许多种,他对我的这一种叫不谈心之所爱,但求稳妥平安。再贪玩的人都有玩累的时候,即使不累也需要对自己的年纪作个交代。都说女人小气爱计较,其实男人在感情里的那些心眼远非女人所能及。

话说回来,这么巧,想找段稳定感情的施杰撞到了不太信任感情的我。况且感情大多是先撩者贱,女人太殷勤主动算不得好开端,尤其是对他这样条件不错的男人而言。我想,我开始渐渐明白他挑中我的理由——我够平凡,够老实本分,不太好但也不差,且我从未对他趋之若鹜。如此一来,既不会看他太紧太黏人,又没能耐给他惹什么麻烦。

当一个女人的各方面被男人摆上天平逐一过秤,你猜不到他心里那道方程式,但可以看懂自己在他心里有多少常量、变量。别以为男人如此衡量便是对你的不尊重,恰恰相反,他正在很有诚意地考虑将你发展为他太太。当然也有例外:当他足够爱你,就会略过不算。

于我而言,要这一份诚意就已足够。爱多么虚无缥缈,今天给你一分,明天可能是两分,可能是十分,也可能是零分;我从不指望自己不爱的人爱我,只想每段关系都能够彼此平衡。而且,黎靖不是一贯认为会有比他更好的人照顾我?他说我“值得”。一个连自己爱的人都留不住的女人,能有什么更“值得”的选择?我也不怕幸福给他看,就当遂他的意。要是看不到我过得好,恐怕他仍要心存几丝愧疚。给点儿愧疚来回报他离我而去不是什么好方法,我有机会可幸福,为何不要?

就这样怀着七分清醒、三分赌气,我答应了施杰的晚餐约会。

会一直开到下午六点多,讨论新书的文案。我只是译者,按理不需要参加,而施杰特意叫了我来只是想表达重视。会议进行到一半时,大施总来转了一圈,不过五分钟就离席。他五十多的年纪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体形略胖却也不见明显赘肉,衣着考究得体,言谈也不浮夸,施杰这一点倒是像他。当大施总离开会议室,施杰趁空扭头对我一眨眼,脸上有种“看,我带你见家长了”的愉悦表情。

散会后,他带我去了一家灯光幽暗、装潢典雅,就连餐具都价值不菲的餐厅。第一次约会这么郑重其事是好习惯——我发觉自己也开始跟他一样,逐一衡量对方的方方面面。没有爱这种东西从中作祟,什么都看得更清楚些,也决定得更稳妥些。

若非缺乏爱这个无条件的条件,我们也都无须考量其他种种条件。既无命中注定,唯有仔细挑选。是不幸,也是幸运。

餐桌边,我们主菜已点定,剩下酒类有待挑选。

训练有素的服务生上身约三十度倾斜向我们,体贴地建议:“通常来说是白酒配白肉,但有一定年份的红葡萄酒也很适合搭配传统意义上的白肉。两位的主菜是鱼类,我们刚到的2006年帕洛美堡干红非常不错,产自法国超等中级酒庄帕洛美堡,百分之百出身名门的红酒,店里也不多,卖一支少一支。”

“怎么样?”施杰从菜单后抬起眼睛,征求我的意见。

我只点了一瓶非常普通的半干型白葡萄酒。

待服务生带着菜单离开,施杰对我笑道:“第一次约会就给我省钱?”

“不是给你省钱,是给我自己省心。陈年红酒单宁味那么重,再多人当成宝,我都喝不惯。”“你还是别告诉我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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