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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网游之逐仙-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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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硕第一次喝到如此美味的酒不禁陶醉其中,等他发觉小腹发热看到儿子和小子们都在打坐时才幡然醒悟这酒的用处。可这时朝晗露的效用已散去了一大半,红着脸一脸窘相。

轩墨直接在他面前放了一坛,什么也没说,给方信护法去了。

陈硕现在可不敢浪费,喝了一大口也赶紧盘坐下来,巩固修为。

“血池的事查得如何了?”

“有了点线索,但仍不确定,惊雷和蓝幽还在查,过几天我也得回去和他们会合。”

嗯,方信点点头,什么也没问,轩墨懒是懒了点,作事还是很有分寸的。原来太平镇早已不叫太平镇,轩墨他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类似于太平镇的安业镇,而且村民们都不记得二十五年前发生的事情,像是被人篡改了记忆。

安业镇附近也有一座山,但是方向正好和太平镇的荒山相反,也经常有镇民出入其中并没发现什么异样。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但他却总是觉得有人在欲盖弥彰。

惊雷和蓝幽正住在安业镇中,暗中观察,等过几天轩墨回去以后一起去山上好好探查一番。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几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足以改变很多。当然这是后话,此时在这儿暂且不提。

轩墨的到来不仅为方信带了装备,还带来了一条实质性的建议,那就是想阻绝源源不断的血宗门人就必须先毁去他们设在袁家的传送阵。少了传送阵合体期以下的修魔者就不能自己打开通道来到华夏。烦人的苍蝇们自然就少了很多。

而合体期的高手嘛……就算他们打开通道过来每人最多也只能携带十个人,十个人几个老家伙一拍就死,能抵什么事?

血宗还没蠢到用合体期的修魔者拿来运兵的地步。去掉数量嘛……也是那么难对付。质量?单以血宗投入到华夏的人力而言能比得过这些老家伙么?

说干就干,正好后天会对白鲸帮发起总袭,就趁那天的机会将传送阵一并破坏掉。

第六卷 情生?魔生

第一百三十章 魔阵

夜,看似平常的一夜却是暗潮汹涌,危机四伏。

封晋带着焰华还有从蒙奈那里带来的修真者与世家武力汇合,合力拿下白鲸帮,而方信则与方越等人夜袭血宗在华夏的基地,也就是袁家。封晋要为父报仇,方信也要为母取下炙炎的老命。

行动从晚上十点开始。

无数辆大巴向白鲸帮驶去,白千水收到了消息,但却仗着有血宗撑腰,有恃无恐。把所有的兄弟都召集回了住所,想凭旧血宗在他宅里布的阵法,将来捣乱的人一网打尽。

血相老祖悠闲得坐在沙发上喝着茶,看着白千水自信满满的表情,嘴角逸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嘲笑:如果白千水知道对方阵营里有连他都招架不住的修真者,还会笑得出来吗?不过他可不会提醒。白千水只是一枚随时可丢弃的棋子而已,这枚棋子的价值仅仅在于能收集到多少血液。

今夜无疑问是个美好的夜晚,连带他死灰的双眼也沾染上了一丝血色。也许过了今晚他就能收集够足够的血带回三界,当然白千水的血也包含在其中,他从来就没要过要白千水活着。

思及之此,他对白千水也表现得格外大度,把房子四周的阵法又重新布置了一遍,还特别滴了滴精血布了红原阵。红原阵是血宗第一任宗主血刹王所创,乃是血宗第一歹毒的阵法。以自身精血为引。聚合方圆数百里地阴邪之气汇于阵内,入阵者,轻者被邪气入体变成只会杀戮的行尸走肉,重则直接化为一滩血水,连骨头都不剩。

与世家那浩浩荡荡的队伍不同,方信等人选择的是偷袭,时间也晚了两个小时。到午夜,四周气温骤降,渐渐飘起了细雨,雨中还杂着雪花。一张口就是一团白气。入冬的第一场雪居然会降临在这样一个杀戮的夜,它是否想以自身的纯洁,洗去世界利欲之下的污秽?

雨越来越小,而眼睛蒙上了一层朦胧得白。

这雪来得非常不对时。方信皱着眉,且不管头发衣衫已被雨雪湿透,这种鬼天气无疑给入侵袁家带来了难度。

脚每踩一步都会发出“咯吱”的声音,这就意味着,必须双脚悬空前行,同样要意味着消耗大量的真元和心神。

袁家地房子是个现代化的大公馆,一共有三座府邸。

三座府邸呈品字形排列,第一座公馆主体呈白色,是三座公馆中占地最大的一座。从里面透出微弱的光,有几个护院一边搓手哈气,一边巡夜。据调查这座公馆主要住的是袁氏旁系和食客,不在此次行动的范围之内。

第一公馆和第二、第三公馆之间隔了个巨大的花园,花园中间是个巨大的月牙型喷水池,朦胧的灯光自下向上打在水雾上,似幻似雾极不真切。水池的旁面个是巨大地植物花房。种了不少的珍奇植物。外面寒风刺骨,花房内却是春意盎然。

右边是第二公馆,是袁氏直系子弟住的地方,袁希洛地房间就在三楼中间的位置。此时二楼的书房内还亮着灯。当然第二公馆也不是此次的目标。

目标是与第二公馆一河相隔的第三公馆。第三公馆的建筑颇有些古意,一草一木都很有讲究,暗含八卦、九宫之术。这里住的也是袁家请来地供奉,血宗的传送阵也是在这个公馆的某间屋子里。

方信正想着要怎么才能掩过众人耳目,跨过一大片空间达到第三公馆,却见轩墨半身已末入土中。那付笑吟吟的表情,好像是太骂他白痴。

他是犯白痴了。忘了他入今已是修真者。可以用遁术。

轩墨帮方信隐去气息,一伙人来到第三公馆下方。觉得这座公馆有些不太对劲。

“先别忙着上去,有古怪。”轩墨按住正要冒出头的方信,上面居然察觉不到一丝生气,太古怪了。轩墨用神识一探得到的结果把他吓了一大跳:血宗居然把整座公馆的人全部炼成了血奴。上面也被布了千魔阵。千魔阵内所有修真者实力下降四成,修魔者实力翻倍,而此阵的阵眼在传送阵所以在房间。最可恶的是那间房设了一百八十伏诛大阵,必须在杀死大楼里地一百八十名血奴才能打开那个房门。

“靠,这么变态?”方信苦笑一下,这还要不要人活了?要知道里面的血奴不仅有袁家地供奉还有三界地修真者。

“轩墨,你能硬破开这个什么什么伏诛阵吗?”就他们一、二、三、四、五个人在实力减少大约一半的情况下,杀掉一百八十个发了疯地血奴吗?反正方信自个儿没这个自信。他才金丹中期呢,跑出去还不够人撕的。

“不能。”方信还真看得起他。说红原阵是血宗第一大阵是单指他的杀伤力,但对难应付的却是这千魔阵与伏诛大阵相扣的阵法。只是这阵法布起来极为困难,耗费真元也颇大,除了血宗那几个老家伙以外没人布得了。

还真瞧得起他们啊!轩墨叹了一口气,捏碎了一个传询玉简,看这样子,蒙奈今晚也不能睡好觉了。难怪血宗会大摇大摆的把第三公馆摆在他们面前也不派人把手,原来早就有了后招。只怕那日炙炎在墓地看到焰华以后,血宗便将此地变成了这付模样。

说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

蒙奈来时一脸不高兴,也不知是半夜扰了他的清楚,还是讨厌这个阵法,总之走远点儿,不招惹就尽量不要去招惹,免得惹得一身骚。

经过商议以后,队伍分成三组,方信和轩墨一组;方越父子一组;蒙奈和心远上人一组。方信二人从楼底开始清理;方越父子从楼顶清理;蒙奈和心远上人从中间开杀,因为越接近传送阵血奴的实力也就越强。

方信钻出地底扑面而来就是一阵浓烈的腥气,比他在百鬼夜行里的气味还要难受,胃里一阵翻涌,蹲在墙角吐了出来,娘的,早知道晚上就少吃点了儿了。

第六卷 情生?魔生

第一百三十一章 血奴

信好不容易才将胃里的东西吐干净了,呕吐物的酸腐再一次涌入鼻腔,再次扶墙干呕,这次呕出来的只有胃里的酸水而已。

“不行了,要死了。”方信搂住轩墨把全身的重量都挂在他身上。“没力气了,背我。”

轩墨又好气又好笑,拔过他的头,扔了一颗“豆子”在他嘴里,拉着他的衣领往前拖。吃下那颗豆子方信才渐渐恢复了体力。轩墨抓住时机大骂了他一声笨蛋,嫌难闻的话可以关闭五识中的嗅识呀?

我……方信顿时无语问苍天,送了轩墨两根中指,因为他觉得此时一根并不足以代表他的心情。从来都没人跟他讲过可以闭五识。他关闭了嗅识,发现视线比之前要清晰许多,耳朵似乎出聪慧了些。他嘿嘿得笑了两声,没想到去掉一个碍事的反而还带来了这些好处。只是轩墨没跟他讲闭五识其实是有负作用的,以至于接下来的一周里,方某人都食不知味,鼻不能闻香。

两人动静也算是够大,引来附近两个巡楼的血奴。血奴的皮已经腐烂,鲜红的肉裸露在外面,明明一个个都干瘪得像刚从墓地里挖出来被去了布条的木乃伊,却还从肉里滴出血来。眼睛里也是一片血红。

两个血奴看到他们二话不说就往上扑,方信连忙拿出雪音抵挡,与血奴的手臂相撞发出“铛”地脆响。一身烂肉撞起来如铜墙铁臂般结识。他还来不急奇怪,从血奴手臂流下的血沿着剑身滴到他的衣服上顿时冒起了黑烟。衣下的那块皮肤也隐隐刺痛。

“该死!”他咒骂一声,狠狠得血奴踢开,翻了个身,离那该死的血远点儿。近战明显行不通。

如今之计,只有靠琴。感谢星云宗的先祖们,使得他近能杀,远能攻。感谢亲爱的师尊,给了他一把好琴。特别要感谢血宗的长老们,让他钻进了这样一个怪物的囚笼里。他是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决定要以最热烈地方式回报血宗对他的爱。

“风雨四式”之雪。天时啊!外面正飘着鹅毛大雪,只要用少量的真元便用调用到天地寒气。外面飘着白雪,里面覆着红冰。正确的说是红雪将血奴团团围住,围成了一个巨大的雪球,方信原意是将他直接冻成冰棍再用木棍敲得粉碎,只是千魔阵给了他诸多限制。减少四成实力,他能做这也样儿也全靠手中这把青蜇,若是换成晓音的话,他没有这个自信。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今天运气很好。遇到的这两个原本都只是袁家的供奉,而不是血宗带来的用修真者炼成地血奴。因此即使在千魔阵的加持之下也还没超出他能应付的范畴,要不他就只有躲在轩墨身后。

逃跑是可耻地。方某人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认知。但他却有必须胜利的理由。他没有仇人近在眼前,却眼睁睁看他离开的习惯。也许他爱耍计谋,心底却还有那么一丝血性根生地固得扎在口心的某人角落。

呸!他吐了一口唾沫,用雪音向大雪球斩去,瞬间,红雪球连带血奴的身体被斩成了两半,无数的血虫从血奴身体里爬出来。原来。血奴地身体除了那一层皮以外,身体里全部填满了血虫,它们窸窸窣窣直奔方信而来,速度极快,轩墨见状赶紧放了一把琉璃净火将血奴的身体连同血虫一起焚烧殆尽。

那些血虫在蓝色的琉璃净火中挣扎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从进入第三公馆的那一刻开始,方某人的头皮一直都是麻的。

呸!他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包括口水。一想到血奴除了那张皮以外,里面全都是那些恶心的肉虫。血红的,肥大地。如蛆一般的身体。已不足以用恶汗来形容。

还是轩墨见过大风大浪,笑着给了他一件凤炎麒麟甲。让他炼化了穿在身上,这件白色地护甲包含了火凤和火麒麟地炎力,穿在身上,血虫在五米内不能近身。这回他可是下了大本钱。

唉!要不是知道方信和血宗之间的那些事儿,他定会以为这臭小子是为了诈他身上地宝贝才提出要一道来的。

他侧头想了想,又拿出一把刀还有一根扶柳递给方信,刚刚遇到的是凡人,也许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就是修真者,在这样的环境里多些法宝傍身总是不错的。在人不利的情况下就只能多依靠器。

方信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笑嘻嘻得照单全收,心想着,要是能多讨要些飞剑法宝,多进几次这种鬼地方,也是值得呀……这小子,快没治了。

他刚炼化完法宝就看到轩墨神情严肃得盯着楼梯口。

“怎么了?”

轩墨紧蹙眉头:“有点麻烦。”他没想到才第一楼都遇到了血将。血将和血奴不同,血奴只能算是被血虫操纵的一具行尸,而血将却能将血虫的能量吸收化有自己用,他们有自己的思维,骨头与血肉,他们的外形也和血奴不同,至少看起来是个人。

前提是没看到皮肤下蠕动的虫子。

能成为血将的人,生前无疑都是高手,就算没有千魔阵的加持也是方信不能应付的。还好,楼梯口的血将只有一人,其余两个都是血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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