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系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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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灵魂之力,到时候他的这个病症就有可能不药而愈!
要说李怜花的灵魂也不完全算是灵魂,如果按照科学的说法,应该称它为脑波意识体,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怪的传说。
一般人的脑波意识体都不够强大,等到人类死亡的时候,人类最后所仅存的脑波意识体就会在虚空中慢慢地消散,最后归于虚无。
而我们的主人公的脑波意识体本来就比其他人更要强大一些,再加上他在被桑塔纳小轿车撞倒的瞬间又被大自然中的雷电劈过,使得原来本就比别人强大的脑波意识体得到更好的强化。
本来就算得到强化的话,最多也是比其他人在虚空中多待一段时间而已,最终还是会像其他人的脑波意识体一样消散,并归于虚无,但是偏偏让他碰到万年难遇的时空旋涡,使他能够穿梭时空来到古代,并最终投身在古代人的身躯里,避免了他最终消亡在虚空之中的命运。要不然的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也许早就成为宇宙中无数个能量分子中的一份子了吧!
第05章 外出
李怜花自从来到古代之后,他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大概有半年之久。
半年来他刻苦修炼“小李飞刀”这一项绝技和那些拳脚功夫,使得他的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
灵魂之力也能够使用十分之三了。
十分之三代表什么,代表李怜花终于突破“先天境界”的初级阶段到达“先天境界”的中级阶段。
虽然说只要达到“先天境界”的高手,今后的武学肯定是能够突飞猛进的,但是要想更进一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如果真的那么容易的话,全天下的先天高手就会泛滥成灾,打破天地间的平衡了。
江湖中凡是达到“先天境界”的高手,要想更进一步的话,机缘就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了。
这主要看你的机缘,有些人一晚上的时间就能够被周围的环境影响,从而达到佛家所提倡的顿悟,不知不觉间自己的修为就突破这一层,到达下一层的境界,而有些人却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有所顿悟。
天道的追求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像百多年前的传鹰,虽然他学会四大奇书中的《战神图录》但是最后还不是要和蒙古第一高手——“魔宗”蒙赤行对诀,才能最终领悟“破碎虚空”的奥妙。
还有《覆雨翻云》中最后“魔师”庞斑和“覆雨剑”浪翻云也是在彼此之间相互对抗之间才最终领悟天道的奥秘。
这些种种都预示我们,要想追求天道,个人的机缘和际遇都是不同的,每进一步,都是要花费更多的辛苦。
而“先天境界”则是武人追求最终的天道奥秘所必须经历的第一步,也是最坚实的一步,以后随着自己的领悟的提升,那么离最后的“破碎虚空”也就不会再那么遥远。
但是每一步的提升都是充满荆棘和困难,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李怜花躺在床上半年,都躺得快腻味了,本来他在两个月前就能随意下床活动了,但是他的父母怕他身体没有全好,硬是不让他下床,没有办法,他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
白天的时候,他就休息,等到晚上夜深人静时,他就爬起床,在床上盘起双腿修炼功夫,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终于等到可以下床外出的机会,而这个机会还是他的父母找来大夫检查过他的身体确实没有什么大碍以后才能下床的。
半年过去了,现在他终于能够起床到外面去欣赏一下应天的景色,他想比较一下古代的应天和他前世所在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南京市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天气比较明媚的早晨,老早就起了一个大早,先在他的专用丫鬟——小灵儿的服侍之下洗刷干净。
经过这么多天的习惯,李怜花已经不在像刚开始来到古代的时候那样排斥小灵儿对他的服侍了,现在的他反而对这种生活非常的享受。
即来之,则安之。反正已经回不到他以前生活的那个年代,而且在他以前的那个年代已经没有任何的亲人,女朋友又伤了他的心,回到那个年代只能让他感到不快乐,尤其这样,还不如在这个古代的时空重新开始,从头再来一次,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李怜花就安安心心地在这个明朝初年的时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重新再来一次,而这一次他打算要比前世活得更加的精彩和快乐。
在小灵儿的服侍下,李怜花洗刷完毕以后,又吃了丰富多采的早餐,穿上白色的儒服,头上扎着白色的头巾,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装做古代的那些潇洒的俊秀儒生的样子踏出了李府的大门。
这次出门只有李怜花一个人外出,根本没有带任何人。刚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父母根本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出去,一直要求他必须带上李府的保镖护卫一起出去,但是李怜花为了能够一个人外出清静一点,不得不在那些保镖护院以及父母的面前显露一点点他才刚刚练成没有多久的记载有“小李飞刀”绝技的《小李飞刀刀谱》上的一些拳脚功夫,这些拳脚功夫是《小李飞刀刀谱》上附带的一些绝学,虽然没有“小李飞刀”厉害,但是用来保命却绰绰有余,至少这些拳脚功夫也是属于非常顶尖的绝学的范畴之内。至于“小李飞刀”绝学是他保命的最为绝密的武技,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使出来的。
最后,当李怜花演示完他的拳脚功夫以后,他就在自己的父母以及那些保镖护院惊讶的目光之中走出李府的大门,向明朝的都城——应天府的大街上走去。
第06章 虚空夜月
地拥金陵势,城回江水流。
应天府位于长江下游,东有钟山为屏障,西临长江天险,气势磅礴,有龙盘虎踞之胜,更握水陆交通要枢,乃自古兵家长争之地。
远在春秋战国时代,吴王夫差派人在此城冶炼青铜器,当时被称之为“冶城”后来,吴国被越国灭掉以后,在秦淮河的河边另起了一座土城,称为“越城”再后来,越国又被楚国所灭,楚威王又在清凉山上建了一座新的城池,取名“金陵邑”金陵的名称便开始于此。
在三国时代,赤壁之战以后,东吴的孙权迁都金陵,改名为“建业”第二年在石头山金陵邑原址城,取名为石头城。依山城,因江为池,形势险要,有“石城虎踞”之称。
此后的东晋、宋、齐、梁、陈等都均在此建都,最终使其成为南北争战中决定成败的重镇。
当年朱元璋一统天下,在定都的问题上,请来文武群臣共同商议,众臣纷纷陈述他们的意见,最终提出洛阳、关中、汴梁等地为都的意见。
其中“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两人则力主仍旧以元朝的首都——大都(今“北京”为都城。
他们认为自从蒙古人定都于大都城以后,因其元蒙帝国的武功之盛,版图之大,是历朝历代所无法比拟的,而大都也早成了天下向往的中心,水陆交通,皆以此为中心向四周扩展开来。
大都实是天下军事交通经济无与匹敌的要塞,比之金陵,它更适合成为国家的都城,而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鬼王”虚若无提出的自古以来,只要天下由统一变成分裂的局面后,最终统一天下的都是北方的政权,而不是南方的政权。
江南地处富饶之地,偏安南方容易腐化堕落,最终就会虚弱不堪,一击即溃;而相反的,北方地处苦寒之地,民风骠悍,所以偏安南方者莫不被北方所灭,而且屡试不爽。
但是朱元璋久战求安,最终并没有采纳“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刘基两人的意见,毅然而然的建都金陵,改名为应天府,以示上应天德,成立大明朝廷。
而北平(即元大都,明朝初年称北平、顺天府,后来明成祖朱棣即位迁都于此以后又改为北京)则改名为顺天府,赐封给军功最大的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作为他的封地。
应天府的城区面积非常广阔,艳名冠天下的秦淮河由城南而入,绕过城西然后才向北流入长江。
秦淮河流入长江前的河段,两旁的青楼林立,大多都历史悠久。虽然历朝的国势都有兴衰,但这段河岸总是热闹非凡,以另一种醉生梦死的方式存在在这个世间。
尤其是夜晚的时候,高高的圆月挂在天边,洒下一层银灰色的光晕,让笼罩在这层银纱般月光里的秦淮河更添几分浪漫幽雅的气氛。
秦淮河是让那些富商巨贾、骚人墨客们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好去处,这里的名妓冠天下,她们能够让你在这里挥金如土,她们能让你醉卧花间,笑谈人生,她们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的才女。
尤其是其中的那些艳冠群芳,卖艺不卖身的高级名妓更能引来许多狂蜂浪蝶的竞相追逐。
可惜现在还是大白天,李怜花出来的时间并不合适,现在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看见这些热闹的秦淮河的美丽夜景的。因为大白天那些秦淮河上的画舫以及河岸上的秦楼楚坊都是不营业的,要到晚上的时候,姑娘们才会起床来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那些恩客们。
不过白天的秦淮河却更显得更加真实许多,这里现在还没有那种充斥着醉生梦死的环境,白天的秦淮河是属于普通老百姓的。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点缀着秦淮河的热闹气氛,到处的叫卖声和欢笑声都衬托出应天府作为大明朝都城的隆重而热闹的气氛。
李怜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到处走动,观赏着古代的集市,半年来没有出门的那种郁闷的心情终于在今天被一扫而光,看着周围那些朴实的中国古代的老百姓脸上愉悦的笑容,他的脸上不仅也展开了一丝微笑。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可爱的,只要你能够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就能够无怨无悔地让你压榨他们剩余的劳动力。
正当李怜花在大街上漫步的时候,他的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悦耳动听的女子的声音:“咿,这不是‘小李探花’李怜花李大人吗,怎么今天能够上街了,难道你的病完全好了吗?”
李怜花听到有人叫他,他忍不住想要看一看这个人到底是谁,于是他就转过头来,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位穿着紧身男装白色细银边劲服,头结男儿髫的绝色美女。她一对眸子像两泓深不见底的清潭,内里藏着数不清的甜梦。
她的美是秘不可测的,是惊心动魄的,只有虚空里的夜月才可堪比拟。
虽然她身着男装,但是李怜花仍旧能够看出她是女扮男装,这样的美女李怜花怎么也想不出以前在哪里见过啊?她又怎么会认识自己呢?至于李怜花和这个神秘的美女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下回分解!
李怜花看着面前的这个女扮男装的绝色美女和他说话,他的心里感觉郁闷不已。
虽然有美女和自己搭讪,那个肯定是值得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问题是李怜花完全不认识面前的这个绝色美女到底是哪一个,他又不好冒昧的上去问人家,你说他能不郁闷吗?
他也想到面前的这个美女可能和他这副身躯以前的主人认识,因此他在自己的脑海里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遍,但是无论他怎么搜索大脑里面的资料,就是找不到哪怕是一丝一毫关于面前美女的资料。
实际上不是他搜索不到,而是他的大脑有时候也有失忆的时候,毕竟他的身体曾经在床上昏迷过一段时间,从而造成他一部分的失忆情况发生,而这份失忆里面就包括有关于这个美丽女子的资料,所以导致李怜花无法搜索到其具体的资料,这也不能怪他。
不过他还是要彻底问清楚的,因为像这样在他以前那个时代都能够和那些影视明星美女相媲美的女子,不,甚至比那些明星美女还要美丽不知多少倍的女子居然能够亲自向他打招呼,放在以前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想象的,现在来到古代居然发生了,李怜花又怎么能够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于是我们的主人公——“小李探花”李怜花才不管是否唐突佳人,他走上前,努力在美女面前展示他的绅士风度,双拳一抱,对面前的美女说道:“不知小姐是谁,找小生有何指教啊?”
美女一听李怜花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李怜花居然在自己面前耍起大牌来了,居然会问自己是谁,难道他不认识自己吗?
实际上她在这点上确实冤枉了我们的主人公李怜花,因为他真的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美女到底是谁,不过他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除了他本人之外,任何其他外人都不知道而已。当然,我们的大美女肯定也不知道了,这不,只见美女气呼呼地伸出她那晶莹剔透,白玉般的细腻的小指头指着李怜花说道:“好你个‘小李探花’李怜花,居然会装做不认识本姑娘了,你以为本姑娘稀罕你认识我吗?”
说完,她转身就走,根本就不给李怜花任何一点的解释的机会。
李怜花看到这个美女无缘无故地对他发脾气,把他弄得一头雾水,寻思着自己什么地方得罪她了,仔细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