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妖精系列全集-第1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妖界规矩,为免祸乱人间,所有妖精皆是不许在人间界出没的,若有妖精犯事,一旦现行,必将被毁去千年道行,更有可能被打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阵风吹来,十二只妖精互相拱手作别,伴随着十二道金光闪过,雾隐山十二妖的传奇爱情故事开始了——
第一章
当今天下,最大的粮商是冯夜白,最大的马商是南宫乘风。
冯夜白精明,南宫乘风奸诈——骗谁也不要骗到他们头上,否则一夜之间,你可能便会由家财万贯变得一文不名,这是所有商人们默默遵守的一个不成文规则。
但是,如果说一定要得罪一个人的话,商人们是宁可得罪冯夜白,也不肯得罪南宫乘风的。
只因——一旦你得罪了冯夜白,或许他只是大度笑笑,转身将你逼到当裤子的境地罢了;但是如果得罪了南宫乘风,他却会立时撂下脸子,不用转身就可以让你连条裤衩也不剩,不仅如此,你千万别有什么作奸犯科的把柄落在他手里,如果有的话,那么恭喜你,监牢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并不是很和蔼的捕快们则很快就会上门,只因这位南宫公子不但是最大的马商,负责全国的战马供应,而且他还是当今太后的侄子,御赐亲封的广泽王爷。
其实南宫乘风除了奸诈一点、花心一点、记仇一点、奢侈一点、暴力一点等等众多只有一点的毛病之外,这人还是很完美的,最起码他有着让所有怀春少女都能够一见钟情的帅气容貌潇洒风度,还有皇家贵戚的身份权势,以及让他挥霍一百辈子也挥霍不完的财富。很多时候,这些东西能够让人们忘记他所有的缺点。
除了这些优点和缺点之外,南宫乘风还有一个不知道该说是优点还是缺点的性格,那就是雷厉风行。
什么?你说我把雷厉风行这样明显是优点的褒义词说成上述语句很过分?那好,我们试着举例。
某一天,一个商人前来拜见小王爷,只因席上悄悄说了一句:「这畜生,乱吠什么?」,结果被小王爷听成了「这畜生,浪费什么?」。
小王爷当即大怒,心想我好心用丰盛酒菜款待你,你却斥我是浪费。于是悄悄叫来了下人,吩咐将这人在清风城的一切来往买卖都给封死,然后又叫来了门下擅长三只手的食客,在某个时机将此人的荷包卸下,然后,可怜的商人就一路讨着饭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事后,小王爷才由仆人的嘴里得知,人家只不过是因为在吃饭时老听见院里的一只狗在叫,忍不住有感而发而已。
所以说小王爷还是很大度的,他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后,便既往不咎,将那人的商号全部解冻,只不过人家这一路讨饭的经历,却是再也抹不去了。
诸如以上例子不胜枚举,伺候南宫乘风的仆人们都知道,只要主子下了命令,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完毕,否则就该他对你执行一些你绝对不希望尝试到的东西了,例如所谓的家法。
但也正因为如此,南宫乘风所率领的手下,办事效率之高令人咋舌,连当今皇上亲率的旋风劲旅的元帅,都心服口服地声称,即便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自己的部下执行十万火急的军令,也不会比南宫小王爷的手下更快更好。
()好看的txt电子书
此时,向来雷厉风行的小王爷南宫乘风,正悠哉悠哉坐在一望无际的莽荡草原上,头上有人给他打着浅黄|色的伞盖,面前是一桌丰富的烧烤食物以及一瓶贡品茅台,眼面,是他最爱的两样事物之一——一群群的骏马。
南宫乘风最爱的就是女人和马,如果他不在府里,而醉红楼等地又找不到他的话,那么来马场找他是绝对没有错的。
「今次这些马,质量倒是上乘,只不过一眼望去,似乎没有什么绝世名驹啊。」南宫乘风慢悠悠地道。
然后他身旁一个十分俊俏的少年连忙上前,陪笑道:「主子,这已经是那些分堂主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搜罗来的了,虽然没有绝世名驹,可你看看,这里也没有一匹次货不是?」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道:啊呸,绝世名驹,在你府里的马栏里有二十多匹呢,个个脾气和你一样大,不知费了我们多少心思伺候,还想要绝世名驹,要是绝世名驹这么多,也称不上绝世了。
南宫乘风点点头:「嗯,说的也是,次货倒是没有的,只不过这次是我亲自下令要好马的,要是有人敢在这里掺假,以后还有他的好日子过吗?所以也不能就因此说他们是十分敬业的。」他悠悠品了一口茅台,心里还是十分惬意的。
* * * * *
马妖嫩草一出了自己落下云头的山林,便看到了这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
一望无垠的碧绿草原上,成百上千的骏马后代们结队成群驰骋而过,蓝天白云,玉带般的河水,让马妖嫩草不自禁的就起了唏嘘感叹:
唉,现在的子孙们多幸福啊,可以无忧无虑的在这片大草原上觅食飞奔,哪像我过去,想吃口嫩草都没有,主人每天就知道让我干活,后来看我病得快不行了,干脆扔在山脚下让我自生自灭,若不是被飞马师傅收留,并传授了修炼之术,我早就成为幽冥中的一缕孤魂了。以至于下山后,给自己起名字都叫嫩草,就盼着能吃上口鲜嫩的绿草。
嫩草一边感叹一边背着手慢慢走着,看看这边的一群子孙,再看看那边的一群后辈,然后,他开始觉得不满了。注意!不是嫉妒,是不满——
这些孩子们现如今怎么养成了这种骄奢的毛病呢?大口大口的鲜嫩草叶吃着,却只知道撒欢儿奔跑,连点货物粮食都不驮,唉,如此下去怎么得了,不干活的牲口,迟早要被主人或杀或卖,反正是不会有好结局的啊。
嫩草想到这里,决定要好好的给这些不懂事的后辈子孙们上一堂思想教育课,要好好的教导他们,既然是牲口,就要守牲口的本分,少吃草多干活,如此方是长久保命之道。嗯,就当作自己下界一场,为子孙后代们做点贡献吧。他想到这里,抖擞了抖擞精神,就用马类的语言长长嘶鸣了一声。
南宫乘风一口酒还没下肚,便从舒适的座椅上猛然翻了下去,只吓得身后一众伺候的下人们面如土色,只不过还不等他们上前赔罪,就见这黑心的主子竟然自己爬了起来,一迭声地叫着:「好马,名驹,绝世的名驹啊,快……快跟本王过来,我……我一定要找到这匹绝世的名驹。」
他实在是太兴奋了,以至于完全忘了自己一贯的优雅形象,直挥舞着那两只保养良好的爪子,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
嫩草乃是千年马妖,那声嘶鸣的威力,比百兽之王还要大。群马们听见这一声,立刻都撒开蹄子向嫩草聚拢,不到半刻钟,草场上便形成了一个以嫩草为中心的大包围圈。
「你们不可以这样啊,身为一匹有主人的马,你们怎么还能这样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样迟早是会被杀掉的啊。我们做马的,少吃草多干活,这是多少前辈们用生命证明了的保命之道,像你们这样成天就知道撒着蹄子飞奔,总有一天会被宰了吃肉。」
嫩草慢条斯理的向后代们讲述着大道理,他的性子一向都是慢吞吞的,因此也是十二妖精里除了老牛之外最稳重的一只妖精。他向群马们讲述了自己一千年前的悲惨经历,立刻引起了马群的共鸣,一时间嘶声震天,众多马匹仰着脖子撩着蹄子诉说自己的冤屈。
「前辈啊,不是我们不干活,而是主人也没让我们干活啊,我们从出生就一直是这样生活着的。」
「没错没错,前辈啊,你没进过那座叫王府的地方,那里面有一个马厩,里面全部是特别好特别优秀的马匹,他们的那份排场啊,就连普通的人也比不上啊。」
「是啊是啊,我听说,就二十几匹马,却要好几十个人伺候呢,不但吃最好的料,还每天都洗澡、刷毛,冬天有暖炉,夏天还有人扇风,夜里都能吃好几顿最上等的草料。」
南宫乘风和他的一众下人们呆呆看着那万马奔腾的场面,耳膜都差点被那群马发出的长嘶声给震破了。
「拿……拿鞭子来。」南宫乘风激动得声调都变了:能让这么多马齐聚此处,同仇敌忾示威的,必然不是凡马,刚才那声嘶鸣也必定是被围在中间的神驹发出。
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都有些发抖,难道……难道自己竟然有幸能够见到西域传说中,居于绝顶悬崖上的那种飞马吗?相传,汗血宝马就是它们和普通的凡马交配所生下的马驹。想到这里,他就更激动了。
旁边的仆人恭敬递上鞭子,就听南宫乘风长啸一声,接着那千匹聚集在一起的马匹呼啦啦一下四散奔开,几声嘶鸣响起,南宫乘风当然听不懂,但是嫩草却听明白了,马儿们是在告诉他:主人来了,主人的命令它们是不敢违背的,如果跑慢了,会被残忍的杀掉。
南宫乘风的眼睛瞪得有若铜铃般大,看着围在一起的马匹逐渐减少,他的心也越提越高,手中举起鞭子,他要抓紧最后那丝一瞬即逝的机会,务必要将这匹神驹一举成擒。
最后一匹马也终于跑了开去,南宫乘风大喝一声,拧身上了半空:「就是现在!」他意气风发地吼道,接着闪电般出手,长长鞭子便呼啸着划了一个圈,准确无比的向草丛中那团显露出来的物事罩去。
「咕咚」一声,武艺精湛的南宫小王爷以一个十分不雅的姿势跌了个狗吃屎,再次让他身后仆人们的心脏经历了一次非同寻常的惊吓。
这不能怪南宫乘风学艺不精,事实上,他刚才的出手十分完美,力道、速度、角度全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但是……但是唯一没在他掌握之中的,是那个本来应该是马,但其实却是个人的家伙。
要不说南宫乘风的狠辣残忍还是有限度的,远没有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最起码当他看见马群中心是个人而不是匹马的时候,他收回了鞭子,但因为挥出去的鞭子力道凌厉,这样一来,当他收回鞭子的同时,自己整个人也就跌到了嫩草的面前。
嫩草好奇地看着这个跌到他眼前的人,这个人真好看,不是自己伙伴们的那种阴柔妩媚的漂亮,他很英俊,根本不是自己一千年前那个猥琐的主人可比的,他一下子就对南宫乘风有了好感,伸出一只纤纤素手去扶他,一边慢吞吞地问:「你……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跌倒?是不是被人打了?骨头受伤了吗?」
()
「我呸。」南宫乘风暴跳如雷,一个鲤鱼打挺跃起,吐出满嘴的青草:「他奶奶的你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匹神驹呢?神驹呢神驹呢?你把……」话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终于看清了嫩草的真面目。
眼前这个人,身罩一袭洁白的纱衣,面色如阳春白雪,明眸如清潭碧波,正好奇地打量着自己。挺鼻红唇,眉如远山,青丝如墨流泻在他的背上,虽然是坐着的,但仍可看出体态婀娜身材修长,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拙的绝代佳人。
「咳咳,敝姓南宫,名乘风,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因何会出现在敝人的草场中呢?」南宫乘风在一瞬间由暴龙转化为翩翩浊世佳公子,刷地展开折扇,端的是风度迷人潇洒超群。
嫩草看呆了眼,雪白的面庞一下子就染上了两朵红云,慢慢地道:「敝……敝姓嫩,名草,我……我是因为……因为……因为……因为迷路才走到这里来的。」嫩草一时间编不出别的理由,总不能告诉眼前这位南宫公子,说他是从雾隐山来的妖精,降下云头后才来到这片草场的吧?
「嫩草?」南宫乘风张大了嘴巴,脑海里迅速的把百家姓转了一遍,确定没有这个姓后,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哦,那个……小草的名字还真是十分的可爱啊,有特点,我喜欢。」从这一句话,便可以看出他的风流本性,刚刚知道人家的名字,就把兄台二字改成小草了。
嫩草好奇地看着南宫乘风:「那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呢?」他忽然恍然大悟:「啊,我明白了,你一定是被这个草场的主人给打飞到这里来的。刚刚我听马儿们说,这草场的主人非常凶狠,如果它们跑的慢了一点,就要被宰杀掉,你是人,他当然不会杀你,但是打你,嗯,这就不奇怪了。」
非常凶狠的草场主人?南宫乘风的脸色有些发绿,心想是哪匹臭马敢在美人面前造本王的谣呢,找出来,今晚杀了炖肉吃。
只不过他觉得很奇怪,这嫩草说起话来,怎么这么别扭呢?不但慢吞吞的,而且听上去总感觉有些怪异。
「我们快走吧,等一下被那个主人看见了,会被他抓住,那就糟糕了。」嫩草慢悠悠地站起来,左右望望,然后便看见了那些站在南宫乘风身后呈石化状的仆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