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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跟着县令去种田-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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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是也不是!”
  夏欢头发被挣得生疼,所以眉头就不由皱得高高,可他的嘴角却偏偏浮着一抹浅笑,
  “你都猜到了,又何须再问我?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传言在外游学的郑小公爷,京城三大才子之一的郑小公爷,居然呆在这么个穷乡僻壤里头做私挖金矿的勾当,你为太子牺牲如此,他知道吗?”
  他知道,他当然知道。
  郑国公一家是从里到外的□□,天下人都知道!他郑管事,哦不,他郑小公爷郑锦就是太子手下最忠心的一条狗!
  郑锦手脸色一变,就松开了拽着夏欢头发的那只手,
  “二皇子好眼力。你我上次见面,怕是还在三年前的殿试上吧?我还以为二皇子只顾着看状元郎,忘了我这个作探花的呢。”
  郑锦的右手在夏欢后脑处流连,左手又在夏欢的腰眼处徘徊,亲昵得如同恋人一般,
  “二皇子怕是还不知道,就从金銮殿上我看你的第一眼起,你就住在了我的心上。一眼一生,我本是不信的。可那些莺莺燕燕,还真就没入过我的眼。所以当我在陆文杰庄子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差点就按捺不住,差点就想要将你捉回去!还好还好,你的小跟班出现了,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善后。”
  “呵呵呵呵,老天待我果真不薄,这不就把你送上门来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迷人。”
  郑锦的心意夏欢早就知道。
  他上辈子就知道。
  栾子辰杀了父皇,杀了太子,杀了母妃,杀了全天下说他名不正言不顺的人,却唯独放过了郑锦。不为别的,就为郑锦喜欢他,喜欢到愿意为他背叛太子。
  栾子辰对他总是温柔,总愿意留下所有对他夏欢好的人。
  “刘憨呢?”
  夏欢不欲再在这些喜欢不喜欢的问题上纠缠,这就把话题转到了别的地方。
  不过刘憨的事,也不见得是个好话题。
  郑锦双手握在夏欢腰际,整个人稍稍后退,以便能看得清夏欢的表情。
  自然,也便于夏欢看清楚他的表情。
  笑意浅浅。
  “你知道为什么出口那里的守卫是最少吗?”
  夏欢不知道,而且,他也不太想知道了。因着依着郑锦那副表情,想来也不会是什么的太好的故事。
  只是这故事不是夏欢想不听就不听的。
  “因为没人敢到那里去。”
  “住在山洞里的人都知道那里是出口,也曾有人想从那里逃出去,只是从来都没有人逃出去过。那些准备逃出去的,或者是那些怀着好奇想要过去看看的,都被我一个一个地抓了回来。”
  “你知道,我总归有法子能让他们害怕。”
  郑锦说到这里,就再没有往下说,只是他那副笑意浅浅的模样让夏欢无来由地害怕。
  那是恶魔的笑容。
  “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郑锦不答,只是一味地笑。
  就在夏欢想着要不要继续问的时候,手腕处的绳索却是募地一松。
  然后夏欢就整个倒在了郑锦的怀里。
  “在见刘憨之前,我们先来点开胃小菜。”
  什么开胃小菜?让人害怕的开胃小菜。
  夏欢坐在椅子上,由着地上跪着的人哭爹喊娘似的求饶。
  二狗。
  郑锦站在夏欢身后,身子微微弯着,连带着椅子就把夏欢环在了怀里,
  “他那只手碰过你?”
  哪只手?两只手!莫说是手了,他夏欢还抱过二狗呢!
  只是夏欢不说。不能说。
  “好,你不说也没关系,我知道是你脸皮薄。你既是不想说,那就两只手一并废了吧!”
  说罢,也不管夏欢怎么瞪他,拎起一根木棍就往二狗那里去了。
  二狗见郑锦步步紧逼,心里更是慌乱,身子一歪,就仰躺在了地上,双手撑在身子后头,这就匆忙地往后头撤,
  “郑管事,您便饶了我这一回吧!我真不知道他是您的人!我要是知道,便是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碰他啊!”
  二狗一边说一边退,直到退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方,可郑锦却没打算放过他,
  “我对眼睛不好使得人一向没有忍耐力。”
  然后不及二狗有所反应,抡起一棍子,就落在了二狗的肘节处!
  再然后,就是二狗撕心裂肺的一通乱吼。
  “别着急,还差一只手臂呢。”
  郑锦将棍子往空中一划,就又给了二狗一下子。“砰”得一声,怕是骨节尽碎。至于二狗则是趴在地上不断哀嚎,两只手臂也只能耷拉在地上再不能动,整个身子蠕动团缩在不足三尺的地方,光是看看,便是一派的心惊!
  何况地上的血迹已然模糊。
  不过郑锦可没有打算放过他的意思,将棍子伸进他的两腿间,就拨弄了拨弄里头的那块软肉,
  “就是这东西不甚规矩对不对?我帮你废了它,如何?”
  二狗闻言,脑子里头立马轰鸣作响!当下也顾不得断手之痛,伏着身子就不停地给郑锦磕头,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真的再也不敢了!”
  只是听这话的郑锦却没有半分被打动的意思,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散去半分,
  “我可不信,还是废了里头的东西才够保险。”
  说罢,这就把自己手中的木棍搁在那东西的上方!
  “你要是想杀他就给他个痛快,何苦猫捉老鼠般的戏弄!”
  郑锦听到夏欢跟他说话,手下的动作就先停了一停,扭过头来就对着夏欢说道,
  “还是夏欢懂我,知道我没放过他的意思。”
  郑锦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回了夏欢身旁,
  “美人都求情了,我哪有不应的道理,只是美人该不该给爷个奖赏呢?”
  夏欢看着跟自己隔着不过一寸的脸,十分险恶地撇了撇嘴,
  “你要什么奖赏?”
  “亲我一口。你亲我一口,我就给他的痛快!”
  然后夏欢就十分不可置信地看着郑锦了,
  “他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凭什么为了他亲你一口!”
  结果郑锦只是故作无奈地摇了摇头,
  “错了,我可不会杀他,杀人那么残忍的事,我怎么会做?我只是会先把他底下的那团肉给废了而已。然后一根一根敲碎他的手指脚趾,再敲碎他的腿骨盆骨,让他全身上下无一处可动,只能跟烂泥一样趴在地上……”
  “够了!”
  夏欢呼喊一声,就把郑锦的描述给打断了。
  是,你是没有杀人,你却让他生不如死!
  “只要你亲我一口,我就给他个痛快。”郑锦睁着晶晶亮的眼睛,又对着夏欢说了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早上好~虽然我是晚上写的作者有话说,哈!哈!哈!

  ☆、赵籍之死(三)

  夏欢不是个心善的人,更不是个怕血怕污怕酷刑的人。二狗的死,与他何干?他当日可以面不改色地送栾子辰于死路,如今又怎么可能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甚而还有过节的二狗对郑锦低声下气。
  所以当夏欢听到郑锦的要求时,他的脸上就笑开了花,
  “你随意,我看着。”
  虽是全身无力躺在椅子上,夏欢的通身气派却是半分不减。
  倒是郑锦显得有些错愕。
  “真是狠心。”
  夏欢笑笑,不置可否。
  只是郑锦却没有了继续戏弄二狗的兴致,不过是个开胃小菜,用不着多花心思。只是夏欢的态度让他有点意外,他还以为夏欢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纨绔子弟。
  不过也是,皇家子弟,哪有心不狠的?
  所以郑锦往就往后头扔了个什么东西。
  夏欢抬眼一瞧,是一枚金叶子。
  那枚金叶子径直去了二狗的脖颈,一道血痕之后,二狗就再没了生机。
  见血封喉,也不知淬了什么毒。
  “传言郑国公府富可敌国,今日见了,果真名不虚传。都用金子当暗器,这等手笔,啧啧。”
  夏欢一边说着话,一边还故作惊奇地摇了摇头,所以郑锦一见,这就起了逗弄地心思,
  “你要是肯跟我,我的银子自然都是你的。”
  然后欺在夏欢身上,就想偷香。
  夏欢被这人吊了一天,身上可连一点力气都无,就是勉勉强强坐在椅子上都显为难,何况去躲避郑锦的袭击。
  只是夏欢有他夏欢的法子。
  “不知哪里来的死人皮,也敢往我脸上凑。”
  然后郑锦就没动作了。
  的确是死人皮。
  郑锦此刻的容貌虽是顺眼,但决然到不了俊美的地步,这可不是他郑小公爷真真正正的相貌。谁不知道郑锦是天底下一等一的美男子?比栾子辰还多一分风流,比夏颜还多一分恣意。
  他可是京城三大公子里头,最最出名的一位。
  也因着他那天底下头一份的容貌,当日殿试之时才被圣上钦点为新科探花。要是单比学问论策,他郑锦倒也不见得会输过栾子辰。
  所以这幅容貌不是郑锦的。
  所以在陆文杰庄子里遇见郑锦的时候,夏欢才没能认出来。
  所以当日失了小心,乃至今日被人所困。
  “这金矿是太子的?”
  郑锦不置可否,扶着夏欢就往外头走。便是郑锦不答,夏欢也知道。除了当今太子,谁能使唤得动郑锦?倒是他那个大哥还跟上辈子一样,急攻好进,莽撞无谋,也不知道这次是被何人算计了。
  偏偏让我来这里。
  “你都不怕你家主子私挖金矿的事儿被捅出去?”
  然后郑锦就停了脚步,
  “谁说这金矿是太子的了?又有谁说我是郑锦的?再说,又有谁知道这里有个金矿?这里什么人都没有,什么东西都没有,便是你,也不曾来过。”
  “我悄悄地把你带走,然后……”郑锦突然压低了声音,整个脑袋都凑到了夏欢的脖颈,“金屋藏娇。”
  说真的。夏欢有点怕。
  他是郑锦。
  “‘金屋’?就算有金子也掩盖不了它是山洞的事实!想藏我,造间金屋再说吧。”
  然后郑锦就抖动着肩膀笑了起来。然后笑着笑着,郑锦就正经了神色,
  “金屋好造,人却不好藏,特别是这人心里头还藏着别人的时候。”
  “你是我的。”
  夏欢撇撇嘴。我是栾子辰的。
  不过夏欢可不敢把话说出来,且顺着,且顺着,万一郑锦兽性大发,当场把他给办了呢?他还想护着他的小菊花给栾子辰呢。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
  然后通过夏欢对自己的无数次催眠,他总算可以忽视掉他身侧的那只手了。只是当夏欢被郑锦搂着去到大厅的时候,那股毛骨悚然的感觉又回来了。
  因为大厅里的气氛十分诡异。
  满满当当都是人。都是低着头不作声的人。
  然后夏欢就想到了刘憨。
  郑锦似是感受到了夏欢的害怕,手上一使劲儿,就把夏欢整个环在了自己怀里,脑袋往夏欢的耳根处一贴,就轻轻地蹭了上去。
  似吻又不是吻。
  “你知道,我总是不喜欢别人挨你挨得太近的。所以,我怎么可能饶过他?”
  就在夏欢还没有反应过来郑锦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那些站得齐齐整整的人已经从中间给郑锦让出了一条路。
  这里的人,都怕他。
  所以郑锦并着夏欢两个,就畅通无阻地穿过了重重人群,径直到了最中间的座椅上。
  居高临下,一呼百应。
  可夏欢却是满心忐忑,眉头深锁。
  郑锦是疯子。
  疯子的行为,总是不能用常心去揣度的。
  果然。
  夏欢一抬头,就看到了被埋在地下的刘憨。确确实实是,被埋在地下的刘憨。刘憨眼睛上头蒙着一块黑布,嘴巴里头塞了块麻布,除了脑袋之外,整个身子都被埋在地底下。
  看那样子,怕是也埋了一夜。
  “那个坑里堆着的是洗金剩下的碎石,我总舍不得扔,总觉得还有用处,今日看来,果真如此。”
  夏欢心里隐隐觉得难安,
  “什么用处?”
  郑锦笑笑,扶着夏欢坐在椅子上,自己则是立在一旁,
  “吓人的用处。”
  “我本是不信此等招数的,但一听说别人用过,我就有点心痒难耐了。趁着今日有人犯错,不妨来试上一试,也好教我开开眼界。”夏欢不明白,
  “开什么眼界?”
  郑锦走到夏欢坐着的椅子后头,双手撑在椅子后头,就将脑袋搁在了夏欢脖颈,
  “说是三年前这里刚刚开始抓到人的时候,也有几个不认命想要逃跑的,然后那时候的管事就想出来这么个法子。先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再向里头灌水银。”
  郑锦越说眼睛越亮,夏欢敛眉不再看他。
  酷吏。
  郑锦可不想错过美人的表情,右手一掐,就掐住了夏欢的下颌,迫使他扭过头来看向自己,
  “怎么,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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