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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懒妃倾城-第124章

小说: 懒妃倾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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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轩辕陌是她的老公,她是他的老婆,可她们没有那个啥啥的,他这样看着她是不是非常不礼貌呢?

呃,这女人,被看光了,想的竟然礼貌不礼貌的问题。

“懒懒。”轩辕陌哑着音轻唤,磁性的嗓音似带有诱惑人心的魔力一般,蓝齐儿抬起嫣红的脸蛋呆呆的望着他。

终于不再忍耐,轩辕陌低首吻住她水润的红唇,双手搂住她的细腰,似要将她整个嵌入他的体内,这个磨人的小妖精,能不能不要对她露出这样似娇带嗔的表情来,让他快要憋死了。

“嗯…”轻轻的嘤咛一声,蓝齐儿眨巴眨巴大眼,吻得她的嘴巴好痛哦。

“你这小妖精。”叹了一口气,轩辕陌只得紧紧的抱着她,优美的下巴轻轻的搁在她的肩上,深吸几口气,平息自己的生理反应,真的很怕会立马吃了她。

她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诱人,她的娇媚完全不用故意去展露,她的举手投足间就充满了那样的味道,她说得对,她就是整一个妖精。

与他,是天生的一对。

“呃。”蓝齐儿舔了舔唇瓣,对于他的吻,她好像永远都处在被动的位置,总是不自觉的投入,被他所迷惑。

一早就说她是妖精,呃,好吧,她承认一大早就让他看到她赤条条的模样是她的错,点起他身体的火也是他的错,可她好像没有要他来看吧,那火好像也不是她故意去点的,是他自己弄的。

综上所述,她觉得她自己一点儿错也没有。

她就妖精,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整就一妖孽,走到哪里都招蜂引蝶的,一刻也不安份,总是让她时有要面对情敌的危机呀。

天定的宿命,妖孽只能与妖精才相配,因为妖妖联手,天下无敌了。

“不许引诱我。”轩辕陌错过两人的距离,婧蜓点水般的扫过她的红唇,片刻即离,就怕被蓝齐儿诱惑了去,到最后苦的是他。

蓝齐儿瞪着轩辕陌,她有引诱他吗?明明是他在引诱她好不好?说话当真好不负责来的,“啧啧,就算引诱了又如何?”挑着眉,蓝齐儿挑衅似的与轩辕陌对视着。

“懒懒…很想爱你,很想好好疼你。”低叹一口气,轩辕陌柔声说道,嗓音里饱含的深情不禁令闻者心生荡漾。

轩辕陌这样的表情,很难有女人不会为他而沉沦的。

蓝齐儿年纪虽说不大,可在那个进步速度极快的现代,对于轩辕陌话里的意思她可是听得很明白的,只是她不知道要如何去回应。

她爱他,而他也爱她,那事儿对他们来说是水到渠成的,也因为她是他是明媒正娶,天下皆知的,有什么不可以呢?

见蓝齐儿不说话,轩辕陌想,也许她还没有下定决心,他愿意等着,“懒懒,饿了吧,过来我替你梳头,然后吃过早点,咱们就要去明月崖了。”

脸上的表情依旧温柔,疼宠之情溢于言表,只要眼前这个小女人开心幸福,永远陪在他的身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梳头?”双眸大睁,蓝齐儿望着轩辕陌,这个冰山男会替女人梳头,哦,饿了她吧。

对于她的惊讶,轩辕陌双眉微蹙,他可不是随便就会替人梳头的,享受过这种待遇的女人除了他的母妃,没有第二个女人,“不相信?”

“没有。”蓝齐儿噤声,乖乖的任轩辕陌将她抱到铜镜前,梳妆台上只有两三只发钗,还有她轩辕陌送她的那支白玉木兰花簪,别的什么也没有,只因她不喜欢那些繁琐的头饰,而轩辕陌从不勉强她做任何事。

看着铜镜中蓝齐儿清丽的容颜,轩辕陌唇角勾笑,他的懒懒即使头发凌乱的披散着,也是那样的动人心魄,美得令人着迷。

拿过木梳,从发顶直梳到尾,她的发质好得令人砸舌,黑亮的发丝完全不会打结,一梳到底,柔顺得不可思议,甚至远远便能闻到她的发香,野姜花的味道,是他所钟爱的味道。

铜镜之中,蓝齐儿也看着身后的男人,这个拿着木梳为她梳头的男人,他眼里的深情是那样的遮掩不住,他的动作轻而柔,一点儿也不显生疏,虽然这样很好,可她会想,轩辕陌是不是经常为女人梳头,否则手艺怎么如此的娴熟。

“怎么了?”刚还一脸的迷离神色,转眼便嘟起了小嘴,还鼓起了腮帮子,轩辕陌迷茫了,他没有说错什么话吧。

“哼——”蓝齐儿冷哼,突然不想让他再握住她的头发,“你是不是经常为女人梳头发,手这么巧?”

一时间,房间里酸味四溢,怎么也挡不住。

轩辕陌先是一愣,而后大笑出声,他的懒懒这是醋坛子打翻了么,难怪他嗅到好大一股子酸劲,真是够味。

“懒懒这是在吃醋。”轩辕陌很肯定的说道,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我吃哪门醋了,谁敢给我醋吃,我灭了他。”蓝齐儿火了,从轩辕陌手里捞过自己的头发,不想让他碰。

“呵呵,为夫不经常为女人梳头,除了你也只为一个女人梳过头。”那也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久到他都不想再想起。

蓝齐儿转身望着轩辕陌有些落寂的眼,道:“是谁?”

不要说她小心眼,对于她在意的男人,她的心眼没有办法变得很大。

“我的母妃。”轩辕陌摸着蓝齐儿的小脸,温柔的笑了笑,却满是苦涩。

蓝齐儿握住轩辕陌的手,他的心其实很脆弱吧,否则又为何要用那些冷漠来将自己的心尘封,将自己困在冰天雪地里呢?

“就算是母妃也不行,亲亲相公以后只能为懒懒一个人梳头。”她霸道的要求着,小手拉住轩辕陌的手摇啊摇,卖力的撒娇道。

“好。”轻轻的一声好,轩辕陌俯身吻住蓝齐儿光洁的额头。

这个世界上,就算他什么都没有,至少他还有她。

他的懒懒,这个完全属于他的小小的懒女人。

“亲亲相公,我饿了,快些给我梳头。”摆弄着自己的长发,不到一会儿,整齐的头发便被蓝齐儿弄得一团糟,看得轩辕陌直摇头。

“乖乖坐着,不许动。”指尖划过她的三千青丝,眨眼的功夫一个既漂亮又飘逸的发髻便在轩辕陌的手中诞生了,非常适合蓝齐儿的气质,最后,轩辕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细长的盒子,一支崭新的纯白玉木兰发簪斜斜的别进蓝齐儿的发髻里,如画龙点睛一般,整个人空灵的气质全体现了出来。

审视着镜中的自己,蓝齐儿对着这张整天都看到的脸也不由得愣了一会儿神儿,她有长这么美丽么,镜中水水的美美的,俏皮又妩媚的女子真的是她么,“亲亲相公,这真的是我吗?”

她家妈咪都说她从不注重自己的形象,跟野小子有得一拼,倒还真没注意到她生得这般好看呢?

本就白净精致的小脸,根本不需要任何脂粉的装饰,他的懒懒便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子,他的小妖精呵,“除了我的懒懒,还有谁能生得此等美貌。”

“呵呵。”蓝齐儿傻笑,他是在夸她漂亮么?

女人,都喜欢从自己所爱的男人口中听到赞美,无论那是真的还是假的。

可蓝齐儿相信,轩辕陌是真心的。

“走吧。”揽着她的腰,轩辕陌轻笑,喜欢她的笑脸,一生一世都看不厌。

“我有一支木兰发簪,为什么还要送我一支一模一样的?”蓝齐儿不解,可她的眼光也不差,头上这支新的,可是真真的白玉,一点儿瑕疵都没有的,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木兰花香味也远远比那一支旧的浓重清香许多,真品。

“我希望我能给懒懒的,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他的女人,无论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比别人好才行,否则他怎配做她的男人。

那支木兰发簪是很好看,却不是好玉造的,她喜欢那支发簪,日日戴着,他自然要送她一支价值连城的,虽说意义并不是哪支好哪支不好,全都是他的心意而已。

这个傻男人,他若爱她,哪怕送她一块石头,她也视若珍宝了。

“亲亲相公真好,可要一直这般宠着我才好。”蓝齐儿展露欢颜,小手被他的大手紧紧的包裹着,心里甜甜的暖暖的。

“此生定不负卿。”侧眸凝视蓝齐儿绝美的侧脸,轩辕陌深情无比。

回眸对上他的幽深的黑眸,蓝齐儿咧开小嘴冲他甜甜的笑,情愿醉在他的黑眸里,他的深情里。

……明月崖,是一处高高的独立的山崖,它的周围有三座形状较为小一些的山崖,每一处都透着危险,让人不敢轻意靠近。

明月崖位于正中央,高高的独立的矗立在天地之间,它的形状如一轮弯弯的月亮,又因其山巅是最接近月亮的地方,因此而得名。

传说,站在明月崖之巅可以伸手触摸到光洁的月亮;传说,在明月崖之巅对着月亮许愿,便可以与心爱之人相守白头,永远分离;传说,明月崖之巅有宝物,能寻到之人,会受到神人的保佑,一生平安;传说……

关于明月崖的传说是月亮城中到处皆可闻的消息,不用精心的去打听,出门随随便便一询问便可得知。

明月崖下,有一个小小的部落,他们有着部族首领,世世代代过着安逸的生活,守护着明月崖,这一方净土是不允许外人入侵的。

月亮城城主也不可以对这个部落的族人强加压抑,因此,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和平共处的,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神兵山庄所造的绝世宝剑出现在明月崖之上,为这个部落可是带来不小的冲击,打断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也为他们带去不能避免的战争。

或许,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血腥之战。

巫马部落,这个部族无论是男女老幼皆会功夫,打从他们一出生便不分男女的学习武艺,不仅是起强身健体的作用,也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对抗外敌,保住巫马部落的永不消亡。

他们亦是擅舞的部落,大人小孩都会跳舞,闲暇时他们便是以舞来打发整日的空闲时间,喜欢以舞会友。对待来客,他们是友好的,对待敌人,他们也不会手软。

对于齐聚在明月崖附近,为了争夺凌霜剑而来的江湖人,巫马族人是持观战态度的,纵使他们之中也有不少人想要得到这把绝世名剑,可有又谁可以攀得上明月崖呢?那又高又险的,没有任何植物可以搭手的山崖,如何才能攀爬得上去。

因此,他们在等待着,希望有能之士可以先将凌霜剑取下来,他们再趁机夺取也是好的,至少损失会大大减小。

对外,巫马部族是宣称他们对凌霜剑是无意的,对于进入部落内的江湖人也是放松的,只要他们不在族内生事,他们都是不管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巫马部族族长更是热情的招待了他们这些远来的客人,来到这里的江湖人也都抱着小心为上的原则,毕竟还未见到真正的凌霜剑,他们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人心都是难测的,谁又知道对你的好,是不是一把无情的刀。

笑着刺进你的心窝,而你却什么也不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不要轻意相信他人,否则连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族长,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安排好了。”明月崖下全是巫马部族的人,他们也只有一个姓氏,那便是——巫马。

凌霜剑的出世,必定引起江湖动乱,而这把名剑若是留在巫马部族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如此一来,便更没有人胆敢轻瞧巫马部族,对他们都会敬重几分。

长年来,他们想尽过各种办法想要攀上明月崖,却不得其法,即便他们早知道凌霜剑就在崖上,却也只能望着,最后,族长不得以才将这个消息传遍江湖,也是想着借别人的手成自己的事,他们做族人的只有听话的份,没有别的选择。

“可以注意到特别的人士。”巫马拙,他是巫马部族的现任族长,年过五十,却正值盛年,部落在他的手里发展日益壮大,族民对他是唯命侍从的,因为他的权力无人可以动摇半分。

巫马康,二十又五的年纪,人生得高大威猛,国字脸,说丑算不上,跟俊也搭不上关系,跟在族长身边做事已经近十年,非常了解族长巫马拙的个性,也极得人心,察言观色是他的强项。

“有几拨人属下已经派人特别注意。”巫马康恭敬的声音响起,就他看来,那些人是最有力可以争夺凌霜剑的人。

可他也清楚,凌霜剑是名剑,定是通灵之物,想要得到它,不容易。

而凌霜剑所散发出来的寒气也是令人胆寒的,几十年前就有那样的传言,若是没有深厚的功力,是完全驾御不了凌霜剑的,因此,他只是想要见识一下凌霜剑的威力,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它。

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心里有数,没有把握可以得到的,他不强求。

“那就好,细细留意他们的动静,我要随时知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巫马拙对于凌霜剑可是报着必得之心,谁也别想让他改变主意。

“是。”巫马康再次想起那个红衣男子,他不像是普通的江湖人,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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