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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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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也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翰林为国家储才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以至于被人称为“穷翰林”。解剖曾国藩这个典型,我们对清代京官俸禄之薄可以有一个具体的了解。翰林院检讨等职,其地位略似今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处级以上各级研究员,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打交道,经常出席各种重大典礼,面子上十分风光。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不容易,规定从乾隆元年起,京员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来源。以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计算,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换成人民币,不过两万四千多元。以这点工资,养活今天的一个京漂尚且困难,何况一个拖家带口的京官。

清代京官之穷,今人实难想象。有记载清代京官有人穷到“不能举火”。清李慈铭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人笔记中,有翰林曾作诗这样描述自己的悲惨生活:“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惟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更为传神的是这样一条谚语:“京谚有云,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因为穷翰林买不起车,只能走路上班,偏偏还要摆架子迈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后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难言。

曾国藩进京为官前,他那富有远见的老祖父就对家里人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这句话一方面说明老人深明大义,不愿以家累拖累曾国藩仕途上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翰林之穷是全社会都知道的事实。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让我们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一下曾国藩的支出情况。因为《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所以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观察重点。

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或者和那些卖大白菜的做豆腐的挤在一个大杂院里。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稍晚于曾国藩的李慈铭在京官期间,租居位保安寺街故闽浙总督旧邸,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花木葱郁。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国藩搬到绳匠胡同,房十八间。曾国藩在八月十七日家书中说,“屋甚好,共十八间,每月房租京钱二十千文”。如此算来,则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两银子,用去全部薪水还不够。总计道光二十一年房租和搬家装修费用,共花去白银七十五两三钱三分。

另一项最重大的花费就是社交应酬。京官的工作很清闲,他们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日日聚宴,因为这是他们建立人际网络的最重要方式。每天晚上,北京著名的馆子门口,停的都是官员们的车马。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清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据他自己说,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我们根据《湘乡曾氏文献》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数据,对曾国藩这一年社交花费进行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正月,团拜分赀二千文。黄矩卿赀分二千五百文。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份一千文。

三月,吴子宾处寿礼一两。湖广会馆公请乔见斋,分赀二千五百文。请吴世伯朱世兄,分赀一千文。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两处祝敬,各一两八钱八厘。致其它处节敬、寿敬、门包共十一两九钱四分。某朋友寿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随礼及送卓中堂寿屏共二千四百文。

……

合计这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七十九两一钱六分。这其中并不包括自己单独请客吃饭的花费。这类花费在曾氏账本中随处可见,比如:

二月,东麟堂请客八千文。三月,东麟堂请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东麟堂十六两七钱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厨子二千五百文,准备十三日在家请客。十月,请客预付菜钱一千文。

仅以上数项,就合计白银三十一两四钱四分。

算上请客吃饭,社交开支当年至少一百一十两六钱。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家书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因为穿得体面,代表的是对上司、对官场规则的尊重。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说: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确实,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篇账单,记载他入京之初拥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纱袍套一付,线绉绵袍褂一付,宁绸单袍线纵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绉棉袍一件,大呢皮马褂一件,湖绉皮军机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绸袍一件,大呢绵马褂一件,皮圆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沉香茧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档次较入京前明显上升一大级。

仅帽子一项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风帽,小毛小帽,皮风帽等十一顶。这些衣服的购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数两至数十两银子之间。

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为上一年刚入都时已经基本置齐。在辛丑年用银数和用钱票数这两本账簿中,这一年这方面花费二十八两二钱七分。

而在以后,随着官职上升,曾国藩又陆续大量添置衣服。特别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赴四川主持乡试,将所带的衣服列成单据,更可以让我们领略前清官员的排场。我们仅看其第一号衣箱的内容:

湖绉棉军机坎一件。

宝兰线绉羊皮一裹圆一件。

蓝宁狐皮一裹圆袍一件。

灰宁羊皮一裹圆袍一件。

兰宁织绒一裹圆棉袍一件。

天青缎珠毛马褂一件。

荷包四十八个(共十包)。

(宝兰)线绉缺衿圆袍一件。

玉色湖绉一裹圆棉袍一件。

刻丝夹蟒袍一件。

朝裙披肩一副。

蓝夹呢开衩袍一件。

红青呢外褂一件。

湖绉棉套裤一只。

宁绸夹袍一件。

线绉夹外褂一件。

宝底纱袍一件。

宝底纱补褂一件。

线绉单开衩袍一件。

线绉单补褂一件。

线绉单外褂一件。

元青宁绸单外褂一件。

宝兰线绉开衩棉袍一件。

天青线绉棉外褂一件。

玉色洋绉棉袄一件。

玉色洋绉夹袄一件。

香色洋绉夹袄一件。

香色洋绉羊皮军机坎一件。

……

除此之外,交通费压力也十分沉重。仅坐车坐轿一项,就为数甚巨。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高级大臣一年坐轿,就要费银八百两。初入官场的曾国藩自然买不起轿子,但有些场合总不能徒步参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马车,这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开销。

&文&道光二十一年中,相关记载如下:

&人&正月,车夫一千文。

&书&三月,车钱六百文。

&屋&闰三月,车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车钱一千三百。

六月,车钱六百五,二百七,六百,八百,三百五十,一百八十,车垫子一千三百五。

……

合计为二十三两四钱九分。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买书等文化支出:

二月,付会文斋、字铺二千文。三月,买《斯文精萃》一书,花去一千文。

闰三月,买《斯文精萃》《缙绅》,二千文。

四月,书钱四百文,买字帖二千文。又付懿文斋书钱八两二钱一分。

……

合计这类花费,道光二十一年为四十二两五钱三分。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都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道光二十一年他交付仆人荆七用于日常花费平均每月二十千五百三十五文。以此计算,生活日用,一年要花掉一百七十七两九钱七分(当年因闰月,共十三个月)。

通计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费各项,共花费四百五十八两一钱九分。列表如下:

由此可见,曾国藩这一年最大的支出是基本生活支出,其次是社交和住房。

从表面上看,“低薪制”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曾国藩却没有做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学做圣人”。在曾国藩的资料档案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曾国藩营求私利的记载。这一年曾国藩收入账中只有替人办诰封收入十六两这一笔,算是帮人办事所得的收入。这类收入在当时社会是京官可以获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贪墨所得。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道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发出这样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为官的曾国藩以“学做圣人”作为人生目标,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在唐鉴、倭仁等理学大家的影响下,在三十岁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精研理学、“学做圣人”之志。然而“学做圣人”也是一份可怕的条约。签订了这份条约,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经由理学设定的路径,在生活中时时与“欲望”交战:“天理人欲,决不两立。须得全在天理上行,方见人欲消尽。”

曾国藩“学做圣人”是极为认真的。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日课”,即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甄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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