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灵魂而被爱:张爱玲传-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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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作《胡兰成的下作》,文内更是为张爱玲打不平,说:
“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这种感觉是读者的感觉,张爱玲或是潇洒的女性,与众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当宣传。”
“所谓丈夫,是照顾爱护抚养妻子的人,愿意牺牲为妻子家庭共过一辈子的人,自问做不到这些,最好少自称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绝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女人频频说‘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经够烦的,何况是这种男人,既然这门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个纪念又何不可。”
她的这篇文章,是针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而言。《今生今世》一出,张爱玲不胜困扰,她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夹缠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后来来过许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她没有回信,因为她不能出恶声,她不能出恶声,因为她不想为胡兰成利用。她给宋淇夫妇的信里便提到过,她不想白白便宜了“无赖人”,骂他也是为他做宣传。而宋淇夫妇也为她担心这一点,1976年,他们看过她的《小团圆》,建议她起码暂时不要出版,说:“‘无赖人’如果已经死了,或在大陆没有出来,这问题就算不了什么,可是他人就在台湾,而且正在等着翻身机会,这下他翻了身,至少可以把你拖垮……”
可见,无论是张爱玲自己,还是为她着想的朋友,都对胡兰成非常警惕,轻易不去惹他。但那口气总咽不下去,现在,冒出一个快言快语的亦舒,那样泼辣地大骂胡兰成,宋淇自然连忙告诉张爱玲,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是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这个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我看这些名著,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只当读小型《红楼梦》。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由此可知,复出是万万不可的,要不写它一辈子,认了命。我始终不明白张爱玲何以会再动笔,心中极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究竟是为什么?我只觉得这么一来,仿佛她以前那些美丽的故事也都给对了白开水,已经失去味道,十分悲怆失措。世界原属于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不愧是拿张著当《圣经》的人,下笔如张氏一样狠毒,只是首先把宋淇捎带上大可不必,白白多得罪一个人;其次,张爱玲是不是如她所言,不可再复出,倒也未必。尽管,她文中的两个比喻,都是生动别致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就得将自己囚禁于不得见人的所在。亦舒对一个作家做此要求更属无理,别管张爱玲还是不是她心中的张爱玲,人家自己,总有发声的欲望。毕竟,人都是为自己活着,别人的观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当然了,亦舒也是为了张爱玲好,她希望张爱玲不要破坏已然在读者心中形成的光辉形象。有这个想法,说明亦舒到底是不能了解张爱玲,形象云云,都是小格局里的事物,是普通言情作家的追求,而大师,不可能把这个太看在眼里。毕加索说,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张爱玲也说,读者不希望作家改变风格,只想看一向喜欢的,他们以前喜欢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读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样,但我学不到。
也许,亦舒和张爱玲的这场争论,体现了她们对于张爱玲不同的定位。亦舒本人,只希望张爱玲将祖师奶奶的形象保持到底—她的“师太”的名头不也是从这里接过来的吗?张爱玲心中却有着更为宏大的写作理想,虽然她在《我看苏青》一文中说,只有把苏青和自己放在一起是不反感的,但客气话之外,更有别的内涵,她耻于和单薄的矫情为伍,而在写实这一点上,她和苏青算得同党。
至于文学成绩,她是不把苏青看在眼中的。她给宋淇的信里说,虽然苏青的书卖得比她好,她却一点儿不忌妒,因为她知道苏青没她写得好。同理,她也不忌妒韩素音'。 ',虽然后者在美国比她红。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里,张爱玲依然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仅仅局限于“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所以,在美国那些年,她生活上尽己可能地删繁就简,老觉得时间不够用,拼命地写、写、写,不能说完全是为了生计。另一方面,她也明白,要从言情作家变身为大师,就不能怕得罪读者,有时恰恰要跟他们的阅读期待对着干,几时曾见大师是肯俯就的?
《相见欢》就是一部对着干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对话,几乎没有情节,但情节其实正在对话中展开,在那些破碎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拼凑出两个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们曾经的美与爱。而岁月带给我们的悲伤,并不是目睹沧海瞬间桑田的惊悸,更在于平淡时日里,看真实的美,被日渐消磨。
这或许是张爱玲想传递的,有点儿像实验派的电影,又靠近张爱玲所喜欢的海明威的“冰山写作”理论。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码是张爱玲的一次试验。但像亦舒这样的读者,是容不得偶像乱试验的。她宁可偶像待在福尔马林中,做一个不老的完美僵尸。
张爱玲对此自然不以为然,她给宋淇的回信里为自己辩护,说,中国人的小说观,我觉得都坏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太普及,以至于经过五四迄今,中国人最理想的小说是传奇化(续书的)的情节加上有真实感(原著的)的细节,全国一致。
而亦舒本人的作品,正是以传奇化的情节与真实感的细节取胜,在她每一部小说里,都有太多细节,让都市女性感同身受,那些艰辛、挣扎、喟叹,都曾在自己心中辗转过千百遍,但到作品的结尾,总能给女主角安排一个传奇化的结局:或是有钱的爹娘来认亲,或是钓得金龟婿,最起码也像喜宝那样,寂寞优美地坐拥金山—她那长吁短叹的哀伤,已经令无数女屌丝艳羡。
所以,亦舒说:“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亦舒与张爱玲,只能在《倾城之恋》里有交集,但即便是《倾城之恋》,也比亦舒笔下那些大头梦更为写实而残酷,之后张爱玲的调子更在华丽里不动声色地沉暗下去,与亦舒的口味分道扬镳,亦舒不明白这一点,她的愤怒因此而显得粗暴。相形之下,张爱玲的态度更值得玩味,她不满地说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点儿死掉,免得破坏形象,但同时又极其理性地说:“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
亦舒和水晶们的责备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这些人,曾经推崇她,热爱她,帮她在大众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从这一点看,张爱玲比那些动不动就指责粉丝困扰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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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当傅雷遇上张爱玲
“生活自有它的花纹,我们只能描摹”,张爱玲如是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应该是傅雷的文学主张。张爱玲是一个窥视者,探身望一望,最多嘴角挂一抹冷嘲,一切留给读者去感受;傅雷则是亲自上场,给那些人排队,好坏分明,他要么是激赏,要么是批判。
1。张爱玲笔下的傅雷情事
写文章的人,很难赢得厚道的名声。他们成天不是忙着出卖自己,就是忙着出卖别人。
琼瑶的处女作《窗外》拍成电影名噪一时,结果因为在作品里面表现了她爸妈的严厉,纠结得几乎不敢进家门。三毛倒是没怎么说自己爸妈的坏话,但是,如果她的那些旧同窗、前男友、她的公公婆婆都是她的读者的话,只怕很多人都会觉得她欠自己一个解释。而凌叔华的后人和虹影打官司的新闻,只是无数文人被起诉案例中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件。尽管如此,我得说,跟张爱玲比起来,他们全部是小巫见大巫。
张爱玲刚出道,就在一篇英文散文里,刻画了她父亲的暴躁与虚弱,开始写小说之后,她的那些亲戚,从远房的李氏族人到她舅舅、她弟弟都在劫难逃—她舅舅本来很疼她的,她跟他打听亲戚间的八卦,舅舅知无不言。看自己全家的形象在《琉璃瓦》和《花凋》里被她糟蹋成那样,自己还被她形容为“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舅舅暴跳如雷,几乎要跟她断绝关系。不过,我觉得,她舅舅的这份暴怒大可不必,若他九泉之下能看到那部到21世纪才面世的《小团圆》,就会知道,这个外甥女写她自己,也是一样心狠手辣。
张爱玲将写作,视为自己的宿命,认定一个写文章的人,就不可能是个淑女或者绅士,所以不管她在亲戚群中怎样被孤立,她倔强地依然故我。只有一次,她懊悔自己的出卖行为,在将近四十年后,她在自己的一篇小说后面加了个后记,说“我为了写那么篇东西,破坏了两个人一辈子唯一的爱情……‘是我错’,像那出流行的申曲剧名”。而她想起这小说,是因为在理发店里百无聊赖、突发感伤。为了回避那不愉快的懊恼感,她后来再也没有去过那家理发店。
那篇小说叫作《殷宝滟送花楼会》,到了2013年3月,张爱玲遗产继承人宋以朗才在发表在《南方都市报》的文章里石破天惊地告诉我们,《殷宝滟送花楼会》的男主角,那个神经质的音乐教授的原型,是著名翻译家、评论家傅雷。
他说张爱玲在1982年12月4日写了一封信给他父亲,信上写道:“《殷宝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不收。是写傅雷的。”有点儿颠覆感对不对?傅雷通过他悲壮崇高的译作《巨人三传》《约翰·克利斯朵夫》,通过他苦口婆心的《傅雷家书》,通过他和妻子朱梅馥在“文革”初始时宁为玉碎不肯瓦全的自杀,成就了那样一个高风亮节的形象,在张爱玲的笔下,却变得这样疯狂而又可笑。
张氏有言,她喜欢在传奇里发现普通人,可是,她笔下的傅雷,已经流落到滑稽了。
《殷宝滟送花楼会》说是小说,当散文看也可以,是第一人称写法,而且叙述者“我”就是一个名叫“爱玲”的作家。且说这日“我”闲居在家,突然有并不熟悉的校花同学抱花来访,坐下来就说她的爱情,她与一个音乐教授罗先生的恋爱始末。
张爱玲不无刻薄地刻画了这位校花同学的矫情与空虚,与其说她是来倾诉,不如说她是来炫耀,炫耀她有一份让她无聊的小灵魂变得厚重的伟大爱情。
同《色·戒》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