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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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誓言。我不能争论这个问题,我明白争也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作一个傻瓜或固执的人饶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爱护,我知道你确实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启导我这个问题,是出于你对我的关怀,但是我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违背的。”那位朋友惊讶地望着我。他把书合起来,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辩了。”我听了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并没有终止对我的担忧。他既抽烟又喝酒,但是从来不要我抽烟喝酒。事实上,他倒叫我别抽烟别喝酒。他所担心的一件事是:别让我的身体因为不吃荤而衰弱,从而不会感觉在英国那么自在。
这就是我一个月的学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里奇蒙,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师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因此决定我应当寄居在某一家庭里。苏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种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里。主人是个寡妇。我把我的誓言告诉了她。这位老太太答应适当地照顾我,我就在她家里住下来了。我在这里也几乎是挨饿的。我已写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品,可是还没有寄到。这里样样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这位老太太每天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象从前一样的难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给我的更多的东西。她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也不一定填满我的肚子。
然而现在我总算安定下来了。我还没有开始正规的学习。由于苏克拉先生的提示,我这时候才开始读起报纸来。我在印度从来没有读过报纸,但是在这里,我已养成了经常读报的习惯。我常常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这大约要花一个钟头。因为闲着,我便出去到处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馆。那位主妇曾告诉过我市区里是有这种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馆子畅畅快快地吃面包,可是总是不满足。有一次我在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在法林顿街发现了一家素食馆。这个发现所给我的快乐正如一个孩子得到了他心爱的东西一样。我正想进去的时候,看见门边的玻璃窗里陈列着一些出售的书,其中有一本是萨尔特的《素食论》。我花了一个先令买了这本书,便一直走进餐厅里去。这是我到英国以来称心如意的第一餐。上帝终于给我援助了。
我把萨尔特的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印象很深。自从读了这本书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说是变成了一个知所抉择的素食者了。想起我在母亲跟前发誓的那一天,不禁感慰交集。我从前不吃肉的动机是忠于真理和履行誓言,但同时却又希望每一个印度人都成为肉食者,我自己也盼望着终有一天也可以公开地、自由地吃肉,并且劝导别人也吃肉。现在我已经选择了素食,宣扬素食便成为我今后的使命了。
第十五章 充当英国绅士
我对素食的信仰越来越增长。萨尔特的书扩大了我研究饮食的兴趣。我到处搜罗并阅读一切有关素食的书,其中有一本是霍华德。威廉斯的《饮食伦理学》,是一部“自古迄今人类有关饮食著作的传记史”。这本书力图说明,自毕达哥拉斯①和耶稣到现代的一切哲学家和先知,无一不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师的《饮食善方》也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艾林生医师关于卫生和健康的许多著作也很有帮助。他提倡一种以正规饮食治疗病人为基础的治疗制度。他自己就是一个素食者,他给病人开的方子也是严格的素食。读了这一切著作以后,饮食实验在我的生活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开始作这些实验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健康问题,但是后来宗教便成为凌驾一切的动机了。
①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582—507B.C.)是纪元前第六世纪希腊的哲学家。
同时我的朋友并没有终止对我的关怀。由于他对我的眷爱,他总以为如果我坚持不吃肉,不但我的身体会变弱,而且我也会变成一个无用的人,因为我在英国人的社会里永远不会感觉自在。当他获悉我正沉溺于素食理论的著作中时,他很担心这种研究会冲昏我的头脑,担心我的生活会消耗在实验中,担心我会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成为一个幻想者。因此,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我改造过来。有一天他请我去看戏。在演出之前,他又请我到贺尔朋饭店去吃晚饭。这是我离开维多利亚旅馆以来第一次见过的大饭店,是宫殿式的。我住在那个旅馆实在没有得到多个有益的经验,因为我住在那里的时候,还有点糊里糊涂。这位朋友有计划地把我带到这个饭店来,显然以为礼貌会禁止提出任何问题。当时在这饭店里吃饭的人很多,我的朋友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张餐桌上。第一道送上来的是汤。我不知道这汤是什么做的,但又不敢问那位朋友。因此我就召唤侍者过来。我的朋友看见我这种举动,在桌子那边严峻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很犹豫地告诉他,我想问一问这汤是不是素汤。他很生气地嚷起来:“你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莽汉。如果你不能克制你自己,你最好请便吧。你到别的饭店去吃你的吧,吃完了在外面等我。”这倒使我高兴,我自个儿出去了。附近本来有一家素食馆,可是已经关门了。所以那一夜我根本没有吃饭,我陪着那位朋友到剧院里去,但是他只字不谈我所造成的局面。我呢,当然也没有什么好说了。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友好的争执,它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关系。我的朋友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出于爱护,这一点我是明白而且感激的,而且正因为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中的分歧倒使我对他更为尊敬。
然而我决定我应该使他宽心,我应当向他保证我不再做莽汉了,而是竭力使自己成为适合于这个有礼貌的社会——一个文质彬彬、虽然素食却又不令人生厌的人。为了这个目的,我挑起了一个更不可能的任务——使自己成为一个英国绅士。
我从孟买带来的衣服,现在看来,似乎不大适合于英国社会,所以我就到陆海军商店去买一些新的衣服。我还花了十九先令——这在当时是一个很高的价格——买了一顶礼帽。我犹以此为未足,又到伦敦最时髦的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十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那个善良而心地崇高的哥哥给我寄了一条双层的金表链。打着现成的领结在当时是不体面的,所以我又学会了自己打领结的艺术。在印度的时候,镜子是一件奢侈品,只有家庭理发师来给我刮脸的时候,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要花去十分钟的时间,站在一面大镜子面前,按当时正确的样子打领带和梳头发,独自端详一番。我的头发是很硬的,所以每天总要用刷子经过一场正规的斗争,才能弄得服服贴贴。每次戴上和摘下帽子的时候,我的手便会不知不觉地掠到头上去调理头发,更不必说坐在温文尔雅的圈子里,为了同样的目的,这只手应该随时随地怎样动弹才算合乎礼仪的那些有教养的习惯了。
这一切似乎还不足以显示我对这事情的认真,我又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成为一个英国绅士所必要的细节。有人告诉我,我必需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术。法文不单是法兰西邻国的语言,而且还是我想去周游一趟的欧洲大陆的混合语言。我决定到一个跳舞班去学跳舞,并且交了三英镑作为一个学期的学费。我在三个星期内大概上了六堂课,可是我总学不会那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音调,所以无法使步伐与节拍吻合。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防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给猫吃,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不已。我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巳。我认为我应当去学一学小提琴,以便使我的听觉习惯于西方的音乐。所以我又花了三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花了一些学费。我还请了第三个教员给我讲授演讲术,并且付了一个基尼①的头一期学费。他给我介绍一本培尔的《演说家典范》作为课本,我也买来了,而且开始学起毕特②的演说词来。
但是培尔先生的书却给我一个警告,使我醒悟过来。
①英国金币,一个基尼(Guinea)等于二十个先令。
②威赫。毕特(William pitt,1759—1806),英国政治家,曾任英国首相。
我并不打算在英国住一辈子,我这样对自己说。那么我去学演说术有什么用呢?跳舞怎么能够使我成为一个绅士呢?小提琴我在印度也可以学的。我是一个学生,我还是应当去读书。我必须取得成为律师的资格。如果我的品行能使我成为一个绅士,那是再好不过了,不然,我就得放弃这种欲望。
这些类似的思想占有了我,我便写了一封信给那位演说教员,把这些想法告诉他,并且要求他原谅我不再去上课了。其实我只上了两三堂课。我还写了一封同样的信给舞蹈教员,又亲自去找小提琴教员,请她替我卖掉那把小提琴,售价多少不计。她对我很和气,所以我告诉她,我怎样从追求一种错误的思想中觉悟过来。她鼓励我这种完全改变的决心。
这种愚昧可笑的生活大概过了三个月。至于服饰的讲究,还继续了几年之久。但是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一个学生了。
第十六章 改 变
希望没有人会想象我对跳舞和其他类似的体验是我一生放纵的一个阶段。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在那个迷恋于逸乐的时期里,就我自己来说,还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我花的每一个铜板都记了账,而且我的开销都是经过细心计算的。每一个细小的项目,象公共汽车费,邮费,买报纸的一两个铜板,全部登入账目里,每晚入睡以前结算一次。这种习惯我一直保持下来,而且我明白,我虽然经手处理过数达几十万的公共基金,却能够在开支方面做到严格的节俭,不但没有负债,而且在我领导的运动中,总是有盈余,就是由于养成这种习惯的结果。希望每一个青年人从我这里学得一点经验,对于每一样收支都能够记入账目,我相信他会和我一样得到好处。
正是由于我严密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需要节俭。所以我决定将我的开支减少一半。我的账目中,车票的支出很多。因为我寄住在人家的家里,每个星期照例要付一次账。有时还要请东家的人上上馆子和参加一些集会。这一切都使车钱的负担加重,尤其是邀请的如果是一个女朋友,照规矩说得由男方支付所有的费用。而且在外面吃饭也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因为即使不在家里吃饭,每星期应付的伙食费也不好扣除。我觉得这些项目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错误的礼节观念而开支的钱也可以省掉。
于是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住,不再作别人家里的寓公,而且斟酌工作需要,随时迁移,以便获得新的经验。我所选定的新居离工作地点只有徒步半小时的距离,这样,车费就可以省下了。以前我无论到什么地方总要坐车,要散步就得另外找时间。这个新的办法把散步和经济结合起来了,既可以节省车钱,每天还可以步行八至十英里。我在英国期间,实际上没有害过什么病,而且身体还相当强壮,主要的就是由于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步行的习惯。
就这样我租下了一套房子;一间会客室,还有一间寝室。
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
这些改变给我省下了一半的开支。可是我怎样利用时间才好呢?我知道法学考试用不着读多少书,所以我倒不觉得时间逼促。我一直很担心的倒是我的英文程度。李立先生(以后为弗立德烈爵士)“念完大学再来找我”的话还萦绕在我的耳际。我想我不但要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弄个学位才好。我了解了一下牛津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请教了几个朋友,我发觉如果我选定这两个地方的任何一个,那就得有更大的开销,在英国住的时间还要比我所准备住的长得多。有一个朋友建议说,如果我真想过一过高深的考试的瘾,我就得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这样,我就得大大用功一番,并且会大大地增加一般的知识,而无需花费多少额外的开支。我觉得这个意见很好。然而课程表却吓住了我。拉丁文和一种现代外文是必修科!我怎么弄得了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极力主张念拉丁文,他说:“对于律师来说,拉丁文是很有价值的。懂拉丁文对于了解法律书籍非常有用,而且罗马法的一篇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懂得拉丁文,要精通英文就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