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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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星期日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总是把一周来所作的宗教日记请柯慈先生过目,并和他讨论我所读过的书以及这些书所留给我的印象。这两位女士则常常叙述她们甜美的经验和她们所得到的平安。
柯慈先生是一个坦白坚毅的青年。我们常常一齐出去散步,有时候他也带我去看别的基督教教友。
等我们彼此更加熟悉以后,他便开始把他所选择的书给我读,直到我的书架都堆满了他的书。他用书充实了我,事实确是如此。我在纯真的信仰中答应他读完这些书,读的时候,我们还加以讨论。
这一类的书,我在1893年读了不少。我已记不住所有的书名,只记得其中包括贝克博士的《城庙评注》,皮尔逊的《很多确凿的证明》和巴特勒的《对比论》。这些书有一部分是莫名其妙的,其中有的是我喜欢的,也有的是我不喜欢的。《很多确凿的证明》是根据作者所理解的事例来阐明《圣经》中的宗教,这本书对我没有什么影响。贝克的《评注》多是道德上的鼓励,但是它对一个对于流行的基督教还没有什么信仰的人来说,并不能有所帮助。巴特勒的《对比论》却是一部精湛艰深而又打动人心的著作,要想加以适当的理解,必须反复读四五遍。我觉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似乎是要把无神论者都变成有神论者。书中关于上帝的存在的许多论点,对我来说是无关宏旨的,因为那时我已度过了不相信有上帝的阶段;但是它关于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和神与人之间的中保者的论证,我看了以后,确实无动于衷。
然而柯慈先生并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他对我很关心。他看见我的脖子上戴着罗勒念珠的毗湿奴教项链,他以为这是一种迷信,心里很难过。“这种迷信对你是很不合适的。来,让我把这条项链弄断。”
“不,千万使不得。这是我母亲送我的圣礼。”
“可是你相信它吗?”
“我不了解它的神秘的意义。如果我不戴它,我想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是没有充分的理由,我决不能把这条项链取下来,因为我的母亲把它戴在我的脖子上是出于她的爱和一种信念,以为它将有助于我的幸福。当它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自行耗损,终至破断的时候,我不会再想去弄一个新的。可是这条项链不能折断。”
柯慈先生不能理解我的理论,因为他对我的宗教并不尊重。他盼望着终有一天会把我从无知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他力图使我相信,不管别的宗教是否也有一点真理,如果我不接受那代表真理的基督教,我要想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耶稣过问,否则我的罪恶是无法洗涤的,而且无论你做了多少好事,都归于无有。
他一方面推荐我读许多书,同时还给我介绍了他认为是坚定的几个基督教友,其中有一个是属于基督教的一个派别普鲁茅斯教友会的。
柯慈先生负责建立的许多关系都很好。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是敬畏上帝的。然而当我和这个家庭往来的时候,普鲁茅斯教友会的一个教友却向我提出了一种我没有料到的理论:“你不能理解我们的宗教有多么美。照你所说的,你的生命的每一个时刻似乎都用在忏悔你的过失和改过自新的工作上。这种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行为,怎么能使你得救呢?你是永远不能得到平安的。你承认我们都是罪人。现在看看我们的信仰是多么完美。我们自己改过自新是没有用处的,但是我们必须得救。我们怎么背得起罪恶的包袱呢?我们只能把它放在耶稣的身上。他是唯一无罪的上帝的儿子。凡信他的,必得永生。上帝的无限慈悲就在于此。如果我们相信耶稣替我们赎罪,我们的罪就不会束缚我们。我们是免不了要犯罪的。人生在世而无罪过是不可能的。耶稣就是因此而受苦,并为人类救赎所有的罪过。只有接受他伟大的救赎的人,才能够得到永恒的平安。试想一想你的生活是多么惶惶不安,而我们所得到的却是平安的许诺。”
这一番议论完全不能使我信服。我谦逊地回答说:
“如果这就是所有的基督教徒所承认的基督教,我便不能加以接受。我并不寻求从自己的罪恶的后果中得到救赎。我所寻求的是从罪恶本身,或者不如说是从罪恶的思想本身得到救赎。在我没有达到这个目的以前,我宁可过着不安的生活。”
关于这一点,那位普鲁茅斯教友反驳道:“我敢向你保证,你的努力是不会有结果的。请你把我所说的话仔细考虑考虑吧。”
而这位教友真是言出必行。他有意犯了罪,却向我表明他并未因此而感到不安。
不过在我遇见这些朋友以前,我就已经知道所有的基督教徒并不相信这样一种救赎论。柯慈先生本人就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心地是纯洁的,他也相信自我纯洁是可能的。那两位女士也赞成这种见解。我所读过的书有几本是充满着虔敬之心的。所以柯慈先生对于我最近这一次经历虽然十分忧虑,我还可以向他重申:一个普鲁茅斯教友的歪曲之论还不歪于使我对基督教发生偏见。
我的困难是在别的地方,这就是关于《圣经》及其已为人所承认的解释。
第十二章 设法和印度人来往
在我进一步写到和基督教徒更多的往来以前,我必须就这个时期的其他经历谈一谈。
铁布。哈齐汗。穆罕默德赛在比勒托里亚的地位和达达。阿布杜拉在纳塔耳的声誉是旗鼓相当的。凡有公众的活动,少了他就不好行进,我在比勒托里亚的第一个星期就和他认识了,我告诉他我很想和那里的每一个印度人有所接触。我表示我有一种愿望,想研究一下那里印度人的情况,请他惠予协助,这一点他倒是高兴地答应了。
我的第一个步骤是召集一个会议,请比勒托里亚所有的印度人都来参加,打算把德兰士瓦印度人的情况告诉他们。这次会议是在哈齐。穆罕默德。哈齐。朱萨布赛的家里举行的,我是凭一封介绍信认识他的。到会的大半是弥曼商人,虽然也有几个印度教徒参加了。事实上,比勒托里亚的印度教居民是很少的。
我在这一次会上的演说,可以说是我生平第一次对公众的讲话。我的讲题是论商业上的诚实,在演讲之前,我已作过相当准备。我常常听见商人们说,做生意是不能讲诚实的。当时我不以为然,现在还是这样。时至今日还有些做生意的朋友说商业和诚实是不能并立的。他们说,商业是很讲实际的,而诚实则是一件宗教的事情:他们认为实际的事是一回事,而宗教却是另一回事。他们以为做生意谈不上纯粹的诚实,除非是切实可行,人们是轻易不说的。我在演讲中竭力非难这种说法,使商人觉悟到他们的双重责任:在外国诚实格外重要,因为少数几个印度人的行为乃是他们的亿万同胞的品行的准绳。
我早已发现我们的人民的习惯和生活和他们周围的英国人比较起来是很不卫生的,我请他们加以注意。我还强调忘却诸如印度教徒、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古遮拉特人、马德拉斯人、旁遮普人、信德人、卡赤人、苏尔特人等等差别的必要性。
我在结束的时候,建议成立一个协会,以便把印度侨民的苦处陈述于有关当局。我答应尽可能抽出时间为这个协会服务。
我看出来这次会议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讲话以后,便进行了讨论。有人表示愿意供给我许多事实。我感觉受到了鼓舞。我发现听众当中懂英文的很少。我觉得在这个国家英文知识是很有用的,我劝那些有时间的人学习英文。我告诉他们就算是上了年纪的人,还是可以学会一种语文,并举出实例证明。我打算开办一个英文班,此外,我还答应为那些愿意学习英文的人进行个别教授。
英文班没有开成,但是有三个青年人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学习,条件是我到他们住的地方去上课。其中有两个是穆斯林,一个是理发员,另一个是职员,第三个是个印度教徒,是一个小店员。我一一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我对于自己的教学能力是没有顾虑的,我的学生也许会厌倦,但是我决不会。有时候我到他们那里去了,却发现他们正在忙着做生意,可是我并没有失掉耐性。他们都不想把英文学得多深,但是有两个学了大约八个月以后,可以说是大有进步。有两个人学会了用英文记账和写普通的商业信札。那个理发员的雄心仅限于学会应付他的顾客。他们学习英文的结果是,有两个学习具备了获得较多收入的能力。
我以为那次的集会结果还算圆满。就我记忆所及,那次会议还决定了以后每周或者可能时每月开一次这样的会。这种会大体是按时举行了,会上大家还自由地交换了意见。结果是,凡是当时住在比勒托里亚的印度人,没有一个我不认识,他们的情况我也没有不熟悉的。这就推动了我去见比勒托里亚的英国监督官贾科布斯。戴。韦特先生。他很同情印度人的处境,但他没有什么势力。虽然他答应尽力帮助我们,还请我需要的时候随时去找他。
这时我便写信给铁路当局,告诉他们,就是根据他们自己的规章,印度人所受的旅行限制是不公正的。我得到了一封回信说:印度人只要是服装合式的,都可以买头、二等车票。这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谁的服装才算“合式”,决定权仍然操诸于站长。
这位英国监督官给我看过一些有关印度人事务的文件。铁布赛以前也给我看过类似的文件。我从这些文件里得悉,印度人是如何残酷地被驱逐于奥伦治自由邦之外。
总之,我在比勒托里亚的居留使我有可能就德兰士瓦和奥伦治自由邦的印度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研究。我并没有想到这个研究以后对我会有那么大价值,因为,我本来打算年底就回国,或者更早一些,如果那件案子年前可以结束的话。
然而,上帝却另有安排。
第十三章 “苦力”是怎么回事
在这里要充分描述印度人在德兰士瓦和奥伦治自由邦的情况是不合适的。谁要愿意充分了解那里的情况,我建议他读一读我所写的《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可是,在这里提纲挈领地谈一谈还是必要的。
奥伦治自由邦的印度人,由于1888年或者更早的时候所订立的一个特殊的法律,而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如果他们想在那里住下去,他们只有到旅馆去当招待员或者做一些其他类似的卑贱工作,才有可能。做生意的都被赶走了,虽然也给了一点点名义上的赔偿。他们请愿,递了申诉书,但是没有下文。
1885年德兰士瓦通过了一个非常严酷的法律,1886年略有修改。根据这个修订过的法律,所有的印度人到德兰士瓦都得交纳三英镑的人头税。除非在特别划给他们居住的地区内,他们不得私有土地,而实际上即使在这种地区内,他们也没有土地的私有权。他们没有选举权,所有这一切都是根据那个为亚洲人而立的特殊的法律,其他适用于有色人种的法律对他们也有效。根据这些法律,有色人种,印度人都不得在公共的人行道上行走,如果没有许可证,不得在夜间九时以后出门。这最后一项规定,对印度人来说,是很偏激的。凡被认为是“阿拉伯人”的人,作为一种优待,都可以免受这项规定的约束。这么一来,谁能享受优待自然就要仰承警察的鼻息了。
那时我得经受这两项规定的效验。我常常在夜间和柯慈先生外出散步,我们很少在十时以前回家。如果警察把我抓起来了,那可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柯慈先生比我还关心。他给他们的黑人仆人发过通行证,可是他怎么可以发给我?只有做主人的才可以发许可证给他的仆人。即使我要一张通行证,而柯慈先生也打算发给我,他也不能这么干,因为这是犯法的。
于是柯慈先生或者他的一些朋友便带我到当地的检察长克劳斯博士那里,原来我们还是校友。我需要有一张通行证以便夜间九时以后出门这件事,使他忍受不了。他对我表示同情。他并没有下令发给我通行证,却给了我一封信,授权我在任何时候出门,警察不得干涉,我出门的时候,身上总是带着这封信。我从来没有用过这封信,但这只能说是意外。
克劳斯博士请我到他的地方去,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我偶尔也去拜访他,我得以认识他的更有名的哥哥——约翰内斯堡的检察官,就是由于他的介绍。波耳战争期间,他因密谋刺杀一个英国军官而被军事法庭判处七年的徒刑,还被禁止执行律师业务。战争结束以后,他被释放并恢复了名誉,重新获准在德兰士瓦当律师并执行律师业务。
这些关系后来在我的公众生活中对我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