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又见重生 (种马请走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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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她是独生子女,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乐趣,今生当然要加倍补回来。弟弟,不就是用来欺负用来逗弄的么?
只可惜,唐鸣这倒霉孩子,聪明是聪明,就是一根筋,情商太低,被欺负了这么多年还没认清事实:他家大姐外表贤良淑德,实则闷骚女王,他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兄长大人狡诈腹黑,气场强大,大棒加胡萝卜政策用得炉火纯青,哪里是他对付的了的。所以,唐鸣小盆友,认命吧。
“小舅,你怎么来了?”唐鸣惊喜地叫道,两只眼珠子直盯着小舅手中的袋子打转。
苏文林好笑地把其中一只袋子递给他:“给,上次答应你的玩具飞机。”
“哇哦,小舅你最伟大了。”唐鸣一把拽过来抱在怀里,转身朝着楼上大叫,“爸爸妈妈小舅来了。”
唐秣放下指甲钳站起身朝苏文林走去。
“小舅,你怎么这时候来,吃过晚饭了吗?”唐秣接过他手中的东西放到客厅的茶几上,又拿出一个干净的茶杯倒满水放到他面前。
“小舅。”唐啸也站在一边乖巧地叫道。
“乖。”苏文林喝了口水,笑容满面地对侄子说。
这时候,唐爸爸唐妈妈也从楼上下来。
“老五,你怎么过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晚饭吃了吗?”唐妈妈苏文娴问。不愧和唐秣是母子,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啊。
“吃过了,四姐。我是来找姐夫的,有点事,电话里说不清楚,我就干脆过来了。”苏文林解释道。
苏文娴看了一眼丈夫,说:“你们是在客厅谈还是去书房谈?”
唐志华扶了扶眼镜,对小舅子道:“我们去书房吧。”
苏文娴见此,知道他们谈的是要紧的事,也不去凑热闹,转身回卧室继续去看电视剧去了,走前还不忘吩咐几个小孩:“你们早点睡啊,明天还要上学。”
“还早呢。”这是直肠子的唐鸣。
“知道了。”这是阳奉阴违的唐啸。
“……我会看着他们的。”这是深得唐妈信任与器重、以权谋私的唐秣。
唐爸爸与小舅去了书房,唐妈妈回了卧室,客厅里只剩下三个孩子。唐秣拿起指甲钳开始剪脚趾甲,唐啸和唐鸣继续争夺电视机的控制权。
等唐秣剪完了十个脚趾甲,一看时间,才八点半,于是去泡了个美滋滋的花瓣澡,保养白嫩嫩的肌肤。回到客厅,又把两个弟弟遣回房间去睡觉。看着书房的灯还亮着,便切了个水果拼盘送过去。
书房里,唐志华左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支烟,右手在桌上的文件上面指指点点,滔滔不绝地对苏文林说着什么。苏文林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听唐志华讲,并不时地点头。
唐秣放果盘的时候,伸长脖子凑过去瞄了两眼,看到了诸如“高新技术”“创新基金”等字样。转念一想,如果她没记错的话,88年国家出台了“火炬计划”,小舅的那个家电公司貌似也能搭上这辆快车。
“爸爸,我们市要建高新技术开发区了吗?”
“哟,我家宝贝女儿还知道高新技术开发区呀,不错不错。”唐志华打趣道。
“老爸,你不要这么看不起人好不好。”唐秣假装生气地说,“好歹我也有个主管经济的副市长老爹,要是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多丢您的脸啊。”
唐志华大笑:“瞧瞧,这丫头还埋汰上我了。”
苏文林也跟着笑起来,在唐秣看过来时别有深意地冲她眨了眨眼。
唐秣没想到俊雅斯文的小舅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呆愣了片刻,随即背着父亲回了个鬼脸。马上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幼稚,纠结地皱了皱眉,莫非伪萝莉当久了,她人也越活越回去了?
究其原因,与家人的宠爱娇惯脱不了关系。人都是有懒惰思想,习惯了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习惯了长辈羽翼下的舒适安逸,就不想去长大,理所当然地享受孩子的权利,任性有人包容,闯祸有人收拾。重生十三年,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十三年,她的心早已变得柔软,她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孩子一样去融入这个温暖的家庭,享受亲情的同时也真心爱着自己的亲人。
这样没什么不好吧。
谁不想永远天真无暇地活着,什么都不用去烦恼?只是连老天都难以容忍这样的幸福存在。生活的重担就像是千斤大锤,如果你不学着去改变自己,去一步步适应那个更加宽广却不再纯粹的世界,迟早有一天会被它无情地压垮。所以我们不得不把软弱和纯真都藏进心里最深最偏远的角落。然后我们终于被染上各种各样的色彩,像花朵一样盛开,绚烂美丽。至于那些掩盖在花朵下的污泥,有谁看得见,又有谁在乎?我们会光鲜亮丽地度过一生,结婚生子,再慢慢老去,完成一个轮回。
所以,对唐秣而言,第二次的童年,无疑是上苍对她最好的恩赐。她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触碰它接受它,并不自觉地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想到这里,她又生出了另一个念头。也许,她该更主动一点,去收获一份友情。
这些年来,她一直徘徊在友情这扇大门之外。她总告诉自己,天才注定是孤独的,重生者比天才还要孤独,因为她和整个世界隔着几十年的鸿沟。她的同龄人都还懵懂无知,他们的眼光太短浅太狭隘,他们跟不上她的思维,她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
但换个角度来说,又何尝不是她一叶障目了呢?
事实上,她还是没能放下作为重生者的骄傲,她潜意识里还是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是独一无二的,她自以为是的低调不过是把自己隔离开来以显示自己的优越。她从来没有放下身段去平等地对待身边的同龄人,她下意识地忽略了当年的她、和他们年纪一般大的她是什么样的。
她有什么资格去看不起别人?她不过是比别人多出了二十几年的经历,若是换做其他人,说不定比她做得更好。
正好陈卫出现了。他和她同为重生者,他的作为比她更嚣张,于是她认为她已经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够低了。然而,他们真的具有可比性么?他和她本身就不同。他的性格以及他前世的经历决定了他将会走上和她截然不同的道路。
她一直在得过且过地混着日子,重生十几年,她清楚地知道未来的走向,却还是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迷茫。
她为什么会重生?为什么是她重生?虽然前世时她也偶尔会对生活不满,但她从没想过要重生。她很知足。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空难却把她带到了这里。她重生了。她看似没心没肺快快活活地过了十三年,却依然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感到不安。她怕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虚妄的梦,突然有一天就像泡沫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很多时候她也会嘲笑自己是吃饱了撑的,想这些没用的干嘛,她能够重获新生本身就是大赚特赚了,而且,她目之所及,所观所感皆是如此真实。
或许是因为上一世她的人生几乎是按部就班、完全按照父母的期望在走,而这一世,她的小身子里面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她有着自己成熟的思考能力,她不需要别人来规划她的人生,她想要掌握自己的未来,却又不知该从何入手。
重生的意义何在?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只是,既然重生了,她也不能虚度过去,总要留下点什么,才不枉这难得的第二次生命。
她想,她需要做些什么了。
至少,让她自己,让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一点。
“爸爸,这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什么时候建啊?是不是建好了以后小舅的公司也会搬进去?”
“这个可说不好,要等国务院审批以后才能建。至于你小舅的公司,勉强也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吧。”唐志华耐心地回答着女儿的问题。
“那要建在哪儿?是在东城区那边吗?”唐秣又问。
“哦?你为什么认为会建在东城区?你以前不是说那边老旧破烂么?”唐志华感兴趣地看着女儿。
“因为那边学校多啊,苏惠表姐所在的A大,协大,还有好几所大学都在东城区,而且还有什么物理研究所、应化所,我琢磨着,这些地方应该有不少高新技术吧,所以建在那里应该挺合适的。”唐秣理所当然地说。
“说的似乎有几分道理。”唐志华点点头,笑着说。
“可惜你猜错了,高新区准备建在北城区。”苏文林揭晓答案。
北城是新区,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大批企业聚集在这里,如今是和谐市经济增长最快的城区。
历史一如唐秣所知。前世时,和谐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也是建在北城,利用那里的产业基础,开始两年还发展得不错,后来就后继乏力,原因有四,一是当地的工业技术基础并不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二是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资金不足;三是企业的整体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四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严重缺乏。
其实比起依靠已有的产业基础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谐市更适合建立智力密集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就像唐秣先前说的,和谐市文化底蕴丰厚,高等院校和研究所的科研力量不可小觑,就算比不得几个文化名城,可也称得上是中上水平。在她看来,在东城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群,走校企结合的路子,绝对是个更好的选择。
只是不知道老爸他们为何会作出这种看上去并不合理的决定,是不是还有什么深层次的考虑?看来她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内情。
带着种种疑惑,唐秣爬上床睡觉去了。明天还要早起上学呢。
6、无妄之灾
学生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表以为唐秣是重生来的就可以不看书也考满分,那是不可能的。初二的学业不算重,内容相对简单,但是她数学公式还是要记的,语文也还有课文要背,英语倒是问题不大,不过语法题一不小心也是会丢分的,另外还有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她想要长期保持年级第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你问她为什么不藏拙,为了个第一的虚名拼死拼活,太掉重生者的价了?
你以为她不想,那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么。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大家都考满分或者逼近满分的成绩,她没必要故意做错题目就已经泯然于众人之中,也就懒得去费那个心思。三年级开始有作文了,就算藏拙了她也仍旧被火眼精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断定为“很有潜力的孩子”,时不时地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地进行一场爱的辅导,让她苦不堪言,一怒之下就多用了几分实力考了个双百,然后老师满意了,每次看到她都是满脸笑容和蔼可亲的模样。可是冲动的后果就是,从那以后她要是考了第二名面对的就是老师和父母的双重轰炸,于是她再也没能从第一的“神坛”下走下来。
幸好她以“学习为重”的借口,坚定地婉拒了班长学习委员课代表等种种职务,最后挂了个“副班长”的虚职。副班长是个很有爱的职位,班上的大事小事正班长大人都一手抓了,轮不到她做什么,可是每次评什么“优秀班干部”都少不了她的份,而且她还可以在简历上加上一笔“曾担任班长一职”——副班长也是班长嘛。
“天,唐秣,你竟然还做笔记?”课间时分,某个趁周科不在坐到唐秣旁边勾搭陈卫同学的姑娘不可思议地惊呼道。这位姑娘姓肖名丽花,就是那个曾经“好心”提醒唐秣陈卫移情别恋的女生。
唐秣看了看同桌书上密密麻麻的笔记,又看了下自己那稀稀落落的几行字迹,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她做点笔记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吗?
肖丽花无限娇羞地瞅了一眼陈卫,满脸向往地说:“陈卫同学从来不做笔记,但是他成绩那么好。我听说天才都是上课不听讲考试前随便看看书就可以比我们这些普通人考得好的。”话锋一转,略带同情地对唐秣说,“原来唐秣同学你学习这么努力,为了考第一,你一定很辛苦吧。”
意思是你唐秣也只是个普通人,能够考第一是付出了异常的辛苦,和陈卫这种天才是没法比的。说不定她还脑补了一番唐秣挑灯夜读的场景。
唐秣大汗,心想,姑娘乃的观点也太神奇了。天才就是上课不听讲成绩依然好的人吗?那天才不是比大白菜还多。记点笔记就是认真努力了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老师们会哭的。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天才,可也没你想的这么辛苦啦,不要给她戴高帽子了,她这个懒人受之有愧哟喂。
“还好啦。老师们不是常说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吗?我深以为然。”
“对,这句话的原话是爱迪生说的,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陈卫也在一旁帮腔以及……卖弄——这个是在卖弄吧是吧是吧。
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唐秣看陈卫一副言不由衷的样子,在心里帮他补充了后半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