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故事-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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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约十年中间,他学会了如何把握法语的精髓,如何全面了解我们法国人抒情的源泉。他在这类作品中显示出非同寻常的技巧。这些喜歌剧作品有《斧头岛》(1758),《假奴》(1758),《中了魔法的树》(1759),《被困的西斯里》(1759),《挨罚的酒鬼》(1760),《受骗的法官》(1761),《意外的遭遇或麦加朝圣者》(1764)。其中最著名的是《意外的遭遇》;据勒萨日(Lesage)说,它是由当古尔创作的歌词。文字部分非常轻松,也许太轻松了;但是它适合这类令人愉悦,没有矫饰的作品。然而,在这些相当微不足道的作品中,却有一些迷人的曲调,是莫扎特的《后宫诱逃》的前兆。事实上,莫扎特一定受到了这些乐曲的启发,因为在《麦加朝圣者》中,人们发现了莫扎特式的欢笑,他那健康的快乐,甚至他那微笑的同情。更妙的是,这些剧中的一些章节具有安详的诗意(例如歌曲“小溪”),把春的梦幻带给人的心灵。另一些风格更宽广的歌曲(例如第二幕中阿里的歌曲“我爱的一切都葬入坟墓”),从中人们会发现奥尔菲斯哀叹的回声。但是,这些作品处处都有清晰、适宜、收敛,及其他非常法国化的品质。
格鲁克的这些作品必定使百科全书派感到满意,因为他们支持喜歌剧、简单的歌曲、非学究式的音乐和能为所有人理解的流行音乐戏剧。格鲁克十分清楚这些,在访问巴黎之前,他就开始把他的许多改革观念建立在卢梭的理论基础之上。一到达巴黎,他就同卢梭取得联系,全心取悦于他,而对公众的意见漠不关心。
格鲁克改革的原则是人所共知的。1769年,在著名的《阿尔瑟斯特》序言中,以及在1770年写的一封不太著名,但同样值得关注的谈论《帕里德与爱琳娜》的信中,他陈述了这些原则。这里我就不细述这些经常被人引用的原则;我只希望评述几个方面,以证实格鲁克的歌剧如何回应他那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愿望。
首先,格鲁克宣称他没有创造新型音乐,而是创造了新型音乐戏剧。他把这一创造的主要荣耀归功于卡尔查比奇,后者“依据全新的计划构思了抒情性戏剧,所有华丽的描述,无用的对比、冷漠、虚假的说教都被取消了,代之以有趣的场景,强烈的感情,简单的表述语言,以及富于变化的表演”。他的改革关注的是戏剧,而不是音乐。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付出了一切努力:
“人声、乐器,以及所有的声响,甚至沉默本身,都应该记住一个目标,那就是表现力。文字与音乐的结合应该非常紧密,以至于音乐同诗歌一样,都属于对方。”
结果是格鲁克寻找新的创作方法(但他不承认这是新的音乐):
“当我创作一场戏时,我尝试为它找到宽广、有力的表现手法;我尤其希望它每一部分之间都有联系。”
这种对整部作品的统一和连贯的关注正是拉莫所缺少的,但它在格鲁克身上却如此强烈,竟至他不大相信旋律与和声的表现力,这是非常奇怪的。
他对克朗赛兹这样说到:
“作曲家们徒劳地在组成一首歌曲的音符中寻找情感的表达。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一位作曲家尽管拥有和声资源,但这些常常不能满足他的需要。”
对格鲁克而言,格外重要的是一段音乐的位置;通过一首曲调与其前面或后面的曲调形成的对比或联系,通过为之伴奏的乐器的选择,他取得了想要的戏剧效果。他的主要作品情节的安排很紧凑,如《阿尔瑟斯特》的第一幕、第二幕,以及《奥菲欧》与《伊菲姬尼在陶里德》的第二幕,尽管偶尔也有一些不协调的片断,但仍很难把其中任何一首歌曲搬离原位,因为整部戏就像一根牢固连接的链条。
格鲁克在戏剧世界的进步是稳健的。他把自己的角色局限为一名音乐家,“给予诗歌一些帮助,目的是加强情感的表达以及场面的趣味性,而不会打破剧情或是用过多的装饰阻碍剧情的发展。”在一段著名的文章中,他写道:“音乐提供给诗歌的东西,应该与明亮的色彩和光影的协调提供给绘画的东西是一样的——它应该赋予诗歌中的角色以生命,但却不会破坏其外形。”这是一位急于用其天赋为戏剧服务的作曲家公正不倚的典范。无疑,这种公正不倚对音乐家而言似乎有些极端,但在戏剧作者眼中,却是令人钦佩的。不管怎样,它违背了当时的法国歌剧。后者如卢梭描绘的那样,具有错缩复杂的音乐和庞大笨重的伴奏。
人们怀疑这是否是在粉碎艺术。但是,格鲁克否认了这种观念,指出他的方法会把艺术带回美的境界。因为,正如卢梭所说,美不仅包括真实,还包括单纯:
“单纯,真实,以及自然是所有艺术创作中美的根本基础。”
他又在别处说道:“我相信我的绝大部分作品都接近于找出高贵的单纯。”(摘自1769年他的写给图斯卡尼大公的一封信)。
与狄德罗一样,格鲁克把古希腊悲剧当做他的主要典范。他说:“评判我的音乐不能依据把它在一个房间中用羽管键琴演奏。”它不是沙龙音乐;它是为同古希腊戏院一样宽敞的空间设计的音乐:
“那些灵魂只局限于耳部的、脆弱的业余爱好者们或许会觉得某首歌曲过于粗糙,或者某个乐段过于突出,或者设计得很糟糕;他没有意识到,这样的音乐,处在特定的情景中,可能是富有高贵的表现力的。”
与用壁画法作画一样,人们必须从远处观赏这种艺术。如果有人批评格鲁克的音乐中的某个乐段,他会问:
“它是在剧场里令您感到不满意吗?不是?那么好,这就足够了。如果我在剧场里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那么我就达到了我的全部目的;我向您保证,如果我的音乐在沙龙或音乐厅里听起来不太令人满意,这是无关紧要的。您提出这个问题,就像一个人,他身处残废军人墓园顶的长廊里,向下面的艺术家喊到:‘嗨!先生,您在下面画的是什么?是鼻子还是胳膊?看起来哪个都不像!’这位艺术家有充分理由答复:‘为什么您不下来看看自己判定一下呢!’”
透彻理解格鲁克艺术的格雷特里这样说道:“这里,一切都应该是规模宏大的,因为画面是应该从远处欣赏的。音乐家只是以大概的方式进行工作,这里没有急奏。歌曲几乎总是以音节为构成单位的,和声和旋律必须定义清楚,配器应该摒弃所有精致的细节。这样,它就像用一把扫帚作画一样。如果台词只是表达一种含义,一段音乐只是展示情感的统一,那么音乐家就有权力——实际上是不得不——只使用一种韵律或是节拍。格鲁克真正伟大的时刻,是当他把乐队和演唱局限于一种表达方式,从而限制了这两者的时候。”
我们很清楚这些持续、重复的节奏的力量,它们明显标志了格鲁克的意志和力量。伯恩哈德·马克斯认为没有音乐家能在这方面与他抗衡,连亨德尔也不例外。或许只有贝多芬接近他的水平。格鲁克的所有艺术规则都是针对场面宏大的艺术的,这些艺术应该从某个特定的角度去欣赏。格鲁克曾经说过:“如果能够取得某种效果,我不相信我无法牺牲哪一条规则。”
因此,戏剧效果从头到尾都是格鲁克的音乐的主要目标。这一原则的实施达到如此极端的地步,以至连格鲁克本人都承认,当这种音乐不是在剧场里被欣赏,或是作曲家本人不在剧场指挥的话,那么它就几乎失去了所有的内涵。因为哪怕节拍或表现方法发生最小的变动,都足以破坏一场戏的效果;正如格鲁克所说,在这种情况下,像“我失去了我的尤丽狄茜”。这样一首歌曲或许会变成一首提线木偶表演的歌。
从这一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真正的戏剧精神。在有些情况下,例如1763的《克雷迪亚的凯旋》(Trionfo di Cledia)——我们知道,格鲁克首先在脑海中谱写了音乐,但直到他见过演员,研究过他们的演唱方法之后他才把乐谱写下来。随后他的工作会在几个星期内完成。莫扎特有时也采用这种方法。但是,格鲁克如此彻底地实施这一做法,以至于最终他对他的乐谱,不管是写下的或是出版的,失去了所有兴致,他的手稿非常潦草,为了出版,他几乎是被胁迫着做出校正。我不否认,这一切证明了他缺少一种平衡,但是这其中有一些事情颇值得玩味。毫无疑问,这是对当时的歌剧激烈反抗的确凿证据;这种歌剧只是音乐厅里的戏剧音乐,也就是室内歌剧。
不言而喻,有了这些思想,格鲁克几乎无法抗拒地被引向这场管弦乐队和歌剧演唱艺术的改革,而且有艺术品味的人正在热切地盼望这场改革。在到达巴黎之后,这是第一件吸引他的注意力的事情。他抨击了差劲的合唱队,他们带着面具演唱,没有任何手势动作——男演员被安排在一侧,双臂交叉,女演员被安排在另一侧,手拿折扇。他抨击了更加差劲的管弦乐队,为了不弄脏双手,或是为了取暖,他们带着手套演奏,把时间浪费在调音、四处闲逛或是闲聊上面。但是,最难对付的一群人是歌唱家。他们既自负又不服管教。卢梭曾经风趣地谈到:
“歌剧院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机构——接受报酬公开表演的一队人。诚然,他们仍然接受报酬,仍然公开表演;但是他们已经变成皇家音乐学院,带几分王室派头,独断独行,对真理或公道没有多少尊重。”
格鲁克毫不留情地强制他的“音乐学院院士们”一次排练六个月,不原谅任何过失。每当音乐家中出现反抗时,他就威胁找来皇后,或是返回维也纳。作曲家能够得到歌剧音乐家们的顺从是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人们蜂捅而至这些充满战斗气息的排练现场,仿佛这些排练本身就是一出戏。
舞蹈仍然是情节之外的东西,在格鲁克之前的无政府状态之下,舞蹈几乎是歌剧的中心,其他一切都尽可能围绕它旋转。但是,格鲁克践踏了舞蹈演员的自负,毫不让步地对抗已经统治了所有其他人的维斯特里斯〔4〕。格鲁克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他不想利用跳跃动作;即使是一位把所有学识都放在脚跟处的艺术家,也无权在一部像《阿米德》这样的歌剧里来回踢腿。”他尽可能缩短舞蹈部分,仅仅允许它成为剧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奥菲欧》中的“愤怒”一场,或是“受保佑的神灵”一场的芭蕾舞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因此,在格鲁克手中,芭蕾舞失去了它在拉莫歌剧中的欢乐的繁盛;但是,它虽失去了一些创新和丰满,却又增加了一些简洁和纯净。《奥菲欧》中的舞曲类似古希腊的浅浮雕,一座希腊寺庙的装饰带。
从格鲁克的歌剧中,我们发现了这种简洁和清晰,作品的细节对整体统一的服从,以及一种伟大、大众和充满智慧的艺术——百科全书派学者梦想的艺术。
但是,格鲁克的天才超越了百科全书派的梦想。在音乐界,他代表了十八世纪的自由精神——一种高于所有狭隘的种族竞争考虑的音乐民族主义。在格鲁克之前,艺术的问题已经演变成法国与意大利艺术之间的战斗。惟一的问题是:谁会赢得这场战斗?佩尔戈莱西还是拉莫?然后出现了格鲁克。他的胜利又是什么?法国艺术?意大利艺术?德国艺术?全都不是;这种艺术与上述艺术有很大差别——格鲁克称之为国际艺术:
“优美的旋律,自然的情感,密切遵循每种语言的韵律及其国人性格的朗诵,通过这一切,我试图寻求一种创作音乐的途径,而这种音乐将会消除不同国家音乐之间那些荒谬的差别。”
我们怎能不钦佩这一理想的高尚,它超越了无休止的派系之争,是那个世纪哲学思想的合理结果——一个哲学家们本人都几乎不敢奢望的结论。是的,格鲁克的艺术是欧洲的艺术。从中我感觉到他比纯粹法国式的拉莫更出色。当格鲁克为法国人民创作时,他并没有迎合他们的贪婪;他只是把握住法兰西精神和风格的基本特征。这样,他就避免了那个时代的装腔作势。他是一位古典主义者。为什么作为一名如此伟大的音乐家的拉莫,不会在艺术史上获得同格鲁克一样高的地位?原因是,他没有真正意识到如何超越时尚,因为从他身上找不到格鲁克特有的坚定意志和清晰的理性。格鲁克曾经被比做高乃依。在高乃依之前,法国有许多伟大的戏剧诗人,但是无一具有他那种流芳百世的风格。格鲁克说:“以我这种方式创作的音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是不会变老的。”这样一种自愿否认自己符合时尚的艺术,自然没有那种像拉莫的音乐一样追随时尚的艺术那样的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