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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今岁当开墨色花-第31章

小说: 今岁当开墨色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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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不禁一阵心烦。狠狠地把遥控器往地上一掷,只听得一声脆响,电池从体内脱落而出,连连跳了几个跟头,才顺着木质地板的纹路一路滚着,碰到凳脚时,才依依不舍地停下来。

莫子兮,你这是怎么了,大晚上的发什么疯?我掬了一捧水扑在脸上,看着镜子中的女人因为卸了妆,眉目比白日里淡了几分,披散着黑色的头发,有几缕因沾了水,纠缠在一起,眼皮由于失眠而浮肿着,活像一只出没在暗夜中的鬼。不是早就知道,姜凝眉光凭姿色就可以把你甩开十几条街吗,为什么今天在电视上看见了她,就会如此失态呢?扯了几张面巾纸,狠狠地擦拭着淌着水珠的脸,仿佛那是姜凝眉那张美艳惊人的面皮,毫不怜惜。在内心中,不是不在意姜凝眉,虽然顾睿不止一次地对着我说,他和她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但是总觉得如此这般的美女围绕在他身边,总觉得防不胜防,妈妈,为什么你不把我生的倾国倾城一些呢?这样我就不必要担心眼睛不够灵动,鼻梁不够高挺,唇色不够饱满,皮肤不够白皙,身材不够高挑。那么我就不必要如此地自卑,在各色美女的阴影下不安地扯着裙摆,想要把粗壮的大腿遮掩地再严实一些,或者每隔30分钟总要掏出拎包中的化妆镜,担心眼妆晕染开一大团刮不掉、抹不开的墨渍。

☆、五十四,卖女儿?

一夜无梦。倒是在闹钟铃响之前被手机的铃声吵醒了,我挂了电话,拿着手机愣愣地坐在床上,觉得浑身无力。是爸爸。多少年了,爸爸只存在于电话线的那一端,于我而言,这一声称呼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符号罢了,每个月,也就通上那么一次电话,而每次,不会超过十分钟,每到过年的时候,我总是寻着各种借口,不愿踏入他和那个女人的家。倒不是有多恨那个夺走爸爸的女人,而是不愿接触一个已经不属于自己的爸爸,以及去敷衍他的新亲戚。我无论如何都忘不了,妈妈那灰败的脸和怨恨的眼神,还有在正值盛年时,如樱花般萎顿于枝头。

当初,妈妈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决心和家里断绝关系,拖着一只小小的行李箱,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他组建了新家,可是,爱情啊,爱情,为什么总是那么的脆弱,为什么总是抵不过现实。难道真真是印证了那一句如花美眷,终究抵不过似水流年吗?

外公当时是极力反对这桩婚事的,并不是因为余家比起莫氏差了很大一截,而是外公总觉得,妈妈这种眼里揉不下沙子的性格,跟着一根花花肠子的爸爸,是没有好结局的。果真,关键时刻,还是要听老人家的话,毕竟,外公那眼神犀利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外公却始终没有伸出手来果断帮我裁断我和爸爸的联系,而是和我说,兮兮,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爸爸,虽然,他做了很多对不起你妈妈的事,但是,对于你,他也算得上是尽心尽力了。在两个人的爱情故事中,身为旁人,我们无权去指手画脚,而且,他对不起的也只是你的妈妈,并不是你。所以每个礼拜一个例行的电话成了我最难熬的时刻,嘴里不住地唧唧哼哼,嗯,还好,最近过的很不错。嗯,吃得都还算合得上胃口。嗯,工作很是顺心。平时无比短暂的五分钟竟然会变得如斯漫长,打完电话,身子骨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把一天的虚汗都流尽了。

然而这一次,爸爸并没有问:“生生,你有时间吗?”而是直截了当地和我说,“生生,这周六回家一趟吧,等爸爸周六在香港开完会,给你带你最爱的皮蛋粥。”

就这一句话,将我的严实的防线击得溃不成军。上小学的时候,记得那年香港刚回归,沾了爸爸的光,走在了潮流的前端,一同奔赴传说中回归的殖民地,很多细节都记不太清了,只知道,那一天,那碗皮蛋粥很好喝,甚至于回家之后,一直嚷嚷着到处搜罗皮蛋粥,只是,再也没有那种味道,此后,每次爸爸去香港出差时,总会给我打包回一碗皮蛋粥,虽然凉了,但是却是吃得很开心,仿佛那就是琼浆玉液。这段美好的过往随着妈妈的去世,也就渐渐地尘封在了记忆中,今天爸爸淡淡的一句,“等我开完会,给你带你最爱的皮蛋粥”,猝不及防的,封印打开,回忆如同潮水般呼啸而来,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淹没其中,仿佛,我还是那个被爸爸碰在手心上的宝贝,只要我的一声令下,连远在香港的皮蛋粥都会有人双手奉上,骄傲地如同城堡中的公主。想来12岁以后敢在莫氏嚣张地那股气势,也是从小爸爸培养出来的吧?

披散着头发,静静地拥着被衾,一直坐着,仿佛一不小心,就要坐到天老地荒。一阵悠扬的乐声将我从甜蜜而又忧伤的回忆之中拉回,我爬到床边缘,右手一划,便关了饶人的闹铃声。甩了甩头发,把那些甜得发苦的记忆暂且丢在一边,虽然心里有了准备,但是看到镜子里一副鬼模样时,还是禁不住地吓了一大跳。黑色的眼圈真的是可以和大熊猫媲美,暗黄的肤色,上面还零星地点缀着几颗呼之欲出的小豆豆,泛着暗红色,躲藏在皮肤之下,马上就要喷薄而出,成燎原的姿态。

认命地叹了口气,只得花上平时五倍的细致功夫慢慢地推抹脸上的粉,直到觉得可以见人了,才顺手从桌子上拿了陈妈准备的一个菠萝包,一小罐牛乳,挎着小皮包准备出门。外公说,今天有个重要的会议,我们四个人必须得参加,尤其是子裴和我,他当时的眼神如同一把李寻欢手里耍的团团转的飞刀,直晃晃地往子裴和我这边飞,大有要把子裴这块烂泥和我这截烂木头劈开弄死的势头。

这时,子裴挠了挠乱成一团的头发,“早啊,兮兮”,他不住地打着呵欠,懒洋洋地从楼梯走下。

转过头看见我之后,嘴巴张得老大,我觉得都可以放下我的拳头了,他故作夸张地惊叫了一声,然后窜到我身边,狠命地扯了一下我的脸皮:“兮兮,你可千万别说你姓莫,不然我们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本来也算不上中上之姿,现在这副模样倒好了,兮兮,你昨天究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竟然成了这副鬼德行,活像是守灵守了一宿的寡妇。”

气的我直接拎起鞋厨上高大的玻璃华瓶子往他那张惺忪的睡脸上砸去,“你才是鳏夫呢!”

吃完早餐在车子上略微补了一个眠后便跨进了阴森森的会议室。

身上的小西装崩地我难受,不安分地在皮椅上扭动着身子,却怎么也调不到一个舒适的位置,于是只能挫败地将下巴摆放在桌子上,微微喘口气。

“兮兮,小心外公盯上你,幅度小一点,OK?不老连累到我。”

子裴竖起一本文件夹,将他的脑袋藏在后面。

“子裴我好难受啊。”我无力地瞟了他一眼。

“早干嘛去了,要减肥么,要减肥么,你看看现在都9月了,徒伤悲的日子都已经过去了,你就不要难受了。”他安慰性地拍了拍我的后背。

唉,子裴你一个大老爷们果真不懂得少女的小心思,我继续趴在桌子上,不理他。

台子上的PPT好像从莫MALL的酒店设计跳到了娱乐设施专题,不过我还是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只能奄奄地趴拉着。

“莫董,我们集团最近的资金比较紧张,再加上之前的货款45天后才到收款期,如果真的敲定与NL合作,就要支付50;的定金,那么我们的资金链一不小心就会出现断了的现象,这对于我们的发展很不利。”隐隐约约中,我听见一个董事投反对票。

“何总,银行的贷款大概还要多久才能拨下来?”外公摘下眼镜,揉了揉额角。

“银行那边还在持观望态度,他们觉得我们这一次的盘实在是太大了,不敢一次性将贷款下放给我们。”

我捅了捅子裴的肘子:“为什么银行不给我们贷款?难道我们莫氏出了什么问题?”

“莫氏早就没有以前那般风光了,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还能排得上前十,但是内里的心酸又有谁能知道?银行那帮老狐狸早就嗅出来我们的业绩隐隐有下滑的趋势,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前一段时间,工地里出了安全事故,被电台长篇累牍地报道了一番,连带着股价也下跌了好几个点,当然是持观望态度咯,万一这个项目烂尾了,擦屁股的还不是银行。”

“不会那么衰吧?”

“有顾氏在一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捣乱,你觉得会好到哪里去?”子裴冷哼了一声。

“那程氏呢?他们不是我们的亲家吗,难道会袖手旁观?”

“嘿嘿,程老头子那只笑面虎,跑起来比谁都快,一闻到空气的味道不对,立马翻脸不认人,比六月天变得还快。这一次我们资金链出现问题,他也有功劳,要不是他在关键时刻插了一下足,把之前的注入的资金抽走了,我们也就不用这般辛劳地天天在窝在这里开大会了。”子裴气呼呼地说。

“那意素什么都没有说吗?”

“没听说过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吗?程老头子家又不缺女儿,大女婿靠不住,还有未来的二女婿、三女婿、四女婿呢,他不愁推销不出去。”

“那意素真可怜,成了一件明码标价的商品不说,还会随时被老爹抛弃。”

“所以啊,兮兮,你很幸福啊,弄得一团糟之后,外公还一点都不嫌弃你,要是换了程家老头子,估计已经一脚把你踹出大门了,还得在报纸上登上七天七夜,宣布断绝关系。”

我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

“听着呗,看上层是怎么决定的。”子裴耸耸肩。

“你难道就一点都不担心吗?”

“有什么好担心的,谢小开排队等着做我们莫家的女婿呢。”

“你是说让谢家来注资?”

“不需要,光是谢小开给的聘礼就足够我们家撑过这寒冬腊月,之后便是春暖花开了。”

“那不是在卖子霖了吗?”

“反正她迟早都要嫁给谢小开,趁现在还能卖个好价钱就赶紧卖了吧,唉,要是莫氏垮了,我们都不值钱咯。”子裴故意装出忧愁的脸。

“那怎么不把你自己给卖个好价钱啊。”我戳了戳他的大腿。

“行情不好,没有富婆来买我啊,现在人肉不值几个钱。”他咂了咂嘴巴,“最近这个人事姐姐泡的咖啡不错啊。”

☆、五十五,

我看着台上沉着地应对着各位股东诘问的子渊,心里不是很好受,他的眉头从未舒展开,就算是在吃饭时,也能看到一些褶皱,华发虽未早霜,但是却没有子裴那般泛着乌黑的光泽,而是带着些微的灰败之感,这是我们的哥哥,莫氏的中流砥柱,好像只要他的存在,便能护得我们一生静好,我却忘记了,他再如何坚韧,也不过是一个寻常的男子,会累、会生病、会精疲力竭,而此刻,曾经对于我而言是高山仰止的子渊却是带病的躯体,他的手按着胃部,声音沉稳,没有一丝一毫的颤音,仿佛疼痛着的并不是他的身子。

他的老胃病又犯了,不然不会仍由自己支在桌子前,虽然背还是那么的笔挺,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我的心中有细微的丝线拨划过,流出殷红色的血珠子。

前几天晚上,子渊还特地敲开我的房门。

“兮兮,我正好在马来西亚出差,想来你最爱吃这些闻起来味道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买了几个榴莲放在厨房,我听当地人说,榴莲性热,可以活血散寒,缓解经痛,它还能改善腹部寒凉、促进体温上升,是寒性体质者的理想补品。你不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疼得要躺在床上吗,又不爱喝那些苦滋滋的药,吃些榴莲对你的身子很有几分好处,但是榴莲性热,不要想着一口气吃成一个胖子,我还买了些山竹,记得吃榴莲的时候顺带配着吃二、三个山竹,它能抑制榴莲的温热火气。”

那一晚,我匍匐在床上,面前摆着一台电脑,嘴里“嘎吱嘎吱”嚼着薯片,像是一只觅食的老鼠。子渊站在床前,顶灯照在他身上,投下一片黑色的影子。

“子渊我爱你。”按了暂停键,一骨碌地从床上爬下,直蹦到门口一溜烟地往厨房跑去。

“不要超过100克啊。”他还不忘在我身后叮嘱。

“安啦,安啦,我身强体壮,无须担心。”

却没有注意到,那一晚他也是这般右手捂在胃部,有细密的汗珠积攒在额头,那时我还以为是他赶路赶得急了,热得出了汗。直到我敲开门,把一大盘散发着常人无法接受的诡谲气息的榴莲放在他的桌子上时,才看见他头靠在宽大的皮椅上,闭目养神。桌子上放着几个小玻璃瓶子,上面画着歪歪曲曲的字母,我随手拿出一瓶,才发现是他的胃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子渊,有病就要去医院啊,这么扛着挨着只吃几粒救急药,根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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