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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今岁当开墨色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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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而如今,我能想到的也不过是“蜀梦光阴,渐老汀州烟蒻”。

连理树,我细细描绘着红底白字的牌子,仿佛要用尽我全身的气力,“善男信女,为求天赐良缘或恩爱永远而来此叩拜。此处风月含情,花木蕴慧。此夫妻树,同根而发,比肩而立,枝繁叶错,缠绵多情。传说恋人在此树下订誓盟约,则情同此树,生死相依,荣辱与共,沧海桑田,真情永驻。”

“沧海桑田,真情永驻”,多么美好的福祝,却不知道能有多少对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也不知晓那些在月老的姻缘本上约定三生的有情人又有多少能够一起慢慢变老,看夕阳西斜,缓缓染红江面。

我清晰地记得,一年前的那一天我们到达月老庙的时候,也是如这般的晚上,黑黢黢的看不清,只记得红色的丝带在头顶飘荡,带着痴男怨女拳拳的爱恋,不知道这种祈祷是否可以上大天庭?还是不过是一点念想,一种寄托。“是不是觉得'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心愿对于我们而言是可与而不可求的奢望?”夜风习习,衬得他的声线更是炎凉。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顾睿,风儿早已把他身上的Dior香水回旋到了我的鼻翼下,只有他,能把这一款HediSlimane挥发得如此桀骜不羁,又带着万分的柔情似水。

“只是觉得人心跌宕,不忍细看罢了。”我拢了拢额间的发,袖口还残留着菲拉格慕的香水味,不过淡的如蒸发了糖分的水。那一年,去香水小镇格拉斯游荡的时候,在香水工厂对身上这一款经典蓝色男士香水心折不已,当下就顺了一瓶回来,从此之后,就恋上了这清新的木质香调,这么几年过来,也不曾换过一个款式,衣不如新,香不如故。

“子裴,子裴,我们也祈求月老佑我们能够白头偕老,好不好?”莺莺拉着子裴,硬是要求一段红尘中的姻缘。

而子裴却是皱了眉头,并不是心甘情愿。

如果这一刻,身边的女子是秦烟的话,估计应该换成了子裴拉着她去求一段尘缘吧。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看着空中随风飘荡的大红绸带,没来由的,便吟起这首《绸缪》,“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吐出这一句,却怎么也背不出最后一句了。邂逅,江南水乡最不缺的便是邂逅了,更何况,我与高显,又怎么能谈得上“邂逅”这两个带着浪漫气息的字眼,原先亦不过是相约好一起来赏这缠绵的景致罢了,虽然之前并不相识,只是我约了同事,而同事又恰好约了他,便开出了这一朵注定不会有果子的桃花。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顾睿在一边双手抱着胸,毫无嫌隙地接了下去,宛如天成。

香熏得我的脑子有些昏昏沉沉,我回想起那一天,高显也如顾睿这般,双手团抱在胸前,站在连理树下,红色的绸子挂下来,恍如春风及第,暖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撩起薄如蝉翼般的绸缎,如同一只国手,拨响了我心中黯哑的弦,弹奏出泠泠的曲子:

山之高,月出小。

月之小,何皎皎。

我有所思在远道,

一日不见兮,

我心悄悄。

采苦采苦,

于山之南。

忡忡忧心,

其何以堪。

汝心金石坚,我操冰霜洁。

拟结百岁盟,忽成一朝别。

朝云暮雨心去来,千里相思共明月。

却始终忘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结局也不过是搁兔毫,难写悲酸。

“生生,你不快乐。”顾睿笃定地下定义,眼神却是望着月老庙中轮回在红尘软帐中的红男绿女,他们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口中虔诚地念念有词,供奉的香油铺成一片灯海,忽闪忽闪的,如同上天注视着凡尘的眼睛。

“嗯,看着眼前一对又一对,而自己却是形单影只,多少总有些寂寥。”我毫不避讳地吐出心里的悲酸。对着他,我从来不需要去忌讳着什么。反正,如他这般的人,从来不会懂得卑微地在尘世中开出一朵花的真实感受。

“那一年,我也曾年少过,也曾鲜衣怒马,肆意地……”我斟酌了一下用词,肆意地如何?挥霍过爱情吗?想来我是没有这等福气的,我顿了顿,后来,还不是被无情地遗落在了原地。这是我和高显缘起的地方,而现在,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片嘲讽之地。

我叹了一口气,找不出贴切的话来形容往昔,遂不再言语。

☆、二十三,何事秋风悲画扇

“生生,你已经努力去挽救那段感情了吗?”半响,顾睿的声音自风中传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是的,我曾经抛下了所有的尊严,只为了他的一个回首。”

“那么,就不要再有遗憾,你已经拼尽了最大的努力,记住他吧,记住这个给了你甜蜜,亦深深伤了你的男子。”

“现在细细想来,所记得的也不过是最后那捅的一刀,深可见骨,皮肉翻飞出来,留下一个狰狞的伤口,或许,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着他,我只是不甘心,为什么,被舍弃的是我?为什么,那个分手的理由竟是如此的荒唐。分手时,或许只有那个不甘心的人才会斤斤计较,咬牙切齿,深深诅咒,顾睿,你说,为什么分开后,满满的回忆都是那些不堪与痛苦,曾经快乐甜蜜的记忆都被伤害一一遮掩住,再也不复存在?”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冷涩。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呢?你们也曾经很快活,对吗?”

“但是他留给我的,和我所能记得的,也不过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罢了。”

“时光总会带走那些伤痛,相信我,或许多年以后,你想起的不过是一段青葱的岁月,那里藏着你最为美好的年华。生生,你应该感谢有他陪伴着你走过一段岁月的旅程,虽然结局是相忘于江湖。”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我应该怀着一颗感激的心,去审视那一段岁月,子裴和珊珊从来都是和我说,时间是主赐予的最神圣的礼物,生生你只肖学着遗忘便是了。而顾睿,却和我说,感谢有他,因为那段快活的时光。因为多年后,时光或许会将你打磨成一个平庸、刻薄、尖酸的妇人,每天浸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节奏中,早就忘了纯粹的快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记得猜忌、担忧、平淡无味、心有不甘却没有办法披荆斩棘,狠狠斩断牵连自己的羁绊。

“可是,为什么,既然那么不愉快,为什么要勉强自己?”

“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学不来凤凰的浴火重生,只得碌碌地沿着生命的轨迹,过着一眼看到尽头的生活。”他凉凉地说。

只是,顾睿,如你这般的人,又怎会明白撕心裂肺的情伤?它或许会被时光之手抚mo一段时间后收口,却永远无法痊愈,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重新撕烈开来,血淋漓地淌了一身,幽居在伤口中的黑色回忆便会造访你的心房,啮噬出一个又一个簇新的伤口,比之前的陈年旧疤更深、更疼,更血肉模糊。

我叹了一口气,相忘于江湖想来也是高显和我最好的结局了。

子裴一脸不耐地将红绸子系在连理树上,我眼尖,看见上方书:“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或许是每个女人共同的心愿吧,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没有旁的可讲,便只能学着微笑地点点头。他们的爱情,我不可以指手画脚,妄加评论。虽然我早已知晓结局,子裴是不可能与莺莺喜结连理的,但是暂时的甜蜜对她而言是幸福的时光,我没有权利去剥夺。

“生生,你说一对并不相恋的男女在连理树前祈福后,月老是否会仁慈地让他们相爱?”半响,我才听得这么一句话。

转过身,灯笼散发着红色的光,却被如泼墨般粘稠的暗夜吞噬,米粒之光终究很难照得黑夜一如白昼。他坚毅的脸被晃荡的灯笼照得忽明忽暗,看不真切,只余如梭般的眸子泛着光,连浑浊的黑色都不能掩去半分。

“我怎么会知晓这等玄幻的事情,恐怕只有那一大把胡子的月老才能洞悉他们内心的秘密呢。或许他心情好,没准会往他们小指上缠根红绳。”没有想到,如顾睿这般的人,竟然也会问起这等无聊的事。

“但愿她……”起风了,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破碎,听不真切他究竟说了一句什么,加之我也没有那份闲心去管他和他心中的她的故事,也就闲闲地住了口,不想再说些什么。

沉默如影随形,如一条吐着芯子的蛇,绕在我的心室,没法撼动其半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红绸带在夜风中飘荡,我估mo着应该是某一个热恋中的女子怀着十二分热切的心写就的,然而她却忘了当年做《击鼓》的那个歌者却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收尾,执子之手的情怀终究也不过是一份美好的念想,之后更有一代才女张爱玲一针见血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顾睿双手插袋,信步走开,我也慢悠悠地收拾了一会心情,踩着他明明灭灭摇摇晃晃微弱的影子,与他一同漫步在这座千年古镇。

今日恍恍惚惚地游历东栅与西栅,囫囵吞枣般赏玩了眼前的古镇,实在是说不上什么感受,只因摩肩接踵,人满为患,若是此时子裴问我,最喜欢何处,恐怕我印象最深的不过是眼前一拨又一拨的游客罢了。没有什么是赏心悦目的,尤其是如我这般早已抽离了魂魄的人而言,所有的一切都幻化成了伤心与苦闷,郁结于心。

灯光如水,微酸炎凉。

大红的幔布扯出了一出折子戏,我看见一年前的自己随意坐在马路牙子上,披一件衬衣,挽起袖子,清爽的马尾辫在一天摩肩接踵后早已有几缕发丝散落在肩头,那个女孩子也不以为意,索性取下了皮筋,任长发满了一肩。吃一口饺子,喝一口冰饮,五个少男少女随意聊着生活琐事,互相交换着发生在各自身边的故事,眼角眉梢尽是欣喜,一派青春的气息,任是谁见了这副场面都会从心底漫出快乐。炉子上的砂锅咕噜咕噜响着,漫出食物诱人的香味,“突突”扑出来的水搅得罐子底下的火更为茂盛,渭城的朝雨氤氲了陌上花,纷飞了漫天的桃夭,不知八十四骨紫竹伞入了谁的眼?却不知缠绵入骨的红逗只能拓出惨绿的典拓,青色的芦苇眉子终究抵不过似水的流年,原来有一阕词难以成调,忧伤得无法用文字一气呵成: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看见余生生快手快脚地挑出一筷子面,呼呼地吹了一阵,便囫囵地吞下,汁水绽开在唇角,却不曾发觉,将粉色的唇衬得水灵灵的。她抽出一双公筷,夹起笼上的蒸饺一只接着一只夹到每个人的碗碟上,犹自叨叨不休:“一人一只,不准浪费啊。”然后深吸一口气,陶醉地喝了一碗汤,夜色也并非如此地醇厚黑阒,仰起头,天际还泛着微微的玫瑰红,好像在暗示着一场风花雪月的桃色故事即将拉开帷幕。

------题外话------

唉唉唉,卖个萌

☆、二十四,路遇一枚小甜心

犹记得那个晚上玩真心话与大冒险,小徐被整得很惨,高显硬是要他打开窗户对着外面大喊三声:“我再也不尿裤子了。”那段画面还被摄像进了iphone,不过,现在再也找不回那段鲜活的记忆了吧,他在广州出差的时候,一不小心被别人顺走了手机,于是,他便决定不再用iphone,而是买了一台三星。那段我和他刚刚在一起的日子,总觉得什么都是上天注定的,注定我们两个在水色缠绵的江南相遇,注定我们相爱,注定我们在一起,连掏出的手机都是一样的黑色iphone4s,统一讨厌在外面套上一个手机壳。于是现在的我顺带讨厌上了三星,就连珊珊要换手机,考虑是不是要入手一台note3时,我在一边表现出一脸嫌恶的样子,添油加醋地诋毁安卓系统:“我以后可不要跟你打电话打到一半时,我这厢说得眉飞色舞,你那边却一声不吭,等我唾沫星子都浪费完后,你才发现是黑屏了,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因为脸盘太大以至于一不小心触到了挂断键,而是系统不给力,直接当了机。”于是,在我百般的挑唆下她便也买了一台iphone5s。想想我这个人也真是够霸道,因为和高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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