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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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无良,竟然当众宣读这封情书,一时间,风向标突突地转到了那两个孩子的身上。
“嘿嘿,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心里却是无比开心地冒着泡。
“正是因为你,我才不会遇事就哭。”他乌墨色的眼珠看着我,内里缱绻着一些我看不清楚的东西。
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比37度略微高一点,水带着温温的触觉从喉道直流而下,温暖着肠胃。
他缓缓地绽放出一个笑容,“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记忆特别好,一旦上了心,就很难忘却。”
这个金灿灿的笑容,微微晃了我的眼,真的可以比喻做一轮太阳。其实在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时候,我也曾迷恋过他,只可惜,等我明白自己的情愫时,徐薇已经牵起了他的手,和他漫步在铺满着落叶的林荫小径,对着他喁喁私语,那天的菊花盛放的很美丽,像是在为了迎接他的到来而拼尽全身的气力,红的、黄的、白的、还有莹莹的绿和淡淡的粉,在一刹那间,铺天盖地地绽放在他们两个踱步的小路旁,晚霞的彤彤的红色,有成群结队的大雁掠过天际,暮色还没有降临在这一片大地上,黑夜的幔帐也还未曾放下,微风还是徐徐地撩拨着枯黄的叶子,想要带着它抽离颓败的树枝,于是我撕了手中攥着的粉蓝色信纸,随手洒在了风中,转了180°的角,继而迷恋上了当时的校草萧叶,他有着柔和的下巴和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如同两只黑色的蝴蝶,那是他长得最像顾睿的地方,只是,迷恋他的女生实在是过于多,而且都是胆大艺高的,最夸张的一个女生甚至躲在男厕所的一棵栀子花树旁,等萧叶一不注意时,冲着他猛拍照片,据说,那张他带着一脸诧异的惊悚表情的照片还被炒到了500元,只是因为背景上挂了一块“男厕所”招牌,而且跟在他身后出来的是一个长着满脸青春痘的猥琐男子,各位姑娘们才作罢,没有将那一张菲林抄到过千。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财阀的力量,即使只有豆蔻梢头的年岁,还是展现出了它那强大的力量。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那张笑容观摩了许久,于是便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想要找一些其他的话题。
“我知道我长得不错,所以不介意你这么看着我。”他咧了嘴朝着我笑,还不忘飞来一个媚眼。
“水仙,”我撇了撇嘴。
“当然,这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的。”他朝着我訾了一下嘴,露出雪白的牙齿。
“但前提是要让人看着舒畅,你那个媚眼抛得真心难看,跟眼睛抽了筋一样。”我也好不示弱地回嘴。
我从来就不喜欢刷碗,尤其讨厌那个油腻腻的感觉和残羹冷炙的气味,粘在手上,不管用肥皂洗多少遍,总觉得洗不干净。自然,收拾战场这件事,就华丽丽地落到了顾睿头上。趁着顾睿在厨房洗洗刷刷,我细细地打量起了他的这间屋子,墙被刷成了铁灰色,上面挂着一幅高仿的梵高的《星空》,层层叠叠的蓝色泼在上面,云层和夜空在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推动下形成漩涡状,恍如一个无底的黑洞,要将人世的一切吞没,困惑与痛苦不停在缠绕,悲伤与喜悦层层纠葛,如蔓藤般缠绕在人的心上,就连幸福也被拒之门外,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丝丝解脱的喜悦,星空在无尽的悲伤中灿烂到极致,真是矛盾到极点。
其中有一面是单向透视玻璃,透过窗,还能看见楼下的车水马龙,一辆接一辆的车子川流不息,繁忙地各自奔赴目的地。我看到一辆军绿色的*ART混迹在比它长出两倍的车群中,感觉就像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一堆成年人中,锲而不舍地跟上他们的步调,顿觉的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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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码字,虽然扑了街,还是要接着码字,谢谢翦翦枫的小红花,么一个~
☆、二十一,这一片伤心之地
“在看什么那么开心?”他抽了三张餐巾纸,擦拭着手。
“你看那辆*ART像不像一个孩子夹在在大人中间?”
待到顾睿走到我身边时,那辆*ART已经随着车流滚滚向前,只能看见一个很小的点了。
我端着冒着热气的杯子,轻轻吹了吹漂浮在上方的热气,现在的顾睿只是随意地套了一件运动衫,脚上拖着一双毛茸茸的拖鞋,双手插在裤袋上,斜靠在窗子边,如同漫画中走出来得青春美少年,一笔一画,描摹的酣畅淋漓,就连一根根的头发丝儿都跳动着阳光。
“宗之潇洒美少年”,不知为什么,这一刻,那一句诗便这样跃入我的脑海中。
“生生,知不知道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作为男人不犯罪都会唾弃自己。”
我一愣,难道是我色女本性暴露,盯着美男子看的不亦乐乎?
“嘿嘿,”我尴尬地笑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遂罢罢手,“最近神思恍惚,不要介意。”然后装作在揉额角。
“要是觉得头疼,就泡些蜂蜜水吧,正好有人从乡下拿了几瓶,挺醇的。”
我mo了mo浮出两圈膘的小肚腩,还是算了吧,遂坚决地摇了摇头:“那个啥,我看我还是先走了,你再睡会吧,补补眠,不然别人看见了,又该嘲笑你纵欲过度了。”
他送我一对超级大的白眼球:“女孩子要优雅一点。”
“对你不需要装优雅,这么多年了,有用吗?”我拧开门把,“走啦,再见。”
“等等,我送一送你,这边车子比较难打。”他从桌子上抄了一把钥匙。
“不要啦,我先走一段路消一消食,撑得我有些难受。就这么说,Bye。”
我走在人迹稀少的路上,听着一路鸟鸣声,顿时觉得心情开朗了很多,顾睿,就像是一个失而复得的朋友,又再一次走进了我的生活,不管我是余生生,还是莫子兮,不论岁月如何变迁,自始至终好像只有他一人从头至尾贯穿着我的传记中。我窝在沙发上,将一只脚搭在茶几上,吹着空调,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张爱玲的《半生缘》,连屋外蝉鸣声都未曾注意到,早几年,还没出国那会儿,囫囵吞枣般读完了她的《倾城之恋》,究竟是怎样的一段缘起缘落,早已忘了中间的起起伏伏,却只记得“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城市倾覆了。”那一瞬间,忽的觉得惊艳无比,只是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美人倾城,成就的也不过是一段平凡的生活。
16、17岁那段都能掐出蜜汁来的年岁,或许真的只适合看一些席绢或者古灵的小说,哼着《甜蜜蜜》,憧憬着与爱情不期而遇,幻想着能有一个美如冠玉的男子骑着他的白马翩翩而来,对着我们笑得温文尔雅。而后,等我们真的冲锋上阵,百转千回后,则拖着血肉模糊的躯体躲在宽大的皮椅上,沉浸在亦舒、张爱玲饱经风霜的沧海桑田中舔舐伤口,感同身受,为一段又一段爱情受伤的年岁哭泣。
现今捧着《半生缘》,读着里面的句子:“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仿佛看见了一年前的余生生,穿越呼啸的岁月,随着时光逆流而上,着一件纯白色的T—shirt,梳着再简单不过的马尾辫,在听完高显的话:“生生,我是一个飘忽不定的人,连自己都不知道明天又将去往何方,和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样的事情,所以,为了这样的我伤心,不值得。”仍能一脸倔强地对他说:“如果我爱你,就不存在值得或者不值得,如果我不爱你,还有什么必要去追问值不值得呢?”
《半生缘》,所有刻骨铭心、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恐怕都是以悲剧收梢吧,把有价值的东西狠狠撕烈了展现在世人面前,那种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的调子才能紧紧拽住人心不放,引来一代又一代人的惆怅。很多年以前,我们尽君一日欢,拼将一生休爱过的男人不幸遗留在昨日,很多年以后,时光打磨了记忆中的爱情,他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厅,不期而遇,岁月渐染了他的鬓角,光阴雕刻了他的眼角,看着面前的这个人,与记忆中可以被我们称之为“水月观音”的少年狠狠地偏离了180度,那一刻,是否会恍然大悟,我真的还喜欢他吗?念念不忘的还是当年那个一心一意付出真心的自己?点头寒暄,擦肩而过,所有的不甘心、委屈在一须臾间烟消云散,只剩一派清明。只是,我只适合清醒在别人的故事中,于自己,却是一点用都没有,那么多天过去了,看到似曾相识的背影,还会不自觉的加快脚步跟着上去,呆完完全全看清楚了面貌后,才意识到真真是一件荒唐事。我该如何忘却你,如何忘却那一段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的日子?倘若剔除了那一段记忆,我还是完整的我吗?正是那一些或者愉悦,或者心酸的日子才拼成了一个独绝的余生生啊。
“我说莫子兮,你究竟有没有听我在讲话!”子裴一把抽掉了我手中的书,顺带还捏着我的肩晃了两下,散落在肩上的头发被摇晃地凌凌乱乱,伏在眼睛前面。
“什么?”适才从纷乱无章的思绪中抽出来,一脸呆滞地看着几欲喷火的子裴,我好像没有做什么得罪他的事吧?伸出手,捋了捋一撮发,别到耳后。
“我说,莫子兮,我们一块去乌镇玩儿,怎么样啊?”
“乌镇……玩?”手掌蜷缩起来,指甲ding在手心上,隐隐的疼痛。
那块江南水乡,是我和高显缘起的地方。
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从虹桥坐高铁到桐乡,然后再搭乘一辆公交车就可以直抵那一片千年古镇。
乌镇,江南水乡,撒着一层细细密密的雨丝,如同一层薄纱,将婉约的女子从头裹到脚。蜿蜒的水道交错,如同我和他手掌爬着的细细碎碎的纹路,那么纠缠,仿佛可以痴缠两个人的一辈子,仿佛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离。
四月,人间四月天,春山如笑,江水静如练,乌镇是一处踏青的好地方,却不曾料到,就此沦落了我的心,而后再一片一片碎落于地,不复最初的余生生。
飘着零星细雨的古戏台古朴生香。
台上的女子轻启朱唇,如水江南分花拂柳而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
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水袖长甩,调子如开磨的豆子,黏黏稠稠的,能酥了人的骨头,轻纱薄衫,恍如梦幻,我置身于千年前姑娘家不可为外人道知的细腻小心思中,直直晃了神。
脑海中却盘旋着《西厢记》中另一段: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回程的路上,无端地和高显亲近了许多,竟然聊起了一些连墨珊都不曾知晓的事情。看见他左手的掌纹和我右手的掌纹如出一辙,那时,总觉得是一种天大的缘分,可是,我却忘了问自己,是否相似就一定能够厮守,或许它只是一件失败的复制品。
那时,总觉得他的左手牵着我的右手,就好像是两个世界从此重叠,却不曾想起执手之后,便是放手,我握拢掌心,收起来的不过是满目仓恞。
我那残破的爱情,始于绵绵的江南水乡,无端地带着一阵氤氲的水汽,沾衣欲湿的杏花雨,痴缠如酥,素色的旗袍,绣花的缎鞋,八十四骨紫竹伞,却怎么也点缀不了霉斑点点的结局,就如同再如何精致的衣袍终有一天会落满了尘,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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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小睿子,乃们呢?
☆、二十二,连理树下难觅同心结
天知道,我是有多么地不情愿在四月踏足乌镇,然而,外公只对我说了一句:“出去走走也好,而且去乌镇看一看,没准到时回来对我们莫Mall的设计有更好地建议。”我便被子裴生拉硬拽地拖到了乌镇,随行的还有他的小甜心和顾睿。刚刚看见他时,脑海中想起的竟是他弹性十足的腹肌和略带着柔和光泽的下颌,想到我因为醉酒和他同床共枕了一个晚上,脸不由得一红,于是只能装作和子裴的小甜心聊天。
小桥流水,碧瓦青砖,水还是如一年前般载着一船又一船的游客,兀自流动不息。
“老来莫还乡,还乡需断肠。”如我这般的过客,再次来到乌镇,也早已肝肠寸断,只是应了“旧地重游,物是人非”。
乌镇还是当初的乌镇,连长在墙头的草都未曾变过,而少年,却换了一拨,不再是高显,陪我走过月老祠,看红色的绸带挂满了连理树,阅尽世间痴男怨女的情深似海: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而如今,我能想到的也不过是“蜀梦光阴,渐老汀州烟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