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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8章

龙门天子-第8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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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支先头部队的指挥官倒是很聪明,实战经验也很丰富,再加上今天白天被刘嘉逸带领着狙击大队一通神搞,已经有些发毛起来,更加谨慎了。

步兵倒还好说,就是小股部队不停地往里趟,对于装甲部队,他们倒也学乖了,不敢再那么大摇大摆地往里趟,而是将两辆探雷吉普车放置在最前方,车上装载有车载探雷器,自动向前开,一旦探测到地雷会自动鸣笛报警停车。

为了预防万一,他们还用一辆经过改装的运兵装甲车在前面趟路,而坦克群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随,就是怕遇上没趟出来的特殊地雷把装甲部队给毁掉。

那辆经过改装的运兵装甲车底盘上用足以抵御炮弹轰击的三寸厚的钢板为防护,就是专门用来进行二次趟路的。

两侧,是步兵哗啦啦地猫着腰小心翼翼地往前冲,先头部队已经直冲到了最里侧,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步兵出现使用反坦克火箭筒对他们进行攻击。

毕竟,坦克部队最害怕的就是这类轻巧便携却又威力巨大的武器,曾经在著名的第四次中东战争过程中,在知西奈战线,当以色列第一九零装甲旅的坦克向西奈沙丘群快速推进时,却根本没有想到埃及步兵早已经在这里部署了四十三具萨格尔反坦克火箭筒。结果,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以色列就被击毁了八十五辆坦克,第一九零装甲旅全军覆没。

因此,这一天也被外国军事家称为“坦克败给步兵之日”。

所以,前线指挥官不敢大意,让步兵先头部队全面摸索,先沿着那条通道趟出一条足以保证没有反坦克步兵的安全区域,然后坦克再直接通过。

这一招按理说倒是十分稳妥的,敌人的打法也是稳扎稳打,小心翼翼,没有半点毛病。只可惜,朝阳的战略战法又岂是他们这种像教科书般死板的打法所能限制住的?

那些步兵们开始往趟的过程中,不到十分钟,“轰隆隆”的巨响声连续不断地传来,耳麦中传来了两翼先头部队掩护步兵指挥官气急败坏的报告,说是已经进入了雷区,踩中了地雷。

随后,轰隆隆的声音连续不断地传了过来,炸得人心惶惶,炸得人头皮发麻,天知道在这通道附近,那些该死的家伙倒底布置了多大区域的雷区,步兵们深陷其中,根本没办法通过。

不到五分钟,就传来了伤亡近五十人的报告,步兵队伍现在除了绕开这条通道两侧的区域进发之外,根本无计可施,趟不过去。

可如果绕开了这片区域,那敌人的反坦克步兵又会如约而至,不受任何干扰对他们即将开始的坦克部队进行攻击,那就更麻烦了。

毕竟,他们自己布下的雷,自然也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完全可以做到驾轻就熟、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绕进来打击他们的坦克。

不得已,步兵群只能撤出来,先由工兵在前方趟路,沿着森林两侧清出一条可供安全行走的狭窄通道。

但工兵的噩运也到来了。

黑夜中,刘嘉逸的狙击部队早就如鹰一般一个个潜伏在各个不同的狙击位置,远红外线狙击镜中,锁定着前方。

他们现在的主要目标就是敌人的工兵和步兵,只要干掉了他们的步兵还有工兵,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他们不敢再露头,那路面上的反坦克雷就会发挥出巨大的威力来,让他们的装甲部队寸步难行。

更何况,敌人还做出了如此愚蠢的决定,居然要在深夜之中发动进攻,这更给了他们这些狙击手们一个最大限度地隐蔽行踪、施展才华的空间。

那些已经陷入雷区的步兵们恐慌起来,不敢再往趟,不得已,一个个终于退了回去,换做由工兵上来,开始在深夜之中进行艰苦的排雷。

一个工兵正拿着单兵探雷器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后面跟着一队战士,一群人都猫着腰,像一群野鬼般沙沙地走在寂静的大沙漠中,猛然间,远处有轻微的“砰”的一声枪响,紧接着,那个工兵额头上便多了一个血洞,躺倒在那里,动也不能再动一下,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第403卷第3217节:第一千四百七十九章:寸步难行

“干得不错。迅速转移位置,注意隐蔽。”刘嘉逸在瞄准镜看到这一幕,禁不住微微一笑,同时低声在耳麦里下命令道。

“是,教官。”那个狙击兴奋激动中夹着一丝惶恐的回答声传来。这是一个刚上战场的新兵菜鸟,今天上午的那场狙击战,他只是负责观察员的工作,并没有亲自进行举枪狙击,不过今天晚上,为了好好地给这些敌人上来一记迎头痛击,刘嘉逸也命令所有的狙击手全副装备,以三个为一小队,不设观察员,实行密林狙击,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狙击手作用,给予敌人有生力量最大的杀伤。

他相信,这些菜鸟们只要杀过人、见过血,然后能在生死博杀中把学到过的东西全都发挥出来,经过这一场黑森之战的洗礼之后,他们必定就会成长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狙击高手。

那个工兵被一枪摞倒,身后的几个负责保护他的步兵也遭了殃,被后面的狙击手多枪齐射,一齐干掉。

刹那间,鲜血的腥味儿弥漫开来,给这片浩荡的森林平添了几分狞厉的味道。

与此同时,另外一侧的森林中这样的事情也同时上演,那些可怕的战场幽灵们让这些入侵黑森的人再一次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报告指挥官,我们的部队再次遭遇对方狙击手的狙击,伤亡三十余人,工兵根本无法展开排雷。并且,由于深夜之中,还有森林的遮掩,视线受阻,我们的步兵根本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定位搜索。”前线的一个连长欲哭无泪地吼道。

目前他的战士连踩雷带被狙击的,已经伤亡过半了,再这么打下去,恐怕连人的毛儿都没有看到一根,他的部队就要全部葬送在这里了。

“可恶。”先头部队的指挥官,也是来自黑公司的一位经验丰富的佣兵,叫做汤姆森。他曾经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一个中校,参加过中东战争和阿富汗战争,退役后成为了一名国际佣兵,也很有名气,后来被挖到了黑水公司任教官,这一次他被派到了前线阵地来打这头一仗,也是看中了他的指挥能力高超,作战经验丰富。

不过,这一次他却遇到了天大的难题,摆在面前的这片雷区就是一个巨大的麻烦,他隐隐约约中已经感觉到了,自己好像犯了一个大错误,敌人似乎就是有意将他们往这么贯通了整条黑森的道路上引。

可是,现在汤姆森也是箭在弦上,也是不得不发了。如果不沿着这条路向前走,那他的装甲部队根本就没办法穿过黑森林——现伐木开路,那简直就是扯淡,没有重型机械,没有运输部队,再加上敌人的袭扰,能从林木密集并且范围辽阔近万平方公里的热带原始森林中打通一条通向朝阳巴克城的道路,那不啻于是痴人说梦。

所以,他现在不由这条路上走也必须要从这条路上走了。

咬了咬牙,汤姆森先命令自己的部队停下来,避免在黑夜中再给敌人以可趁之机,造成巨大的伤亡,随后再次拨通了艾森的电话。

“艾森指挥官,我们遇到大麻烦了。”汤姆森将前线情况小心翼翼地说了一遍,并且再三强调,不能再在黑夜中进攻中,否则的话,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等天亮之后,由地面部队全面推进,控制住坦克部队前面的区域之后,再由工兵放心大胆地排雷,引导装甲部队前进。

“混蛋,不行。我不管你有多大的困难,必须于今夜给我向前推进,不计一切代价,不计任何后果,全速推进。如果天亮之前还完不成任务,你就等着洗干净脖子挨宰吧!”艾森强横且粗鲁无比的在步话机中吼道。

“艾森指挥官,不是我不想执行命令,而是确实难度太大了,如果不出意外,敌人早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我们闪击战的目的已经被看穿,他们已经布好了口袋,就等我们往里钻,葬送我们。如果我们非要强行进攻,恐怕我们的装甲部队就全都要葬送在这里了。”汤姆森也来了脾气,在电话中狂吼道。

“工兵呢?工兵死到哪里去了?难道他们不会排雷吗?”艾森在电话中大骂道。

“工兵也没有用,对方至少有超过五十个以上的狙击手在瞄准我们的工兵,出去一个死一个,深夜之中,视线受狙,我们能怎么办?”汤姆森吼道。

“我们的狙击手呢?难道我们没有狙击手吗?让我们的狙击手对他们的狙击手进行压制,再让工兵进行排雷。这一点还用我教你吗?你脑袋长到屁股上了吗?”一腔邪火的艾森听汤姆森这么说更加愤怒了,吼得山摇地动。

“我们的狙击手可以上,但就算上去了,收效恐怕也不会太大。更何况,因为雷区的原因,我们的狙击手要绕行好远,再重新绕过来,搞不好,又会踏入敌人的狙击陷阱,我们的损失会更加惨重。”汤姆森强自压抑了一下怒火,平抑了一下情绪,而后再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长官,出于明智的考虑,我认为,现在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让装甲部队退出黑森林,由步兵进入黑森林全面搜索、迂回前进、步步为营。等全面控制住这一片区域后,再由工兵进行排雷,装甲部队再次进入。长官,敌人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的闪击战已经泡汤了,现在,必须要做好打一场持久战的准备了。”汤姆森耐心地向艾森解释道。

同时,他在心底下大骂这位没脑子的蠢货。

这个艾森仅仅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靠关系进了西点军校,又在部队混了两年,根本没打过什么仗,捞足了资历后不知道怎么就进入了黑水公司——据传言他是公司的内部一位高层的亲戚。现在,由这头根本就没有见过世面的蠢货来指挥这支部队,可以预见的是,部队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队中讲究的就是下级服从上级,谁让人家的官儿比自己大呢?

第403卷第3218节:第一千四百八十章:埋伏

“不行,装甲部队必须向前推进,全速推进,这就是命令。”艾森近乎疯狂的执拗让汤姆森已经断绝了最后一丝希望。

长叹了一声,放下了听筒,汤姆森只能服从艾森的命令,指挥部队继续前进。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两辆探雷车不停地向前走,足足驶出了一公里左右,才探测到了地雷,停了下来。

“奇怪,难道朝阳巴克城居然留给了我们这么的一条空白通道?按理说,这是不可能的。”汤姆森听着前方发来的报告,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

不过想了半晌后,出于艾森不停的催逼,他还是下达了让装甲部队前进的命令。

出于谨慎,他还是让那辆改装后的重型运兵装甲车开路,就是怕损失坦克。

毕竟,坦克被称为陆战之王,一辆坦克的价值在陆地战场,尤其是在这种落后小国的局部战争中,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是无比巨大的,毁掉任何一辆坦克都是他的部队不能承受的损失了。

那辆专门用来趟路的装甲运兵车也一路开拔,趟了过去,证明并没有什么事情。汤姆森略略放下了一颗心,让坦克部队开始深入黑森林之中,不过,他还是藏了一个心眼儿,让坦克尽量拉大前后距离,就是怕太过密集,到时候转辗不灵,前进不得,后退不能,结果被敌人包了饺子。

毕竟,让坦克开进原始森林之中在狭窄的道路上进行作战,还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坦克从来都是在一马平川的陆地战场上使用的,根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复杂的地方进行作战。

别的不说,如果敌人在旁边的林子里隐藏好了,只需要一发反坦克火箭筒,就足以能将他们一辆价值几百万美元的坦克报废掉。

另外,他也不敢用步兵趟路。不懂行的人都说反坦克雷对步兵没有杀伤力,但那是白痴才说的。虽然说雷壳承受的压力是一百五十公斤,但引信的承受力绝对要十倍小于这个数字。并且,现代的反坦克雷都是压发式引信了,第一次压发会让引信被压入处于待发状态。第二次压发的时候才会真正爆炸,而不是说引信的承受能力强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反坦克雷第一次就被压爆,然后爆炸在坦克前端装甲较厚的位置,对坦克造不成多大的伤害。只有第二次履带压发时才会在履带中间爆炸,将履带炸断,坦克炸毁。

如果派步兵上去的话,最好的结果就是第一次踩到引信后第二人没有踩上去。一旦踩上去,爆炸开来,那就是满天血雨,谁都跑不掉。

所以,汤姆森又哪里敢派步兵上去趟雷?除非,他是想拼了,用步兵趟完之后,再用坦克前面的装甲去拼,让反坦克雷爆炸在装甲较厚的位置。但这样做谁也无法肯定会有什么效果。更何况,人家前面一堆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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