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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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霄转转眼珠子,目光在刘艺言十分不自在的脸上流转着,脸色刷的一下红了。
饭后吃哈密瓜时诸葛霄用牙签把好好一块瓜戳了个稀巴烂。
刘艺言隔了这么长时间才见到诸葛霄,自然有很多话想问,抓着诸葛霄,让他老老实实把学校里的学习生活情况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一遍,这才算罢休。
两人在X市呆了一星期。这一星期中,刘艺言十分有眼力见的把两人的卧室安排在了三楼,由着两个血气方刚的大男孩折腾。偶尔提点两句让注意身体的,有时候明明是指台风来了预防感冒,或者多喝水等等,说出来却总是怪怪的,一出口就变味,弄得老老少少的都尴尬的要命,终于连诸葛城都受不了了,“你别瞎操心,都这么大了,什么都该懂了。”刘艺言翻一个白眼,反问,有本事你来当妈试试看?一句话就成功地堵住了自己老公的嘴。
一星期后两人又回了Y市。对于他们来说,假期已经结束了。乔亦初继续准备自主招生考试,诸葛霄则为他的中央财经努力。让他不爽的是,两人之间分明是混进了什么奇怪的生物。
余哲摸摸自己的鼻尖,“我脸上有东西?”
诸葛霄低下头去继续做题。
余哲见他没说话,重又靠上沙发读他的专业书。他学的是工业设计,开学了升大二,一堆的专业课等着他临幸。
乔亦初并不理会两人的互动,低头写英语作文,笔尖在试卷上发出流畅的沙沙声。
这样诡异的情形已经持续好几天了,或者说,自从两人开始暑假闭关特训开始,就一直这样的状态。
诸葛霄有时候觉得挺奇怪的。余哲顶着辅导乔亦初的名头而来,却压根《'文'》儿没见他《'人'》对乔亦初《'书'》进行过什《'屋'》么辅导,或者说,他能对乔亦初辅导什么呢?乔亦初自学能力很强,又很自律,基本上高中课程他能毫无压力地自学下来,而不用劳烦任何人。就算有时候不得已要进行互动合作学习,那和诸葛霄两人组队也已经完全够了。诸葛霄不敢说自己能跟上乔亦初的思路和速度,但好歹不会像以前那样一窍不通或者尽拖后腿。而事实也是这样,余哲来了一个多星期了,只是偶尔问问乔亦初的复习进度,提点两句,其他并不多说。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捧一本专业书,自己看自己的。那样子,与其说是辅导,不如说是陪读。
诸葛霄火了,陪读?他谁啊?哪位啊?贵姓啊?轮得到他陪读吗?!
更重要的是,余哲看上去娘了吧唧的,其实脸皮厚的很。刚开始就早上过来陪一下,后来干脆借口热,等太阳下山再回去,硬是在这蹭空调蹭到傍晚。后来开始蹭晚饭,好好的二人世界他厚着脸皮挤进来,天天反客为主兴致勃勃地建议去哪儿吃。诸葛霄老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久而久之他就专找乔亦初商量。天天一到饭点就问,小乔,想吃什么?要是能掀桌,诸葛霄早就掀了。
诸葛霄以为这就是终结了,没想到他还是小瞧了余哲。太阳刚落山,他心里琢磨着今天干脆随便叫个外卖然后把他打发走吧,余哲却笑眯眯地掏出了三张电影票。是部最近热映的好莱坞爆米花大片。诸葛霄正想着什么时候和乔亦初一块儿去看呢,却被他抢了先!
余哲丝毫不把诸葛霄那儿投来的嗖嗖冷箭当回事,擅自决定行程,“咱们先去吃寿司,吃完后再去看电影。反正都在万达,很方便。”
乔亦初看向诸葛霄,诸葛霄一扭头,颇为傲娇,“肚子疼。”
大概是觉得自己就这么干巴巴说出这句话不是很有说服力,于是后知后觉的、面无表情的、特别坦然镇定的把一只手捂上了……胃。
余哲提醒道,“诸葛霄,那里是胃。”
“哦,那我胃疼。”说罢无赖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比较没文化,不太分得清胃疼和肚子疼的区别。”
余哲并不把他当回事,扭头问乔亦初,“那我们俩去?”
诸葛霄脸上浮起一丝冷笑。笑话,他都没去,乔亦初会去才怪了。
乔亦初果然直截了当的拒绝,“我要留下来照顾他。”
最后余哲还是一个人走了。
乔亦初这才有些不高兴地蹙起眉头,“诸葛霄,你怎么了?”
诸葛霄装傻,手还搭在肚子上,微微抬起头,“我怎么了?”
乔亦初在他身边坐下,似笑非笑,“人都走了,你也别装了。”
诸葛霄靠了一声,大概是觉得就这么被揭穿太过赤裸,他有些恼羞成怒,“谁说我装了?我真肚子痛不行吗?我还想上厕所呢!”说罢气鼓鼓地站起身,竟真的往厕所走去,砰的一下摔上门。
乔亦初站在门外敲门,“我们谈谈。”
“老子尿尿!尿尿不说话!孔夫子没交你么!”
乔亦初无语了一会儿,决定开门见山,“你是不是不喜欢余哲?”
“……不喜欢。”
“为什么?”
诸葛霄犹豫了一会儿,“直觉。我觉得他对你有意思。”
乔亦初笑了,“你以为我万人迷呢,人见人爱男女通杀?余哲以前跟我压根就不认识,这次也是看在周北岑面子上才来的。周北岑觉得他能帮我,我不能拒绝他的好意,余哲也不好拒绝帮忙,所以我们俩就是做做样子,好让周北岑和我爸高兴点,你明白吗?”
诸葛霄冲完厕所洗完手,呼啦一下推开门,“你直接说吧,你想让我怎么做。”
乔亦初愣了一下,没想到诸葛霄这醋吃的还挺严重。他斟酌了下措辞,“不是说让你怎么做,你高兴就好。只不过余哲毕竟是周北岑的表弟,又是客人,像你刚才那样就不太好。”
诸葛霄挑了挑眉毛,“哦,你的意思是我错了,让我以后忍着点儿?”
乔亦初转过身去,声音透着隐隐的笑意,“我是让你下次聪明点,含蓄点,别太明显。”
诸葛霄乐的一下蹦到了乔亦初身上,乔亦初冷不丁被他突然袭击,弯了下腰后反手伸到背后把他拖住,由着诸葛霄勾着他脖子。
诸葛霄亲着他耳朵,“那你教我,怎么才算聪明的……”
乔亦初把人压到沙发上,“比如,你告诉他,我们要做点大人爱做的运动……”
“靠。”诸葛霄推开他,翻个身下了地。想起那晚余哲盯着乔亦初的眼神,他顿时觉得有点接受不了。“别在他面前提我们的事,他看你眼神不对,说不定回家去就意淫你。”
说来说去,最后又绕回了原地。乔亦初有些无奈,刚才说的一番话都白解释了。怎么说余哲跟他也沾亲带故的,诸葛霄这么说,让他有种被乱伦的恶心感。他一下子没了兴致,冷着脸去厕所里用冷水洗脸,“你够了没。”
诸葛霄双手抱臂倚着门框,“怎么,到头来还是我错了?”
乔亦初突然不耐烦,“你能不能别一提再提?你不觉得恶心?”
诸葛霄一下怒了,“恶心你冲我发什么火?意淫你的他妈又不是我!”
乔亦初砰的一声关上卧室门。
诸葛霄面无表情地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转身出了门,摔门的力气甚至比乔亦初还大。
乔亦初坐在床尾,弯着腰,胳膊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捂着深深埋下去的脸庞。
☆、78就算你找不到我,我也会自己回来。
诸葛霄虽说是特别有气势地摔门而出了;但其实最后还是得灰溜溜的回来。为什么?谁让他没地方去啊!这就是太过信任另一半、失去自我所导致的下场。其实这就是个好听点的说法;说白了,他没钱。出门走得急;爽是爽了,可问题是手机没带;钱包也没带;浑身上下身无分文,就连离家出走也只能特别没出息的截止到方圆五公里。他叔叔之前帮他租的那屋子也早就没续租了。
诸葛霄蹲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流;愁得肠子都打结了。他充分体会到了寄人篱下的苦逼之处,就连耍脾气也耍不痛快。不行;以后说什么也得在Y市弄一套自己的房子!
诸葛霄嘴里咬了根冰棍;压着马路牙子;晃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华灯初上,暑气渐散,他呸的一声吐掉了那根快被他咬烂了的冰棍签子,若无其事地开始往乔亦初的公寓走。
离家出走然后又回头灰溜溜地敲门求进去,这事说起来还真是挺让人脸红的。但诸葛霄脸皮厚,而且特别擅长用他专攻了十几年的无赖之术,去打败一直伪装正人君子的乔亦初。
乔亦初打开门,有些无奈地斜睨诸葛霄,一手撑在门框上,挡住了诸葛霄的去路。
诸葛霄挑挑眉,“怎么着,还不让进啊?”
乔亦初收回手,点点嘴唇,“给个交代,不给交代不给进。”
诸葛霄看他一眼,再看他一眼,凑上去在他唇上重重点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蹿进了屋里。
乔亦初在他身后脸都绿了,“诸葛霄,我是让你解释,不是让你卖萌。”
诸葛霄疑惑地啊了一声,明白过来,“靠,那你干嘛做那个动作,摆明了误导人来的!”
乔亦初哭笑不得,合着最后还是他的错。他把门锁上,一边问诸葛霄,“怎么回来了?摔门的时候不是特别牛逼吗?”
诸葛霄大言不惭地摸摸肚子,“饿了,没带钱。”
乔亦初似笑非笑地抱臂看着他,“这么说,下回带够钱了就不回来了?”
“还真不一定。”诸葛霄弯腰在冰箱里翻翻拣拣,打算给自己弄点东西吃吃。
“别找了,出去吃吧,去万达,顺便看电影。”乔亦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诸葛霄一下站直了身子,扭过头定定看向乔亦初。
乔亦初明明一脸不自在,偏偏还要假装淡定。
诸葛霄坏笑一声,冲上去搂住他,在他脸颊边蹭着,“怎么的,这是变相向我认错低头呢?本来嘛,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先发脾气的是不是你?先摔门的是不是你?快说,是不是都怪你?”
乔亦初不住点头,一叠声的说着是,“都是我的错。”
诸葛霄松开怀抱,扯了扯领口,“我先去洗个澡,马上就好。靠,一身臭汗。”
“诸葛霄。”
诸葛霄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转过头,“嗯?”
乔亦初沉默了一阵,笑了笑,“没什么。”他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下次出去前,记得带钥匙和手机。”声音渐渐有些低下去,“……我怕我找不到你。”
诸葛霄身子跟被人试了魔咒似的定在原地,好半天没有动弹。乔亦初从刚才那阵又别扭又难过的劲儿缓过来,恢复本性,特别嫌弃地推着诸葛霄,“快去洗澡,你想饿死我!”
诸葛霄哎了一声,一把将乔亦初搂进怀里,坏笑着问,“知道我为什么回来?”
乔亦初没好气白他一眼,“不是你说肚子饿吗?”
诸葛霄嘻嘻一笑,“我怕你找不到我啊。”他握住乔亦初纤长的手指,渐渐成为一个十指交扣的姿势,“你放心吧,就算你找不到我,我也会自己回来的。”
诸葛霄终于吃上了自己心心念念好久的回转寿司,还看上了期待很久的大片,最重要的是,这中间还没有余哲那个讨厌鬼超大号电灯泡,一个字,爽!
但有些事情,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天可以不理会那个讨厌鬼,不代表明天也能够随心所欲。第二天当余哲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准时按响门铃时,诸葛霄快愁死了。
余哲早就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不待见,至于诸葛霄这副吃到苍蝇的表情,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他冲诸葛霄有些敷衍地笑笑,自顾自地和乔亦初说起话来。
诸葛霄已经认识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毫无疑问,这个暑假,他和乔亦初的爱情将会一直被笼罩在余哲这颗灯泡的“圣光”之下。更重要的是,和余哲相处越久,他就越感觉到了这个人并不像他刚开始所以为的那么讨厌。
抛开诸葛霄对他的偏见,余哲这人长得,其实,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点好看的。肤色白皙,眉清目秀,身形也够挺拔,正是时下流行的花痴少女们喜欢的长相。但长相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北大高材生的余哲,是名符其实的才子。他参加诗社,发表作品,是个文艺青年。他写的影评和剧评已经受到了圈内人的肯定,北京文化圈里有先锋杂志向他约稿。诸葛霄读过他的作品,绝不是无病呻|吟的那一派,反而很有见地。这种眼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而不是像一些弄虚作假的装逼之徒,硬生生挤出来的。遣词造句十分舒服,绝无卖弄或炫耀的嫌疑。在本职工业设计这一块儿,余哲更是大放光彩。他曾经给诸葛霄和乔亦初看过他的设计作品,反正唬得两个高中生瞠目结舌大气也不敢喘是绰绰有余的。
但余哲这人可怕之处绝不止于他这些外露的才能。诸葛霄之所以讨厌他,除了他对乔亦初的毫不隐藏的眼神之外,还在于他以为余哲是个娘娘腔。但事实证明他错了。余哲一点也不娘,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硬气。这种硬,当然不是硬汉的那种硬,而是带着一种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