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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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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一大段,还夹杂若干诸葛霄压根没听过的人名,诸葛霄云里雾里的,“所以?”

“所以5000米必须我上,你要保存实力。200米9班的周一本来是第一无悬念的,但我打听过了,他训练时肌肉拉伤,上不了了,所以我要你上200米,把第一拿下。”

张婷爆发一声惨叫,“啊!周一居然不上了?!”叫完趴在桌子上不动了,“又一个帅哥见不着了……”

诸葛霄没理她,看向乔亦初,试探问,“田、田忌赛马?”——老天保佑那个人千万是叫田忌可别是什么田震田地的,不然丢脸丢大了,装逼还被踹。

“是。”

诸葛霄一听来劲了,催促乔亦初,“继续继续。”

“接下来我认为你应该上400米,这是一个既考验爆发力又考验耐力的项目。四百米去年第一名是秦凯,实力强劲,也是短跑特招生,但因为今年周一上不了,所以50、100、200他肯定会上两个。“

“等等……”诸葛霄在秦凯的名字上点了一下,又点了点宋凯,周一,“都是九班的?”

见乔亦初点头,他悲愤了,“靠,这作弊啊!怎么能把特招生都聚到一个班里!其他班还比不比了?!”

“所以去年他们班第一,我们……还真是第三。”

诸葛霄想到自己的那个口号,一语中的。

乔亦初又给他分析了一通,最后诸葛霄的项目定下了,200、400还有一个三人团体篮球赛。

“那5000米不还是你上么?”

“我只要去凑数就行,不用拿名次,没人上太丢脸了。”

诸葛霄还想反驳,但又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乔亦初说的无疑是最佳方案,但他在意根本不是什么狗屁方案,也不管究竟能拿几分,他在意的是……在意的是……

诸葛霄动了动嘴唇,说不出话来,乔亦初拿过他的报名表,“就这么定了。”埋头在报名表相应栏目上填上他的名字。

忽然想到朱子璇问他的问题,“诸葛霄,你有喜欢的人了么?”

“没有啊。”那时候他答得特别理所当然,想都没想,“拜托我跟你分手和别人没关系。”

“你都忍了我这么久了,不在乎继续忍下去吧?你就不能等到自己找到喜欢的人之后再和我说分手么?”

诸葛霄特别不能理解她的思维,“那不是拿你当备胎么?”

“我乐意啊。”

在听到这句话的瞬间,诸葛霄就觉得,他跟朱子璇应该是两个次元的物种,他刚才跟她讲了那么一大堆的话,根本就是对牛弹琴。他无可奈何叹口气,“朱子璇你终于让我理解了一句话,性别不同怎么谈恋爱!拜托你把大小姐脾气收一收,不然你真的要逼得我去搞基了。”

“那好,祝你被压愉快,拜拜!”

这一段诡异莫名的对话,听上去,似乎,不是那么吉利……

诸葛霄回想了下朱子璇转身前看他的那个眼神,不由得夸张地抖了抖,以后找女朋友前一定要调查下她的脾气。至于那种脾气才是他喜欢的呢?最好,温柔一点,但不至于沉闷,很有礼貌,偶尔腹黑,要很聪明……

“诸葛霄?”乔亦初拍拍他的肩膀,“你盯着我看很久了。”说完,居然还很恶意地凑近他,鼻尖几乎要对上鼻尖,“我脸上有东西?”

“眼睛鼻子嘴巴。”诸葛霄随手抓起搁在桌上的黑框平光镜,不由分说架在乔亦初的鼻梁上。

乔亦初皱着眉,勾着手指把框架往下拉了拉,“下午一起去选班服吧,还有岳珊珊、张婷。”

“不去。”

乔亦初笑着把眼镜还给他,“那我们选得太丑你不要嫌弃。”

“好吧我去。”

这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美差,乔亦初居然带了诸葛霄没带自己,施译觉得很愤慨,“小乔,你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那你也一起。”

施译看了诸葛霄一眼,摇摇头,“还是……不要了。”

四个人分工,两个女生去逛女生班服,男生自然是选男生的。主要的问题就是选什么价位的。诸葛霄花钱大手大脚惯了,拉着乔亦初就往八佰伴运动专柜走,逛了一圈才想起来,“是不是太贵了……”

乔亦初好笑地看他一眼,亏他还想的起来,选中的几件都是六七百的。

“四百封顶。”这是乔亦初和几个班委和铁梅一起圈定的上限,到时候班费出一半,自己出一半,羊毛出在羊身上,只不过心里听了舒服点,好在他们班的学生家底都不错。

两个人又出了八佰伴去了百盛,逛完百盛逛保利,最后诸葛霄摆摆手,“不行了卧槽,比陪女朋友逛街还累,早知道让施译陪你来了。”

“休息下吧。”两个人在保利广场找了条长椅坐着,诸葛霄跑去买了两瓶冰可乐,刚好化了一半,碎冰浮在深色的液体里浮浮沉沉。诸葛霄在乔亦初身边坐下,把冒着水珠的可乐瓶子贴在乔亦初的胳膊上,“爽么?”

手上立时起了一小片鸡皮疙瘩。乔亦初接过可乐,喝了一口,贴上诸葛霄的后脖子。

“卧槽,好冰!”

诸葛霄缩了缩脖子,也往乔亦初脖子上贴过去,乔亦初伸手去档,两个人闹来闹去,透过浓密的梧桐叶子投射下来的光斑随着微风在两人身上轻轻移动,是副很美的画面。

“别动!”诸葛霄低声喝住他,“衣领上有东西。”

乔亦初不动了,顺着他的视线歪脑袋去找,找不到,“什么?”

诸葛霄屏住呼吸靠过去,“我看看……”

乔亦初的脊背挺成完美的一条直线,制服衬衫的领口被他解开了两个,露出小半截细细的锁骨,诸葛霄着了魔似的慢慢靠近,少年的白衬衫,锁骨,木质扣子,秀美的喉结,抿着的唇形很正的嘴唇,微微有些翘起的鼻尖,笔挺的鼻梁,还有,长长的羽睫,深色的瞳孔……

诸葛霄心里想,爸,对不起,妈,我完蛋了。

☆、乔亦初从来觉得,这辈子他不会真正喜欢上什么人,但是。

十一到了。

诸葛霄老爸诸葛城曾经是个很爱国的青年,现在……是个很爱国的中年……

在诸葛霄十岁时,诸葛城带着一家三口非要去北京凌晨四点多看升旗,国庆那天看阅兵。主席在天安门上跟群众招手,诸葛城拿个望远镜激动得不行。矮个子诸葛霄被挤在人堆里,前面是他爸的屁股,后边儿是陌生大叔的前挡,左边是他妈,右边是另一个陌生阿姨,那个陌生阿姨奇怪得很,动不动就流眼泪,乱叫乱嚷着“啊啊啊兵哥哥好帅!”“啊啊啊啊海军服性感死了!”诸如这样诸葛霄根本不太听得懂的话。他就这样被围在各种屁股前挡肚子之间,转身都转不了,看么又看不到,也不知道他爸瞎激动个什么劲。当天晚上诸葛霄就发烧了,原因是……空气不流通。

打那以后诸葛霄一听见国庆就有种类似于晕车的头晕气短胸闷想吐的生理性反应……

放假前,诸葛霄问乔亦初,十一长假怎么打算。

他是得回家一两天的,但更想呆在Y市,所以就想知道乔亦初的行程,也好给自己的死皮赖脸找个理由。

乔亦初一举打碎了他的幻想,“陪碧沅去乡下看外婆。”

碧沅,宁碧沅,就是乔亦初那个千呼万唤还特么不出来的神秘女友。

诸葛霄愣了一下,默默地哦了一声,压了压帽檐,闷声道,“祝你被人挤死。”

“你呢?”

诸葛霄不是滋味,心想你跟你女朋友玩儿去,还知道问我怎么打算?但这醋吃得实在没缘由,他是发现了自己对乔亦初有那么一丁点儿奇奇怪怪的想法,但首先一个,自己是异性恋,就喜欢胸大腰细臀翘的大妞,乔亦初不是,没一点符合的。另外一点,乔亦初有女朋友,怎么看,他俩的羁绊也应该就止步于这种类似于好兄弟好朋友的关系了。

诸葛霄有意让自己打住,不再往奇怪的方向深入下去。主意定了,就觉得刚才那阵失落实在是好笑,“我回家。”他把背包往肩上一甩,笑道,“待会儿就走,许淼他们早就等着了。”

乔亦初收拾好东西想跟上他的脚步,“一起走。”

诸葛霄回头冲他笑着挥了挥手,“今天就不跟你一起走了,拜拜。”

面带笑容地转身,步伐轻松愉快,像是早就期待这一次放松。

乔亦初看着他的背影愣了一会儿,既然诸葛霄走了,他也不用着急了,把胡乱塞在包里的书本子试卷和文具都拿出来,重新细致地整理了一遍,一样一样,像以前那样在书包里分门别类放好。周围不断有人跟他打招呼,“先走了啊,小乔!”乔亦初还是照往常一样抬起头,扬起个淡淡的笑,嗯一声,又低头收拾自己的。

又有人问,“小乔,今天没跟诸葛一起?”

“……嗯。”乔亦初笑了笑,“他回家。”

收拾好东西,教室里最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他锁了门,慢悠悠往车站走去,期间收到女朋友宁碧沅的一条短信,“明天要和阿宝去新天地街拍,你陪我好不好?”

乔亦初回了个好字。

他没往自己的公寓走去,而是回了乔楚的房子。乔楚正打算出门,为乔亦初的突然回家而惊诧,“怎么回来了?”

乔亦初有点累,放下包,嗯了一声,“很久没回了。你要出去?”

乔楚和周北岑约好了一起吃晚饭,但现在乔亦初回来了,什么周北岑周南岑的,通通靠边儿站。他连忙否认,“没有!朋友出去旅游让我替他照顾下他家的猫,正要过去给他喂东西吃。”

乔亦初抿嘴微微一笑,心里自然清楚那只猫究竟是谁,“你再不去,他就要炸毛了。”

乔楚不由分说按着他的肩膀,“别乱走,我打个电话就回来!一顿不吃饿不死!”说罢拉开阳台门,乔亦初只听他低低一声喂,像是刻意压着,接着就被拉上的玻璃门阻断了,他偏过头去看乔楚低着头打电话的样子,脸上有些不耐烦,是属于恶劣的乔老板的独特标志,但不耐烦之中却并没有包含恶意,仿佛只是习惯性了,不管是面对那人的声音还是脸,总自动摆出这副受不了的表情,仿佛知道对方不会当真,不会计较。

乔楚在阳台上烦躁地转了两圈,那边周北岑显然是委屈的,觉得自己地位低了,乔老板要不是没在他跟前,否则肯定一巴掌拍他脑门上,“跟我儿子比,美得你!”

周北岑说是是是,笑意透过电话传进来,“你好好陪他吧,反正现在让你过来你也只会给我找不痛快。”

乔楚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回到屋里,“晚上想吃什么?”

乔亦初想了一会儿,“煮的泡面。”

“啊?”乔楚袖子都挽好了,围裙都围上了,乔亦初这么一个轻飘飘的答案,让他这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显得有些搞笑,“你在开玩笑?”

“不是,你别忙了,帮我煮碗泡面吧,我就想吃这个。”

乔楚宠儿子是出了名的没原则,一切都看乔亦初的心情,乔亦初说泡面,他肯定不敢给他弄热干面。他一头钻进厨房去,拧开火,水在锅里煮着,回头一看,乔亦初抱胸倚着厨房门看他,眼神却没落在他脸上,像是在想什么。

“有心事?”

“没。”乔亦初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个话题的深入,“你跟你家那只猫怎么样了?”

“哦他啊……等下,猫、猫什么猫!”紧张地有些口拙,不像平常伶牙俐齿的乔老板。

乔亦初笑得露出了牙齿,算是笑得开怀了,“到底怎么样?”

“就那样。”水煮开了,乔楚把面饼放进去,撕开调料包,一点一点挤着酱料,做得赏心悦目,耐性十足,“两个老男人了,还能怎么折腾。”

“为什么不搬一起住?”

乔楚苦笑,“我以为你总有搬进来的一天。”

乔亦初转身走了,声音显得飘忽不定,乔楚以为自己听错了。

乔亦初说的是,“我以后每周末回来一趟,你让他住过来吧,一家人,跑来跑去的不方便。”

锅铲哐嘡一下掉在了地上,乔老板前所未有地傻在那里,煮开的水噗噗噗冒着泡,定着锅盖,面条在里面翻滚着,一如此刻乔楚的心情。他弯腰捡起锅铲,抓着,傻乎乎地追出去,“我没听错吧?”

乔亦初回头斜他一眼,“面煮烂了的话,另当别论。”

乔老板一阵风似的冲到了煤气灶前,拧熄火,掀开锅盖,还好还好,细白细白的面条卷卷的,从没像现在这么可爱过。

一大一小一人端着一碗方便面,默默无言地吃着。乔亦初嚼了几口,眉头皱起来,这味道,和他记忆中的不太对。

他以为每个人煮出来的面条都是一样的。

就好像他以为不管自己和谁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区别。

恋爱,结婚,生子,平淡过完一生,和谁过不是过。

乔亦初从来觉得,这辈子他不会真正喜欢上什么人。他习惯了什么事情先为对方考虑,想着对别人好,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给自己的心设了厚厚的一道壁垒,没人有能耐越过去。

他其实,永远只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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