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羁的天空-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撬低纺员康娜瞬皇屎细阏危⒉淮硗纺圆缓萌司筒豢梢越陶巍!案恪焙汀敖獭辟踩涣绞拢颐翘岛枚嗄腥嘶岚雅烁愕锰旆馗玻筒患糜卸嗌倌腥税牙掀沤痰姆�
而实际上,这个政治老师不学而无术。他读书是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是三天捉鱼,两天读书——他所在的那个学校的旁边有条小河,他不想念书时就跑到小河里去捉鱼。这些都是他对我们说的,真假难辩,但朱老师是引以为荣的。后来,此人托他老子孝顺的福,经过一系列的关系,终于找到这个学校来教书。
这种念书时没念好而又想教书的人,教什么英语数学一定是不能教的,学生们一定会是问道于盲的,导致的结果是误人子弟,遭人诟骂。但是,教政治就是不一样,因为政治这东西难搞却是好教。上课时念一下,教学生们在书本上划一下,然后叫学生们苦读得熟到蕉的的地步,考试保你高分矣。
体育老师和政治老师一个样,不需要多少知识,知识多了是浪费国家的教育经费。他的经历和政治老师的经历大同小异,平分秋色。
体育老师由于长期从事体育事业,所以日久生情,和体育融为一体,四肢逐渐发达,而头脑则刚好相反,日趋简单。体育课时,他难免要教我们体操之类的,他示范了一次,就叫我们跟着做,我们做错,他就给我们指点迷津说:“殿部不要贴着大腿。”学生就问:“什么叫殿部?”老师说:“这么苯,就是通俗的屁股嘛!初中生啦,要文明一点!”原来此老师是把“臀部”的“臀”念成了“殿”,怪字读半边不对,这种私自给文字腰斩比强奸文字还要罪加一等。
其他的还有一些比如什么地理啊,历史啊,生物啊。这些课是不上的,课本发下来也是没有用。只不过是在订课本时,假充这种学校也是进行所谓的素质教育的,迫不得已才叫学生花钱买这些无聊的东西。这些书我们也不用,就是在上厕所的时候带上几张,方便一下而已,如果是呆得很久,实在无聊,我们就发扬一下欧阳修的读书法——就是马上,厕上和枕上中的读书法中的厕上而已。老师们一向是教育学生你们要节约用钱,不要铺张浪费。但是,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好多无聊之人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但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疼痛,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慢慢地过了,按朱自清的说法就是时间从我们的手掌中滑落了。
我结识了一个哥们,我叫他华哥。华哥这人头发微卷,长得威武雄壮,而且正义感强,是我们班的班长。因我俩有共同的语言,所以成为好朋友。
时光飞逝,也不知是公元几年几月,班上来了一个美女。
那个美女来的那天,我累得七分像鬼,三分像人,所以我爬在桌子上睡觉,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教室里一片掌声,我还以为是自己在梦中得到了荣誉——但是不明白为何只有掌声而就没有鲜花。于是我抬头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起初我还以为是我上了天堂了,不然怎么会有仙女出现。我揉揉蒙胧迷离的眼睛,看看四周的大仙们,可是不见一仙。我这才发现自己还在人间,好不高兴啊!美国大法官Holmes92岁时在大街上看见美女,大叫一声,要是自己70岁就好啦!而我则庆幸自己还在人间——万一上天造化弄人,我真的是在天堂,那我就遗憾一辈子了——因为如果我在天上,那美女一定是玉帝或其他仙的,肯定是轮不到我。
那女生向我们走来,我好生奇怪,好像我是在那里见过她一般,但是却不记得啦。那双眼睛,澈如秋水,明如皓月。我一与之目光接触,仿佛是掉进了黑洞,差点陷进去。吓得不敢正面看——只敢侧目而看——偷看。
那个女生长发披肩。有个唱歌的周杰伦的有一首歌叫什么《发如雪》,我觉得狗屁不通,发怎么会如雪啊?如果一个女孩子发如雪那还得了,不成了白发魔女了吗?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不是发如雪而是肤如雪。穿着齐膝短裙,甚是得体。而不像现在这个社会的女性,有的人穿裙子是遮天蔽日,仿佛是婚纱,好象要把整个宇宙都笼罩在自己的长裙下,走起路来让人以为是起台风了;而有的人又是刚刚相反,那裙子仿佛是要为国家节约布匹一样,短的要几乎要夭折,宛若一条三角裤,穿上去,走在大街上,除了裙子什么都看得见。
我忘了她是如何从讲台上走到我前面的那个座位上的,只觉得她坐在我的前面,身上散发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那天,我终于感到这个世界原来也有完美存在,我对生活又充满了一点点的希望——这希望不是在田野上,而是就在眼前。所以说,人们之所以对生活报有希望,就是因为生活中还有美存在,反之,如果生活中到处是丑陋的话,那么,人一定会绝望而死的。
那个女孩子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班上的女生旁,那女生就叫起来:“啊——林微音,你真的来啦!”我听到后,心中在想着别的,口中却不由自主地念道“微音……”大吃一惊,还以为是林徽因,想天下最有气质的人就坐在我前面,顿感荣幸。同时我也发现,不愧是美女,名字都不俗啊!
那个和刚到的这个美女相识的班上的女生就忽视老师的存在,学习赵四太爷说:“你算什么东西啊!你也配这么叫吗?”
我心想:“我虽不配姓赵,难道连叫别人一声也不行吗?”
那个美女却只是嘴角笑一笑,并未说什么。但是那笑好比是早晨雾里绽放的玫瑰,让我看了后一下子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同时也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达到了“忘我”的境界。
于是,那一节课,我就在那里研究这个女孩子的芳名。越研究就越感觉到实在不是一般,这就好比吃一块点心,越吃就越感到好吃,越有无穷无尽的滋味,当然就更爱不释心。殊不知当今社会,10个女孩子就有10个叫什么花花草草,什么娜娜娇娇,什么媛媛芳芳之类的,就生怕别人会误会她们的性别一样。有的父母一心想为他们的千金取一个好名字,但是最后还是弄巧成拙,因他们就不知娜娜是法国作家左拉(右扯)笔下的妓女。还有一些男孩子叫什么守银——原意是守住自己家里的金银财宝,不作为一个败家子,殊不知谐音就害了他们,托父母的福就一辈子让人以为他们是自我作贱,成为千古笑料;还有一些农村的父母,养了一大堆孩子,由于数量上十分可观,而父母的年迈,记性不佳,所以只有随口就叫他们的子女什么老幺老二老三老四,部分儿子发生了变异,成为那个东西,叫人哭笑不得。
这一节课,我一点也没有听进去。为了美女忘记了那些烦人但又不得不学的东西。古人认为美女一向是害国殃民的东西,一向有美女陪伴的君王都昏庸无能,其实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
在无数次短暂的交往之中,我发现自己对林微音的喜欢一发不可收拾,简直是黄河水那样——不,应该是像黄河水决堤一样浩浩荡荡汹涌澎湃不会断绝。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温柔有加,却不失气质,不像有的女生,为了假装温柔,假装得一踏糊涂,人们常常说女人是“温柔如水”,有的女生就是因为模仿别人弄得温柔得如掉在蜜里一样,叫人听了三日后听见糖字的发音就会呕吐,那就是东施效颦的见证。在没有任何人的指导之下,我迷迷糊糊的,爱火虽然那么的热烈,但始终无法冲出,向林微音表白——每天只能在窗外看着她做作业或者是看着她和别的男生说话,而我自己却一点勇气也明天。有时今天晚上想好明天给她写一封萧伯纳所说的“纸上罗曼斯”,但是第二天看到林微音时又心虚。有一个女人说男人遇到美女时,站着是心虚,躺着时又肾虚,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还有人说,男人是白天胆小如鼠,一到晚上就又胆大包天,其实这也是一个真理,殊不知当今多少男人白天在老婆面前规规矩矩如一只看家狗,言听计从温顺有加,而到太阳光一落山他们就天不怕地不怕,我行我素,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我们常常看到大街上打着雨伞的清一色的女人,而实际上,最怕阳光的人不是女人而倒是大男人——因为男人是在晚上比较猖狂,无比嚣张。
不久,我的哥们儿华哥也就知道了我喜欢上林微音——本来,在这方面,我是不好意思宣扬的,因为我一向胆小,又怕害羞。但自古男人言“朋友面前不说假,老婆面前不说真”。所以,我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华哥就纷纷为我出谋划策,华哥对我说:“兄弟,这事没有关系,就是要胆大细心,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说:“你有过经验吗?听起来你好象曾经有过一样是吗?”
华哥不回答我的问题说:“你最好就是写一封信——就是情书去,知道吗?这很重要!”我洗耳恭听,好奇好心比我国的国民经济一样大增,又好比秦穆公见商鞅一样,谈得几天不知休止。华哥不在学校里住,我们管叫“通校生”而我们在学校里住的叫“住校生”。有好几次,我就和华哥到他家去玩,路过什么老地方什么什么吧,到处一片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好比是古代的皇帝在宴饮。
我这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原来是数不尽的繁华,而不像学校里,一到晚上就好像是睡在坟墓里一个样,孤清难受。我和华哥就整个晚上唔言一室之内,放浪形骸,无所不谈。听之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真的,我读书十年有余,但是,所学的东西还不及和华哥谈一个夜晚,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当年梁启超见到康有为时发现自己原来所学的那些东西不过是一些陈腐得有古董气味的无用之物。我的思想如五四时代的青年接受了马(牛)克思的思想一样大有进步。
但是我对林微音的那一份情感始终是埋在地下,宛如是地下党在活动,就是不会暴露目标——但是二者的理想却是刚好相反的,地下党是一直希望保密不让人知道,而我的愿望却不是这样的,我是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爱着林微音的,我想向世界炫耀她有多好。不过这中说法也不对,这个比喻是恰当的——因为地下党的最终目的其实也是让大家知道这个消息,有这么一个组织,不过是暂时隐藏一下而已。
每天就看着林微音那飘逸的长发发呆——原来长发的一个好处就是叫人发呆的。追她是不敢,但又不愿放弃。就好象看见一条鱼在湖里悠闲自得地游来游去,硬是想把它捉上来清蒸,但是没有鱼钩,只好临渊羡鱼,可惜我不会结网,不然倒是可以退而结网。所以我一切从慢——也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因为华哥告诉我,爱情这东西说白了就好像钱。来得快也去得快,因为来的容易的东西是不值得珍惜的。外国有一句话叫“富不过三代”就是这个道理——这钱不是我挣来的而是我老子的,不用白不用。就以这个道理推下去,如果一个女人很容易就让男人得到,那么,这个男人就不会珍惜她。
其实上面所说的爱情像钱是不对的,应该是女人像钱才是对的。女人的最爱不是男人而是钱。女人不爱钱就好象男人不好色一样是没有道理的。一个人上厕所久了,本来那撒上香水的衣裙也会变得臭气熏天,自古女人爱钱爱得久了,就有了钱的影子。就比如说这个“资产”的“资”,是我们通常说的钱,就是女人最爱那种东西;而形容女人长得漂亮的的那个“姿色”的“姿”,这两个字不但读音相同,而且长的也相似。它们的下面一个是“宝贝”的“贝”,另一个是“女色”的“女”,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金钱可以用女色换起。这里不是有一个矛盾吗?女人虽然爱钱如命,但是,他们又不是天生的赚钱高手;而男人的好色也不能够自给自足。所以,两相情愿,互补互利,岂不是好。这和我看过的一幅漫画又可以对号如座——画面上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站在一起,一个注视着一个:男人注视女人那高耸如山的乳房,女人则注视着男人那如吃饱饭的人的肚子一样的皮包,然后,旁白是出自两人的口中:“鼓鼓的!”
6
一切都仿佛是刚刚冒芽的树木,在生长着的,但却长得十分的慢。用肉眼几乎是看不到。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的爱既然让人发现了。那天我坐在林微音后面做作业,那两个和她要好的朋友就问我:“喂,你是不是喜欢我们班哪一个女生啊?”
我吓了一跳,心想怎么有人知道了呢?心慌仿佛是泄露了国家机密一样。
我也不好辩解,因为此时林微音就在我前面。如果我说没有,那是爱别人也不敢说出的懦夫;要是我说是,那虽然是最好的表达,寓真于假之中,但是,我又不敢。
于是我就搪塞道:“什么?什么?问了干什么啊?”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