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罗杰历险记-第2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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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就可以获得它的力量。
狼獾的大小与叭喇狗差不多,模样有点像黑熊,只是小得多。人们相信,在全世界同样大小的动物当中,它最有力气。在北极,这种小恶棍的数目很大,一般住在冰底下的窝里。它能在其他动物都不会去觅食的地方找到食物,它吃松鼠、兔子、狐狸、松鸡和它所能逮到的鸟。
在动物园,哈尔从来也没见过狼獾。如果能把这样一只稀有的动物卖给对它感兴趣的动物园主,爸爸准会很高兴的。
冻脸先生,这唯一能看见周围景物的人,又发现了极有意思的东西。他无法像对付北极狐或者狼獾那样速战速决,只能伸手勒住缰绳让狗停下来。
奥尔瑞克在风雪大衣里咕哝:“怎么啦?”
“交上好运了,”哈尔说,“4只熊崽儿。”
果然不错,4只小家伙紧紧挤在一块儿取暖,它们在飞旋肆虐的冰块中哀哀地呜咽。它们的妈妈倒在不远的冰上,尸体己冻得像石头一样。
雌北极熊一胎通常产两仔,但有的时候也会生产四胞胎——4只小北极熊。它们正是哈尔想要的,因为动物园对北极熊的需求量很大,而且小熊更好。任何动物园都宁愿要一只能活25年的小北极熊,而不愿要一只生命即将完结的大熊。
奥尔瑞克和罗杰把风雪大衣掀开一道小缝,刚好能看见冻脸先生把4只小孤儿逐只抱起来,轻轻放进属于它们自己的“屋子”里。刺骨的寒风呼啸着吹过板条箱,哈尔给小东西们盖上了一块驯鹿皮垫子。
隔壁箱子里的狼獾子拼命挣扎,想要抓住这些小肉球,这是它爱吃的食物,不过,它没法把它们弄到口。
冰暴渐渐平息,帐篷又竖了起来。睡了一觉,他们又埋下一个新食物窖,以便返程时食用。哈尔的冰脸融化了,他这才恢复了人的模样,不再像一根冰柱子一般。
10、精灵之舞
那天,发生了一桩怪事。一团黑云遮没了太阳,但天空仍有光芒射下来。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光芒,带着缤纷的色彩,红、黄、绿、蓝、灰、紫。
“天啊,那到底是什么?”罗杰问。
奥尔瑞克说:“你看到的就是词典里叫做北极光的现象。不过,一些从来没读过词典的爱斯基摩人把它想象成精灵在跳舞。”
“什么是精灵?”罗杰好奇地问。
“是一种并不存在的东西,就像鬼魂或者幽灵。很多人怕北极光,认为它预示着灾难将要降临到他们身上。”
“我们在纽约从没见过这种景象。”
“对,除了在北极圈的北部,别的地方你们不大可能看到这种奇景。”
多么奇妙的景象啊!到处都有五颇六色的光束在闪烁。光束一忽儿上下跳跃,仿佛在舞蹈;一忽儿起伏翻飞,像风中舞动的窗帘,变幻无穷。
有时,彩色的光束蜿蜒盘旋,有如金蛇起舞,有时,那些色彩斑斓的小精灵们围成一圈跳舞,有时,又传来一阵隐约可闻的口哨声。这一切都是那么神秘怪诞。罗杰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哈尔说:“你会以为你所仰望的正是神圣的天堂。”
“爱斯基摩人可不这么想,”奥尔瑞克说,“他们的天堂不在天上——除非他们已经成了基督教徒。按古老的爱斯基摩传说,天堂是在脚底下的地球中心,那儿很舒适,一年到头都很暖和。地狱在天上,那儿天寒地冻,往地球上降下能把人冻僵的凤暴。很多人类的灾难都来自天上。可怕的大风就是从那儿来的。雹暴就气是天上降下来的,那些冰雹那么大,人们非得躲进屋里才能避开它。还有名叫雷的魔鬼和名叫闪电的魔鬼,都是从那儿来的。连太阳都不肯升到那儿去。要是你一生作恶,死后就会升上天去,被冻得硬梆梆的,永生永世都冻在那里。如果你一生行善,你就能下到地底下那美好、温暖、舒适的地方,永远过着温馨幸福的生活。”
哈尔但愿他有一部装了彩色胶卷的照相机,好拍一张这些天上的鬼魅狂舞的照片。不过,他并不把它们当作是鬼魅。他知道,这整个儿是电的杰作,除了在极地,其它地方是很罕见的。有一次,他在长岛曾注意到一种白炽光,但那光并不含有红、蓝、绿等色彩,更没有这种“精灵之舞”。毕竟,要看到某些世界上最壮观的景象,你无论如何得到这种雪盖冰封的蛮荒之地来。
11、穿晚装的麝牛
“我想我们可以再往前走大约睡5觉的工夫,”奥尔瑞克说,“然后,我们就掉头回家。”
罗杰给弄糊涂了:“睡5觉的工夫?我猜你是说5天吧。”
“唔,我不好那样说。”奥尔瑞克说,“因为整个夏天我们只有一天。爱斯基摩人不以天数计算时间,他们以睡觉的次数来计算。他们累了就睡觉,但那总是大白天。不到夏天结束,太阳绝不会落下去,整个夏天就是一天。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干够了,我们就会支起帐篷睡觉。”
“那你为什么预算睡5觉呢?”
“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吃的东西差不多该完了,剩下的东西刚好够回到我们藏下的最后一个食物窖的路上吃。那是我们的4号食物窖。那儿的食物刚够维持到3号食物窖。3号窖的食物够我们吃到2号窖,然后到1号窖。再以后,就到休丽城了。”
于是,在掉头回家之前,他们动身往前再走5“觉”。
“你的那只手怎么样了?”奥尔瑞克问哈尔。
“还是冻得硬邦邦的,”哈尔说,“一点儿也不痛。我知道,等它开始暖和起来时,会痛得火烧火燎。我打算把它搁在睡袋外头冰冻着,好踏踏实实睡上一会。”
“它不能长时间冰冻着,”奥尔瑞克说,“那样会形成坏疽,你的这只手可就要被截肢了。”
这只手将不得不被砍掉,这可不是什么使人高兴的事。哈尔知道,必须用雪好好地揉搓它一下,可是极目所及,除了冰还是冰。
奥尔瑞克看看天。“打起精神来,很快就会下雪了。”
在他们就寝前,真的下雪了。哈尔立刻为他的手施行雪疗,他可真宁愿让手就那么冰冻着,因为那样它一点也不痛。现在这一雪疗,他感到匆了可怕的疼痛。
“好,”奥尔瑞克说,“这意味着血液循环恢复了,血开始往你的手里流。”
“我真不明白,”哈尔说,“雪是冰冷的,它却使我的手暖和起来。”
“雪并不真像它看起来那么冷,”奥尔瑞克说,“动物喜欢让雪盖住它们,它们深深地钻进雪堆里取暖。当我们的赫斯基狗叠作一堆歇息时,它们很愿意被雪埋起来。”
哈尔感到手指能动弹了,就终止了雪浴,把疼痛的手塞进他的驯鹿皮夹克里,让身体的热气把它捂暖。慢慢地,手不痛了,开始像只真的手,而不再是一块冰疙瘩了。
他们又往前走了3“觉”工夫,遇上了一样宝贝。
“一头麝牛!”奥尔瑞克兴奋地大喊。“格陵兰岛以前麝牛很多。它们大都被捕杀了,所以现在它绝对是珍稀动物了。我们交好运了。”
这只麝牛最令人惊奇的地方,是它那件浓密蓬松的毛皮大衣,长长的,几乎拖到地面。
“它让我想起妈妈。”罗杰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议论自己的母亲?”哈尔抗议道。
罗杰解释:“每当妈妈外出参加晚会或音乐会,她总是穿一袭长长的晚装,一直拖到她的脚面上。”
奥尔瑞克哈哈大笑:“罗杰,能把这只野兽与你母亲相比,说明你很富有联想力。”
“可这些长毛都有什么用呢?”
“那可比女士们的晚装有用多了。”奥尔瑞克说,“甚至当气温降到大大低于零度时,它也能给麝牛保暖。麝牛实际上有两件大衣——就是厚厚的两层毛,在这两层毛里面还有一件轻柔的内衣,那是一层漂亮的、比开士米还要柔软的毛。这件长晚装还有一样好处,麝牛生了小麝牛,可以把幼仔藏在那厚厚的毛帘子后面。”
+|Qī|+哈尔用力嗅嗅空气。“一股什么怪味?”他问。“既不是什么好闻的气味,但也不难闻。这是什么?”
+…shū…+“麝香,”奥尔瑞克说,“这位女士不仅穿着晚装,还洒了香水。”
+|ωǎng|+“不过,”哈尔说,“这气味并不很像香水。”
“也许不像,”奥尔瑞克说,“但香水制造商们可少不了它。几乎每一瓶香水里都有一点儿麝香。”
“他们就是从麝牛上取麝香吗?”
“不仅仅是。另外还有一些动物也会分泌麝香,比如香猫、麝鼠、水獭,还有麝鹿。”
麝牛一点逃走的念思都没有,相反,它似乎随时都会向前冲。它仰着那颗巨头向周围看,威胁地低声咕浓着,一对尖利的弯角危险地朝下顶。
“这位女士那么温文尔雅,我敢肯定她不会攻击我们。”罗杰说。
“别太肯定。”奥尔瑞克说,“碰巧这位女士不是一位女士,这是一只公麝牛。它最喜欢的莫过于打架,而且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使我们全都丧命。”
公麝牛正恼怒地用爪子在地上乱抓。
哈尔可不想坐等这1/4吨重的野兽把他踩扁。他从雪橇上抽出麻醉枪,朝麝牛颈部射了一枪。一枪麻醉药量并不足以使巨兽睡觉,但至少可以使它镇静下来。公麝牛转过身,开始慢步踱去。哈尔的套索这时呼啸着飞出,圈套落在麝牛硕大的头上,正好套在牛角的后面。哈尔把绳头系在雪橇上,奥尔瑞克啪地朝狗挥响了鞭子。10只赫斯基狗一齐开始拉,半睡眠中的麝牛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过了5“觉”后,他们就调转头回家去。
他们又逮了一样好东西——一只迷途的驯鹿。这是一只北极驯鹿,跟拉普兰地区的驯鹿大不一样。它没有咬他们,很容易就逮住了。这驯鹿漂亮优雅。它没有那拖到地上的毛帘子,不像麝牛。它的体型匀称,双角非常漂亮。这是一只雄鹿,雌鹿也有角,不过没那么大。
“人们通常根据角叉的数量判断鹿角的品质。”奥尔瑞克说,“我仔细数过,这只鹿那对造型美丽的角上有60个角叉。”
“驯鹿有敌人吗?”罗杰问。
“它不喜欢狼,”奥尔瑞克回答。“但它的死敌是渡鸦。”
“渡鸦怎么能伤害这么大一只驯鹿?”
“渡鸦会突然猛扑下来,叼去驯鹿的眼睛。”
“你说过,生长在冰冠上的动物以吃其它动物为生,”罗杰说,“但我不相信麝牛和驯鹿会吃别的动物。那么,在冰冠上它们靠什么为生呢呢?”
“它们用爪子扒开岩石上的雪,吃生长在石头上的地衣。”
像那只麝牛一样,驯鹿被一根与雪撬相连的长绳子缚着,跟在雪橇后面走。
喀嚓,喀嚓,喀嚓,它走着。
“那些喀嚓喀嚓是怎么回事?”罗杰问。
奥尔瑞克回答:“这是驯鹿脚里的骨头互相摩擦发出的响声。所有听到这种声音的小动物都会让开。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动物会像它那样边走边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驯鹿的脚的确与众不同,那脚平平的,大得像薄饼。”
“说到薄饼,我可是饿了。”罗杰说。
“我们的食物都吃光了,”奥尔瑞克说,“不过,我们不用等太久,只要走到食物窖,我们就有吃的了。”
12、饿肚子真不好受
最后一“觉”起来后,没早饭吃。午饭也不会有。几个钟头以后,他们应该到达食物窖了。
因为已经踏上回家的路,狗跑得比来时快一倍。但对于饥肠辘辘的孩子们来说,这还不快。罗杰想出一个主意。
“在拉普兰,驯鹿不是也拉雪撬吗?”
“我也听说是的。”哈尔说。
“那么,我们也有一只驯鹿,干嘛要让别人拉它,而不让它拉雪撬呢?”
奥尔瑞克说:“我早该想到这个。哈尔,你这个小弟弟真聪明。”
他勒住狗队。在加拿大,赫斯基狗总是两只两只套在一起,整套雪撬窄窄的,以便在树木之间穿行。而冰冠上没有树木,拉雪撬的狗就分散成扇形。每条狗都能看到正前方,而不会只看到前面那条狗的臀部。
他们把驯鹿拉到前面,安排在扇形中间,5只狗排在它的左边,另5只狗排在右边。
然后,奥尔瑞克啪地挥响鞭子,驯鹿和狗就一阵风似地飞奔起来。孩子们跑不了这么快,就都爬上了雪橇。
这一点儿也没有使飞驰的雪橇慢下来。驯鹿矫健敏捷,它的力气几乎抵得上10条狗加在一块儿。
风撩起麝牛身体两边的毛皮帘子,使它们在空中飞舞。尽管这样,麝牛仍然能跟上大家。
至于那只四五百公斤重的巨熊,他笨重的身体本来可以作为行动迟缓的借口,但它的行动却并不慢。它一辈子都在迫不得已奔跑,因为它得找吃的。现在,尽管它不时停下来吃一只旅鼠,或者逮一只北极野兔,但它很快就能再赶上来,在风驰电掣的雪橇旁边奔跑。
所以,他们顺理成章地比预料的时间早得多看见食物窖。真是太好了,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