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罗杰历险记-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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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怎么回事?”罗杰尖叫起来,“地震了吗?”他屁股底下的那堆雪忽然活了,在剧烈摇晃。随着一声深沉的咆哮,一只北极熊从雪堆下钻出头来。罗杰搅了它的清梦,这野兽发火了。它猛地一拱,耸起它那庞大的身躯,把罗杰一个倒栽葱摔到3米多远的一堆雪里。
罗杰从雪堆里钻出来,爬起来就跑。那大熊摇摇摆摆地在后面追。罗杰在深雪里跌跌撞撞地跑。在加拿大的时候,他曾经被北美灰熊追逐过。可眼前这头熊,体型大得足以吞下那只北美灰熊。
罗杰拼尽吃奶的力气迈动双腿往家里奔。家,就是那座伊格庐。要是手里有枪,他本可以把这畜生打死。可是,他和他哥哥是那种“务求生擒活捉”的好汉。一头死熊对动物园来说毫无价值。
罗杰一头扎进伊格庐。那白色的巨兽紧跟在他后面。雪屋子里,孩子和北极熊对峙着。
这位不速之客抬起前腿站起身来进攻那个无礼冒犯了它的小人儿。北极熊这回可是大错特错了。它站起来足有3米多高,而雪屋顶却只有2。7米高。北极熊的那颗巨头撞穿了屋顶伸到外面来了。
一座顶着一颗北极熊头的伊格庐——那实在是一大奇观!不过,哈尔和罗杰把雪屋垒得很结实。虽说还没有结实到能阻止那只大熊把屋顶撞穿,但却硬得足以把那大笨熊卡在冰砖当中,使它不能下来把小坏蛋罗杰扯成碎片。
哈尔瞅准时机,冲进伊格庐,抓起一根绳子,把那畜生的两条后腿捆在一块儿。这绳子是特制的,中间夹着一条金属丝,非常结实。北极熊大发雷霆,它咆哮着,像跳西班牙舞似地蹦跶着,徒劳地试图挣脱绳子。
此时,北极熊的两条晃动着的前腿悬在半空中。就像对付那两条后腿一样,哈尔迅速果断地把它们捆在一起——或者不如说,试图把它们捆在一起。困难在于,前腿是北极熊的主要武器,它们力大无穷,那大爪子一掌就能把哈尔送上天堂。可哈尔还没有作好到那儿去的准备——还没到时候呢。所以,他尽可能避开那双拼命扑打的爪子。幸亏巨熊的头伸在屋外,不能随时看见哈尔在什么地方,它那双扑打着的重锤似的前爪总打不中哈尔。哈尔左躲右闪——哪怕仅仅一回躲闪不及,他都会被送上天堂去见他的列祖列宗。
哈尔挽好一个绳扣,好不容易套住了大熊的一条前腿。这么一来,套住另一条前腿,把两条腿拉到一块儿,再挽个死结,就能把它们牢牢地捆在一起了。
哈尔与巨熊搏斗时,罗杰飞跑到别的伊格庐去求援。因为光靠两个孩子是对付不了这只重达四五百公斤的大怪物的。
爱斯基摩人最助人为乐,只不过几分钟光景,12个人就来到了现场。他们并不清楚要他们来干什么。一个爱斯基摩人带着一支笨重的枪来,另一个则带来了弓和箭。哈尔的爱斯基摩语讲得还不够好,无法向他们说明为什么不能把熊打死。
一位英俊少年走上前说:“我会英语,你们要怎么干?”
“我们要,”哈尔说,“活捉这只熊,然后把它关进动物园。”
“动物园?动物园是什么?”
“是一个地方。在那儿,野生动物得到很好的照顾。人人都可以到那儿去参观那些动物。”
“唔,很好。”那少年说。他转身朝那群带着枪支弓箭的人说了几句,似乎在给他们解释,要他们来干的并不是一桩杀生活儿。
“你叫什么名字?”哈尔问。
那位少年露出为难的神色。“爱斯基摩人不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他说。
“为什么不?”
“因为对爱斯基摩人来说,名字就是他的灵魂,是一个神灵。如果神灵守护着的那个人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就会惹恼神灵。别的人可以替我告诉你,那倒没关系。”
他对身边的一个人说了些什么,那人随即将名字的主人不敢说出口的那个名字告诉了哈尔。。电子书原来这位给他们帮忙的少年叫奥尔瑞克。
哈尔紧握着奥尔瑞克的手说:“奥尔瑞克,认识你很高兴。你多大了?也许,这也得保密?”
“不用保密。我20岁。你呢?”
“我也是。”哈尔答道。
罗杰提出一个问题:“北极熊的爱斯基摩名,字是什么?”
“南努克。”
哈尔说:“我相信我们大家,包括北极熊,一定会相处得很好。”
奥尔瑞克望着他热情地微笑,他们已经成为朋友了。
“呃,说到这只熊,”奥尔瑞克说,“你们有布吗?”
哈尔不明白用一块布怎么对付得了北极熊。不过,他还是进伊格庐去拿了一条围巾出来。
几个爱斯基摩人把奥尔瑞克托上伊格庐屋顶。他用围巾紧紧裹住熊头,把它的双眼蒙得严严的。
这办法有神效,巨兽被征服了。它不再咆哮,也不再乱扭,甚至连轻轻的蠕动都停止了。北极熊安静得像只绵羊。
兄弟俩把家里带来的一只铁笼子放在伊格庐前,正对着雪屋的门。
大家用斧子把卡住北极熊的冰砖砍碎,北极熊巨大的身躯重重地落在雪屋的地板上。它的四条腿被捆着,眼睛也被蒙着,只能弓着背在屋里瞎撞。但它很快就找到了出口,趔趔趄趄地撞进了铁笼,笼门随后就关上了。
“它折腾了半天,累了。”奥尔瑞克说,“北极熊贪睡,等它睡熟,你们就可以进笼去把蒙眼布取掉,把捆腿的绳子解开。不过,一定得非常小心。万一弄醒了它,它就会朝你猛扑上去,比闪电还快。要不,还是我来干吧。”
“不用,我能对付。”哈尔说。
“我来,”罗杰插嘴说。“不管怎么说,它总是我的熊吧——是我坐着了它。”
哈尔哈哈大笑,“照你这么说,你坐着了它就有特权了啰?不行。如果回家的时候只剩我一个,家里的人可饶不了我。”
熊和哈尔都睡熟了。罗杰蹑手蹑脚地溜进兽笼,给熊摘下蒙眼的布,松了绑。熊被弄醒了,但却没有闪电般地扑向罗杰。北极熊很聪明,这一只北极熊的智商足以让它懂得罗杰这样做是为它好。
它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2、奇怪的格陵兰
“人们干嘛管这儿叫绿地呀?”罗杰觉得很奇怪。
“也许正因为它不是绿的。”哈尔答道。
“这算不上是答案。”罗杰不服气地说。
“是的,这就是答案。丹麦人到这儿来了,它就成了丹麦的一部分。他们想让别的人也移居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岛上来。格陵兰岛面积217万多平方公里。但岛上人烟稀少,再大也没用。要是他们管这儿叫忧郁岛、死岛或无人之地,人们就不愿来了。所以他们才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绿地。”
“他们这是撒谎。”
“不全是。确实,这岛的绝大部分都覆盖着冰雪。什么样的冰雪啊!5400米厚。如果人钻进去1500米左右,就会觉得像钻进了时间隧道,看见的全是千岁高龄的冰层。这些冰从来都没融化过——除了夏天,冰的表层会融化一丁点儿。冰层还在不断变厚。一万年后再回这儿来看看吧,你看到的将会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冰山。”
“谢谢,我可不想再回这儿来。不过,我觉得它还是应该叫做无人之地。干嘛叫绿地呀?”
“因为,”哈尔回答,“在岛的西岸有一条8至16公里宽的绿色地带。那不是森林,那儿的所有植物都长不到3米高。但那儿有矮小的桦树、白桤木,苔藓、虎耳草、罂粟,还有草地。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离那儿不远。听说,人们能在那个离北极不远的地方种甘蓝、芜菁、生菜、小萝卜,甚至能在花园里种花。”
“眼见为实,”罗杰嘟哝道。“这些东西为什么光长在西岸而不在别的地方生长?真是莫名其妙。”
“它们长在那儿,是因为有一股墨西哥湾的水流流经那边的海岸,它从墨西哥湾带来了暖流。当然,流到这儿水就不那么暖了,水温可能差不多降到零度了。但那也不算冷得太厉害,不像在东海岸。你简直可以把那边的蛮荒地带叫做不毛之地。”
罗杰不得不承认,无论什么问题都难不住他的哥哥。要是罗杰自己懂得的能有哥哥的一半,他就算得上学识渊博了。
“还有一个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罗杰说。“这儿为什么老是这么黑?”
“因为这儿现在仍然是冬天。整个冬天都没有太阳。但在夏天,太阳从早到晚都大放光芒。不过,它从不升到天空当中。它整天都呆在地平线附近。要是没有钟表,你永远分不清中午和半夜。”
“可我有表。”
“即使有表,也不易分辨。比方说,你的表指着10点,请问,是哪个10点——是上午10点还是晚上10点呢?”
罗杰感慨万端:“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么颠三倒四的事情。说是冬天,又只是灰蒙蒙的,怎么不是一团漆黑?”
“因为太阳已经到了它即将升起的地方,只不过还没有进入我们的视线以内罢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能看见太阳了。几星期后,你甚至会对太阳感到厌倦——你要睡觉了,它却还在照耀着你。”
罗杰哈哈大笑。即使是这样讨厌的事也不能使他兴致稍减。
“我想起一样好东西,”他说,“我的北极熊。我这就去喂它。我也弄不清这是早餐、午餐还是晚餐——管它什么餐呢。我敢打赌,它一天到晚都想吃东西。”
3、罗杰与巨兽
罗杰跟动物们总能相处得很好。这也许是因为他喜欢它们,但也可能是因为它们不怕他。他大年轻了,才14岁,还不够格让任何动物害怕他。
四足落地站起来时,他的北极熊南努克肩高150公分。罗杰的身高也是150公分,和北极熊正般配。
只消几口,他的这位四条腿的朋友就能把他整个儿吞掉。那样一来,罗杰就没有了。只要流露出丝毫畏怯,罗杰就完蛋了。
但他却轻言细语,温柔地爱抚着那只巨兽,仿佛它只是一只小猫咪。这位老兄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这样体贴入微的照顾。它的母亲从不爱抚它,它的父亲甚至威胁它,要把它吃掉。而这个男孩每隔两天就给它喂一次东西。以前,为环境所迫,它经常一两个星期什么也吃不着。
南努克既没学过爱斯基摩语,也没学过英语。但它会分辨人说话的语调。罗杰轻柔的嗓音在它耳边响着,它就努力模仿,发出心满意足的呜呜声回应他。
一天,罗杰对哥哥说:“我想把它放出来。”
“你一放它,它准会像一道蓝色闪电,嗖地一声就无影无踪了。”
罗杰尊重哥哥的意见,但也信任他的巨熊朋友。他轻手轻脚地打开笼门。南努克没动弹。罗杰走到体重半吨的巨熊后头,动手推它。他倒不如去推一堵石头墙呢!
熊回过头去望着他,它那双大眼睛仿佛在问:“你想干什么,小家伙?”
罗杰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对付这座骨肉大山。这办法也许能行,也许不行。他走出笼门,站到笼外6米的地方,然后转过身来开口说话。他还是用南努克很容易听懂的语调说着。
巨熊南努克站着,一动不动。5分钟,10分钟,15分钟过去了。罗杰仍然耐心地说着。过了一会儿,格陵兰的百兽之王终于学着它的朋友的样子走出了铁笼。
打那以后,笼子门就一直敞着。北极熊要吃要睡就进笼去。笼子里铺着厚厚的驯鹿皮,睡在笼里比睡在雪地上强多了。雪地上到处是石头,睡上去硌得慌。
爱斯基摩小伙子奥尔瑞克前来告诉他们,离岸不远的海面上发现“美髯公”。“美髯公”就是力大无穷的长须海豹,爱斯基摩人管它叫孟克乐克。
有关孟克乐克的事儿,哈尔听过不少。他爸爸约翰·亨特在纽约附近有自己的动物养殖场。他说了:“能弄到手的海豹你们都得弄回来。特别是巨长须海豹。它身长3米以上,平均体重360多公斤。特大号的体重可达720多公斤,翻一番呢。小心它那张巨口,它一口能把你的头咬掉。像所有海豹一样,它从冰洞口探头出水面来呼吸。不同的是,你们抓得住那些小一点儿的海豹,而且能把它们从水里拖出来。”
“但是,一头体重达360公斤的海豹,你绝对没办法把它从只有15厘米宽的冰洞口拖出来。”罗杰说。“那么,你打算怎么逮住它呢?”
“下去呀。带上水下呼吸器,穿上乙烯橡胶潜水衣,到水底下去呀。水可能很冷,但乙烯橡胶能为你保暖。”哈尔说。
于是,身裹厚厚的乙烯橡胶潜水衣,背负氧气罐,他们跟着奥尔瑞克走过短短一段路,来到海边。背上的氧气罐是在水下搜索那巨兽时呼吸用的。
罗杰回头一看,他的熊跟在后面。
“拦住它,”哈尔说,“让它回去。”
“说得倒轻巧。”罗杰不以为然。
“你不懂,”哈尔说。“海豹是北极熊最爱吃的东西。让它一块儿去,碰上海豹,它会把它吃掉的。”
“我相信我能教会它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