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锁灯红-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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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云飞就住在胤禩和晴川的小客厅里。
“如果你在这个城市再住一段时间,我们就一起生活,好不好?”胤禩的舌头有点儿大,但还是热情地邀请云飞。
“可是,我拿不起租金。”
“唉,少拿点儿,意思一下就行,谁让我们投缘呢?反正天已经冷了,你又不能总是露宿街头。”
“好吧,漂泊了两年,终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虽然晴川的家也几乎是家徒四壁,但是毕竟能遮风挡雨。
第二天早晨,晴川一如既往地上班。而胤禩却和云飞聊开了。
“云飞啊,你知道你为什么一直靠玉笛没有使生活有改观吗?”
“为什么?司哥,我也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结果。”
“我这样想,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变快,很多人开始浮躁。真正懂得艺术的人都去音乐厅里听高雅音乐,有多少人懂得街头艺术呢?”胤禩虽然到现代的时间不长,可是,他更愿意去思考古今生活的区别,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居然比身在其中的云飞看得更加透彻了。
“那怎么办?”
“我发现在电视上综合司有一些什么组合的,又唱又跳,又有乐器表演,都很火的。”
云飞的眼睛一亮,“司哥,你是说,我也搞一个组合?”
“可以试试嘛。”
“可是我除了笛子,不会什么啊?”
“所以啊,我现在正好没有事情做,干脆和你搞一个‘笛仙神韵’组合。你只要负责吹你的笛子,而我可以练练武术,唱些古词。我们把现代与古典完美结合,将来我们也搞到北京去‘漂’。”
“真是惭愧,本来我就来自北京,却独自一人到市发展。我是不想离他们那么近。”他特意把那个“他们”强调一下,也许在心里,云飞是恨他的父母的。
“嗯,我懂。”
两个人说干就干。先用昨日挣的钱为云飞购置了一套黑色燕尾服。让他充满现代的气息,而胤禩则选择了一身白色的太极服,一副衣袂飘飘的仙人之姿。
云飞穿上这身笔挺的燕尾服,这已经是他许久以来所拥有的最好的衣服,一直以来他的行头都是破败的,因此在路人的眼睛里,自己只是一个乞丐,绝对和艺术不搭边。人们给的钱也多是出于怜悯,与艺术无关。
云飞今天才知道,自己每日站在街头吹笛子,只是一个人陶醉于艺术而已,根本没有一个人真正驻足来欣赏他的艺术。也许按照自己过去的做法,云飞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胤禩和云飞来到公园,在云飞用玉笛吹奏《男儿当自强》这首曲子的同时,胤禩打了一通拳。
很快有人围观,有人惊奇,身前身后,全是窃窃私语。
“我们来自北京,酷爱音乐和武术,我们暂时没有大的舞台,但是艺术不分贵贱,我们今天在这里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如果您认可我们的表演,请您帮忙给一些盘缠。”云飞的一番激情演说,使周围的一些观众有些动容。
已经有人慷慨解囊,在他们的脚下的纸盒里投入了一些钱币。
云飞觉得虽然仍旧是街头卖艺,但是觉得昨天自己还是个乞丐,而今天就是在做街头艺术。这种心理的反差,使得云飞的心理变得更加自信。今天的表演更是锦上添花。
第十七章 bear酒吧
三天以来,胤禩跟云飞的表演一直是很顺利的,两个人不光对于“笛仙组合”这个名字非常满意,而且认为他们的组合前景非常好。
“司哥,你就是我的贵人。”
“不,都是玉笛给我们带来了幸运。不是说,玉笛遇到了有缘人就会带来好运吗?”
“也许吧!”
这两天,云飞觉得赚到的钱多了一些。而且在胤禩的点拨下,自己在吹奏玉笛的技术上也有了新的突破。云飞的脸上洋溢几年以来少见的微笑。
虽然在大清朝的时候,胤祥是兄弟们当中笛子吹得最好的,但是,胤禩的水平也不差,以他的水平教导云飞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两日,“笛仙组合”的多次表演,也使胤禩感觉到自己终于能做点儿什么了,心里也平衡了一些。最重要的是,胤禩与云飞之间有一种默契,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有时候,他们彼此间交换的一个眼神,就使他们的表演锦上添花。他们戏称他们是“史上最佳搭档”。
胤禩有时候会唱一些古曲,有时候也演绎一下现代的流行歌曲。在云飞玉笛的伴奏下,一切显得相得益彰。
可是晴川的心里却不舒服了。晴川觉得让堂堂的大清朝八阿哥在街头卖艺,实在是有损形象。在她的眼里,无论在清朝还是在现代,胤禩都是那个骄傲如天神的八阿哥,她希望他永远纤尘不染。
但是她此时有说不出的苦衷。她没有办法改变胤禩的生活状况。每天从胤禩和云飞表演的场子旁边路过的时候,晴川的心里都非常难过,却又毫无办法。
可惜顺利的日子过不了几天,终于出现问题了。
一天,胤禩和云飞正表演得淋漓尽致的时候,一些胳膊上带红箍的老人出来管理了。
“你们是干什么的,谁让你们在这里摆场子的?”
“我们喜欢艺术,就是在这里搞搞街头艺术。”
“什么街头艺术?今天就这样,别摆了,收起来。影响交通。明天不许再来,再来的话,采取罚款的措施!”
不仅如此,还有城管的车辆前来交涉,甚至有记者前来采访。城管要求他们马上停止,并且要求他们再也不许出来表演。
是啊,在街上表演,往往堵塞交通,而且影响市容。所以街道出面管理。记者甚至问他们是不是那个艺术学院的学生出来体验生活的?他们的知名度是大了,可是,麻烦也大了。胤禩与云飞当然要回避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只好换地方表演。但是,换到哪里都坚持不了超过三天。看来,街头艺术现在还全然没有市场。真不知道那些“北漂”的人都经历过多少波折。
随着更换地方数量的增加,其实,两个人的心里都不好受。开始时候的意气风发被不时的“唉声叹气”所取代。他们表面上互相鼓励加油,其实却在心里不断地担忧:这个“笛仙组合”是否还能坚持下去,只是他们互相不说明而已。
晚上,两个失落的男人回到家里,还得靠晴川来安慰。
“别伤心,不行的话,到各个酒吧去看看,有需要伴奏的,就去打工,那里可以遮风挡雨,而且收入比较稳定,总比这样在街头被赶得到处躲要强。你们有水平,总会有人认可的。不是说,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吗?”
是啊,也许真的应该换个思路。胤禩的想法总是从古代出发,并不符合现代的特征。
云飞和胤禩都认为晴川说的有道理,但是却舍不得结束“笛仙组合”,毕竟才组合了不到二十天啊。如果真的到各个酒吧去招聘,两个人势必要分开。
于是他们都非常珍惜在一起表演的每一场。
这一天,他们正在表演,忽然来了一个穿戴讲究的女士。一袭淡紫色的连衣裙,挎着一个埃菲尔的小挎包。略显丰满的身材凹凸有致,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盘在脑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更显得雍容华贵。
贵妇人直接对云飞说:“我观察了你们几天,这个小伙子的笛子吹得真不错,你总在街头卖艺,不是个长久之计。你除了笛子,还会什么乐器?”
“我从小学习玉笛,别的乐器还真不会。”云飞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我们酒吧其实需要一个黑管或者萨克斯演奏者,不过笛子也差不太远。不如到我们酒吧去吧?每天晚上工作四个小时,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你看怎样?每小时十元钱。你们考虑一下。不过,我只能雇用一个人,这位的水平也不错,但是,我那里条件有限,不好意思了。你们两个人商量一下,看看去不去。”
当机会真的摆在眼前的时候,云飞看着胤禩,却一时拿不定主意了。他始终舍不得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亲情。在自己穷困潦倒的时候,司哥主动帮助了自己。现在一出现好机会,自己就跳槽了,显得自己有些不通情理,虽然那女人显然是想雇用自己的成分多一些。
胤禩看着云飞,满眼都是赞赏。“小伙子,还等什么,现在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不比我们这样东躲西藏的好吗?这是一个好机会,要学会把握。我在与你组合的那一天开始,就是期望有这样的结果的。你一定会成功的。”
“司哥,你真好!”二十多岁的云飞忍不住趴在胤禩的怀里哭泣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在云飞多年来部位家人理解的时候,居然还有这样一位“大哥哥”对自己照顾有加,对自己如此地理解。
“好了,今天晚上八点,拿着名片到我们酒吧来找我吧。”说着,女士递过来一张名片。
那是一张酒吧的名片,女士姓林。
夜幕降临,不知什么时候,灯光接了太阳的班儿,把城市打扮的色彩缤纷。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过星星了,这就是都市的夜晚,绚丽多姿,流光溢彩。胤禩和云飞来到这条街,首先入目的是“焰火”酒吧。“焰火”两个字在黑色的底色下,红的诱人,似乎是两个舞者;在霓虹灯的掩映下,又像是两团火焰“噗噗”地燃烧着,喷射着火苗,似乎要吞噬一切,充满着顽强的生命力。
“焰火”酒吧门口热闹非凡,似乎永远处在络绎不绝的迎来送往之中。黑夜时分才是人们活动的开始。
胤禩和云飞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热闹的氛围。
他们站在“焰火”酒吧对面驻足不前。呆呆的望着属于别人的热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
与之相比,酒吧就显得安静了许多。巨大的黑色的啤酒瓶子做成了酒吧的门,播放着轻音乐,营造了一种轻松的氛围。
“过去吧,既来之则安之,要好好把握机会,再过一会儿,时间就过了,第一次来报到,一定要准时。”胤禩用手拍拍云飞的肩膀。
云飞明显是有些紧张,他回头看了一眼司殷大哥,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唾沫。拍拍胸脯,拿出名片,昂首挺胸地走了过去。胤禩瞧着他顺利地被领了进去,临进去之前,云飞还回过头来看来胤禩一眼。
胤禩就不知不觉地往前走了几步。
“呦,哪里来的这么帅的帅哥啊?到我们这里来玩啊?”胤禩正在发呆,冷不防被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抓住了臂膀,一边嗲声嗲气地说话,一边还往胤禩身上贴,那种劣质的香水味呛得胤禩直向咳嗽。“第一次来啊?不用紧张,我陪你喝一杯。啊!”说着,就把胤禩往旁边的“焰火”酒吧里拽。
“我,我不是到这里来玩的,我只是路过。”胤禩忽然有一些紧张,连说话都有一些结巴了。怎么感觉这女人像是青楼女一样啊?包括在清朝,胤禩都没有去过青楼,这个架势还真有些玄。胤禩用力甩开面前的“老牌劣质香水”。一边跑一边闻自己的身上还有没有残留的香水味儿,可不要让晴川误会了才好。
酒吧里灯光暖昧,音乐悠扬,人影婆娑。云飞接受的工作也并不复杂,就是每天吹一些曲子,营造一些浪漫氛围。在悠扬的乐曲声中,客人们一边谈笑风生喝茶吃点心,一边欣赏台上的表演。每天12点下班。
有了那天的经历,胤禩还是很担心云飞的处境。直到看见每天云飞的生活有了规律,收入也相对稳定了,才渐渐地放心。
胤禩每次看云飞的目光都是充满慈爱和期盼的,他早已经把云飞当成了自己家的一个孩子那样爱护了。
酒吧是一个社会里最能教人长大的场所,云飞每天在酒吧里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物,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聪明的云飞选择只看不说。
每次云飞表演的时候,其实都是闭着眼睛在自我陶醉。他不喜欢这种氛围,虽然他所在的酒吧比较高雅,客人也多文明。但是,他还是不习惯。可是,为了生存他不得不留在这里。
云飞猛然发现,在认识司哥的这段时间里,自己长大了,成熟了。
生活的磨砺,使他终于懂得了其实父母为他做的选择也无可厚非,赶他出来也是用心良苦。但是,骨子里的倔强使云飞坚信:既然选择了,就没有回头的路。云飞还是决定坚持走下去,他不愿意低头。
既然懂得了父母的用心,云飞开始觉得想家了,而且这种思念像是春天的小草,经过春雨的滋润,便蓬勃地生长起来。
第十八章 玉笛丢失
云飞不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