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仙-第10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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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爱的恭敬也有了效果,至少病魔的注意力从他身上挪开了:“那你们几个,就暂时留在此处,灵舟由我对付,在那舟船之上,我发现了美味的生命力的。”
病魔说到这里,舔了舔舌头,虽然没有口水直流,但那垂涎欲滴的表情,只要不是瞎的,都已看得清清楚楚。
原来这位大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了解这一点后”海族老者哪还敢与对方相争,触这老怪物的霉头,恭敬的施了一礼:“前辈既然这样说,晚辈几人当然是谨尊吩咐,就在这里恭祝前辈收获多多,满载而回。”
“呵呵!”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串嚣张的笑声传入耳朵,那病魔风驰电掣”像着灵舟追过来了。
顿时,林轩的脸色,难看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自己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么,怎么最坏的情况全被自己给遇上了。
林轩郁闷以极,现在的形势,用糟糕已不足以形容地。
怎么办?
如今仅有他一个,想要逃走倒是分毫问题也无。
管他病魔是什么厉害霸道的家伙,就遁术来说,林轩信心十足”只要将幻影遁施展出,打不过”难道还不能跑么?
可眼前带着百草门显然是不行的。
要不然将这些家伙放弃?
林轩摇了摇头,现在情况危急,以他的性格,放弃百草门也不是不能做的选择,弃卒保车对于任何一个有大魄力的人物,根本就不算什么。
毕竟绑在一起死,不如逃出一个算一个。
这道理,与壮士断腕是一样的。
可放弃,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家伙,百草门与自己虽有一些渊源纠葛,但交情毕竟不深,放弃他们,林轩是一点心理负担也无。
可翎儿雁儿呢”这两个丫头,可是自己的徒弟,虽然只是记名弟子,但不管如何,总是收归到门下的。
做师傅,能将她们放弃么?
别人不清楚,但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
当初拜师的时候,两个丫头曾说,要为师门赴汤蹈火,自己也承诺了,自己这当师傅的,也要对门下弟子尽量照拂。
那可不是随便说说,食言而肥不是林轩的性格。
百草门可以放弃,但两个徒弟却是一定不行的。
可带着姐妹俩,一样是累赘,根本就没有办法施展幻影遁术,换句话说,同样没办法逃脱。
简单点讲,就是放不放弃百草门,对于眼前的局面,都是于事无补,自己同样只有干瞪眼一途。
难道又要面对洞玄期老怪物?
想到这里”林轩的心就烦躁的到极处,虽然平心来说,这种等级的修仙者,他没有以前那样害怕了,即使对上”也未始没有一战之力的。
可胜的机会,依旧是非常渺茫,如果没有意外发生的话,同样是输面居多,这绝不是什么妄自菲薄。
面对毒龙老祖化身的那次”林轩虽然赢了,但却赢得稀里糊涂”若不是五龙玺,自己不死也要脱层皮,换句话说,纯属运气。
事后,林轩也研究过那神奇的宝物,依旧是一点头绪也无。 ……
第一千七百五十二章 懂事的徒儿(第六更)
第一千七百五十二章 懂事的徒儿(第六更)
而下一回,未必就有这样好的机会了。
做为经百战的修仙者,林轩自然不可能将自己的命运,寄托于那样的宝物。
如此做,未免太不靠谱!
想要当一名强者,就要让所有的事情,不脱离自己的掌控。
故而与毒龙老祖化身一战,并不能说明什么。
当然,在不久之前,林轩还遇到过另一名洞玄期修仙者,而且同样战而胜之了。
可那一次,却并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有一位神秘的剑修,若璇与自己联手。
同为离合,可此女的实力,连自己也无法看透,具体有多强不好说,但绝对是不在自己之下的。
至少同阶修士中,林轩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物,便是昔日的田小剑与若璇相比,也要略逊一些,故而自己与其联手,能够战胜的洞玄期老怪物,也实在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而眼前,则不知道此女在何处,自己找谁来联手。
单打独斗,自己毕竟要稍微略逊这么一筹。
尽管心中不甘,但事实摆在哪里,林轩是不会自欺欺人地。
何况自己的对手,还不止那病魔一个,就算与他势均力敌又如何,后面还有成千上万的鲨族,又该谁来应付?
虽然严格来说,自己并非孤家寡人一个,百草门的修仙者,都与自己坐在一条船上的,可这个宗门也太过破落,除掉上官暮雨是凝丹期修仙者,剩下的弟子,不是筑基,就是刚踏入修仙界的菜鸟而已,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连当炮灰都不够格,这么可能替自己做帮手呢?
该怎么办呢?
现在的形势,是恶劣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只有自己一人,还没有什么,打不过,逃,总是分毫问题没有,施展出幻影遁秘术,就算是洞玄期修仙者,也只有徒唤奈何,绝不可能追上自己的。
可问题是,自己不是孤家寡人一个,有百草门做为累赘,又该怎么逃呢?
当然,林轩也可以选择放弃,下棋里面就有一招叫做弃卒保车,与其绑在这里一起死,不如活上一个是一个,那才是聪明人的选择,壮士断腕的道理是一样的。
咋一听,这非常的诱惑,可仔细想想,其实同样是不可能的。
百草门自己可以放弃,毕竟自己与他们虽有瓜葛,但交情却并不深厚,当真遇见大危险的时候,自己独自逃走,不论放到哪里说,也无可指责,可雁儿与翎儿该怎么办呢?
与百草门其他人不同,两女可是拜了自己做师傅,虽然仅仅是记名弟子,但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爱徒,当初入门的时刻,自己就说了,会对门人尽量照拂,现在要食言而肥么?
林轩摇了摇头,丢下徒儿逃跑,他自问有些做不到。
可留在这里,同样不能化解危机,而且会将自己陷入极其危险的境地,想到这里,林轩的脸色变得难看以极。
而就在这时,轻柔的声音传入耳朵:“师傅,是有强敌追来了么?”
说话的,是上官雁那丫头,此时此刻,百草门其他弟子,都听话的在静室中打坐,不过两女倒是出来了,毕竟她们是林轩的弟子,身份与其他人,是不同的。
“不错,我们确实被敌人盯上了,而且是洞玄期修仙者。”
林轩叹了口气,他并没有谎言相欺,因为那没有意义,该面对的,无法逃避,对方很快,就会追到这里。
“洞玄期修仙者?”三女的脸色顿时狂变了,她们知道形势危急,但没有想到,居然会到这样的境地。
一时间,周围安静下来,只剩下众人因为紧张而变得急促的呼吸,这个消息,对于她们来说,是太过惊悚,一时片刻,很难消化掉的。
“师傅,您快走吧!”过了几息,却有清脆的声音传入耳里。
“走?”林轩一愕。
“不错。”
上官雁继续开口了:“徒儿晓得,师傅您不是普通的修仙者,您如果一心逃走的话,想必就是洞玄期老怪物,也一样追不上你的。”
此女幽幽的说。
“可我走了,你们又该如何?”
“这……师傅您就不要管了,如今形势危急,能走一个是一个,徒儿不想拖累你。”
上官雁的脸上满是诚恳之意,然而目光闪动间,却透出几分不舍:“徒儿资质愚钝,蒙恩师不弃,收归门下,能够在您的指导下修行,是雁儿几世修来的仙福,入门时,徒儿曾说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愿意为师门赴汤蹈火,哪怕因此坠入九幽也无怨无悔的,可惜徒儿修为太弱,实在无法替恩师分忧,这已是罪过,怎么能继续拖累师傅呢,所以,请师傅快走,以后替我们报仇。”
上官雁说到这里,脸上落下晶莹的泪滴,但表情却决然以极。
“妳……”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林轩心中大为感动,却听见噗通一声传入耳朵,回过头,却是上官翎也跪下来了,两女性格不同,上官翎比姐姐活泼,不过这时候诚恳的表情却是一样的,也是磕头:“师傅快走,以后为我们报仇。”
两个丫头,都是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一心一意的为自己着想的,得徒如此,夫复何求,林轩心中,非常感动,他虽然无利不早起,但也是性情人物,两女对自己这么好,怎么能将他们丢在此处。
拼了!
洞玄期老怪物又如何,不要将自己惹毛了。
要知道,林轩其实还有一个杀手锏。
当初在丹月宗总舵,曾经找到一神秘丹药来着,可惜第一颗,被金义捷足先登的给吃掉了,结果他修为暴涨,从离合一直狂升到洞玄期的程度,这样的事情,简直是闻所未闻的。
虽然只持续的约莫半个时辰的功夫,但自己几人联手也差点打不过,在那段时间内,他确实是洞玄期存在的。
而那神龛,最后落在了自己的手里,里面的暗格中,自己还找到一颗同样丹药来着,只要服下此物,自己的修为,也能提升到洞玄,与鲨族老怪物的境界就相同了,在一样的境界,他岂会是自己的对手?
:第六更,今天更新了12000字,不过这一章其实是幻雨重新写的,开始的时候,本来都写好了,结果在分章节的时候,操作出错,给删掉了,本来是想要暴15000的,但现在没有时间了,而且也累得受不了,幻雨现在,连晚饭都没有吃,幻雨敢拍着胸膛说没,这绝对是我写书以来,最拼的一天,偏偏操作出错,唉,不说了,虽然没有达到预期,但12000应该也不少了,各位道友,看在幻雨连晚饭都没有吃,拼命的份上,将给百炼吧,拜托大家了。RO ……
第一千七百五十三章 灵机一动
原本,这样的杀手锏,林轩并不想用,毕竟在关键时刻,这东西,可是能够救命的,用在这种场合,平心来说,多少是有一些浪费了。
然而两个徒儿可爱到如此程度,林轩又不是铁石心肠的人物,怎么可能弃她们于不顾。
假如真那样做,自己即使逃脱,这良心,也会终生不安的。
以诚待我,我必用心报之。
林轩虽习惯了腥风血雨,也喜欢无利不早起,但与别的修仙者相比,他却是有底线地。
男人么,总该有一点血性,岂能连自己的徒儿都不能保护,那还在修仙界混什么?
脑海中念头转过,林轩已将决心下定了,这丹药用在此处,值得!
或许别人会觉得傻,但在他的心中,却是另有一杆秤来衡量的。
舍得舍得,林轩觉得这样做,并没有错。
袖袍一拂,一个玉瓶飞掠而出,比通常盛放灵丹的瓶子,要稍微小上那么一些,却极为精致,表面的花纹,乃青花瓷,不过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瓶子的底部,还贴有一张禁制符箓,不过也比通常的,要小上许多。
不用打开,林轩也感觉到药灵在里面。
尽管已经将决心下定了,不过看着此物,林轩心中还是有一丝不舍。
可现在,又能如何,难道还能奢望那海族老怪物,将百草门,当成是自己人?
林轩有些自嘲的想着。
却一下子呆住。
等等,这个假设,听起来荒谬,但也并非,没有那么一丝可能。
林轩将神识沉入腰间,在须臾袋中翻找起来。
很快,他脸上喜色一显,伸出手来,在上面轻轻一拍,一小巧玲珑的令符,就出现在了掌心里面。
是一块乌黑发亮的铁牌,比半个巴掌还要小一点,毫不起眼,正面刻着古怪的文字,可惜林轩并不认识,而背面则画着一抹鲸鱼,看上去雄壮无比。
屈指微弹,一古朴的声音从上面散发出来,虽然没看出是什么材料所铸,但无疑是非常坚硬的。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这不起眼的东西,未必就不是宝物,算算,那都是四百年前的事了,当时,自己机缘巧合,救了巨鲸王的郡主,小丫头心中感激,可她是悄悄溜出来地,身上没带什么宝物,于是就将父王的令符,赠予林轩了。
这东西,自己也没怎么在意,随手收起,时光如白驹过隙,渐渐已到了遗忘的境地,故而才一时没有想起……
不过总算在最后时刻,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件宝物,如果用它,能不能够化险为夷?
林轩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不管如何,总还是值得一试的,毕竟海族六王同气连枝,狂鲨一族与巨鲸族的关系向来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