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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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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把拽住她干枯的手掌,冷冷地看着她,皮笑肉不笑:“法师大人,您确定要用此阵?”

“神使大人,不用紧张。这个魔法阵只是让您的仆人听话一些,对您的身体没有一点坏处。”老法师诚实地笑笑回答。

如果我真的对此阵一无所知,一定会因为那张笑脸而深信不疑。只可惜她地女儿早就用过了。

我也笑着回答,右手更加用力把她拖离阵眼中心。不让她把暗夜精灵之血滴上去:“尊敬的法师大人,不妨告诉你一声,您的最最宝贝地女儿索莫达女士,曾经用过这阵,您知道她的下场如何?”

喳喳。猪头,你干嘛说出来,让达菲斯变成血色精灵不是蛮好地?他做了那么坏事,杀了那么多人,在大陆上人人怨声载道,死有余辜诶搞不懂你,这下子旁边这伙人更不会放过你了!

“不、不可能!除了我,没有人看得懂这个阵法,更别说破解它!”想起自己是跟神使在说话。老法师觉得自己过于激动,在老脸上硬是挤出一团难看的笑容,掩饰自己的失态。她以为她自己很和蔼:“不知神使大人从哪里听来的消息,这阵法是女神大人的赐予。对神使真地没有害处。”

我连连冷笑。嘲讽她的谎言都已被当面戳穿仍固执己见:“这阵名曰血色召唤,在奇亚大陆被称为魔鬼的禁忌魔法阵。索莫达女士因为违背光明神的道义与准则,被剥夺佩恩斯奈佣兵公会会长之职,并被逐出故国方星凡希泰,甚至于被全大陆正义骑士末日追杀,至今生死不明。

大人,如果这阵法真的对使用者无害,真的符合光明神祗的信仰之意,何来禁忌之说?还望老法师慎重考虑为好。”

“神使大人,”老法师一张老脸挂不住,她把求救的目光投向其他人,得到他们的肯定后,回头异常坚定地向我解释,要求我接受:“也许血色杀戮不合光明地宗旨,但为了胜利与希望,这是必然的牺牲!来人,神使大人累了,请她回房休息。”

“你!”立即的,我就被身后那几个龙骑制住,挣扎难脱,真是气得想要咬碎满嘴牙,这帮人渣!活该被困在这里永远出不去!

你这么激动做什么?想想那家伙曾经用魔法折磨害死过地人吧,怨气冲天。啧,你忘了那地狱之火的狠毒与邪恶?他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地信仰可是完全违背光明道义,应判永世痛苦沉沦。小麻雀冷冷地说道。

我地声音则比它更冷:“他固然坏得彻底,至少会因为契约而救我,总好过你这两面三的白痴!”

我不是承诺以后不会再让人伤害你,你老是抓着那点过去地事做什么?再说,他现在已经不是你的仆人了。

我吃惊得都忘了踢人,永世主仆契约,月之精灵的王族之血和龙灵之晶养的顶级血加固的契约印迹,典籍上明明说永远都不可能消除的契约,怎么可能说没有就没有?

恨恨一番呲牙咧嘴后,小麻雀才慨然:你用了审判之剑宽恕了他的罪责,众神呐,这个女人是从哪里跑来的?她竟然是在无意间消除了保命符,害我以为、以为是有意为之,命运之神,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她竟然就是受你宠爱的命定之女,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

我更加无语,难怪达菲斯要惊讶,他最是知道我对他的痛恨怎么可能会主动免除那个印记;而玛多不提示,十成十是为了少一个干扰者。

怎么会这么命苦涅?这么好用的仆人啊。

我沉浸在痛失能干仆人的灰色阴影之中,苦苦思索未来没有强大仆人一把罩的悲惨生活,冷不丁地被某个人喷出的满口血弄得个龙血喷头。

抬头张目一望,马上闭眼,鼻息间充满恶心的血腥味。达菲斯动手的证明。

想逃吧,我连动都不敢动一下,闭着眼咬唇不语,双肩克制不住地抖动,曾经噩梦一般的魔头阴影再次重展他的邪恶威力,呜,我怎么办呀?

都怪这群不长脑子的白痴,干嘛去惹这颗没有约束的不定时炸弹。哦,今天才知道他的约束被他的笨瓜主人给主动解除了。

我还在自怨自艾,忽地下巴一紧,有人用冰得刺骨地手指捏住我的下颔。强迫我仰起脖子看向某人,不用猜都知道这个恶人是谁。

“回答我的问题,刚才为什么要阻止那个蠢货?”

好奇怪地问题。我本懒得回答,可是重重的力道提醒我。要是不想再尝一次地狱之火或者电光球之类地,还是乖乖地合作比较好,我是很想用什么伟大的理由让达菲斯感动一下,可惜,本人仍一俗人。想不出来,只好老实回答:“没有原因,我自己都不知道,要真说有,大约是见不得她要做坏事还能当着我的面睁眼说瞎话呗。”

“没有理由,觉得心中对的便去做,不理会世俗的偏见,旁人都管不着,嘿嘿。嘿嘿我闭着眼睛,眼皮子前面一阵黑云团,当然不知道达菲斯何以嘿嘿两声地缘故。只觉得这人很怪就是。

“我再问你,时至今日。你可曾后悔喜欢上那个一手把推落此地的男人?”

这个问题更怪。有没有搞错,堂堂一介邪法师想要杀人就杀吧。问这种个人隐私算啥子意思?

“你要不回答,我就把这里的人一个个地剥筋抽骨,给他们慢慢地放血,再用火烤电抽,让你听听他们兴奋的尖叫声,你说好不好?”阴阳怪气的嗓音又阴又冷,吓得我浑身直打哆嗦,我敢不回答么?

“喜欢就喜欢了呗,有啥好后悔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无聊,生怕这位法师大人不明白我说的意思,继续跟他侃大山:“呐,虽然我喜欢他,但是他敢这么待我,我是绝不会让他好受的!你不是已经看到了?”

“要是他为了别人把你抛弃了?他说他从前的喜欢都是在利用你,如今你没了利用价值就把你一脚踢进了此地折磨你!你待如何?”

有完没完,要杀就杀,扯这些乱七八糟地算什么意思?可惜这点话只敢放在肚皮子里,胆子小嘛,我深吸一口气,尽可能克制住好奇心不睁开眼眼,努力压制自己的不满,笑眯眯地告诉他我的心里话:“他要是敢为别地男人女人抛弃我,我见一个宰一个,直到我可以忍受没有他的日子。”

反正阿豫总是对我说,要是我敢抛弃他,他见我一次就杀我一次,我就有样学样发发狠话好了。

“算不上谁利用谁多一些,然后谁能因为这个伤害谁,反正我们是相互利用,要真讨论下去,既然怕自己没有利用价值被抛弃,那就想方设法增加自己地被利用价值不就好了,这个根本不是问题。”

阿豫那家伙要是混到需要利用我才能成事地地步,嘿,那我可太有成就感了。

“其实还有一种办法确保他永远喜欢一个人,那就是所有能吸引他注意力的人和东西,要么毁掉,要么撑握在自己手上。”这个法子最适合某些惯于掠夺地强人,比如达菲斯是也!

难道我听说的谣言是真实的?达菲斯自幼生长于司月精灵王宫,与精灵女王有段牵扯不清的孽缘么?嘿嘿,但愿米芳的八卦消息是准确的。

要不要再告诉他个极端的办法,以达菲斯无人能出其右的精神魔法,控制一个区区的精灵女王做他的女仆,到时要虐要爱随他高兴,应该是小菜一碟哦。会不会太恶毒了些,嗯,管它的,要紧的是我的小命先保住再说。

达菲斯听了我最后的建议,笑得那个得意与恐怖,很大方地许我一个要求,我立马表达了下自己对他非凡实力的敬仰之情,恳请他做我的保镖保护我直到离开迷失空间。

他回过神后,自然不答应,幸好我早有准备,小麻雀干什么用的,就是用在守护契约之誓上的!有了众神之后这个强大的保证人,达菲斯怎么可能跑得出本姑娘的手掌心?

9…2 神器之争 1

 9…2 神器之争 1 拳头果然是一等一重要的。

达菲斯用他招牌似的桀桀怪笑声、黑色的法袍、层出不穷的电光球实实在在地维护了身为大陆第一高手的尊严,连带着我也占了些许光。

达菲斯为何这般听我的话,也亏了我先把理由分析给他听。他一个人实力再强又如何,他能用空间魔法么?他能强过执法神的神力?这就是最最根本的理由,我告诉他,照我说的办,我们冲破迷失空间束缚的时间会大大提前,到时候,只怕魔族的高层会求着送我们离开。

如果不和魔族争夺那少得可怜的资源,我们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是人们的嘲弄,他们一生掠夺惯了,根本不能接受我的修养生息计划。

我与联盟军的几位首脑交流问题时,进展特别地迅速,再也不用我衡量来衡量去,心里算计老半天才能开口,我可以不用脑子直接说出自己的真正意思,只要看看在我身后的黑袍噩梦,他们定然会自行惦量与我展开口舌之争是否明智。

譬如,目前最要紧是如何让联盟军在魔城边境巩固,建成新的基地才是迫在眉睫的事,而非继续不知死活地挑衅魔族。

“说得好,这么多年这么多苦楚我们都忍下来,如今神使降临,难道我们不能让这片红色大陆种出大米流淌出清水,我相信我们拥有改天变地的能力,我们定能将这片城、这片天变幻颜色!”

“有志气固然好,也不能不顾现实!火染的大地、寸草不生、干涸的荒地,怎么种出粮食?怎么让它流出泉水?痴人说梦!”

一方深信不疑,一方悲观反对。这两种观点在联盟军营中占绝大多数,双方都不能统

“咭咭们想怎么死?”达菲斯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杀。若真按他地心意,城里三分之二的人都会死于他的电光球之下。

我掏出三根希望之羽。顿然,屋内人们地眼神全变了。

有些人克制不住地伸出手,想要摸摸这代表希望与渴望的神赐之物是否真实存在,我在他们眼前晃了两晃,马上放回戒指收好。整了整了表情对他们说道:“一切皆有可能,端看各位地决心如何。”

“是希望之羽!神呐,有救了,我们可以出去了。。。”

“呔,不可能!要有用,她还不早一个人跑掉了。”

“神使大人,希望之羽只能满足人们一天一次的愿望,你这不是在拿我们当笑话?”

对于他们的疑问讽刺,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跟他们作个约定,如果三天之内,我能让城里城外长满植物。改良这里的土地情况,那么。从此以后。他们必须听从我的意愿,不再与魔族硬碰硬。而是在基地里面积蓄实力、繁衍生息。

如若我没有做到,那往后我再不干涉他们与魔族对抗,听从他们地命令去和魔族做殊死搏斗。

人们同意了这个约定,因为我只有三根希望之羽,因为我在许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因为他们对人生与未来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企盼与希冀。

猪头啊猪头,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三天时间怎么够?就是用审判之剑也不可能改变这里的悲惨情况,你真的是在说疯话。

臭鸟的声音很疲惫,不似从前的精神奕奕,我想三根希望之羽的永恒法力还是太过勉强。

反而是达菲斯打量了我许久,看我拿出一大把的希望之羽试验,竟然开口和我说话,没把我吓得受宠若惊,他问:“怪物尼若陶?”

这下,我脸上再也掩藏不住惊讶之色,有点不敢置信地反问:“你知道?”

“嗯,几年前听说燕不归地矮人部族得了样新宝贝,能令沙漠变成绿洲,咭咭,没想到放出一个永不知魇足的怪物,差点就吞毁整片燕不归,世人称之尼若陶,咭咭,它的胃口可不小呢,你确定要把它放出来?”

听达菲斯说得这么详细完整,要是再隐瞒那也没意思了,我朝他挥挥手中地白色羽毛,颇为得意地说:“放心,它只是一种长得疯狂些的植物罢了,而且,嘻嘻,只要用与它相克地那种药水,马上就会变回一颗种子地模样,何况我只是用它开垦下这里的坚土,相信把它用在这儿是最好地。”

达菲斯像是第一天才认识我一样,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个够,才哈哈纵天长笑,临走前还留下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真是越来越欣赏了,这种手段,这种心计,咭咭

怪人!

继续试验我的希望之羽。

我手上抓着的一大把,是那种效力只能维持一天的羽毛,我毫不吝惜地许愿,一根接一根,浪费是一定的,小麻雀都被我这种豪爽的大气给吓得一声也不敢吭,显然我的威吓让它畏惧恐慌。

等到我手上只剩四五根羽毛时,亚斯曾经说过的那种奇妙植物,达菲斯口中的怪物尼若陶,终于被我试验出来了,真正一夕之间就将蛮荒变成热带原始植物园。

见此奇观,小麻雀那眼珠都要突出来,大叫不可思议,比神迹还要神奇。

我得意洋洋地宣布:“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杰作,这种头脑只亚斯才有。。刹时,我想起亚斯和优向我夸耀时的骄傲声音,那个号称要把我教育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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