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教主-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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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徒弟说的那般,不必在意他人的非议,我们要走的是属于自己的路,而不是他人安排好的路。六道教的教名并非指佛家的天人六道,而是指道、佛、儒、妖、魔、巫六道,若是此刻我因你的身份而迟疑,岂非自打嘴巴。”
“咱的实力并不够成为一派元老,如你所见,尚不到念威期,只怕难以服众。”
“六道教尚未在江湖上挂名,门下仅有三名弟子,没什么服众不服众的,入教之后,自然能迅速提升修为,要知道在三个月之前,我也不过是四重化劲期的武者,眼下的武道境界并不算什么,一切仍要看你自己的修行。”
潘美沉默了一会,随即难得的咧嘴笑道:“咱对你以及你的六道教感兴趣了,居然要建立一个正道三教与妖魔共处的门派,简直闻所未闻!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咱要亲眼见证一回,究竟你的六道教是开创未来的传奇,还是黄粱一梦的笑话。”
“传奇还是笑话,并不是能用言语来证明的,我会用实际行动来令它成为现实,同时也邀请你,成为未来传奇的一分子。”
“与有荣焉。”
梦芸见对方居然跟自家师尊对上了眼,颇有点相见恨晚的味道,有些吃味的问:“师尊,潘……师叔的遗骨尚未下葬,我们就谈这些不大好吧。”
潘美看了丫头一眼,道:“不要以人类的思维来揣测妖族,执夷族对丧事一类并没有那么多顾忌,何况就算是人类,不同的地方也有着不同的习俗。
比如北方大草原的魔狼一族,他们的习俗,若是谁家有人死了,死者的亲人就召集起大家,一起吃掉死者的尸体。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死去之后,不被谁吃掉的话,是一件很寂寞悲哀的事情,若是被虫子或秃鹫吃掉,就成了禽兽一部分,与其如此,倒不如被自己的亲戚朋友吃掉,如此就能以另一种形式,继续与喜欢的人一起活下去。”
梦芸的脸色很难看,显然对这种事情抱着强烈的抗拒感。
岳鼎也是凝重道:“从概念上能够理解,但是就自我的道德观而言,难以接受。”
“是啊,道德观是受地方风俗以及文化多种因素影响而成的,魔狼一族拥有吸收被吞食者的特长的能力,他们若吃掉跑得快的脚,自己的脚就会跑得更快,吃掉了强壮的手臂,自己的力量就会变得更强,正因如此,才形成吞食掉亲属尸体的风俗。”
梦芸问道:“那你们执夷族的葬礼风俗呢?”
潘美不动声色道:“跟人类差不多吧,只是不讲究厚葬,另外要宴请四方,做一桌美食,大吃大喝一顿。话虽如此,时至今日,族中习俗也变得很淡薄,并非一定要去遵守,如咱家的情况,便是想邀请四方也做不到。”
一个人影忽蹿而入,猴头猴脑的在不停张望:“美食……哪里有美食?老姐俺听见你说美食了对不对?”
入屋者同样是熊猫人,想来就是老三潘焰,相比他的哥哥姐姐,他的个头偏矮,肩宽背阔,脸圆嘴大,蒜头鼻子,一双环眼贼亮贼亮。
潘美见了弟弟后,竟是忽起一脚,劲风呼啸,就像是要一脚将沙袋踢爆的气势,正中潘焰的肚子,将他大力踢飞出去,径直将大门撞碎。
“吃吃吃,就知道吃!”
被踢飞的潘焰在半空中身子一卷,整个人滚成一团,当真跟皮球似的,砸中庭院的槐树后居然反弹回来,在地面上滚了几圈后才停下来。
梦芸看得目瞪口呆,哪有一句话不说,直接踢腿踹人的,还用了那么大的劲,就算一块巨石也要给踢爆了,不知道的人,说不定会误认为是仇家相见。
“你们执夷族相互间打招呼就是用这种方式的?”
潘美不以为意道:“这是潘家独有的亲近方法,跟执夷族无关。啧,这厮最近越来越皮糙肉厚,看来以后得穿铁靴才行。”
岳鼎注意到一点,问道:“你方才动用的内功气息,似乎并非佛门内功。”
“嗯,又不是所有妖都想要变成而人,倒不如说,像家兄那么执着的,即便在妖族之中,也是少数。”
第三章 天赐之运
岳鼎本以为潘家姐弟应该跟潘晓一样,全部修炼了化胡经才对,然而方才潘美运劲踢腿的时候,却是佛气中混杂着妖气。
若按照潘晓的说法,化胡经是能够将妖族的妖气尽数转化成佛门真气,倘若潘美也是修炼的化胡经,那么便不可能存在妖气——显然她是修炼了其他的佛门功法。
“虽说多数的妖都是希望能尽快变化成人,但这样念头源自成人之后,可以加速修炼,最终目的仍是为了修行,如家兄那般,单纯为了成为人而变人的,在妖族中也是凤毛麟角。比如俺那没用的弟弟,最大的追求就是想泡在美酒里洗澡睡觉,一觉睡醒,就看到满禅房里挂满狗肉。”
“酒池肉林!把这般放荡的目标作为修炼的追求,真的没问题吗?”梦芸膛目结舌,“那你的心愿呢?”
“咱?”潘美露出思索的表情,“这个问题咱也很想知道啊……”
潘焰插话道:“老姐你以前不是说过,要成为特级厨师,然后收集传说中的厨具,打倒黑暗料理界吗?”
潘美瞪了他一眼:“那是故意敷衍你的,咱还没无聊到要将天下第一厨师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对了,非要说的话,咱修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此生的追求。”
岳鼎斟酌道:“并不是为了实现什么而修炼,而是为了找到想要实现的东西而修炼。这种想法还是首次听闻……倘若没有人生目标的话,为什么不把壮大六道教,乃至成为武道圣地作为修行奋斗的目标呢?你自己也说过,倘若实现了,这就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传奇,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亲手创造传奇,更像追求的追求呢?”
潘美二度笑起来:“咱会考虑的。”
然后她站起身,顺路又给潘焰踹了一脚,这一回幅度并不大,但是破坏力却比上一次有过之而无不及,空气甚至都拉出了一条白练,想来就是一根悬梁柱也要给踢断了。
然而潘焰只是痛叫了一声,揉了揉小腿,就像个没事人一样,这等抗打击的能力,都快赶得上修炼了大金刚神力的岳鼎了。
“过来,给大哥下葬。”
“喔……诶!老姐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你没长耳朵吗?那眼睛总该长着吧,没看见那边的冰棺吗?”潘美叹了一口气,“大哥已经修成正果,圆寂往生了,按照以前他曾说过的心愿,葬在老和尚的旁边吧。”
潘焰如冷水浇头,耳闻惊天霹雳,慌慌张张跑过去,鉴别出这具人类尸体果然就是大哥,顿时嚎啕大哭,泣涕如雨。
他的表现倒是令梦芸松了一口气,修正了对执夷族的看法,看来能以近乎冷血的态度对待亲人的死亡,并非是执夷全族的风习,仅仅是潘美个人比较奇特而已。
在岳鼎的帮助下,众人合力完成了下葬,在守了一夜后,潘氏姐弟便收拾好行囊,准备前往隐高镇。
妖族在各类祭祀丧喜上没人类那么多繁文缛节,至少对于底层的妖族是这样,哪怕亲人死了,也多为挖个坑埋起来就了事,如潘氏姐弟这样买棺木,下葬以及立墓碑的,可谓少之又少,他们有这样的习惯,也多亏了那名老和尚的教导。
一般妖族的修为越高,行为上就越是跟人类相近,他们也会尽可能去模仿人类的礼仪习惯,虽然妖族也有上古流传下来的一套礼仪准则,但多在紧要的祭祀或举族同庆的节日等重大事件上,平日里很少用得着,不像人类那般面面俱全。
离行前,潘美一把火将寺庙烧掉了,称这是为了让没有干劲的自己断绝后路。
熊熊大火的映照中,嚎啕大哭、悲泣涟涟的弟弟和一脸冷漠、无动于衷的姐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了回程时避免麻烦,遮掩潘氏姐弟的身份就很有必要,但如潘晓那样遮遮掩掩的打扮显然不合适,包裹住全身,遮住脸面,简直就像是在提醒别人,自己是个可疑的人,不要轻易相信。
岳鼎就从识海空间中兑换了一本《幻形术》,这是一种八品术法,只对体型不大的物体起效,而且只影响视觉,物品本质上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然后,他再一次体会到“自己术法天赋极差”这一现实,明明武道境界要高得多,对真气的运用也远强于弟子,甚至还学习了玄功要诀这等能加速修炼的秘籍,结果居然不如梦芸学得更快,令他这名做师傅的面上无光。
这门幻术也就用来糊弄普通人,本领高明点的修行者,都能通过一些细节发现不对劲的地方,甚至根基高深者,可以直接看透真身。
但这样就足够了,本来需要防备的就是容易被吓到的凡人,修行者对妖族的接受能力远比凡人强得多,顶多是在发现时微微表现出一丝戒备,不会大惊小怪到四处嚷嚷,即便真有吃惊者,也会为了面子,不让自己显得过于幼稚,而竭力保持平静。
由于不将钱当钱,岳鼎四人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赶到了最近的一家修真坊市,然后以大挪移法阵传送到离隐高镇最近的修真坊市。
路途中,岳鼎稍稍测试了一下潘氏姐弟的本领。
潘美本身是四重化劲巅峰,也是卡在念威期的瓶颈上,有一身不俗的内功,佛门真气和妖族真气各自参半。
潘晓是三重入微期,但他的内力却强得不可思议,更为怪异的是,其中佛门真气和妖族真气都只占一小部分,反而是无属性的精纯真气,在九成以上。
询问个中原因,潘美只回了一句。
“因为他的运气很好。”
仔细询问后,岳鼎师徒才了解到,这位比大哥潘晓更显得闷头闷脑的潘焰运气好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平均每天都能找到一个蕴含灵气的果实,每个月都能无意中搜到一棵百年人参,每年都能不小心发现一株千年灵芝,潘氏兄妹都因此而受益。
而且就在这一天半的路程中,他们就见识到了这种逆天的运气。
就在偶尔的一次解手中,潘焰抓到了一条绝不该出现在河水中的黑鲟鱼。
黑鲟的鱼卵每颗都有半颗绿豆般大小,通体黑色晶莹,俗称“黑金子”,这些鱼卵本身就是一些大酒楼的珍贵调味品,而对于修行者来说,则是价值更高的大补之品。
这等千金难买的好东西,就被他莫名其妙的给抓到了。
如同这般道理,潘晓他们的家乡虽然不是穷山恶水,但也并非什么风水宝地,至少以前从未听说过有人在周围的山林里发现了天材地宝,偏偏潘焰就是能在随意间找到,丝毫不费力气,简直像是数百年来这片山林的积蓄,都赶着要让他捡到似的喷发出来。
这位惫懒的吃货自然是全部吞入腹中,不知不觉中就在体内堆积了大量的药力,偏生他又不喜欢修炼内功门槛时的那种枯燥感,很少打坐运功,没有去转化药力,导致越积越多,最后便成了这一身浑厚的无属性真气。
岳鼎粗略估算了一下,这身真气怕是比得上一对无极先丹的效果了。
考虑到潘氏姐弟不懂炼丹之术,仅仅是用最原始的方法进行服食,因此倒有大半的药力白白浪费掉,没有被吸收。
为此,小财迷梦芸扼腕叹息,琢磨着以后若入了门派,定要带着潘焰到各处山林去巡逻,利用这等天赐的福运,好好搜刮一番,要物尽其所用,决不能浪费人才。
第四章 久候的刺杀
“今晚暂时在这里歇息,明天就能到隐高镇了。”
岳鼎见天色已晚,便找了一家客栈下脚,顺带嘱咐小儿上一桌十人份的菜肴——其中有大半要入潘焰这吃货的腹中。
这一路上,心情最愉快的大概就是潘焰了,初时因为离开故土,还颇为恋恋不舍,满面乡愁。
等到中午找了家酒楼打尖时,岳鼎说了一句,想吃什么尽管点,不必客气。
潘焰立马将乡愁混着酒水吞进肚子里,顺带将酒楼里的菜肴尽数点了个遍,大快朵颐。
接下来,便是他前半生中最为幸福的日子,由于岳鼎不在乎那点钱,他便走到哪吃到哪,简直是人生极乐,几乎将酒池肉林的心愿实现了一半。
“虽然不如老姐做得美味,但有着独特的地方特色,很有新鲜感,不错不错。”
在一顿风卷云残之后,潘焰满意的拍着涨起来的肚皮,做出了自认为中肯的评价,但随即就被潘美拧着耳朵拉回了房间。
岳鼎在客栈定了两间双人房,一间归潘氏姐弟,一间归他和梦芸,毕竟是江湖儿女,没那么多顾忌。
话虽如此,沐浴的时候仍是要避嫌的,岳鼎此刻正独自躺在宽敞的浴桶中,很快整个房间都变得雾气迷蒙。
毫无征兆的,就在他感受着暖洋洋的热水,舒爽的呵出声时,一点隐藏在雾气中的寒芒疾射而来。
这名刺客选择了一个绝妙的时机,一来人在入浴时赤身裸体,行动难免有所顾虑,加上有浴桶桎梏,无法随意闪躲;二来人在身体浸入水中时,正好是神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