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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仙朝-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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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坡高约百丈,很是平缓,连着一座巨峰,至百丈之上,便形成了一个直角,人兽难攀。

石坡之上,倒是有许多的石窿石洞,有大有小,有深有浅,但是看起来都能够容身,眼中一亮,他纵开身形,便窜上了石坡。

石坡上洞口众多,不过大多数有了主,或者说曾经有主,有些一进去便能够闻到了道腥骚之味,显然是一些野兽的巢穴,铁钧寻了一会儿,不但寻到了一处位于石坡上言干糙的洞穴,还让他杀了一头狗熊作为晚餐。

他现在的实力虽然还没有达到三流的境界,仅仅是十匹烈马奔腾之力以下,但对付一头野熊却是绰绰有余。

一刀将这熊劈成了两半,铁钧将尸身扔到了石坡之下,仅仅带着所斩下的四肢进了洞穴,开始鼓捣起熊肉来。

他选的这个洞窟位于石坡的上方,绝八九十丈高,洞口绝有一丈余高,里面的空间颇大,是一个类似于颈瓶的结构,坐在洞口之处,坡下的景色一览无遗。

将熊掌洗剥干净,在洞口支起一推火,挑着熊掌在火上烤着,不一会儿,便听到一阵阵滋滋的声音,大滴大滴的油脂伴随着香气,滴落在火堆之上,激起阵阵的青烟。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整个山林之中,只余铁钧与洞口这堆火光,与天空中的一轮明月遥相呼应。

“已经六天了,六扇门的家伙应该已经离开了,师父说过,他们每个人都有任务在身,不可能在这里呆多久!”铁钧暗中计算着时间,“今天是第六天,到了明天就是第七天了,从紫云岭回邓州城,再回东陵县,差不多正好第十日能够到达,唉,如果我懂得一门轻功就好了,等这一次回去,一定要向师父好好的请教一门轻功!”

经过一万八千年的时间流转,到了这个时代,修炼之道已经细分到了一个极致,除了倚为根本的气功修炼法门称之为本之道外,还有用之道与技之道。

所谓的技,便是指武技,武艺,各种拳、掌、指、刀、枪、剑等的技巧,即武学招式,当然包括绝招,这都是技的范畴。

相比于本之道的气功,技之道的武艺,用之道则更加隐秘一些,这是指气功所修炼的内气在体内的运转情况,并不是气功功法中的纳气吸收之法,而是运用之道。

事实上,运用之道与技艺之道是一体的,任何一种技艺之道基本上都有相应的运用之道相配合,比如说你出一剑,如果让这你这一剑力道十足,如果让剑气透过你这一剑射出去,并且充满杀伤力,这都是气功的运用之道。

在上古封神时代,这是一种本能,所以,运用之道并不是很得重视,只有极少数的强大武技需要用到,但是在那个对武技并不重视的年代,这些运用之道都失传了。

而在现如今这个时代,由于天地元气的退化,运用之道几乎已经提升到了与气功相同重要的地位了,有一个极为漂亮的名字,叫心法。

第四十一章 轻功 群狼

气功、心法、武技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主流,而心法与武技是秘不可分的,往往一门强大的武技都配合有特定的心法。

而轻功,则是运用之道最直观的一种体现,轻功是轻功身法的合称。

分为四大类,即轻、灵、纵、横。

所谓的轻,指的是将自己的身体变轻的心法,什么一苇渡江啊,登萍渡水啊之类的便是属于轻。

灵则是指在一个细小的范围内腾挪躲闪的身法,以灵活多变著称,故称灵。

纵,则是指类似于旱地拔葱之类,一下子跃起数丈高,甚至数十丈,数百丈高的法门。

横,则是类似于八步赶蝉、千里户庭这种以耐力和速度见长的功法。

当然,这只是一种简单的区分罢了,真正的轻功是以这四门中的一门为主,再辅以其他一门或是几门的功法。

比如说有名的轻功云龙九现,便是以纵字为根本,以灵与轻为辅。

铁钧倒是没有那般的奢望,这心法与气功法门一般难搞,甚至还有过之,铁钧也懂得一门心法,就是流传最广的旱地拔葱,一股内气直灌双腿,借助双腿的蹬力一纵一两丈高,这几乎已经是极限了。

他非常的向往一万八千年前的上古时代,那个时候,每个修炼的家伙都能够轻易的炼一片祥云出来,朝苍梧暮北海的,到了近千年,腾云驾雾之术已经变的极为稀少了,因为炼制祥云,特别是速度快,卖相好的祥云的元气已经是近乎绝技了,而炼制的法门也渐渐的失传了,现在的人类修行者,即使修炼到先天炼气境,想要得到一片祥云也很困难。

当然,如果知道了炼制祥云的法门,也可能也用天地间的阴煞之气炼就一道怪风,或者是一道怪气,也能够飞行,但是这样一来卖相不好,二来能够行走的距离也短,最多也就是百十里地,甚至还不如一门好的轻功来的迅捷呢,所以渐渐的,修行者由炼制代步祥云变成了炼制代步法宝。

最有名的便是御剑飞行,炼制一把上好的剑器,像明剑,懂得御剑的法门,除了能凌空御剑之外,还能以身御剑,瞬息百丈,一次能行数百里,速度也是极快。

不过和祥云一般,什么事情就怕玩的人多,现在炼制飞行法宝的材料也是越来越难找了,所以,还不如去学一门轻功比较来的容易。

狠狠的咬了一口已经被烤的快要软化的熊掌,当真是满口流油,顿时,一股无比的满足感充盈于心田。

太爽了!!!

虽然没有盐,但是那种纯粹的肉香味已经足以让他陶醉了。

“咦?那是什么?!”

坐在数十丈高的斜坡上的洞口,铁钧能将十余里之内的山林看的清清楚楚,他清楚的看到,坡下原本黑暗一片的林中,影影绰绰的冒出了无数的莹光,心中猛的一颤。

狼群!!!

目光,微微的下移,被他劈成两半的熊尸还躺在半坡之上,他的心中顿时闪过一丝懊恼之意来。

在这样的山林之中,死去野兽的血腥气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引来一大群的肉食动物,可是这已经几个时辰过去了,这里静的竟然连一只兔子都没有,而他竟然没有察觉到。

“这鬼地方竟然是狼群的地盘,怪不得这么安静呢!”铁钧心中一冷,燕州多狼,许多地方都是狼患成灾。

对武者而言,单独的一只孤狼并不可怕,可是碰到狼群就麻烦了,显然,他在摩云岭误打误撞的撞到了狼群的地盘中了。

“这里刚出紫云岭,应该是狼群地盘的边缘地带!”铁钧的目光已经移到向了紫云岭的方向,距离其实并不短,也就是百来丈的距离,他相信,即使了底下林中的狼群冲出来,他也有足够的时间冲到紫云谷中,一旦到了紫云谷中,自己就安全了,那鬼地方虽然说到处是紫雾弥漫,又是夜色之中,伸手不见五指的,但是花粉的香味对于以嗅觉著称的狼群而言是致命的干扰,这也是为什么紫云谷中很少有狼群出没的原因。

不过想到自己又要回到那个充满着恶心的花蚓的谷中,他便是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林中一道道绿光开始移动的时候,铁钧知道,自己不走不行了,绿幢幢的莹光,忽闪忽灭,越来越近。

当一头头的野狼接近山坡的时候,借着月色,铁钧的心开始打鼓,一口凉气差一点呛进了喉间。

缓缓的站起身,铁钧又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上的熊掌,将其丢在一旁,目光向后方移动,算准了奔逃的方向,右脚猛的对地面一蹬,身体直窜出了三四丈远,体内的内气奔腾,全都灌注于脚下,奔跑的速度极快,一纵一跃之间,便是近十丈的距离。

这就是陆地飞腾之术,与旱地拔葱一样,都是流传的最广,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轻功。

但是毫无疑问,这门轻功对于现在的铁钧而言,是非常的适合的,用在这种情况下逃命也是非常的方便。

随着他的身形开始奔跑起来,身后传来了一阵阵狼啸之声。

狼其实和狗差不了多少,你和他对峙的时候,他不见得会来咬你,但是一旦你撒腿开开始跑了,对不起,他们一定会扑过来的。

就像是现在一般,铁钧以陆地飞腾之术疯狂的朝着紫云谷跑去,在他身后二十余丈的地方,十几头牛犊大小的巨狼疾速的奔跑着,速度甚至要比他的轻功快上一线。

“该死,竟然是长毛巨狼,他妈的,这里还没有深入摩云岭呢,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铁钧心中暗骂了起来。

长毛巨狼一直生存于摩云岭的深处,是摩云岭深处的一霸,不过很少出摩云岭,这也与这个世界上的生存法则有关系。

这个世界上,布满了各种崇山峻岭,山川大泽,生存着无数种生物,人类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和优待的地方。

四大部洲中,虽然都有人类的分布,但是并不均钧,以南部瞻洲的人类最多,东胜神洲次之,西牛贺州再次。

南部瞻洲的人口近百亿,但是这百亿人分布的很散乱,最密集的地方就数大唐国了,近六十亿的人口分布在九个大州之内,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大唐国地处南部瞻州最大的一处平原上,这一处平原占据了南部瞻州四分之一的土地,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人族在这里生存着。

平原属于人类,山川大泽属于猛兽与妖怪,人类对于山川大泽并不具备任何的拥有权,即使是像牛角子山这样方圆仅仅数百里的小山脉,仍然是猛兽的天下,最深入的人类山村也仅仅是生存在山脉的边缘地带,当然,也不是没有人生存在山里,像在南方的百蛮山,莽苍山中都有人类,那些人类与野兽妖族为伍,并没有像大唐国这般繁华的城池与秩序,被称之为化外之地。

除了大唐国之外,四大部州被被崇山峻岭分割出来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平原之中也有人类的国家存在,但是限于平原的面积,那些国家并不大,也仅仅是一两座城池,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国,只能称之为郡或者是府。

人类难以进入深山,同时,山中的猛兽妖族也很难出山,因为一出山便面临着人类的打击,缺少了山林中天然的地理优势,妖族都不是人族的对手,更不要说是那些没有什么灵智的猛兽了。

江河湖海也是一样,大海由四海龙族及海底巨妖掌控着,从来就不在人类的手中,除了达到炼神期的修行者,人类于海上的航行也仅仅限于海岸线罢了,江、河、湖流经平原人类聚集地的被人类控制在手中,其他的地方,则是属于神灵的,事实上,即使是在人类聚集的地方,也是属于神灵的,比如说漳水河。

紫云谷对于人类而言,算是深入摩云岭了,但毕竟是人类能够踏足到的地方,于整个摩云岭而言,也仅仅只是边缘的地带罢了。

一开始,铁钧还以为是普通的狼群,现在,他的心中便产生了疑问,这种世世代人生活在摩云岭深处的长毛巨狼,都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怎么会跑到摩云岭的边缘来?如果是一两头孤狼的话,还好理解,但是一下子来了十几头,很明显是一个整体的族群了,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难道摩云岭的深处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个时候铁钧当然不会还去细想摩云岭的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一心一意的逃命,长毛巨狼与普通的狼完全不同,这是和种有着上古遗留下来血脉力量的异兽,每一头巨狼放在普通的狼群之中都是属于狼王的级别,凶猛无比,是生裂虎豹的存在,不要说是十几头,就算是来一头也够他受的。

这也是人类与兽类妖族相比最大的劣势,两者的身体条件根本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兽类妖族,天生力大,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类武者的力量是以烈马奔腾之力来算的,一匹烈马,天生便拥有这个力量,而一个普通人,则需要付出辛苦的修炼才能够得到这般的力量。

除了力量之外,还有敏捷、反应,还有野兽的尖牙利爪,这都是人类所没有的,相比于兽类,人类要弱小的多。

第四十二章 险境 枯骨

一头成年的长毛巨狼的力量相当于四五匹成年烈马的力量,而他们的敏捷和反应能力又远胜过人类,虽然没有兵器,但是他们拥有不下于利器的尖牙和利爪以及天生的野性与捕猎技巧,正面和这种生物对上,铁钧并没有必胜的把握,而对上一群,除了逃走,他想不出任何的生机。

铁钧认为自己的速度已经很快了,百余丈的距离也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便能够跑到,但是他还是低估了长毛巨狼的速度,以陆地飞腾之术奔了近五十丈后,他与打头的一头巨狼之间的距离已经减小到了十余丈。

奔跑中的巨狼,挟着一股酷烈气势,铁钧只觉如芒刺在背,一股极度危险的感觉充斥心间。

他甚至都不敢回头去看,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回头,速度就会减缓,后面那头巨狼几个扑跃之间便能够冲到他的面前。

“该死,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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