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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飞云诀-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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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好看哩,我哪有戏文里唱的那些姑娘小姐们好看?我……我就是个小丫头。”

“小丫头也好看,嘻嘻。”

“他们都说,镇上好久没见过像你这么壮实的后生了,每次都能取那么多整张的皮子,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前些日子,还有人寻我爹打听你哩,说要保媒……”说到这里秀秀的脸色变得复杂起来,再也不好意思说下去。

“再好,都没有秀秀好,嘿嘿。”

两个人都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却又都在心里暗恼自己嘴拙,一个月的期待就这么慢慢过去,两个人都暗暗恨透了自己。就在这时,外面的一阵喧闹打破了两人的尴尬。

此时的中华大地义军蜂起,鞑子皇帝疲于应付,加之洪、旱、蝗灾接踵而来,鞑子兵的粮草已然告罄。皇帝和宰相脱脱一商议,派出了几位钦差,到各地“筹措”大军粮草。至于“筹措”的手段,自然是国库拨款各地收购,然而各钦差本着替朝廷节约库银的原则,沿途都是“鼓励百姓积极捐纳”,当然“少数”“通贼分子”还是得教训一下“以儆效尤”的。如此一来,沿途百姓不用官差“清道”,闻风立刻退避几十里,待钦差远去才走出山林“夹道欢送”,不过这样下来钦差的安全有保障了,可粮草的“筹措”却成了泡影。到了县城的钦差扎木拖说什么也不肯再走了,安排手下的官员到周围各镇“就地筹措”,自己则听说青甸镇上有乡会,亲自来此“体察民情”。方才外面的一阵鸡飞狗跳,便是钦差大人亲率筹粮的队伍来了。“上差”到此,先“猎艳”再“筹粮”乃是“常例”。

要不怎么会有人说,男人看见女人就会犯贱呢。人们习惯把原始冲动称作“感性”,将控制原始冲动称作“理性”,男人在初遇美女的时候都是“感性”的,聪明人知道掩饰自己,会变得“理性”,然后文者卖弄几句诗词歌赋,或风雅端庄或幽默谐趣,武者则会卖弄一下肌肉,展示自己强有力的臂弯,迟钝点的也会装装傻,心里幻想幻想;也有倒霉蛋尝试将“感性”进行到底,可惜,这些不会扮猪吃虎的家伙必然是反面人物,女士们虽然会不断地看向他们,不过用的是白眼而已。本尊曰:文人用口,武人用手,傻子只能心里走,禽兽从里到外烂到透。诚然是也。

话说鞑子入主中原几十年,当年随着铁木真纵横天下的第一代“拔都”(勇士,同满清“巴图鲁”之意)的后裔们,早就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了。他们后代中的多数早就在大都的朝堂上学会了官场的一套本事,当然他们依旧“体壮”,不过前面还要加上“膘肥”二字。钦差扎木拖的祖上便是当年成吉思汗金帐下亲卫之一,后来的库里台大会(蒙古推举新汗王的大会)追随忽必烈立下大功。荣宠至今的子孙们,早习惯立于朝堂而疏于弓马,这位钦差大人的身高完全继承了祖先的优秀基因,可惜的是,他的腰围也也继承了身高的长度,胯下那匹御赐的代表着祖先荣耀和当今恩宠的河套良驹,早已气喘如牛。不过此时这匹可怜的马儿正可以休息一番,因为她的主人已经在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面前停下了。

(请大家支持,小弟先谢过!)

第八章 不共戴天

被围住的是年轻女子,模样倒也周正,一身素服,发髻上还簪着一朵白花。背上一个小小的包袱,一脸尘土,手中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来是文君新寡,携儿逃难的。

“诶呀,汉人常说俏不俏,一身孝。果然如此,哈哈。”钦差大人眯着眼睛,卷起的皮鞭轻轻在马背上敲着,脸上抖动的肥肉竭力掩盖着色迷迷的表情,故作思考状,表明自己是“文明人”。

手下的亲卫们看着这女子,也大为赞同。他们这一代错过追随大汗东征西讨的“美好时光”,幼时就听着自己的祖父辈们给自己讲述着追随大汗的英勇事迹,当然,无论是他们的祖辈、父辈,还是他们自己,都对当年的戎马生涯向往不已,尤其是听到“攻破城池,永不封刀”八个字的时候,身上的热血更是沸腾。如今太平年月,虽然到处都有反贼,可是听平贼回来的安达说,如今的反贼,面黄肌瘦、骨瘦如柴,除了脑袋什么都没有,远不如当年祖先南下灭宋时那么富足。如今面前的小寡妇彻底激起了他们血管里的兽血,有人甚至在盘算,呆会是不是再砍翻几个四等奴隶,制造几个“一身孝”,让自己也乐呵乐呵。

这位钦差和他的跟班多半没有仔细研究过淫贼守则:低等淫贼四处采花,熏香迷药什么都用,讲究的是翻墙的功夫,起码可以保证暂时不会被抓获;中等淫贼四处追花,鲜花钞票什么都用,讲究的是纨绔的功夫,起码可以保证落得风流之名;高等淫贼单恋一枝花,掏心挖肺什么都用,讲究的是悲情的功夫,起码可以保证痴心之名。周星星曰:我是一个偷心的贼。淫贼的极品。做淫贼最忌讳的就是这种当街强抢,好歹你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体面人,起码也学学西门大官人的潘驴邓小闲再出手啊?直接强抢的,注定都是跑龙套的角色,运气好一点的,会有人记住“钦差扎木拖”,倒霉的点的,就是无人知晓的“宋兵乙”谁都不会关注你是谁。

周围的百姓早就作鸟兽散,虽然内心愤恨不已,但是愤怒再转化为力量之前,是杀不死鞑子的,若是此刻有位白胡子大侠从天而降打通自己任督二脉,传自己绝世武功,还是可以英雄就得小娘子的。可现在自己冲上去,无非是送上一颗大好头颅。云霄让秀秀藏好,自己隔着帘子冷冷窥视着几个鞑子。他并不打算出手,因为他感觉到有两道杀气已经锁住了这群鞑子,一道很强,一道若有若无。

“啪!”

“诶哟!”钦差大人脸上鲜血淋漓,一粒干黄豆已经嵌在肉里。

亲卫们纷纷拔刀。此时街上早就空空荡荡,亲卫们策马护在主子的周围,警惕地望着四周。一名亲卫举刀朝那女子当头劈了下去,他还算清醒,知道这女子肯定是祸源。“当啷!”又是一粒黄豆,弯刀脱手,亲卫的右手鲜血淋漓。

“啪!”“啪!”“啪!”“啪!”

“当啷!”“当啷!”“当啷!”“当啷!”

前两下黄豆还算的上诡异的话,后面的可就热闹了,不单有黄豆,又加了小石子,还有刚刚啃过的野枣核,明显来自三个方向,力道都不轻,都朝着罗圈甲护不到的地方招呼,把十来个鞑子打得浑身都是血窟窿。

当年战场上的鞑子都是有一股血勇的,钦差大人显然具备了祖辈的“血”,却少了祖辈的“勇”:“妈呀!”当下不管不顾,朝镇外跑去,亲卫们顾不上止血,慌慌忙忙地追随主子而去。那道若有若无的杀气随即消失,但那道很强的杀气却随着鞑子远去。

鞑子有难了,云霄心里默想着,又掏出一个野枣丢进嘴里。不过自己也松了口气,鞑子要是死在这里,镇上的百姓就有难了。

那素衣妇人呆呆看着鞑子远去,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搂着孩子放声大哭。那孩子也留着眼泪,口中却道:“娘不哭,英儿乖,娘不哭,英儿乖。”妇人多半也是书香门第,很在意“夫死从子”的大礼,听到止住哭声,拉着孩子跪下,朝四方叩拜,道:“奴家沐张氏,多谢父老仗义援手,奴夫家皆死于鞑子之手,如今带着夫家遗孤南投义军郭元帅,待大仇得报,必来谢过!”

言毕起身,牵着孩子要走,只见一个少年拦在面前。这少年便是从老陈酒铺走出的云霄。

“从官道南去,日落之前没有歇脚的地方,而且官道上鞑子也多。”云霄指着另一个方向,“这里向西,沿着山脚有条小路,日落时分有个山村可以歇脚,都是乡亲们平时常走的路,没什么猛兽。”

妇人一脸感激道:“多谢小官人。”

云霄蹲下看着小孩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野枣,道:“小弟弟真可爱,叫什么名字?路上要记得保护好娘亲,懂么?”云霄母亲因病而死,自幼便没受到母亲关爱,心中也是酸酸的。

“我叫沐英,我爹说我力气很大,将来能做大将军。我一定会好好保护我娘的!”小孩子接过云霄递给的野枣,压低声音悄悄对云霄说,“大哥哥,我看见你用枣核打鞑子了,教教我好不好?”

云霄暗暗吃了一惊:这孩子眼力如此敏锐!当下轻声笑道:“好啊,下次见面一定教你!”

沐张氏听到儿子与云霄的对话,看云霄的眼神中更多了一丝敬佩。深深揖了一个万福道:“少侠大恩,没齿难忘。”

云霄也不多话,轻笑道:“赶快启程吧,晚了恐怕错过宿头。”又轻抚沐英的小脑袋道:“若是有缘再见,我一定教你!”

沐张氏又行一礼,牵着沐英沿着早已空荡荡地长街朝镇外而去。

旧时普通百姓一日只食两顿,晌午那顿云霄便在老陈家的酒铺里吃过。饭后,云霄开始替老陈整理一个月来的帐目,老陈坐在柜台边一脸笑意,秀秀则是羞着红红脸躲在帘后做女红。店里的熟客早就明白老陈的心思,对老陈调笑不休,老陈也不以为忤,反而捻须大笑不已。在众人看来,云霄是老陈家上门女婿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慢说秀秀是镇上一等一的姑娘,只说云霄,镇上都知道他既是个能猎得猛兽的好猎户,又是个念过书能掐会算的好后生。简直就是登对极了。

傍晚时分秀秀送云霄去镇口的时候,几乎全镇人都看着他们善意地笑了。谁不知道酒铺老陈家有了一个好女婿!小两口就差三媒六娉送入洞房了。无人处,两双稚嫩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云霄,以后……以后你能……能常来么?”秀秀低着头,费尽全身力气才吐出这么一句话。一个月的相思,着实让秀秀忍不住了。

“我……我……”云霄不知道无从说起。秀秀只以为自己是山里猎户家的孩子,些许读了几年书,可是云霄自己知道,每天练功读书之下,根本无暇下山,纵是今日的乡会,也是拼着一日不读书才来的,但是看着秀秀期盼的表情,实在不忍心伤害她:“我明天还来……”天人交战之下,云霄终于还是站到秀秀一边。

“恩,能来就好……就好……”秀秀有一肚子话想问,想问云霄什么时候来提亲,什么时候能换个八字,什么时候请云霄的父母来镇里坐坐……可是这些女儿家怎么说得出口呢!别人家的女儿和自己一般岁数的时候,早就坐上花轿嫁过门了,看着自己姐妹们哭得通红的眼珠里,掩饰不住的那股幸福,自己也羡慕得不得了啊,可自己对着这个机灵到极点的傻木头怎么一点办法都没有呢?

云霄离开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镇里人都看见小两口坐在镇口的大石上有东拉西扯地聊天,上了年纪的老人们会暗笑,这俩孩子,你情我愿长辈也喜欢,早点提亲拜堂就罢咧,做什么长亭送别哩?年轻的小媳妇掐着丈夫腰间的细肉,朝着笑嘻嘻的男人一顿埋怨,当初提个亲说个媒就喜孜孜地嫁来咧,怎就这么便宜你哩?

直到快半夜的时候云霄才回到洞府,云霄不怕走夜路,更不怕猛兽,猛兽看见云霄还要绕着走,就连老虎都知道,这山里的山大王,只有云霄一个。当云霄走进洞府前再次回望的时候,发现青甸镇方向一片火光,半边天都被映得红通通的。云霄暗道一声不好,大悔今日不曾赖在老陈家之余,再也不似平时散漫的步调,运起内力,朝青甸镇飞奔过去。

青甸镇此时已被烧成白地。火光中穿着披着火红斗篷的身影正纵马横冲直撞点火烧屋,火光中已无哭喊声,显然全镇上下已无活口。

云霄目眦尽裂,几个纵身跃入老陈家的后院,只见老陈家雇来的几个伙计已经血肉模糊,老陈已经身首分离躺在屋子门口,云霄冲进屋子发现秀秀的尸身歪歪地躺在床边,嘴里死死地咬着半块耳朵,血迹从嘴角流到颈部,胸口一道深深的刀痕,一只手死死抓住腰带,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云霄送给她的那支簪子,簪尖上血液已经干涸。

云霄仔细地替秀秀整理好衣衫,再把秀秀抱到床上,放好,盖上辈子,抽出秀秀手中的簪子,认真放入怀中。用袖口轻轻拭去秀秀嘴角的血迹,云霄的两眼通红,脸色也渐渐变红,额角颈部青筋爆出,突然间长啸一声,破墙出,落到镇上唯一的大街上。

第九章 烈火狂杀

烈火中的红影听到啸声,立即策马纷纷朝云霄奔来,距离云霄三丈处停下,总共三十七骑。所有人都披着红色斗篷,斗篷上绣着一只金色的狼头,最前面中间一个,服色与其他人无异,不过腰带的带扣上,比其他人多了一只金狼头,其余前排众人都比他略落后半尺,此人应是头目。

云霄看到这些人的装束,想起师傅所言师门叛徒,心中大致有数,咬牙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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