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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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七夕的视线突然落在楼下的某人身上,那青衫飘逸的男子,不是都尉大人袁青云吗?
“这会儿他不是该在校场上,给子龙大哥他们助威吗?”七夕奇怪地说,“怎么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往春更楼里来?”
她跑出厢房一瞅,却见袁青云带着一个小厮,与一个黑衣男子一道,在掌柜的带领下,径直进了二楼末端的雅间,并将小厮留在门口看守。
七夕细细一想,只觉那黑衣男子看起来颇为眼熟,好像……那天在校场上见过,他就站在第一排,功夫很厉害,还跟赵云对打过。既然他是赵云的人,这会儿就更不该在这里了呀。
“怎么了?”锦袖跟出来。
“有点不妥。”七夕一皱眉,“袁青云这会儿怎么跟子龙大哥的人在一起?”
锦袖略一思忖,说:“跟我来。”
她拉着七夕,佯作无事状,大大方方进了袁青云隔壁的房间。
一进去,七夕便迫不及待贴到墙上,竖起耳朵使劲听,可是,墙太厚,哪里听得到。
“听不到!”她着急地说。
“你自然是听不到的,我来。”锦袖上前,轻轻将侧脸贴在墙上。
“你能?”七夕不太相信地看着她。
锦袖一笑:“我的耳朵比寻常人好使。”说着,她竖起手指,让七夕安静。
隔壁房的两人,此刻却全然不知隔墙有耳。
“办妥了?”袁青云啜了一口茶。
黑衣男子站立一旁,点头道:“昨夜已将郑穹的铁枪上涂了毒,为了更保险,白龙驹的草料里,也加了东西。以郑穹的功力,虽打不过赵云,但要让他受点伤,易如反掌。这个毒,见血无救。”
“甚好!”袁青云满意地笑出来,“赵云一死,教头一职自然由你顶上。届时再给郑穹安个求胜心切、以毒杀人的罪名,他郑家军群龙无首,正是你将他们收入囊中的好机会。一箭双雕。”
“大人高明!”黑衣人拱手笑道,“只是属下还是不太明白,大人与赵云相交多年,我们都当二位是生死之交,何以……”
“当年我确有爱才之心,若非我处处提携,赵云焉能如此顺利地当上民团教头?”袁青云放下茶杯,目露寒光,“可惜,此人不知回报,满脑为国为民的迂腐念头,我看,即便他真出人头地,也是不肯听人摆布的,于我毫无好处。如此,不如换个聪明人替他步步高升,将来我也好沾一沾光彩。对吧?”
黑衣人“扑通”一声跪下:“大人放心,属下必不忘大人提携之恩,将来自当回报!”
“好极了。”袁青云舒心地点点头,又装模作样叹了一声,“子龙啊子龙,你有今日,莫要怪我。我不去观战,是不忍看你一命归西的惨状。若有来世,但愿你能聪明些,懂得回报他人的道理才是。”
说罢,他冷冷一笑,扬手将茶水洒到了地上。
隔壁房间,早没有了七夕的踪影。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七夕恨不得自己化成一阵风,眨眼就飞到他面前。
当锦袖把墙那边的对话一一复述出来时,她就有这想法了。
一朵云飘过来,刚刚遮住太阳,世界骤然变得阴凉。
她的手里,紧攥着一枚牡丹花状的发簪,临走前锦袖给她的,她说,将这簪子插在发间,可暂时隐去身形不让旁人发现,要知校场四周戒备森严,单凭一个姑娘是硬闯不进去的。但一定要快,簪子的力量无法维持太久。
我甚至来不及问锦袖为何会有这种神奇的东西,拿了就跑。现在她什么也顾不得了,只求一切还来得及。
你不能受伤,一定不能!
她越跑越快。
11
西校场上的比试,终于到了两军首领对决的时段。
赵家军已经领先,除非奇迹出现,郑穹打败赵云,否则,败局难挽。
校场中央,赵云手握涯角枪,身跨白龙驹,与铁枪黑马的郑穹对面而立,两人均神色肃然,眼里都烧着必胜的火。
只是,赵云心中却隐隐担心,历来健硕勇猛的白龙驹今天有些反常,上场前便口喘粗气,连脚步都不似往常稳健。
一声令下,人马齐发,两杆长枪你来我往,铿锵作响,时不时溅出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呼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脊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猛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发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复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脊上的伤口,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12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叹,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发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复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叹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13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复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呼呼。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