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生献给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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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昂似乎感觉到辛夏暖那不友善的眼神,不禁莞尔,“亲爱的眼睛不舒服?”
辛夏暖保持淑女般的微笑,摇头。陆子昂再次露出他谦谦君子的笑容,装的真是好啊,其实不过是个衣冠禽兽而已。辛夏暖在心里又鄙视了一番陆子昂。
她发现她特喜欢腹诽,不敢明说,这真不是好现象。
在陆子昂与陈金聊的甚欢之时,他们身后忽然有人叫道:“爹地……”
辛夏暖应着声音好奇看去,只见那晚扇了她一巴掌的敖娇千金大小姐穿着大红礼服上面镶嵌着金色花纹走来,她旁边挽着廖修,喜悦的走来。
然而,廖修见到辛夏暖那刻,脸色骤变,再见到陆子昂,他那原本笑意的眼眸忽而暗淡无光,甚至有些苦涩。陈金之女陈天骄见到辛夏暖这个熟眼人,眉毛不禁拧成一团,再见廖修没有原来那般精神,更是憋着一肚子火。她挑了挑眉,一脸挑衅地盯着辛夏暖看,“这位是……”
陈金还未搞清楚状态,“创美公司陆总裁的未婚妻,辛夏暖。”
陈天骄恍然大悟,一脸笑意地对辛夏暖道:“我就说嘛,这么漂亮的女人,眼光绝对不会低着头看,对吧?这陆总裁肯定是你千挑万选出来的吧?”
她这话无疑是暗讽明显。辛夏暖大脑再怎么迟钝也听的出来,她只是撇撇嘴,“陈小姐眼光也不错,跟我眼光很相对。”辛夏暖没有明说难听的,已算是给她很足的面子。
然而火爆脾气的陈天骄哪能任人说她捡破鞋,又想向上次一样一巴掌扇过去,未料手还没抬起来,廖修反而开了口,“陆子昂好久不见。”
陈天骄一愣,静观其变。
陆子昂歪嘴一笑,上前与他对视,“恭喜。”
廖修报以微笑,“也恭喜你,你的目的达到了,真不愧是以速度惊人著称的白武士。”廖修微微侧头看向辛夏暖,目光停留不到一秒便又自控地收了回去。然而,最终还是在辛夏暖挽住陆子昂的那只手没受到控制,一直盯着那只手看。那只手上戴着家喻户晓的“only”,钻石的闪亮刺伤了廖修的眼睛。
“你父亲的身体现在如何?”陆子昂忽而插上这么一句,廖修才把注意力挽回来,他顿了顿,“好多了,谢谢关心。”
那头有几个人在唤廖修,廖修便点点头牵着陈天骄去了旁边。陈金也去招呼其他客人。剩下两人以后,辛夏暖还是忍不住问:“你怎么认识廖修的?”
“你啊!”陆子昂随手拿起旁边桌上的水果盘,用叉子叉了一块塞在辛夏暖嘴里。辛夏暖慌张张开嘴吃起来,捂住嘴,一副大家闺秀的淑女气派,吃完以后才问陆子昂,“我?怎么说?”
“他知道我是辛夏暖心里喜欢的陆子昂,我知道他是辛夏暖的男朋友,就这样。”陆子昂也把一块送到自己的嘴里吃了起来。
辛夏暖抿了抿嘴,一脸无语的样子。说了等于白说。与其说辛夏暖是来参加别人的婚礼,倒不如是说被陆子昂带进他的圈子,介绍她这个未婚妻更确切。她一直觉得,像那种有钱有势的大老板根本不需要拍人马屁,可今天她算是见识到了,有钱有势的老板是最会拍马屁的人群,那附和的话啊,简直让辛夏暖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场订婚典礼算的上很圆满,中间没出什么乱子,除了当婚庆主持人问话,廖修常常走神外。觥筹交错之间,陆子昂应酬那些生意上的人让辛夏暖先在旁独自坐会儿。独自一人的辛夏暖百无聊赖的喝着葡萄酒,看着这样的场景。与其说是订婚典礼,还不如说是生意往来聚会,瞧瞧那些人,这么会调侃。
偶尔从辛夏暖面前走过的男士总会往她这里觑一眼,但都不敢来搭讪。只怪陆子昂太招摇,这整个订婚典礼的人都知道她是陆子昂的女人,谁敢染指?
实在无聊的很啊。辛夏暖眼巴巴地巴望着有陆子昂身影的方向,期待他早点带她回家。似乎无聊之时,就喜欢喝点东西解闷,然而这订婚宴席上,除了红酒便是香槟,辛夏暖不喜欢喝香槟,只好来来去去倒了许多杯红酒喝了去也忘了顾及自己不胜酒力。
终于,酒劲上来了。她微微蹙了蹙眉,捏了捏自己的额角,头疼起来。她再看向陆子昂的方向,只见他还在与人聊的甚欢,她只好起身自个出去透透气再回来。
她走到大堂外,深吸一口气。她又觉得自己脸颊发烫的很,想去洗手间洗把脸。在她拐弯处,鼻息间忽而闻到一股烟味,她顿了顿,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岔路的那个角落。
廖修正低着头大口大口吸烟,他眉头锁地那么紧。他半个身子依靠在墙上,一手插在西装裤兜里,一手夹着烟。
这是辛夏暖第一次见廖修吸烟。在大学里,他们寝室不是没有吸烟的,有时出来一起出来,他身上总是带着烟味,她不喜欢这味道,总是嫌恶地推开他,还威胁他抽烟就不跟他好了。廖修那时对发了毒誓,这一辈子都不会抽烟。
他们分了,所以他开始抽烟?还是他们还没分,他就会抽烟了?如此一想,辛夏暖心下吓了一跳,她想这么多干什么?她本想咬咬牙当做没看见,一走了之。不想,廖修忽而身子贴着墙滑坐在地上,掐灭烟头,双手捧着脸,哭了起来。
这样的场景,任她怎么铁石心肠,也迈不出步子。她就那样傻傻地看着廖修如个孩子失声呜咽起来。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人,竟会躲在角落里哭着。
他哭的时间不长,或者说能用手指掐算出几秒。他狠狠地抹了把脸,深吸一口气,后脑勺抵在墙上,仰望着天花板,那样无神无望。
辛夏暖的手机铃声震破了这份特殊的宁静。廖修转过头,静静地凝视着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手机的辛夏暖。辛夏暖不敢看廖修,飞速逃进洗手间,接了电话。
“去哪了?”陆子昂在电话那头痴痴地笑了笑。
“我去洗手间了,等会儿回去。”
“嗯,早点回来。”
辛夏暖挂下电话,走到洗手池旁,喷了几次水在脸上,她盯在面前的镜子自己看的发痴。她以为自己会心若旁骛地不再过问,明明是廖修对不起她在先,可当看到那样的廖修,辛夏暖知道廖修在心里的地位不是自己想的那么随便。大学追她的男人不胜其数,她为何选廖修?
其实她还是有点喜欢的吧。毕竟是在她最无望的时候,那样无微不至照顾她的人。辛夏暖自嘲地笑了起来,这些都是过去式了,他们的关系连朋友都算不上了,她没必要那么多管闲事,问他到底怎么了。
辛夏暖把脸上的水抹干净,走出去,却见廖修站在洗手间两米处等人。见她出来,他露出一个算不上笑容的笑容,“暖暖。”
两人转到一处隐蔽的死角,对立站着。
廖修苦笑,“刚才让你见笑了。”
“今天你订婚,是不该那样。”辛夏暖不敢看他的眼睛,那双温柔似水的眼眸,无论时间怎么变迁,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凝望着她。
廖修目光凝望着辛夏暖手指上那枚戒指,“你现在是不是很幸福?你终于嫁给你心尖尖上的陆子昂啊。”
辛夏暖不知如何回答。廖修说:“暖暖,我爱你。”
辛夏暖蓦然抬起头看向他,不可置信地凝望着。廖修定定地看着她,“若不是我爸爸无止境投资Accumulator,也不会面临破产危机,我不可能放开你的手。”
“呵呵……”辛夏暖不知如何说,只能用两声干笑,来算作回答。她忽而想到一个假设,要是她没撞见廖修有新人,两人还没有间隙,她还会舍弃廖修选择陆子昂吗?
答案是决定的。她不会,无论她有多爱陆子昂。曼妮说她是个时而理智时而感性的笨女人。跟廖修在一起,她心里太有底了,廖修把她捧在手心里奉养着如忠心骑士对待公主般。她可以尽情的释放自己的娇气,那样肆无忌惮。可在陆子昂面前,她只觉得自己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前方的路有多舛。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颗石头能把她绊死,总是提心吊胆。
…奇…女人有种向往安定,尤其像她这样大龄女子来说。
…书…可说这些都是无妄的。辛夏暖说:“我们都算的上已婚人士了,你对我说这些,对不起你太太,也对不起我老公。”
…网…廖修苦笑,“你还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吗?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这是张爱玲说的话。那也是辛夏暖初识廖修常常挂在嘴边的话。那时她只想做等陆子昂的那个人,廖修说她傻。
“我跟天骄的这场订婚典礼原来是结婚结婚的,但是我没办法。我爸爸身体自破产危机以后身体很不好,要是冒然取消,他肯定吃不消。”
“你的意思是……不可以,你这样对陈天骄不公平。”
“她知道我不爱她,她知道我们早晚会分手,她什么都知道。”廖修静静地凝视辛夏暖,“我只要你明白,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等你。”
辛夏暖死死抿住嘴唇,发现她身边的人怎么都是一群傻子?曼妮明知没结果,身心疲惫成那样还要死撑;她和廖修更是不会再可能,可这傻子还要等她?就连那个陈天骄,明知无望,还有坚持。
这算什么?她哭笑不得,摆摆手转身离去。她扔下一句,“别傻了。”
他们都是不怕痛的傻瓜,不伤个遍体鳞伤就不会知道,等一个无望的人,是那么痛彻心扉。辛夏暖深吸一口气,回到水云间,走到陆子昂面前,坐在他身边,不动声息地靠在他肩上,嗅着他身上特有的香气,那种淡淡的清香,加上略微的酒气,让她如痴如醉。小时候,她最喜欢便是陆子昂的肩膀,借着她靠,在公交车上能安安稳稳地睡个饱。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死了心,可当他说要娶她的那刻,她还是犯傻的奋不顾身,不怕一蹶不振。她问:“子昂哥,我是否已经等到了你?”
陆子昂静默,揽住她的腰,“我一直在你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忙啊,最近忙的考试学习= =清明时候要去走亲戚上坟去了。。。。到时候请假单会在文案上写的,因为我一走就要好多天。。。
20
20、chapter。20 。。。
那天当晚,辛夏暖在陆子昂家留宿了。不是陆子昂不让辛夏暖回家,而是辛夏暖死活要献身。陆子昂对于辛夏暖这心血来潮的“献身精神”感到颇为无奈。他唯有打电话到辛夏暖家搬出她那保守的父母来,只是万万料不到她家两老居然一脸困倦地满口答应,“那就让暖暖在你那儿住吧,我和老辛信的过你。”
这话多么让人哭笑不得。陆子昂搬着半死不活的辛夏暖进屋,她软趴趴地靠在陆子昂身上,囔囔自语也不知说了什么。她今天疯了一样,喝了许多红酒,一边靠在他肩上,一边给自己灌酒。
陆子昂心里很不是滋味。廖修结婚就这么让她痛苦吗?让她想买醉醉死自己?当她半明半寐地说要献身,陆子昂那压抑的火气上来了,自己也猛灌酒。
虽然知道酒后驾车不好,虽然知道酒后驾车再加上飙车是在玩自己的命玩别人的命,但陆子昂还是做了,还好一切平安到家。
陆子昂把辛夏暖放在床上,自己也沉沉地倒了下去,他用胳膊挡住自己的眼睛,调整自己的情绪。辛夏暖翻了个身,嘴唇吧唧下,看起来十分安逸。
见她如此,陆子昂霍地坐了起来,去洗漱间泼了几次水在脸上,平复自己浮躁的心。整整六年了,这六年里他用血泪汗水提拔自己,为的不过是骄傲的在她面前,告诉她,他也是个有钱人。
辛夏暖最爱的爸爸,她说过军人那种挺拔的身姿在迎风中是那么威武,让人有一种踏实的安全感。陆子昂问她,是不是希望自己的老公以后也是个军人?
她满心的点头,那么热切那么期盼。
他高中毕业以后,就求他父亲让他参军。陆司令对陆子昂早就死心了,他的朋友圈子里,陆子昂的名声太臭了。成绩烂的可以,上了破学校,交了个生死恋的女友,胡闹成一团。好不容易把事情平复下来,陆司令本打算把他丢到某个破大学让他自生自灭,没想到头一遭陆子昂主动请求他。
这样的逆子本来不抱任何希望,但可怜天下父母心,他还是动用下自己的私权,让陆子昂参了军。
其实陆子昂是个很聪明很懂得吃苦的男孩,在军队里两年里,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仅被教官赠予“阿帕奇”的称号,还获得优秀毕业学员的奖励,这对于在陆司令眼里堪称垃圾的逆子,能如此真的很不错。
陆子昂也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配的上辛夏暖了,他达到了她的要求,做了一位出色的军人。可惜,情人节那天,他买了好吃的双皮奶过去,当他喜悦的去财经大学找她的时候,她正与一位衣着得体的斯文男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