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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锦绣田园-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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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生意又比昨日兴隆了许多,只一个上午,居然卖出去了三十七两的货,而这些货的成本还不足二两银子。所以,数起钱来,姚子清觉得格外愉快。

半个月下来,买铺子的二百两银子已经挣够了。

照这么下去,他们的生意会越来越好,他们离家财万贯的日子似乎并不远了。到时候,她要盖一座很大很漂亮的园子,然后买很多田地奴仆,挣钱的事情,既然林睿那么喜欢,就交给他好了……

正在美滋滋的做白日梦,林冽的大嗓门忽然出现在铺子外。

“大哥——!大哥!大嫂!我们来了!”

姚子清站了起来,正好看见铺子外几个衣着讲究,头戴帷帽的小姐在两个俊秀少年的陪伴下,要来铺子里,却被林冽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又看林冽衣着粗陋,背着个竹筐,筐里散发着整整血腥味和一些怪味,不由得便躲出去老远。

“云浩方,这就是你说的那家铺子?”一个瘦弱素净,青衫单髻,头上只插着支玉钗的病美人不由得蹙眉,露出嫌弃之色来。

另一个肌肤晶莹,面如满月,一身湖绿色,同样打扮的朴素,但却艳若牡丹美女也看着‘红妆’的匾额摇了摇头,道,“哗众取宠而已。这门面匾额虽然好看,但却过于浮华俗气……”说到最后,声音却小了下去,不如一开始淡然笃定。

“我倒是觉得这匾额着实做的好,虽然浮华艳俗,但极具韵味,有种难以言说的意境,就是字写的一般,欠缺火候。”两美女旁边,一个只有十二三岁,衣着鲜艳,五官稚嫩,腰板挺直,眼神较一般女子伶俐的小美女道。

叫云浩方的公子哥也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对于林冽的出现,也觉得晦气,招呼几个美女就要离开。

而被人嫌弃了的林冽却毫无所觉,一手提着两只兔子,一手提着三只野鸡,大大咧咧就走进了铺子里。

霎时间,满是香味的铺子里便出现了一股子怪味。

林煜跟在林冽身后,半个月不见,竟然又长高了一点,且比起以前的弱不禁风,如今虽然依旧还是很瘦,但却腰身挺直,眉目清冷,肤色白里透红,少了许多病弱之感,多了几分男儿气息。

对于林冽的行径,他眼中闪过一抹无奈,但却没有做声。

“林冽!赶快后院去吧!”姚子清看林冽一来,就吓走了几个顾客,连忙板起脸就撵他。

“啊?”林冽一愣,怎么说都大半月没见面了,他也挺想大嫂的,难道大嫂就没有话要和他说吗?他可是有许多话想要说呢。

“你大哥这几天正想你们呢。打算你们再不回来就去找你们了。赶快去看看他,告诉他你们回来了吧。”姚子清又放软了声音,用起了哄的。

一听大哥想他,林冽便不再想着和大嫂说话了,连忙绕过柜台,去了后院。

“大嫂。”林煜却没有跟林冽出去,而是冲姚子清抿嘴一笑。

“回来了?”姚子清也笑了,眉宇间一片愉快与亲切,对于林煜,她有种特别的感情。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对他几乎是母爱泛滥。但是看着现在的林煜,她知道他很快就会长大。而他,其实只比她现在的年纪小三岁而已。

铺子外,另一个公子本来也想要离开的,但是看见林煜之后,便立刻改变了主意。又看见柜台后站起来的姚子清,便招呼着几个人,就往里头走。

“我们是来卖东西,又不是来参加诗会,管匾额的字好不好看作甚?”

其他几人见状,也不得不跟着进来。

这是一伙极其养眼的俊男美女,且风格各异,看着他们就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快。姚子清不由自主的就露出亲切明媚的笑容,先和几位问了声好。

林煜这次回来,变化很大,面对外人时居然不再害羞腼腆。一言不发的站在一边,长身玉立,哪怕一身灰色的布衣,发髻略显凌乱,却难掩其风华。灰扑扑的布衣,反而更衬的他唇红齿白,天生丽质,凌乱的发髻又使得他多了几分飘逸洒脱与仙气。只是,他不再羞怯的眉目间一片清冷沉静,宛如一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画卷,令人不敢生出一丝龌龊之心,生怕会弄脏了他一样。

几个少男少女们都忍不住的看向他,其中那个小美女还红了脸颊。

“老板,听说你们这里的胭脂香粉都很好用,拿来让小爷看看。”那个叫云浩方的少爷歪着唇角,坏坏的笑着道。观其眼神,就是个恣意任性,霸道狂傲,极具侵略性,吃软不吃硬的。

姚子清面带恰到好处的微笑,答应了一声,拿下几盒胭脂放在了柜台之上,声音有些清冷,但却悦耳动听,一点都不让人讨厌的道:“几位可以打开看看颜色是否合心意。”她本就不喜多话,又看这几位小姐们一个比一个清高傲气,定然不喜欢太‘俗气’的人,便索性不多做推销与介绍。

果然,几位小姐对姚子清的表现很满意,那位出水芙蓉一样的病美人还微微点了点头,露出赞赏之色,让姚子清好笑不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来买她这个女掌柜的呢。

也只有从小衣食无忧,不知人间疾苦的娇小姐们,才会如此处处都要讲究彰显品味。

但很显然,这些有个性的小姐们喜欢了,对她做生意挣钱都大有好处。几个小姐们都凑了上来,一人打开一盒胭脂,看了起来,然后相互观看。

“这三样胭脂是三种颜色,这一盒是粉红色,这一盒是大红色,这一盒是浅红色。几位小姐若是想要试试的话……就在我脸上试试吧。看看喜欢不喜欢。”姚子清很快就断定这几位是肥羊,只要哄的她们高兴了,定然能大赚一笔。试妆之类的,这里没有独立的化妆室,这三位小姐有两位始终戴着帷帽,只露出眼睛与额头,显然是矜持的姑娘,不可能在这里试妆,她只得牺牲自己了。

几位小姐一喜,又有些惊讶与为难,看着姚子清的眼神有些不可置信。她们确实很喜欢这些胭脂,看着就晶莹剔透,让人爱不释手,但是她们又都是很有品味,挑剔之极的人,若是能试试看,确实很不错。

“可是你只有一个,怎么试啊?”最小的那位小姐因为年纪尚幼,没有遮面,说话也比较直接犀利,很干脆的问。

姚子清笑了笑,伸出一根晶莹纤细如美玉无暇的手指,轻轻的沾了一点粉红色的胭脂,便抹在了一边脸颊之上,淡然而又不失亲和的道,“我刚刚净过面,只用过一些嫩肤水,没有用任何胭脂与粉,你们看看这颜色怎么样?”

三个小姐连同两个公子瞅着姚子清的脸,都眼前一亮。

“好好看!”一看就非常清高孤傲的病美人不禁惊叹出声。

“嗯。这种淡淡的粉红色还真是好看。”另一个美女也点头道。

“还很细腻,看着像是天生的一样,几乎看不出是涂抹了胭脂。”小美女也道。

姚子清笑了笑,又将其他几样胭脂也分别涂抹在脸上,不一会儿,就将一张脸涂成了花脸。但是,几个小姐都兴奋不已。这几种颜色居然都很好看。淡粉色的宛若没有涂抹胭脂一样,但却让人的气色鲜嫩了许多;粉红色的也几乎看不出涂抹了胭脂,颜色更加鲜艳;至于大红色的,却能让肤色艳丽夺目,但由于这些胭脂品质好,就算是大红色,看着也很自然,不让人觉得俗气。

“买了。都买了。”不待几个小姐发话,那位最先进铺子的,不足十五岁,唇红齿白,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小公子便痴痴的道。

“噗!”那位云浩方却忍不住笑出了声,“你这老板娘,还真是为了挣钱,不惜牺牲色相!”本来一个娇媚妖娆而又不失清丽脱俗的倾城美女,却把自己涂成了小丑。

几个小姐也都忍俊不禁,无比愉悦。

林煜皱眉看向姚子清,又看了看几个公子小姐,脸上满是不快之色,忽然道,“大嫂,还要试妆吗?再要试的话,就用我试吧。”

呃……!

林煜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姚子清等人听后,全都有些瞠目结舌。姚子清‘牺牲色相’,把自己弄成小丑一样,固然有损尊严,但是林煜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试妆?那岂不是更加有损尊严?甚至……

“好啊!老板娘,再来几盒试试,若是好,小爷我都买了。”云浩方第一个反映了过来,为了看笑话,很豪爽的挥手道。

林煜风眸澄澈清冷,对于云浩方的戏谑捉弄毫无感觉。

第八十四章

姚子清却不愿让林煜做这种事,面上不动声色,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道:“其实,几位小姐天生丽质,又正是花骨朵一样鲜活娇嫩的年纪,胭脂香粉只是锦上添花而已。香粉抹得太厚,反而像是在脸上作画,掩盖了自己的真美。我们这里最好的东西其实这几样,这是‘嫩肤露’,能够润肤嫩肤,多用几天能让皮肤更加细嫩滋润,最是养护肌肤了。几位小姐不妨买一些试一试。有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再好的胭脂香粉,哪比得上自己本身的美呢?”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病美人和那位小公子显然属于奇葩,姚子清推销时用的广告语,却让他们品起了诗来。

“这位姐姐,你哪里听来的这两句诗?或者是你自己做的?”小公子眸光发亮的道。

“我听别人说的,是一个公子夸赞一个天生丽质,素颜朝天就很美丽的女子时做的一首诗里边的两句。我也只记得这两句,也不认得他们。不过,我觉得这几位小姐,真真当得起这两句。弄美丽,这几位额小姐可比那位美的多了。几位小姐,试试这嫩肤水吧。长期使用的话,还能延缓衰老。还有这一瓶,就做‘冰肌膏’,能美白嫩肤,使人年轻,皮肤不够细腻白皙,或者有了一定年纪之人用起来最好了。还有这‘玉颜泥’,能够怯斑除疤。”

经过姚子清看似清冷淡然的一番推销广告,这几位果然不负她的期望,一下子就买了七盒胭脂,五盒香粉,十贴贴口脂,和五瓶嫩肤水,六瓶‘冰肌膏’,冰肌膏自然是孝顺长辈用的。胭脂三两银子一盒,香粉二百文钱一盒,口脂一两银子两贴,嫩肤水七两一瓶,冰肌膏九两银子一瓶,一共一百三十二两银子。

“给你,不用找了。”云浩方大少爷直接给了姚子清一百五十两的银票,很大方的道。

姚子清喜笑颜开,刚才装出来的清冷淡然,端庄娴熟当然无存,再加上满脸的红色花纹,看起来格外滑稽,惹得几位小姐小姐少爷们好笑不已。

看着几位大主顾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姚子清格外得意。

这几位显然是讲究品味又有钱得主,若是这一次的东西用的满意,以后定然会长期光顾他们铺子的生意的。

林煜也被一叠银票给震惊的,顾不上为刚才姚子清‘牺牲色相’而不痛快了。

“只这一会儿,就挣了一百多两,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不用一年就家财万贯了?”林煜惊喜的道。

“怎么可能?今天是运气好。不是每天都有这样的好事的。何况,今天的东西,成本可不便宜,要好几两银子呢。”

“好几两银子?那也不多啊?”林煜一脸无辜的道。不过,这样的好事,确实不是天天都有的。

姚子清嘿嘿一笑,将这叠银票直接塞进了袖筒里。心道,难怪林睿那么喜欢忙碌挣钱呢。这挣钱的过程,若是有收获的话,果然很享受。

“大嫂,你还是去歇会儿吧。我帮你看铺子。”林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始终牢记二哥的叮嘱,很不喜欢刚才那两个公子哥看姚子清的眼神,也不喜欢那几个小姐对姚子清的态度。

姚子清看铺子也厌了,既然林煜主动要求,自然求之不得。又问了几句林煜在山里的生活,得知林煜在山里作息规律,按时吃药,胃口也很好,很少欣慰,夸了几句他长大了,便连同匣子里两张十两的银票一起带着,回了后院。

晚上时,林睿从东洲城回来了。

一家人团聚,林睿派人去将杂货铺的林瑾也请了来,一家人吃了顿团圆饭。看林煜养的不错,大家都很高兴。林睿也不避讳林煜和林冽,说他又给了千金楼一百两银子,千金楼答应,一个月内,一旦有对他们不利的消息,定然会给他们送信。

不过,推销新产品的事情,进行的不是很顺利,货物的样品他留给了陶小幺,要陶小幺家最精明的二嫂去大户人家试试看。不过,就算陶小幺二嫂能将东西推销出去,打开销路,他们毕竟在十里镇,不再东洲城,只怕生意不会很好。

“没事。这样的货,能卖出一瓶,就能顶你杂货铺一个月的收入了。我再试试,调配一些胭脂、香粉、口脂、香豆、澡泥等东西,多作出一些颜色,香味和品种。卖不出嫩肤水这样的东西,多买一些胭脂也可以。”

得确,如今姚子清开发出的胭脂有三个档次,九种颜色,七中香味,价格从九百文到三两银子不等,全都属于高档货。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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