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盗贼-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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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吉?”他终于扔掉剑去接那个袋子,看着那把剑在发出巨响的同时,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大坑。我出了一声冷汗。我想借机逃走,不知为什么,从不出错的直觉告诉我,真正的霉运才要开始。
“那是我被偷走的钱袋!”一个围观的笨蛋大叫道。围观的人马上骚动起来。
“那么说是他早上偷了当街所有人的钱袋?”
“这家伙在这一带很有名的,听说专偷勇者来的!”
“那我前几天被偷的钱袋…”
……………………
看着周围的人脸色越来越难看,我不由干笑:“各,各位,有话好说……”
“揍他!”
不知谁喊了起来,然后所有人都向我这边拥了过来。
“救命啊……………………………………”
无辜的惨叫声在城市的上空回荡。衰神大人啊!我到底哪个地方让你如此的厚爱,我改还不行吗?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三章 自投罗网+“红颜”祸水
“痛痛痛痛痛痛……………阿君,你下手不能轻一点吗?”我趴在床上哀嚎。
“没办法,不用力拔不出来。”阿君,也就是那个不明生物‘波吉’的主人,正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被箭射得像豪猪的屁股:“你再忍一下吧!我先帮你处理掉这些箭,就去找医生来。”
“好吧………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看着阿君姣好的脸,我深刻明白了一件事。什么叫红颜祸水呀红颜祸水,这个悲惨事件的起因追溯到昨天,我被群毆之后。
作为一个有资格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的小偷,在昨天的混战中,我几乎没受什么损失就逃了出来。可这个没受什么损失是指金钱上的,也就是说我逃过了所有小偷被抓之后的悲惨下场………如被扒光吊起来之类…………除了‘波吉’之外的我这几天来的劳动成果也没有被追回。但是,我毕竟是被几十个有执照的专业勇者围殴啊!所以这件事无论在我的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要知道这是第一次啊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承认自己是小偷来的,还乖乖归还了脏物‘波吉’。要知道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小偷守则第三百一十一条(大陆历832年版):即使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能承认自己的真实职业。结果这群勇者不仅不同情我,还把我围起来暴打一顿。使本人花了一天好不容易恢复过来的脸又变成……(已经不是用生物可以形容了),更为严重的是只要我一安静下来,身上的那个痛啊!让我恨不得立刻把刚才那群混蛋找出来,偷光他们,让他们通~通~光着屁股出城(别忘了,我是一个相当敬业的小偷)。
事实上,我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其工程之浩大,其工序之繁琐,简直难以用笔墨来形容。总之,我一个晚上共光顾了全城三十六家大小旅馆,五十九家酒吧,搜索了两百七十条街道!共来回搬运脏物一百九十五次,所得脏物累计一千五十八公斤(暂时无法归类)!可惜我一直觉得忘了什么,直到凌晨,我终于想起来了………………………
那个罪魁祸首,那个把我踩到差点憋死(这是你自己造成的),那个当街用剑砸我(没砸到吧),那个逼我交出‘波吉’(那本来就是他的吧),那个害我被围殴(是你偷人家东西的先)……总之,虽然他没有参加围殴………我有注意过………但是,我之所以变成这样都是他造成的(你干吗不反省下你自己)。我一定要找他报仇!我不仅要偷光他的一切东西,我还要把这小子本人偷出来,吊在城里钟楼顶上。
于是我又再次折返城里主街的那家旅馆(已经光顾了一次)。以我的经验,很快就找到了那小子的房间。为了不让他发现,我早早的就用了绝息术。甚至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放了几管子催眠香进去…………好像某种不入流的采花贼。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这些准备一点用也没有。因为这小子一大早就呆在浴室里,就算我光明正大的进去,他都未必知道。更不用说那几管子催眠香,这里浴室的门紧到让人痛恨的地步,不过我也没指望那些催眠香有用就是了。
我几乎以为老天爷是站在我这边的,因为这小子在洗澡的话,就代表他出来的时候几乎是没有防备的,除非他有带着防具洗澡的毛病。而相对来说,我有了一个准备的时间,一个布下机关的时间。于是,我把我在伯爵府所见过的,所有有伤害性的机关,只要现在的我可以做出来的,我全布了下来。然后,本人奸笑着,呃,是以着纯洁的好奇心躲了起来。
但是,在浴室的门开的那一刻,我却用我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并且奋不顾身的拦下了自己布下的所有暗器,最后以我最潇洒的姿态落在了那位刚从浴室里出来的人的面前,柔声说:
“刚才真是危险啊!真不知道现在的旅馆在搞什么。对了,您没受伤吧,美丽的小姐?”
没错,刚刚从浴室里出来的正是一位千娇百媚的大美人,我生平再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儿了,她一切的一切只有完美着个词能够形容。而此刻,她那双水当当的眼眸正疑惑的盯着我,盯得我全身上下软绵绵,轻飘飘的,甚至让我忘记了刚才被那么多机关打中的痛苦。至于我的报仇大记?早被我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偷先生?”
终于,美人儿开口了,那娇嫩的小嘴里发出的声音在我耳里不亚于天打五雷轰。我怎么可能弄错,这么不男不女的声音只有那个蒙着脸不敢见人的……嗯?不会吧!这么完美的美人儿竟然是公的!!那我傻乎乎的冲出来干什么?啊,刚才的伤口,好痛! “小偷先生?”
那张完美的不象人类的脸在我面前忽然放大。哦,那长长的睫毛……不,不行!我要振作!不能被那张脸骗了!这家伙是一个大衰神!我痛苦地把视线从他脸上移开,转到他的身上。看清楚,我命令我自己,女人的脚踝比他的……他的好象更……女人的腰比他的……不,不会吧!不只是脸,这家伙的身材比我见过的女人还女人…胸除外…尤其是颈部的线条,让人有扒他衣服的……不,不行,他是男…没有喉节?!那么,他是女人来的?感谢老天!
“小偷先生?”
哇!美人的眉头皱起来了,好像生气了。不愧是美人,生气的样子也如此完美~~嗯?等一下,她叫得好像是“小偷先生”?难道……………
“嘭…………”
巨大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我傻楞楞的把目光从美人的脸上转到我身边那用巨剑劈开的缝隙上,再转回美人的手上。那双曾令我印象深刻的小手上正握着那把可怕的巨剑,而美人儿正一脸寒气的望着我。
“我,我有点走神,哈哈~~”我干笑道,声音涩涩的。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安慰我自己,美女吗!总会有一点(?)脾气的。
“那么,小偷先生来这里,有什么事吗?”美人冷冷地瞪着我,一面握紧了手中的剑:“不会又想……”
“怎么可能?!我一直在深刻的反省自己呀!”我一脸追悔莫及地抱住……那柄巨剑,我是想抱美人的,但我更怕被杀,所以,先稳住凶器再说:“经过今天那件事以后,我已经认识到我做的事是那么的无耻下流,我的心是那么的肮脏可怕,我竟然选择了小偷那么罪恶的职业!我对不起祖国和人民……(省略三千八百五十个字),从今以后,我一定改过向上,以美丽善良的您为榜样,做个正直勇敢的人。所以,请让我跟随您吧,我做牛做马再所不辞!”
“你在开玩笑吗……”
“我怎么会跟您开玩笑!您要是不信的话,我可以立下血誓。”为了追美人,只好赌一把了:“万能的神氏啊!请您为我做证,我将立下神圣的不可反悔的誓言!您忠实的仆人,安德。普拉斯在此处以鲜血为媒,以灵魂发誓,在我无用而有限的一生中将永远听从……呃,小姐,您的名字是……”
“……君。北晴……”美人儿似乎被我吓得神情恍惚,呆呆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君。北晴,好美的名字(好奇怪的名字,我真想看看给她命名的人)……那么,我将永远听从君。北晴小姐的一切命令,致死不渝。若有违抗,我愿接受天地诸神的惩罚。让我的身体归于尘土之间,灵魂在天地间归无居所,永不安宁。”
“等。等一下!这样一来……”
“是的,我若背叛您会立刻得到惩罚。”我一脸沉重的低下头,心里则在暗笑,当我不想听她话时,就跑得远远的,让她无法下命令不就行了。
美人沉默的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像是无法消化这样的事实。终于她润了润嗓子,开口问道:“那么,你明天愿意帮我的忙了?”
“当然,请您随意吩咐……”嗯?等等,不是这样吧!在这种时侯,美人不是应该一脸感动的告诉我不用这样做吗?
“啊!那真是太好了!”美人儿高兴的抱住……哦,波吉,为什么不抱住我呢?明明是我要帮忙的说。而且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被骗了的感觉。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四章 初赛+伯爵大人
一个晚上之后,我终于弄清了阿君和其他勇者聚集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原因。
正如那个吟游诗人所说,这件事与老将军有莫大的联系。据说他那把“贵”重得让人留口水的名剑,正是在这个城里得到的。如今,他已决定归隐,不再过问世事,但有不愿让这把伴随自己戎马一身的宝剑就此成为装饰。因此,他决定在这个城里举办一个比赛,最后的赢家就有机会得到他的佩剑。奇怪的是参与者只限于勇者…………………………我更奇怪的是老头干嘛不把剑交给下一任的将军或信任的部下,不过,我确定这件事对我来说没赚头…………………………阿君就是要我帮她通过比赛。至于怎么帮,那倒真是个大问题。
“君小姐为什么要那把剑?那不是您惯用的巨剑吧!”我至今对她那把石头剑心有余悸。在本人看来,让这个女人拿到那种有剑刃的剑,简直给一只母老虎安上了两翅膀。
“我不挑剑的,什么样的剑都能用,只不过我听说那把剑可以砍破一切魔法壁障,甚至吸收一切魔法攻击。”
“传闻都不太可信,我还听说那把剑里有藏宝图哦!”
“我对那个没兴趣。不过,你对我说话可不可以别用敬语,让人恶心死了。”
“那我叫你小君,你叫我小安…………”感受到她身上的寒气,我忙陪笑:“我叫你阿君,你叫我安德就好了。”
“唔,安德。你不觉得今天人太少了点吗?还有,你干嘛也像我一样,用斗蓬把脸裹起来?”
“我们是同伴啊!当然得打扮成一样。至于今天为什么人这么少吗?大概是因为昨天大多数人只是为了看热闹而来,所以真的要他们比赛,他们反而不来了。”我可没撒谎哦。昨天那个菜鸟勇者不是不知道跑来做什么吗?那群笨蛋勇者可不是因为我偷了他们裤子才来不了哦。不过,我昨天晚上可能是有点过份,搞得我自己都不得不打扮成这副样子。
“如果是看热闹,今天就更应该……………好像开始了。”
的确,很快的,我们被带到了城主府练武场,而城主以及那位传说中的大将军已经等在那里了。接着,城主说明了比赛规则,今天是初赛,奇怪的是比得竟然是力气与速度,而非剑术。正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老将军提出他来表演一下他的武技。真不知道这老头是平易近人还是爱现,估计后者多一点,否则也不会搞那么胡闹的比赛了。
不过,老头的武技实在~~差劲。他充分证明了会打战并不等于武技高强,那简直不能称之为武技。他若真不想埋没他那把宝剑,早就该把它送人了。但这倒是最好的说明,初赛为什么比那两个项目。因为基本上,他的武技就是:坐上他那匹号称“天下第一良驹”的宝马,从远处冲过去,借着他巨大的力气(从他手上的肌肉就可以看的出来,力气真的很大)举剑砸下去,就OK了。是只靠力气和速度就能完事的“功夫”呢!至少,那尊做为他假想敌的铜像,就已经成了两半。
“你认为我可以通过吗?”阿君问我,事实上经过昨天晚上我的淘汰,能来这里的勇者都颇为厉害。但通过初赛第一关力气的少之又少,毕竟扛着两个百来斤重的铁球走百把米并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即使通过的都是些长的和大猩猩有得拼的人。也难怪阿君会这样问我。
“当然了,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