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毫米的爱(网络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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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此时的抗拒并不重要,以后他们会有大把的时间,眼下最重要的是如何保证她的安全并顺利完成任务。亚瑟微笑了一下,收紧了揽住唐谧的手臂。
“希望一切如你所说。我想上一下洗手间,不介意吧?亲爱的未婚夫。”,唐谧眨了眨眼问。他的手臂和身体的热度让她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双脚下意识地想逃离。
“当然不,快去快回,我的蜜糖。”,亚瑟很配合地露出恋恋不舍的眼神。当她的身形毫不犹豫地逃离自己的臂弯时,他暗自皱眉:“逃得那么快,还是能让人看出破绽,看来得加强训练。”
唐谧走出了室外。庭院里的空气很凉爽,透着草木清新的香气,笑声和乐声远远地从回廊上传来,就着低低的虫鸣在阴蓝幽暗的夜空里摇荡,仿佛一杯冰冷的伏特加,而天边那轮浅黄色的月亮就是酒里浮着的柠檬片。
这让她彻底地平静下来,她不习惯人多的地方,也不喜欢和陌生人交谈,甚至试过足足两年里没说过一句话(患上自闭症时)。安静地观察,思考并发掘周围有趣的事物是她最大的爱好,但这并不意味着拒绝与外界交流,只不过比起语言,她更习惯用镜头和这个世界对话。但现在,她的习惯被打破,因为那个掌握着她养父性命的人—亚瑟。
他的出现是个意外,在唐谧的生命中,意外经常会发生。童年时父母的惨死,在孤儿院里的可怕遭遇以及成年后的工作性质都注定她一生与惊险为伴,也造就了她在面对危险时,大脑和身体会做出最敏捷而准确的反应,以适应任何的环境变化。可是亚瑟却让她遭遇到从未有的困境,她无法看清他的意图,也无法适应他的多变,更无法挣脱他的控制,只能在不知不觉中被牵引着脚步,迈入早已设下的深渊。尽快地完成任务并远离他,是她眼下唯一所想的。
唐谧拎起裙摆准备回到大厅,如果再不回去估计亚瑟会让她好看,当然不会是赤…裸…裸的暴力,而是那种从内心深处的入侵和打击,这是他一贯喜欢的手法。然而就在脚步移动的瞬间,一团银白的光从池塘的方向射来,随着“噼啦”的轻微声响,闪烁了两下绽开,在夜色中划出流星般的轨迹。
“是相机的闪光灯,有人在拍照。”,唐谧惊讶地转过头,脚步不由自主地靠近了池塘。
第十七章 酋长
一个男人正猫着腰调整着三脚架上的相机,相机上硕大的闪光装置无疑就是刚才强光的来源。他身形瘦长,穿着宽松的白衬衣和浅色休闲裤,乌黑的头发梳到脑后,有几缕从额头跌落在眼角,削瘦的侧脸看上去很苍白,带着点病态。
唐谧顺着他的镜头看向池塘,黯绿色的水面有着轻微的纹路,小小的一圈一圈,仿佛某种灵巧的物体刚掠过,又迅速地消失了身影,只留下令人惆怅的涟漪。“是蝙蝠吗?”,她抬头看着池塘边的那颗大戟树,浓密的枝叶间能窥到它们不停飞掠的身影。
“是的,但它们飞得太快了,闪光灯根本来不及打开。”,那个对着相机的男人回答道,头部由始至终没有抬起,仿佛一双眼睛已经粘在了取景窗上。
“蝙蝠的飞行时速可以达到20英里,人类的眼睛甚至无法看蝙蝠拍打翅膀,你追不上它们很正常,而且你的闪光灯也不够强大,至少要达到3500伏才够。”,唐谧瞄了一下那闪光灯,慢慢地说出自己的判断。
男人终于抬起了头,35岁左右的样子,浓密的眉毛和低低的眉骨显示出典型的地中海人特征,但过分白皙的皮肤证明他是个混血儿。他的睫毛很长,眼珠是蔚蓝色的,略微下垂的眼角和削瘦的脸颊让他看上去有种诗人般的忧郁气质,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这人应该拥有一颗纤细而敏感的心。
“一个业余的摄影爱好者。”,唐谧端详着他的脸,心中暗自推测。(文-人-书-屋-W-R-S-H-U)
“你说人眼追不上它们,那怎么才可以捕捉到清晰的画面?我想拍到蝙蝠喝水时的样子。”,黑发男人同时也在凝视唐谧,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过瞬间就恢复平静。
唐谧沿着池塘慢慢地走动,仔细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边走边说:“首先你得给相机配一个监听装置,这个装置可以听到蝙蝠发出的超声波。听到蝙蝠的叫声后,它会发出一束红外光,在蝙蝠向水面俯冲喝水的瞬间触动相机的闪光灯。还有,单靠一支闪光灯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晚上,你起码得配置四支光源,从镜头前的各个方向投下光线。”
在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那个男人一直用复杂的眼光审视着她,有好奇,欣赏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锐利。“但这样的话,四周会很光,而池塘的中央就会很暗,通常那些小家伙都喜欢喝中心的水。”,他的声音温和中带着舒缓的节奏,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便会静心聆听他说的每个字。
“所以,你最好准备第五支闪光灯,从这里用支架吊起来伸到池塘的上方,就像鱼竿一样,这样就万无一失。”,唐谧踏上了一块小石墩,俯身查看池塘中央的的情况,就像她平常工作的时候一样,却没意识到自己正穿着件裙摆很长的礼服,那飘逸洁白的丝织品立刻垂到水面,染上一大团黯绿的水迹。
看到她只顾着比划支架的方位,而对自己美丽裙摆的“惨状”浑然不知,那人微皱的眉头终于松开,嘴角弯起,眼中露出愉悦的笑容,快步走到唐谧身边,替她挽起湿漉漉的裙摆。“下来再说,水面很冷,我可不愿看到这么美丽的女士因为我而受凉。”,他抬头看着她,微笑着伸出一只手,蓝色眼珠里折出一线美丽的银辉,恍如满月之夜那波光粼粼的地中海,变幻莫测又深不见底,
唐谧此时才察觉到自己衣服上的窘状,她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膀,搭着那人的手从石墩上走了下来。
“我叫埃米尔,很高兴认识你。”,他握着唐谧的手,目光落到了她指间的祖母绿戒指上,晃了几圈然后移到了她的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加深,带了丝难辨的深意。
唐谧留意到他虎口和食指上的皮肤特别粗糙,那是长年握枪留下的茧子,就像亚瑟的一样。她的眼神黯了一下,但随即笑了起来,握紧他的手掌说:“我叫安,很高兴认识你,埃米尔酋长。”
眼前这个拥有诗人般忧郁气质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就是Z国的叛军首领—埃米尔酋长,也是他们这次任务的目标人物,早在唐谧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只不过她没料到他的真人竟是如此低调内敛,那普通的衣着,温和的声音,沉静中带着谦逊的眼神,只会让人联想到艺术与月光,而不是战争与鲜血,他身边甚至连一个侍卫都没带。她几乎要以为亚瑟的情报是不是弄错了,但这是不可能的,举世闻名的军情六处又怎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亲爱的,原来你在这里。”,亚瑟的声音适时地从身后传来,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就像预先设好的程序,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就会自动运行,精密得分秒不误。
唐谧笑了,是的,军情六处不会犯错,身为军情六处特别行动部主任的他就更不会犯错,想必刚才池塘边的那场戏他早已悉数看在眼里,只是等待最后的时机才华丽现身。沉沉的夜色如同巨大的舞台,剧幕已经缓缓拉开,而他这个完美主角又将会有怎样的精彩演绎?唐谧对此还真是有点期待。
“亚瑟”,她轻盈地转过身,就着亚瑟伸出的手臂,手指无比自然地与他交握在一起,仿佛这个的动作她已做过无数次。
“你在干什么?我找了你很久。”,亚瑟皱起了眉头,语气宠溺中带着些许甜蜜的责备。
“我在和埃米尔酋长探讨如何拍摄蝙蝠,你知道,这非常有趣。”,唐谧的嘴唇弯出俏皮的弧线,然后看向埃米尔。
“哦?”,亚瑟抬头,对着眼前的埃米尔优雅从容地伸出一只手:“你好,埃米尔酋长。”
“你好,亚瑟。所罗门先生。安德森和我说起你很多次了,但一直都无缘相见,想不到这次先见到了你的夫人,真是非常荣幸。”,埃米尔点了一下头,握住了亚瑟的手。
“我们只是订了婚,还没有。……”,唐谧轻声反驳到,脸上恰如其分地表现出幸福而略带羞涩的表情。
“这是迟早的事。”,亚瑟揽住她的肩膀,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就像大多数沉浸在爱河里的男子一样
“热恋中的人总是令人既羡慕又嫉妒。我们西西里岛人特别注重家庭,如果没有结婚的男人会被认为不可靠,大家也不喜欢和不可靠的人做生意。所以,恭喜你,所罗门先生,希望你能尽快拥有自己的家庭。”
埃米尔看着眼前的一对璧人露出了祝福的微笑,这个笑容落在唐谧眼底却让她有(文)点不寒而栗。埃米尔的眼神依(人)然谦逊有礼,可是和刚才(书)又截然不同,能清晰地感觉(屋)到一股无形的压力与威严从那份沉静中慢慢地透了出来,就像某种锋利的东西被压制在里面,而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划破空气向自己刺来。
被隐藏的力量才是最可怕的东西。如果亚瑟是那支张扬彪悍的巴雷特,那埃米尔则是埋在泥土下的地雷,没有人能预计它爆发时的威力。
耳边传来一阵轻微的“吱吱”声,唐谧侧过脸,几只蝙蝠掠过池塘平静的水面,宛如幽灵般搅乱了一池月影。
第十八章 跟踪(有增添内容)
汽车穿过贫民区,两旁都是些简陋的铁皮屋,昏暗的煤油灯从裂开大缝的木门里透出,就像坟墓里的点点磷火。堆满垃圾的黄泥地因为雨季而变得泥泞不堪,轮胎碾过去,立刻溅起大片的污水。几个衣衫褴褛的醉汉扶着路边的栏杆呕吐,当看到唐谧他们坐的那辆加长版迈巴赫时眼里露出了贪婪的光,等车开过醉汉们就朝着车屁股吐口水。
Z国的城市里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的贫民窟,偶尔有几处繁华的商业区散落其中,也是被垃圾包围着的皇宫,就像荒漠里横空而出的海市蜃楼,带着虚假的精致。
在从埃米尔的宫殿回酒店的路上,唐谧一直都没有说话,侧脸看向车窗外闷闷地抽着烟,而亚瑟和他那几个假扮手下的队友正在开会,他们的话时不时飘到耳中。
“头,看来今天有个不错的开始,埃米尔邀请我们两天后去吃晚饭,这样我们就能进一步了解皇宫的地形和结构,只要找到主机室,几秒钟内我就能破解他老婆的房间密码。”
驾驶座上有着一头红发的小伙子首先说到,那张还带着几颗青春痘的娃娃脸上露出了跃跃欲试的兴奋。他叫西蒙,是个智商达170的天才少年,也是亚瑟团队里的电脑狂人,专门负责监控,破解密码和入侵各种信息系统进行偷窃和破坏,说白就是个黑客,可他总是说自己是个艺术家—一个使用计算机创造美和奇迹的艺术家。
“得了,埃米尔是酋长,他有四个老婆,难道你要一次对付四个女人?她们会嫌你的小弟弟毛都还没长齐,哈哈。”,西蒙旁边的壮硕大汉发出一阵粗野的笑声,稀疏的褐色眉毛高高扬起,眼角下那道红得发亮的伤疤因为大笑而越发显得狰狞。这名壮汉的名字叫JR,是个神枪手和格斗专家,曾在两伊战争中击毙了将近300名敌人,而脸上那道丑陋的伤疤是他最引以为豪的荣誉,这是他与世界头号狙击手较量时留下的“功勋”。
“别高兴得太早,我们只是刚接近埃米尔,他可是个狠角色,之前M国和R国曾派出间谍接近他,以盗取那份武器合约,最后那些人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尸体都找不到。”,此时坐在亚瑟对面的中年男人发话了,经过精心修理的胡髭随着嘴唇的起伏轻轻抖动,橄榄色的眼睛里透射出一种威严感。
拥有漂亮胡髭的是依塞,身份非常神秘,据说曾是“摩萨德”(以色列情报组织)的一名官员,因为某种原因逃离祖国,而军情六处用了6名以色列高级间谍的性命换回了他。至于依塞的特长,就和他的身份一样神秘,大家只知道他精通8国语言同时也是名生化和光电子学博士。
依塞瞄了一眼靠在窗边神游的唐谧说:“看来埃米尔对安的印象不错。”,然后,他谨慎地观察着亚瑟的脸色,像是在等待着他表态。
但亚瑟没有看他,也没有回应,只是若有所思地盯着唐谧。不过,负责开车的西蒙可管不住嘴,他朝后挥着手说:“对!安,你那招的确厉害,什么红外线,超声波还有闪光灯,把那埃米尔唬得一愣一愣的,我觉得他简直就被你迷住了。”
唐谧吐出个烟圈,淡淡地说道:“那些只是基本的摄影常识。”。其实她心里并不讨厌西蒙,相反,他挥手说话的样子令她想起了里奇,可是只要一想到亚瑟当初能偷窥到自己的身世秘密就是西蒙帮的忙,她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