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关头-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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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把飞机降下来,但无论如何,这将是一次迫降,他集中精力尽量将机身放平,使轮子接地,不让机头撞上地面。随后邦德用手捂住脑袋,俯下身子。
飞机的前轮与左轮先着地,前轮立即撞飞了,机头与地面相擦。神奇的是,飞机没有爆炸,但螺旋桨断掉了,舷窗碎成了无数碎片,飞机继续朝前滑去,终于停了下来。飞机已经彻底毁了,但没有解体,这真是一次对赛斯纳声誉与卡尔文结构承受力的考验。
邦德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没伤着。他慢慢地离开座椅。当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大难不死的庆幸立即烟消云散。他从破碎的舷窗望出去,太阳正朝广袤荒凉的地平线落下去,他正处于茫茫蛮荒之中。
他首先做的一件事是去检查飞机上的无线电,已经不能用了,AK-47步枪将它打了一个洞。随后他在机舱里寻找有用的东西——地图、水瓶……有几张澳大利亚西部与北部的导航图,但邦德还是不知道飞机迫降的确切地点,他折好地图放进口袋。 机师曾伸手去储物箱里摸枪,这枪正是邦德的华尔瑟PPK,但弹匣里只有几颗子弹了。不幸的是,他找不到一瓶水。飞机里也许还有一点儿用处的东西是两件救生衣,一台灭火器,一条毯子,一只枕头,还有一个手电筒。他摁了下,手电筒没电了。真是太妙了……
邦德爬出飞机,四下观望。地平线如同一条平直的线围在四方,太阳在他左边落下去,因此很容易确定大致的方向。可是知道东南西北并不能解答一个大问题——他到底是在哪里,他离文明世界究竟有多远?
恐惧袭上邦德的心头。他可以战胜艰难困苦,但如果他被困在几百里深处的荒漠之中,他怎么能阻止盖伊·萨克雷炸毁香港呢?他甚至连一个信息都发不出去。他完完全全孤身一人了。
天已黄昏,夕阳向天空射出了动人的橘色余辉。邦德注意了一下太阳与飞机的相互位置,这样他至少知道哪儿是西。但到了晚上怎么辨别方向呢?多年前,邦德还是个毛头小伙时,曾学过沙漠生存的特工训练课程,他现在努力回忆当时的细节。
邦德坐在一块棕色的岩石上,脱下左边的鞋子,撬开后跟,取出微缩胶片阅读器和一小叠微缩胶片。 这是他从Q部的图书馆里借出来的。他知道自己要去香港,因此尽可能多地带些周边地区的地图。至于澳大利亚地图,是因为他后来想到该国内陆发生了核爆炸,才带上的。他想,这事情干得太棒了。
他要等到星星出来之后,才能比较可靠地确定自己的方位,现在,他可以研究一下地图,并与从驾驶舱里拿来的导航图相比较。他从卡尔古利一保尔地区开始,研究了一番之后,他认定飞机肯定是往北飞越沙漠,但他不知道到底飞了有多远。
在他醒来之前飞机到底飞了多久?他不省人事至少有六个小时,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那顿不愉快的早餐。导航图上标有进出珀斯、艾利斯泉与尤卢鲁的航线,艾利斯泉简称艾利斯,是澳大利亚内陆富有传奇色彩的城镇,以它那红棕色的地貌及内陆探险旅游中心而闻名。尤卢鲁也被称作艾依斯石,那是一处自然奇观,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巨型独石,有人认为它也许是埋在地里的大山的顶部。土著人视它为圣地,最近,澳大利亚政府将艾依斯石及周边地区归还给当地土著。他们重新将它命名为尤卢鲁,在土著语言中它表示岩石,土著人还在那里经营旅游业,把这个旅游胜地办成国家公园。
邦德估计自己位于去艾利斯泉或尤卢鲁航线的附近。当然艾利斯泉与尤卢鲁不是没有差别,艾利斯泉位于艾依斯石的稍东北处,飞机最终可能要飞越土著人的保留地。
天已经有些凉了,到了晚上沙漠会变得寒冷刺骨,还好有一条毯子。
一个小时后,太阳沉下去了。繁星点点,他从来没看到过如此清澈的夜空。他用了半个小时研究了星座,然后与微缩胶片上的南半球冬季星图相比较,微缩胶片阅读器有微光照明,阅读很方便,南十字星座的交叉线是南天极,在天空中显得清楚而明亮。用简单的几何学,邦德比较了南天极与刚才太阳落山方位的关系,不到90度角,这表明飞机确实是朝东北方向飞的。他有两个选择——往南走向卡尔古利,或者继续往东北走。另一些小矿城如列纳拉还很远。
当地土著人以增长徒步旅行而著称,那是老少皆宜的宗教仪式。他们走入丛林,在那里待上几天,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靠采集野果生活,直到与精灵合为一体才回家,他们相信精灵是生活在丛林里的,是人类的向导,并保护人类。邦德不信教,不过他也站在星空下闭上了眼睛,作了几次深呼吸,将自己与这万籁俱寂的大沙漠融为一体。
凭着在世界顶级的冒险生涯中给他带来好运的本能,邦德决定朝北面走。他认定飞机往北至少飞了两个小时,也许更多,他相信离尤卢鲁比离其他有人居住的地方要近。
他将毯子裹住身体,走在平坦的沙地上。他始终注意着南极星,每半个小时确定一下自己的路线。他努力回忆土著人是通过采集哪种植物得到水与食品的。他知道无脉相思树有含水的根茎与果实,面包树的树干里面也有水,但他实在不知道它们长得什么样子。当然他还知道另外一些树,但都生长在澳洲大陆的其他地方。澳洲中部以及北部的大部分是这个国家最贫瘠荒凉的地区。有些灌木与草本植物结着果实,但他不知道有没有毒,哪些吃了没事。他可以认出一种叫做黄丛林番茄的植物,还能认出红滨察。如果运气的话,他还会找到一种沙漠无花果,但在夜里发现不了它们,只能等到天亮之后,他才能仔仔细细地辨认。他早就饥肠辘辘,但还能顶住。最要紧的是趁着凉快,尽可能走得远些。
时间慢慢地逝去,邦德不停地赶路。有一会儿,他听见了狼叫,不,那不是狼,是野狗,是澳大利亚的原生野狗。他看见它们了,一群八只,离他20米处。它们好奇地跟着他,野狗危险吗?他记不得了。但有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一位妇女声称野狗在露营地叼走了她的婴儿,但它们会不会攻击成人?如果它们野性狂暴,自己就身处险境了。
野狗跟得更近了,开始包围他。在月光之下,它们很像狼。他不想浪费仅有的几颗子弹,但如果迫不得已,他也只好开枪了。也许有另外的办法驱赶它们。
邦德坐了下来,脱下左脚的鞋子,抽出一根鞋带与两颗打火石,再折下附近一根一米来长的枯枝。野狗猜猜狂吠,邦德用打火石摩擦铁,爆出几颗火星,随即鞋带着起火来,他迅速将它绕在树枝上,成了一个火把。
007突然跳起身, 挥动着火把朝野狗大吼,有几只野狗嚎叫一声拔脚就跑,但还有三只大狗站在原地不后退,呲牙咧嘴低声哼着,随即又狂吠起来。邦德手里挥动着火把大声嘶喊地冲过去,又有两只野狗退了回去,但最后一只头狗却朝他扑来,邦德举起火把狠狠地撞在它的脑袋上,它哀嚎一声,跑掉了,总算明白人类太厉害,它们对付不了。领头的一跑,其余的野狗也跟着逃之夭夭了。
邦德举着火把,一直到熄灭,然后继续赶路……
倒数第二天:6月29日早晨6点
太阳升起来了,给周围的旷野带来了温暖与生机。邦德叠起毯子塞进裤子里,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脱下右脚的鞋子,取出一支防晒软膏,这是考虑周到的布思罗德塞进他的鞋子里的。他在脸部、颈部与手臂上都抹了一些。
他现在是饥渴交加,如果要在太阳底下保持同样的速度行走,不能不喝水。他看看四周,地上东一处西一处地长着些他不认识的植物,看上去已经枯死了,他掘起一枝观察它的根部,已经枯干发黑,一点儿用也没有。
上午10点左右,他看到远处有三只袋鼠,正在灌木丛里吃着什么,一听到他的声音,一溜烟地跑掉了。邦德察看了这灌木丛,发现上面还挂着一些黄番茄状的果实。如果袋鼠能够吃,就说明它是没有毒的。他记起了沙漠生存课的教官说过:注意观察野生动物,因为野兽能判断什么食物是有营养的,什么食物是有毒的。邦德摘下一只黄色的小番茄,咬了一下。酸酸的,但味道很新鲜,而且汁水很多。他吃了两只,把其余的五只都摘了下来,放进口袋里。
中午时分,骄阳似火,邦德大汗淋漓,开始虚脱。这会儿有一顶帽子该有多好,但用毯子也能抵挡一阵。果实提供了一些营养和水分,但是依然渴得厉害。他继续前行,每小时停下来休息五分钟。有时他会看见一些动物:一只在狂乱地寻找蚁窝的穿山甲,还有一只慌里慌张地爬过岩石的蜥蜴。邦德真想抓住它,他听说过蜥蜴是可以吃的。他还看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景象:一群骆驼疾奔在沙漠上,他弄不懂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又到哪里去了——这真是一种超现实的存在;在这个地方,什么都可能发生,也什么都可能不发生。
他来到一株葱郁繁茂的大树前,很可能是一林木麻黄树,它独立于荒漠之中,根部粗而硬,很可能会有水分。邦德从鞋子里取出锉刀,在树根边挖起来,正在这时,一样东西映入他的眼帘,使他的心猛地提起来。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印在软沙地上,很可能还是刚留下的,因为它形状完好,没有侵蚀的迹象。这是一只小小的赤脚板留下的,也许是孩子的。附近有土著人吗?邦德知道自己是在他们的土地上了。就传统而言,土著人是个和平的部落——他们会乐意提供帮助的。
他站起来,眺望四周,但除了广袤的地平线,什么也没有。他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他前每个方向喊了三遍,如果一公里内有人,会听见他的声音的。但没有任何反应。
邦德又跪下来挖树根,不一会儿,一条树根露了出来,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干。它又粗又大,光用手根本弄不断,他也没有适当的工具能切断它。他又拉又扭,但立即发现这是白费力气。
真见鬼!肯定还有其他的含水植物,他这么想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黄番茄咬了一口,靠吃这玩意儿是解不了渴的,不过今天或许能对付过去,但明天怎么办,后天呢Z当然到那时已经太晚了。 实际上,如果他在午夜时分还到不了文明世界,他怀疑在7月1日之前还能不能赶到香港。也许他还来得及警告有关当局,但问题是要找到那颗原子弹,他们肯定不可能有时间去搜索整个地区,局势相当无望。
邦德叹了口气,站起身。他瞥了一眼太阳确定了一下方向,刚转过身想上路,却不由得吃惊地站住了。
一个土著黑女孩站在离他六七米处, 约摸20岁左右,穿着肮脏的白色T恤和满是灰尘的卡其短裤,腿脚赤裸着。姑娘挺瘦,但看上去很健康。邦德刚才看到的脚印很可能是她留下的。她手里拿着根一头削尖的细长棍子,肩上还背着一个网袋,袋里装着块茎状的东西。
她看着邦德,好奇又害怕,眉头紧锁,好像弄不懂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邦德慢慢地抬起手,作了一个世界通用的手势。“你好。”他愉快地说。
姑娘很紧张,好像时刻准备跑掉。
“等等。”邦德说,“别害怕。”他丢掉手中的锉刀,伸出双手,“你能不能帮帮我?”他指了指那株树,“我想找到水。你知道……水吗?”他双手作了一个喝水的姿势。土著人会说英语吗?他认为他们应该会的,但眼下在这个地方,他不敢肯定了。
她只是站在那里,盯着他。在这短暂的静默中,邦德竭力回想他所了解的有关土著人的知识。他知道大多数上著人是游牧部落,以家庭为中心,也许是世界上最遭歧视和苛待的部落。他还知道女人通常采集植物,男人狩猎与举行宗教仪式。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可能是出来为家里采集植物的。
“你会说话吗?”邦德问,他指了指自己,“詹姆斯。”
她没有反应。
邦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番茄,“嘿,我有这个,你想要吗?”他伸出手作出要给她的姿势,她看着这果子,又看看他,扬起长长的棕色眉毛想着。她不再怕他了,也许是在纳闷,这个人到底在这里干什么?
邦德将果子扔给她,她用闲着的一只手接过来,邦德对她微笑说:“接得漂亮。”
她将果子放到嘴里咬了一口,眼睛一直没离开他,汁水从她的下巴流了下来,滴到她的T恤上, 那湿迹慢慢渗开去,使得她那结实乳房的乳头清晰地从衣服里面顶出来。邦德看着她将整个果子吃了下去,尽管又热又渴,处境艰难,但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极其性感。
果子吃光了,她